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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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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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智露出笑脸来,走过去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大,但走到黄晨近前却突然停了,不但停了,脚下还像是粘了胶,再也迈不动了。 
  黄晨还在叫她,见她不动,又侧了侧身子,让出站在她身后一个男人来,“沈智,看看谁回来了?认不出来了?” 
  其实不用她让沈智也看到了,那男人穿一身黑色,板寸干净,因为高大,随便一站就让人觉得有压迫感,黄晨那个头怎么挡得住他。 
  他一开始并没有说话,只立在那里,目光落在沈智的脸上,数秒之后才对沈智笑了一下,开口说。 
  “沈智,好久不见。” 
  沈智没有张口,心脏无限紧缩,又突然无限膨胀,那感觉只有翻江倒海能形容,逼得她只有用鼻子最短促地吸气,还不能让人察觉,只能压着,压着,压得胸口处突突地抖。 
  认不出来?怎么会认不出来?这个男人是唐毅,唐毅回来了。 
  只是他为什么要回来?沈智还记得当年她与唐毅分手时他瞪着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还记得他死死抓住自己的手,然后是从牙缝中挤出的“为什么。” 
  还有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她做出那个决定之后雨打风吹去,沈智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失去了,就当作从没得到过,他走了,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心上从此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缺口,但谁不是这样活下来了?天长日久,只要你不再想起,再痛都会过去的。 
  只是她不明白,他又怎么会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另两个人都看着自己,沈智没有选择,只能用最短的时间武装自己的表情,吃力地弯起嘴角,然后答了,第一个字有点涩,但开了口也就顺了。 
  “是啊,好久不见。” 
  黄晨见这场面,立刻露出一个捉狭的笑容来,“哦哦,咱们的老班对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对吧,我错我错,先进去了啊,不过别站在这儿聊太久,就算要走,好歹在老同学面前露个脸,里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哪。” 
  沈智动了,一把将她抓住,嘴里还说,“不用,我都已经迟到了那么久,还是先进去吧,别让大伙等我们。” 
  黄晨被沈智拉住,回头的时候带着点错愕,不知她为什么是这个反应,沈智和唐毅,当年的金童玉女啊,就算分手了,但大家都是成年人,多年未见,即使不想一起追忆两句似水流年,但也不必这样决绝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吧? 
  倒是唐毅落落大方,一伸手替她们推开包厢门,还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智拉着黄晨,包厢门口能有多大的地方?黄晨一动,她就与唐毅擦身而过,扑面而来的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沈智竟是一震。 
  唐毅同样,他人高,沈智与黄晨便是从他的眼下过去的,沈智穿风衣,并没有挽头发,当年的一把乌发已经烫过了,卷曲的发梢成了棕色,该是在来之前打理过了,不知揉了什么东西,总让人觉得有些腻,走过他身边时大概是有些不自在,一偏头,露出颈侧的那段皮肤,头发未遮住的地方,好大一块红。 
  他不记得沈智在这个地方有胎记,那样的红,是烫的吧? 
  他瞬间一震,几乎要把手按上去,但终究是没有,只是把手伸进了裤袋里,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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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这么少,感觉很悲呐。。。。。。。。         
第 6 章   
  包厢很大,开了两桌,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几年没见的老同学了,还男女分开,那边一群男人招呼唐毅,他便转身过去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沈智松了口气,要坐下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一直在看她,见她转过脸就笑了,眼里有亮光。 
  沈智刚才所受的震荡还没回过来,跟那人对视数秒,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硬是没有叫出她的名字来。 
  黄晨捏了捏她的肩膀,却越过她对另一个人说话,“田舒,你原谅沈智,她呀,今天大概是在外面撞见鬼了。” 
  沈智是震惊,慢慢吐出一句,仍有些不敢相信,“田舒,你回来了?” 
  田舒笑出声来,说了声,“惊喜吧?”然后肩膀一热,已经被沈智狠狠拥抱了一下。 
  “真的是你回来了!死丫头,这都瞒着我。” 
  田舒的脸涨红了,眼泪眼看就要溢出来,勉强笑着,“给你一个惊喜嘛,急什么,有得是时间让你骂。”说着把身边椅子上的包拿起来,还拉了拉沈智的手腕,“坐。” 
  沈智眼前一阵光亮,耀眼夺目,定定睛才看清那是一只钻石戒子,就带在田舒的手上,那大小,只让她想起一个词来。 
  鸽子蛋! 
  还有她手里拿着的那只包,BIRKIN!有钱都得排队等三年的BIRKIN,这两样东西一晃,桌上其他女人都没了声音,包括沈智。 
  沈智是错愕,田舒是她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因为父母离婚,毕业之后就跟着母亲离开了上海,就连大学都是在杭州读的,分开得太久,尤其是近两年,田舒几乎是人间蒸发了,一点消息也无,沈智最后知道的是她与一个香港人结婚了,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女生的友谊就是这样,忙着恋爱结婚生子的时候,世界里就没了其他人,现在乍然重聚,田舒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沈智怎么可能不错愕。 
  不,不止错愕,看看通身发着光的田舒吧,这简直让人拍案惊奇。 
  “我在加拿大待了两年,先生要来上海做生意,所以就跟他一起过来了,刚安顿下来。”田舒并没有要隐瞒自己情况的意思,慢慢解释,仍是那把细细的嗓子,却让桌上所有的女人都听得满面羡慕之色。 
  黄晨说话,“谦虚吧你,大家可看好了啊,我们田舒,嫁得可不一般,我来的时候还是蹭了她家的车呢,奔驰600!刺溜停我身边,她招呼我我还不敢相信,司机已经下来替我开门了,弯着腰,黄小姐您请,别提多港剧了。” 
  黄晨说话表情生动,学起司机的样子来惟妙惟肖,听得一桌子人直了眼睛,旁边有人接口,“什么港剧?” 
  说话的是过去的文艺委员玲子,高中毕业因为艺术特长类加分保送上大音乐系的,当年大伙儿眼里的美女,半年前才生了孩子,却是失色了,身材略显臃肿,毛衣还有些起球,坐在田舒旁边,更是黯淡无光。 
  “珠光宝气啊。”黄晨眨眨眼,一桌子人都笑。 
  玲子就对田舒举杯子,“田舒,没想到几年不见你成传奇了,来,说说怎么钓上金龟婿的,我是没戏了,生完孩子就成了颗烂白菜帮子,扔在地上都没人看,黄晨她们几个还有机会,正好学习学习。” 
  黄晨跟这玲子,一直就有点不对盘,高中时候就斗了三年,每次聚会也一样,总要冲对方两句,这时听完就不舒服了,脸上笑嘻嘻的,手却拍在沈智肩膀上。 
  “什么白菜帮子啊?看看咱们沈智,这样子像孩子妈吗?” 
  桌上热闹,沈智却一直觉得芒刺在背,总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但眼角余光掠过另一张桌子,那儿却早已杯盏交错,唐毅更被两三个人围住说话,哪里有人在注意她,她觉着自己荒谬,更强迫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面前这些人身上,这时被黄晨一拍就反应过来了,只答。 
  “一样啦,玲子孩子还小吧?你们没见我前半年每天掐着点半夜起来两三次的样子,到了早上都不敢去阳光下见人,整一个见光死。”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其中就数玲子笑声最大。 
  沈智也笑了笑,另一条手臂却已经被人抓住,是田舒,对着她张大了眼睛。 
  “真的?你有孩子了?” 
  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又来了,沈智却只看着田舒,点点头,“是啊,一岁多了。” 
  “男孩女孩?”田舒问得激动,脸又有些要涨红的趋势,与过去的习惯一样,一激动就脸红,沈智这才对她有了些真实的感觉,又奇怪。 
  “女孩儿,叫安安,要不要看照片?我手机上有。” 
  “要啊,当然要,给我看看。” 
  沈智就转身到自己包里去摸手机,一回头看到田舒放在身后的那只BIRKIN,鳄鱼皮复杂的纹理,即使是在这起嘈杂热闹的包厢里都让人觉得矜贵。 
  沈智在这一瞬间,仿佛是出于一种女人的本能,她在拿出手机之后,将手里的包随手放到了脚边。     
  安安是沈智的骄傲。 
  这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沈智家祖传的雪白皮肤,下巴尖小,明明是一双大眼,笑起来却眯成一弯月牙,抱着走在路上,多远都有人追过来说一声。 
  “这孩子长得真可爱。” 
  脾气也好,无论多吵多闹,被妈妈双手一抱,立刻安静下来,小脑袋蹭着她,像是知道妈妈为了她忍下的委屈,就算还不会说话,也会用行动表达,“你辛苦了,因为我辛苦了。” 
  要说沈智现在这世界上最爱谁,不用思考,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安安。 
  只是没想到田舒的反应这么激烈,其他人看到照片最多惊叹一声,“呀,真可爱。”田舒却紧紧抓着她的手机,看了又看,声音里都是羡慕。 
  “太可爱了,真好,沈智,你一定要带她来我家玩儿,我太喜欢这样的小女孩儿了,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你答应我,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沈智笑,“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呗。” 
  隔了几秒钟才听到田舒回答,“是啊,我正努力呢,沈智,你太幸福了,我羡慕你。” 
  羡慕她?沈智看看一身华贵的田舒,心里情不自禁地苦笑了。 
  包厢里已经热闹起来,男人们所在那桌有人站起来举酒杯,大声叫着,“大伙儿都起来啊,我们一块儿敬唐毅一杯,谢谢他有了今天,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同学。” 
  沈智一愣,黄晨已经把酒杯塞到她手里了,“来吧,今天是唐毅请客,一起喝一杯。” 
  “唐毅请客?”沈智更是惊讶。 
  “你不知道吗?”黄晨冲她眨眼,“人家现在可不是那个弄堂里出来的唐毅啦,他现在是拿过国际大奖的著名建筑设计师,从美国回来的,牛着呢。” 
  沈智霍地回头,正看到唐毅在一群人的拥簇下站起来,举杯的时候,黑色的腕表露出袖口,被以前班上最爱玩现在进了家贸易公司工作的林胖子一把抓住,叫了一声。 
  “哟,哥们儿,三房两厅戴在手上啊,咯着咱眼睛了啊。” 
  一群人就跟着起哄,沈智已经站起来了,半空中与唐毅的目光相碰,也不是两人有心,只是交错而过。 
  但那双眼睛,那双眼睛,掠过她时让她想起的一切与过去联系在一起的酸甜苦辣,隔着时空都让人灵魂颤抖。 
  过去,唐毅身上还有过去吗?她现在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脱胎换骨莫过于此,他为什么不回来?他有什么理由不回来? 
  “沈智,沈智?”旁边有人拉她,把沈智的神志从遥远的过去拉了回来,她转头,看到田舒,端着酒杯等着与她碰杯的田舒,贵气逼人,耀眼夺目的田舒。 
  田舒笑着,仍是拉着她的手,声音亲切。 
  “来,为了我们的再次相聚。” 
  沈智把手里的杯子向她的靠去,两只玻璃杯口发出清脆的一声响,她点头,说一声,“为了再次相聚。”然后闭着眼一饮而尽。 
  再睁眼的时候,沈智笑了,是苦笑,原来所谓的同学聚会,就是在多年以后给所有到场的人一个机会,看看什么叫沧海桑田,岁月如刀。 
  当然了,沧海桑田的都是别人,岁月如刀的,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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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留言,有交流才比较爽啦,否则像是我和旁白密实自言自语症反复发作一样 
  :) 
  继续咖啡馆的故事 
  我家这儿的星巴克,外国人很多,经常有情侣一起来,中外的,外中的,外外的……有意思的是,外国男生如果和中国女孩子在一起,就真的很会讨好她们,那天来的一对,男孩子还拿出笔记本电脑顶在头上逗红颜一笑…… 
  旁白:解释一下,是APPLE超薄的,并不重…… 
  海:两个人说话的时候,蓝眼睛深情款款地看着她,还拿起手背吻一吻,哎哎,我看到周围中国男生的目光,好尖锐啊(谁让你们在追求女生这方面没有那么奔放涅。。。。。。) 
  PS:我也见过中国男生的浪漫,在街上背女友,不过大部分是被逼的,背上的女孩子一边笑一边挥舞高跟鞋,哦哟哟……还是很感动的,虽然背后有点寒飕飕         
第 7 章   
  沈智第一次见到唐毅,只有十七岁。 
  他是从天而降的插班生,成绩出色,运动也好,是所有老师的宠儿,男生抱着篮球与他笑谈,女生在课上偷偷地看他。 
  就连她最要好的那几个朋友都红着脸谈论他,看到沈智又散开,怕她不高兴。 
  沈智当然不高兴。 
  那时的沈智,是个名副其实的娇娇女,父亲在教育局工作,母亲在卫生所挂一个闲职,一家四口,严母慈父,弟弟也与她感情甚笃,从小在家跟她抢甜糕鸡腿长大的,可高过她一头之后就不把她当姐姐看,逛街人多时都要挡在她前面。 
  沈智的父亲在教育局颇有些实权,所以什么人看到沈智都是一张笑脸,那时的沈智不明白,这些笑脸并不是独给她的,它们是为了她背后所依靠着的所有一切而展开的。但她还小,总以为人人都喜爱她,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她无知无畏的金色年华,天青水阔,没一处不是舒心的。 
  只有唐毅,对她视若无睹。骄傲的人被人当作透明,这滋味当然不好受,但真正让沈智愤怒的是,他居然在转来两个月后就将原本属于她的全国希望杯数学竞赛的参赛名额抢走了。 
  就为了这事,校长还专门到她家来打过招呼,她爸爸就笑着摇头,“应该的,水平不如别人就该把机会让出来,小智,你说是不是?” 
  她在一旁涨红了脸,一句话都不说。     
  田舒知道这事之后劝她,“比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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