《奥术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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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术年代-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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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二章 娜迦?精灵!
    三日之后,法琳娜一行人终于赶到了王都萨迦纳尔。
    萨迦纳尔方园上百公里不允许任何生物出现在海面上,所有人必须下潜到海底,这里有碎石铺就的长路,一路通往萨迦纳尔。
    远在几公里之外,西维就能看到那恢弘而又壮观的海底盛景。
    整个王都萨迦纳尔海面上空的汉白玉石壁都被掏空成为了一个巨大的圆顶,连天空上的光也明亮了几分,宛如一条通天光柱一般照下,照亮了整片海域,整座城市。
    萨迦纳尔,希望之地,这是一座沐浴在光明中的城市,娜迦们最初也是最终的家园,也是娜迦女王和海神殿下所在的地方!
    整座城市几乎全部都由压在海面上的汉白玉石壁雕刻而成,远远看去就像一座梦幻之城,充满了浓郁的艺术气息。
    “法琳娜公爵!您来了!”萨迦纳尔西城门的长官认出了这位西部海域的镇守使,在整个娜迦王国也有着尊崇身份和地位的大公爵,他连忙弯腰鞠躬致敬。
    “我有紧急情报要向女王陛下汇报!我要觐见女王!”法琳娜女士面色肃然。
    城门官知道能让法琳娜这么位高权重的人离开自己的领地绝对是发生了大事,他连忙敲响了警钟,一道高越清扬的钟声沿着海水迅速传导而去,一直传到了远方的王宫之中。
    “这是我在王都的府邸钥匙,法丽萨你带着他们去那里暂时安息,等待我的消息!”一路平安来到王都,而且整个王都还是一副承平模样,这让法琳娜心中稍安,看来这一次还非常及时!
    法琳娜虽然不是王族,但却自小就是大贵族出身,她和这一代的女王关系亲密,私交甚好。
    女王也因为信任她,才将西部海域镇守使这个封疆大臣的职务交给她。只要入宫觐见女王陛下,就能及时戒备,将这场叛乱彻底消弭!
    在王都之中即使以法琳娜的身份也不能随意使用魔法,她只能驱使海马,一路沿着笔直的足有十多米宽的汉白玉石壁铺就的大路向着王宫进发。
    离开了母亲之后,法丽萨倒是很有主人风范,她带着一众参加海神祭的海神女儿一路前往位于王都西南角的府邸,至于那几百号娜迦勇士,就只能前往海神殿专门为海神祭参选者准备的住处了。
    即使在繁华到寸土寸金的王都萨迦纳尔,法琳娜的府邸也非常的富丽堂皇,占地颇广,非常有气势。
    这里的管家和仆人一看到自家小姐远道而来,早就得到了消息的她们连忙迎了出来,顺带将一众海神女儿和西维两人也迎接入了府邸。
    “西维先生,娜塔莉亚小姐,感谢你们在断海堡的英勇战斗!尤其是娜塔莉亚小姐,没想到看上去柔柔弱弱的你居然能够和斯达克霍正面相抗不落下风!他可是整个王国最强大的娜迦勇士,二十四年前的海神祭上,他轻而易举的夺得了那一届海神祭的娜迦勇士冠军!”
    法丽萨安排管家安顿海神女儿们,她则亲自来接待西维和娜塔莉亚这两位贵客。
    “我现在还不是斯达克霍的对手,当时是有很多强力的魔法加持在我身上,临时增强了我的战力!不过还是很感谢你的赞美!”娜塔莉亚笑着接受了法丽萨的夸奖。
    “安心去准备你的演出吧!海神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还期待你这一届比赛能够夺取最终的桂冠呢!”西维提醒道。
    “好吧,这边的小楼非常清净,没有人回来的打扰二位。西维先生,如果在《海洋国度》这篇乐章上还有什么疑问,我会来向您请教的!”
    “乐意之至!”
    目送法丽萨摇曳着蛇尾缓缓走出视线,娜塔莉亚好奇的问道:“我发现娜迦海妖越强大就越像人类,除了她们那条蛇一样的尾巴!你说会不会最初的娜迦也是主位面的某一支人类……”
    “别忘了人类在欧伦特大陆的崛起还不到三千年!她们的先祖的确来自主位面,但是很可能是某一支精灵!”
    西维在断海堡之战中搜集了不少娜迦的血和肌肉组织,零对其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竟然有少部分基因图谱和西维身上的精灵血脉有相似之处!
    在这个世界,物种转化以及成型速度远远超出西维曾经的世界,而生殖隔离也远比西维曾经的世界要少的多,短短几千年的时间,这只因为某种原因来到海底生存的精灵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物种!
    事实上西维对于血脉相关的一切非常感兴趣。贵族们几乎完全凭借血脉转化而来的血脉骑士与血脉术士获得了强大的足以与教会和魔法师相媲美的力量,从而维持住了他们的高贵地位!
    如果西维能够通过零来分析特殊血脉的运作和成型方式,解析其中的奥秘,将来或许可以人造特殊血脉,批量生产血脉骑士或者术士!
    当然,这需要大量的样本研究和足够的材料,目前来看还只是一种幻想。
    娜塔莉亚在这方面并没有任何藏私,她甚至还在血脉觉醒最后的时间里任由西维抽取了少量鲜血来研究血脉觉醒与平时的区别。
    娜塔莉亚很高兴,因为她距离突破六阶血脉骑士已经只有一张纸的距离了!
    经此一战,她几乎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是体内血脉活跃程度再度提高,无论是力量还是敏捷几乎都大幅增长,或许在下一次血脉觉醒之时,就能迎来最终的突破!
    虽然六阶血脉骑士并不像七阶那样涉及到了大师之证,但是也是一步非常艰难的挑战。
    放眼整个欧伦特大陆拥有强大血脉的上层贵族,能够在二十岁之前晋升六阶血脉骑士的,几乎全部都获得了大师之证!
    而且每一个最终能够成就传奇血脉骑士的伟大人物,突破六阶血脉骑士的年龄都不会很大!
    血脉骑士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可以说先天决定因素占的比例太大,不像战士职业职业几乎全靠后天努力,这也是几乎完全由高富帅白富美独享的特殊职业!

上架感言
    从一月十八日上传本书至今日,已经一百零四天了,终于到了要上架的时候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个习惯,作为一个老书虫,我最爱看的不是小说本身,而是一些作者的心里话,这些话大多都会放在三江、上架、求票、封推、完本感言里。
    有时候大神月票战的激烈,哪怕我不看他们的书,也要找出求票单章看个遍;新人新书,哪怕对情节不感兴趣,上架感言我也是一定要看一看的,写得好写的精彩的,至少会有首订支持。
    网文界是一个一直在进步,一直追求变化和新意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想要吃老本,不思进取,慢慢就会被时代抛弃,被远远甩在身后;只要能引领新潮流的,哪怕是萌萌的新人,也必然会有非常好的成绩。
    我虽然朝思暮想想要写本能够引领潮流的书,但是实在没有这个天分,于是只好将念头打在了上架感言上,希望能写一篇长长的上架感言,如果侥幸取得不错的成绩,恐怕很快就会有作者效仿,也算是引领了一波潮流吧。
    既然是长篇感言,那么作为一个老书虫和新作者,开篇就将我对这个行业的一点看法和大家分享一下。
    在两千年前后,网络小说开始了萌芽,而且以一种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的速度突飞猛进,一路成长至今日,成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一朵奇葩,在体量上,在未来的发展前景上,足可以与欧美奇幻文学和日本漫画的地位相当。
    去年的作家富豪榜刚刚揭晓,唐家三少以去年1。1亿的版税荣登第一,远超所有传统作家,成为了真正的中国作家收入第一人。而且上榜者全部年入千万以上。
    放在十年前,这是根本不可想象的,那时的作者能年入百万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时至今日,网络作家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职业,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网络作家和新兴的网络主播一样,都是职业明星化的典范。
    当年大作家钱钟书写了一本书,一位女士看完以后非常欣赏,远渡重洋寄了一封信想要和钱钟书见见面。
    钱钟书的回答是:“你吃了非常美味的鸡蛋,又何必一定要看看下蛋的母鸡呢?”
    这个故事很多人都知道,也都会用在作文里。
    但是时代变了,当年的作家呕心沥血批改无数次写成一本大作,千辛万苦出版成书才能放在书局里出售,也只有少部分文艺青年才能买到。
    这样时代的作者当然不需要和读者有太多的交流,在他们之间,作者高高在上,读者都是仰慕者和追随者,寻求着心灵的寄托。
    然而如今已经到了全民阅读年代,所有人只要识字就可以看书,所有人只要会写字就可以写书,谁都可以成为读者,谁都可以成为作者。
    因此在这样的时代,作家本身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想要取得成功,和读者的交流也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一种新的粉丝经济,说句不好听的话,网络上盗版到处都是,凭什么我花几十块钱追你的书?甚至还投票、打赏,有些人还一掷千金成为盟主、黄金大盟?
    这和在斗鱼、熊猫等平台上送火箭的人有什么区别?
    这就是粉丝经济!
    我一直在用网络作家来称呼自己的职业,“写手”这个词实在过于随便,这是作者的自嘲,也是对自己的不自信。
    我堂堂正正写书,堂堂正正做人,我写的书到现在我的家人在看,我的朋友在看,我的同学在看,甚至连我还在读初中的十四岁的小外甥女也在看。
    这个职业没有什么丢人的,更没有什么说不出口的,网络作家要抬头挺胸,我们是新兴产业大潮中的弄潮儿!
    与此同时,网络小说的读者们,可爱的读者们,你们不是某些主流媒体或者别有用心的人眼中的“丝”、“宅男”。
    或许你是一名紧张学习中放松心情的学生;或许你是一名忙忙碌碌为生活奔波的都市白领;或许你是一名在生产线上尽职尽责的工人;或许你是一位工地上为了家人和孩子而拼搏的建筑工;或许你是餐厅里笑脸常开的服务员;然而你们一个个都是追梦人;在雄浑飘逸梦幻绮丽的幻想文学中追求一丝心灵的安宁和精神的放松,这是一种娱乐方式,和看电视剧、看电影、旅游、听音乐会没有任何不同。
    高雅和低俗,并不是那么简单分明。
    阳春白雪,未必胜过下里巴人,网络文学也绝非单纯的下里巴人,里面同样有着大量可以震撼我们、引领我们的精神和精华!
    写到这里,暂时告一段落吧,我只是一名刚刚坚定走上网络作家道路的新人,而不是网络文学的代言人,接下来就讲讲我自己。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的人生轨迹和大多数人不那么相同。
    我在八十年代最后一个夏天出生在中原大地的一个小山村,是这个大家庭最小的孩子。
    在我幼年时就很爱读书,四五岁就天天看各种报纸和杂志。在我八岁上完小学二年级的暑假,我姐姐认为我天资聪慧,不需要再在小学浪费时间,于是让我跳级。
    三年级没上,前半学期上四年级,后半学期上五年级,一年时间成为了一名中学生。
    九岁上初中,那时的我还很年幼,很难坚持在课堂上保持集中精神,于是懵懵懂懂的过了三年,其中还留了一级,转学一次,在零三年考上了高中。
    在初中,我最喜欢的娱乐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拿着早餐钱去刚刚出现没多久的网吧里上网,打cs,打红警,最爱用解放军扔手榴弹,有时候没钱了站在别人身后看人家打暗黑破坏神能看一下午。
    第二种就是看漫画和小说,那时街道上还流行租书店,里面有大量的《柯南》、《七龙珠》、《灌篮高手》的漫画,还有最早的最接近网络文学的小说,黄易的《寻秦记》、《大唐双龙传》、《覆雨翻云》。
    读书的爱好已经深入我的灵魂和骨髓,一辈子都不可能忘却。
    零三年上了高中,网络文学也开始流行了,《紫川》、《佣兵天下》、《梦幻空间》、《天魔神谭》、《小兵传奇》、《魔法学徒》……
    这一本本我全部都看过,当时租书店老板每新到一批书我都会第一时间赶过去,在散发着油墨味道的崭新的盗版书中挑选着,带着一种朝圣般的神情,仿佛溺水的人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
    很快,租书店的书我全部看完了,有些还看了三四遍。于是我开始了创作,在一个五块钱买来的硬皮笔记本上。
    刚刚写了三千多字,就在一个自习课上被我的班主任发现了,快六十岁的他拿着我的笔记本在教室里高声念起了开头,教室里面一片哄笑,最终班主任把笔记本砸在了我的身上。
    这是我第一次与写作结缘,一次很不好的回忆。
    但是十多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放弃阅络文学,也一直想要真正动笔写一本有趣的、有价值的书。等到将来我老了,能够摆上一书架我自己出版的书放在书房里,简直就是我毕生的梦想。
    长年的阅读让我脑海之中一直翻腾着几个故事,那是这么多年的我看书后积累的沉淀,不吐不快。
    开篇之前想过写仙侠,想过写最近两年非常流行的大明星流,最终还是选择了写一本奇幻。
    奇幻曾经辉煌过,最早的网络文学全部都是奇幻作品,几乎没有例外。无数大神写过奇幻,曾经的奇幻就是所有人都爱看的网文种类。
    然而随着千篇一律的学院风让人越来越生厌,随着以《斗破苍穹》为代表的东方玄幻的兴盛,奇幻终于走上了下坡路,踉踉跄跄再也无法雄起。
    这几年来,和奇幻沾边还能拥有比较好的成绩的书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就是由肺炎开创的琥珀流,虽然归属在游戏分类,虽然带着系统,但是主要情节和篇章并不是讲游戏,而是在讲述一个真实的世界中的爱恨情仇和冒险,无疑更贴近于奇幻题材。
    这一类的好作品还有《深渊主宰》、《暗夜游侠》等等。
    第二类就是巫师流,奇幻版的凡人流,最早的巫师流我没有看过,但是滚开的《神秘之旅》毫无疑问是非常优秀的作品,虽然后半本有点狗尾续貂。
    而奇幻频道的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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