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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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史- 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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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缅甸宪法规定佛教为国教;次年取消,宣布宗教信仰自由。

  1963年越南广德等六僧尼自焚,抗议美吴集团暴行。

  1970年南朝鲜曹溪宗娶妻派,另立太古宗。耶稣会神父埃纳尔。拉萨尔在日本东京建立基督教习禅中心。

  70年代越南侨民在洛杉矶建寺,成立越南佛教协会。中国台湾僧人与越南僧人在洛杉矶创国际佛教促进会。






                    佛教史



                大事记 后记

                  

本书计划把佛教作为一个整体,着重从其自身的历史发展上考察它在不同国度和民族中的特点及其消长状况,兼顾史实和教理,上层信仰和民间流布,与传统上按国家或教派表述的方法有所不同。这一新的设计也增加了章节安排的困难,显得畸重畸轻,内容不甚平衡。

  本书还有另外几个特点。

  第一,佛教在发展过程,适应不同的民族地区和时代,形成了多中心、多系统的布局和结构。对这种趋势,我们给予了力所能及的注意。比如中国佛教,不仅继承了印度以至中亚的古代佛教,而且经过丰富和改造,向中国以外的友邻国家推进,从而摆脱了印度佛教中心论的旧传统。中国佛教有三个系统,藏传佛教和西南上座部佛教是它的组成部分,由此也改变了把汉地佛教作为中国佛教唯一代表的习惯说法。使之更符合佛教发展的历史实际;第二,佛教的宗教哲学比较丰富,它有自己的一套专用范畴,初学者不易理解,作为一本教材,我们力图在有限的篇幅内,讲得充分些,通俗些,希望对大学文科选修课的同学能有所帮助。

  参加本书撰写的,除我以外,全是中青年学者。魏道儒执笔第一章,杜继文为第二章和其它诸章的印度佛教部分,业露华分工中国佛教初传到南北朝佛教,潘桂明负责中国隋唐以至明清佛教,李冀诚分工藏传佛教,杨曾文分工日本及朝鲜佛教,宋立道为斯里兰卡、东南亚诸国及欧美佛教。大事记和索引由张树昆编写。李申参加了集体审稿;方广锠对早期印度佛教作了部分修改。

  本书是集体创作,由我最后统稿,所有缺点和错误,应由我负责,衷心欢迎批评指正。在编写过程中,参考国内外学者的著作和论文甚多,不能一一列出,谨致歉意和谢意。

  杜继文19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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