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同人)[全职高手]捕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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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高手同人)[全职高手]捕风-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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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我所失去的,却都能在我编织的故事里得到补偿。
周泽楷偶尔会走进我的文章,更多的时候不在。以他为第二主角的那篇小说,我整整写了两年。
我的文章并不讨喜,但我是写给自己看的。
高二时我在学校食堂门口看见了一个高中生创意小说比赛。我原来只当这是一个普通的作文比赛,但却被“创意小说”四个字惹了注意。那个周六,没有向语文老师报备,没有告诉郑希声以外的任何人,我拎着手提电脑进了那个比赛的考场。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轮,那么多轮的比拼,我竟都幸运地挺到了最后。最后一轮考试的题目是《隐秘的绳扣》,我又到写了周泽楷。我在文章里说,Z君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隐秘的绳扣。我解不开,谁也无法解开。从此以后,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对他的等待。
那是我唯一一篇写到周泽楷的赛场小说,也是我七轮比赛中评分最低的一篇小说。
在点评时,一位白发苍苍、头衔颇长的中文系老教授说起了我。在他的点评下,我才知道,我说故事的能力实是中庸,然而让我得以继续留在这个战场上的,却是我深厚的阅读功底。
“看这个小女孩的文章,一看就知道读过很多书。”
点评结束后,一位记者找到了我,问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写作的。我一时赧然,最终嗫嚅着说,因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有些讽刺。那些年对于周泽楷的思慕,与林卿这个陌生人暗中的角力,竟然造就了一个博见广识的小说作者程君霓。
我为学校挣来了这个作协的大奖,却也没有得到太大的表彰。有着近百年光辉历史的光远中学哪里像我那寒酸简陋的初中,会因为一个市级的小奖而欢呼雀跃。它只是淡淡地伫立在那里,不言也不语。我只不过是在年级组办公室里得到了语文老师的一两句称赞。我记得她将奖状递还给我,笑着问:“你以后想不想考中文系啊?”
“想。”我点点头。其实我也没那么想,只不过她问了,我便应和一声。
那时我没什么梦想,别人说要考F大J大,我便也跟着吆喝了一嗓子,我要进F大中文系。慢慢地倒也真成了自己的梦想。
可惜我高考那几天状态不对,没发挥好,比正常水平少了十几分,生生地丢了中文系。
我其实原本并没有对中文系有那么大的执念的。但是,我没得到,于是我便又想要了,非常想要。
不光是林卿,连郑希声也问过我,中文系和历史系有啥大区别?该没钱途的都没钱途,该穷三代的文史还是穷三代。
我很认真地回答他,有区别。区别就跟周泽楷和世界上其他男人的区别一样。
——我原本并没有那么想要得到,但是正因为得不到,我便不甘心,我便想要。
这是我的写作生涯到了第七年时才醒悟过来的一个再简明不过的道理。
后来的周泽楷出道荣耀联盟,声名鹊起,认识他、爱慕他的人越来越多,我却再也不在小说里写到周泽楷了。第七轮比赛的教训太过惨痛,我也不是很愿意再回想起他了。后来的我只是给别人写小说——别人乐意看的小说,与我无关的小说。
有一次杂志约稿,编辑共约了两份,但最终因版面有限,只上了我的那篇。我看见另一位被约稿的作者——一个资历稍浅于我的学弟在朋友圈转发了我的那篇文章,评论道:“呵,反正我用真心写出来的都只能被你们当成垃圾,我再也不用真心写文了。”
真年轻。
现在谁还会拿真心写小说?
我无意写那种让读者看得摸不着头脑的高深小说,也无意于挖心剖肺地将我自己横陈于读者面前。前者是让我厌恶,后者却让我……害怕。
然而,去年年初,我重新在大学校园里见到了当年那位评价我的中文系老教授。他一眼就认出了我,乐呵呵地对我说:“我看过你最近写的文章,你也慢慢地开始会写小说了。”
我红着脸感谢了他。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叫做会写小说。
在告别之前,他建议我:“你现在可以试试写你自己的故事了。”说完,他朝我微笑。那个微笑印在我的脑海里,宛如解开了一个隐秘的绳扣。
那天之后,我便写出了那篇《时间的女儿》。
我本来有自己的笔名,但是这一次,我决定在刊印时使用我的本名——君霓。因为这篇小说很自私,它不是写给全世界所有的读者的——它只是写给周泽楷和程君霓两个人的。我心目中的读者,只有周泽楷一人。我总还是抱有着最后一丝隐隐的希望——周泽楷若是某天与我写的文章相遇,他会第一眼就认出我。
以往每写完一篇小说,我最期待的便是小说之后的后记。然而因为被收录进了短篇小说集,这篇文章并没有给我留下写后记的机会,我倒也觉得没有必要。
——这整整一篇小说便是我的后记。
拨开时光的重重雾霭,我重新审视端详这个少年,却在时间背后找回、厘清了我自己。
这么多年,我所等待的、我所挂怀的、我所念念不忘耿耿于怀的,哪里是那个消失在过去的日子里的周泽楷。
——是曾经的我自己啊。
“你们等会儿准备去哪儿?”捧着奶茶往前走时,我问周泽楷和林卿。
“本来我们还想再在附近逛逛,不过看这雨大了,就只能先回家了。”林卿露出了颇为遗憾的表情。
“乘2号线去中山公园?”我忍不住问。
“是乘2号线,不过我们今天要去我家,在淞虹路那里。”林卿笑着回答。
跟我的家是同一站。原来我和林卿住得这么近,我这么多年却都不曾遇见过她。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你呢?”林卿问。
我微微扬起嘴角:“我下午约了人。看时间,差不多她也快到了,我该去找她了。”
林卿点点头,轻易地相信了我的谎言。她有些愧疚地挠挠头,看看我,又看看周泽楷:“不好意思呀,本来想让你们叙个旧的。没想到还误了你的时间……”
“没事,没事。”我笑得更深了一些,“我很高兴。真的。”
在他们离开前,我突然像想起了什么,从包里翻出了刚才拆开的那本短篇集。我从口袋里掏出记号笔,递给周泽楷:“刚才我都忘了,周队,给我签个名呗。”
周泽楷歪过头,像是颇为不解:“签名?”
林卿也好奇地探上脑袋,好奇地打量着我这本大红封面的书:“《捕风》……这是什么书呀?”
“这是……”我微微一顿,抬起头对上了林卿好奇的眼睛。
我笑了。
“这是我表妹喜欢的作家的短篇集。我刚给她买来,准备当她下个月生日礼物。她很喜欢轮回的,所以我想请你在这本书上给她签个名。她一定会很高兴。”
“好的。”周泽楷答应了我的请求。他接过我递去的书,翻到扉页,认真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要写话吗?”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浅浅的一眼却莫名带了点寻味,让我心惊。
“要。”我重重地点头,“别又是‘学习顺利,事事顺心’啊。”我有些尖酸地提醒他。
他低下头,笔尖在纸上发出了刷刷的声响。写完后,他将这本书递还给了我。
“谢谢你的签名,还有你的奶茶。”
“哎呀君君你不要谢他,他有钱得很呢,以后尽管敲他竹杠好了呀。”林卿勾着他的胳膊,打趣道。周泽楷有些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抿嘴微笑:“也谢谢你,林卿。”
我和他们挥手道别,背对背离开。他们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路的转角后,我才停住脚步,恍然如梦地回味着刚才发生的一切。
我打开了手中的短篇集,翻到扉页。刚才还没等墨干便急匆匆地合上了书,现在记号笔的黑墨已经印到了左边的一页。黑色的密密麻麻的墨点,像是一群小小的蚂蚁,有些令人发憷。可是我却已经无心去理睬。
我只是伫立在原地,静静地捧着手中的这本书,凝视着他留下的话语。
从我方才认出林卿开始,那一包含在我眼眶中的热泪终于被戳破,簌簌地打落在他墨痕未干的字迹上,那个字迹飞扬的“周泽楷”,也慢慢地被泪水所洇开了。
他的字迹又变了,终于是变得飘逸和飞扬,就像爷爷那样。
“程君霓:对不起。——周泽楷”
……
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得到了一句他独家赏赐给我的话语。
——哪怕在那之后便是一切的终结。
原来他知道。
原来他一直知道。
原来他一直都知道。
我曾经带着不解,问过责编,为什么我们的短篇集要叫《捕风》。她笑着回答我:“这取的是‘爱如捕风’之意。”
——“我见日光之下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因而,这本短篇集里整整九个故事,说来说去,都是求不得的捕风之爱。
我抬起头,隔着朦胧泪眼,我仿佛能看见,周泽楷的身影终于是在过去流逝的日子里彻底消失不见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花落时分,唯梦闲人不梦君。
我已是闲人。我从来都只是闲人。
我为他奏的这曲《送别》,竟漫长得贯穿了我整个的青春。
周泽楷只是拂过我生命的一缕微风,而我却想抓住他。
然而最后我才发现,我所抓住的,都是虚空,都是捕风。
最后的最后,我忽然想起,在《暗恋桃花源》的最后,已是暮年的云之凡对江滨柳说:
“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引用自《传道书》第1章45节。
2、最后一句话,云之凡对江滨柳的原句应该是:“后来,我大哥对我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要老啦。”
新春快乐,狗年大吉!终于完成了在大年初一放结局的夙愿(x)
之后还有两篇番外,会在一周内陆续放出,尽情期待x

☆、周泽楷番外:片羽吉光

周泽楷记忆中的程君霓正是介于女孩和少女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启中女孩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朴素的脸上不施粉黛,老实巴交地将长发一把束起,只露出一个光洁的额头。
回忆太过渺远,而离别又是如此轻盈。这张面孔实在是过于稀松平常,若不是用力去想,只怕很容易就要被忘记了。
周泽楷也是颇费了些力气才想起她的。
周泽楷性子虽内向平静,但却也自认是个认死理的人。凡人凡事,一眼认准,便再难改变。对于荣耀是如此,对于林卿亦是如此。在这两者之外,纵使生活如何繁花似锦,落在周泽楷的眼中,倒也都成为了并不相干的闲人闲事。
程君霓自始至终便只是这样的一位闲人。
周泽楷再次看到程君霓时,距离他最后一次见到她已经过去了五六年。他起初只是觉得这个张脸庞看着眼熟,似曾相识,仔细一想,那个特定的人才迟迟缓缓地带着回忆在脑海中浮现。周泽楷记得他们曾是几年同桌,一起看过几场荣耀比赛,一起吃过几顿饭。她成绩不错,周泽楷经常向她借作业参考订正。
——这便是他所能记起的,全部的前缘。
周泽楷只记得程君霓语文成绩确实不错,但倒也忘了她语文作文写得如何。因此,当他通过郑希声的朋友圈看到程君霓已经成为一名青年作家的消息时,还是会感到,惊讶。
虽然周泽楷的朋友圈和他本人一样缄默寡言,但平日里他人的动态他倒也会关注一二。郑希声是他九年的校友,何况他对林卿那点昭然若揭的心思周泽楷又怎么会不知道,对于郑希声的关注比起常人自然又多了几分。这一天,郑希声转载了一篇文学杂志公众号推出的专题访谈。对象是一个青年作家,名字由三个文艺好看的字堆砌而成。周泽楷不认识这位作家,但却在点开访谈的一瞬间从照片上认出了她。
程君霓化了点妆,但无论是眼角眉梢都只是淡淡的一抹,周泽楷还是通过那张圆圆的带笑的脸颊认出了她。周泽楷拇指缓缓下移,S市生人,00后领军作家,果然是她。周泽楷虽然一时半会儿想不清晰她的名字,但却真真切切地记起了这个人。
访谈里不吝笔墨地对程君霓进行吹捧与褒奖,但在被夸张的字里行间,倒也看得出当年的些许影子。程君霓很喜欢谈起初中,但她口中与她笔下的初中时代却着实让周泽楷觉得陌生——那些真的是他们所一同见证的时光吗?周泽楷想不起来了。也许是他忘了,也许是他当时便根本没用心去记得。
她说她以前是管乐队的声部首席,噢,好像有管乐队这么回事,但声部首席是谁周泽楷倒真没印象;她说她那时成绩不错,中考前拿了推优顺风顺水地进了全区全市赫赫有名的光远中学,周泽楷隐约记得班里有推优这么件事,但具体是谁拿到了推优,他早就忘了;她说她初中时便喜欢跟同学比赛着一起看书,初二时还因为一篇读后感而拿了第一个作文比赛的奖项,甚至还在全校面前得到了表扬——唔,周泽楷不记得了,完完全全不记得有这件事了。
周泽楷看着这满满当当的一篇访谈,却只是像隔岸看着一个朦胧的陌生人。
在访谈文末附上了程君霓最新作品的一篇试阅,叫《时间的女儿》,被收录在了一本即将出版的小说集里。
这篇小说,以这么一句话作为开场——
“我遇见他时,他正是介于男孩和少年之间的年纪,像那个年纪所有的X中男生一样穿着麻袋一般大红大粉的校服,却和他们都不一样。”
周泽楷颤了颤睫毛。程君霓,那个束着干净利落马尾的女孩,便这般湿漉漉地从记忆的湖泊中起身,回到了他的面前逡巡。
十三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在启中这个不大不小的校园里,周泽楷曾是许多少女心中的白月光与朱砂痣。他能和程君霓成为三年同桌,又有几番颇为私人的交情往来,本来就是基于一个前提——她不喜欢他。
在其他女孩因为爱美而开始留起刘海、处心积虑地将大红大粉的校服穿出花样来的时候,程君霓却还是和小学生并无两样,老老实实地束着马尾,露出大大的额头,明显比身材大一号的校服里又塞了许多的衣服。
程君霓坐在周泽楷的身边,总是喜欢将大大小小的教科书、作业本和试卷垒成耸立的一叠高塔。平时温温和和的一个小姑娘,只有坐在书桌前时,却是具有凌厉的攻击性的。周泽楷曾用单词手册上的一个词语形容林卿——ambitious;但对于程君霓,这种攻击性却更为浮于表面,非得用aggressive才足以形容。
周泽楷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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