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洲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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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洲狂澜-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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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变了个花样,“总之,如果我是女的,一定要献身于您。”

那个首领生怕落在臭屁王的后面,紧跟着说:“不过,虽然小人是男的,但如果英雄您感兴趣的话,小人也愿意献身……”一面说,一面还挤眉弄眼,向李均抛出个极具“魅力”的媚眼。

李均几乎吐了一地,他连忙向后又移了一段距离,确信这两个人不能碰着他,说:“哪个再胡扯就杀了他!反正留下一个就够了。”

首领瞪着臭屁王说:“听见没有,你还是自己去死吧,不要打扰我们的好事!是不是,英雄……”说后一句时,他“深情款款”的向李均望了过来,声音也变得“柔媚”无比。

一阵鸡皮疙瘩从脚跟一直传上李均的后脊,李均开始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也无法对这两个无赖用上。他冷冷哼了声,说:“都给我闭嘴!你们为什么偷袭我们?”

这两个怪人相互望了一眼,都没有回答。李均挥起短剑向前一个突击,马上又退了回去,两个怪人只觉得头上一凉,短剑贴着他们的头皮划过,两蓬断发从他们本就被烧掉了大半的头上落了下来。

臭屁王吓得忙指着首领说:“和我无关,不要杀我,是他的主意。”

首领眼珠乱转,但又无法反驳,只得解释说:“是我瞎了眼,把英雄你们当作强盗,想偷袭你们为民除害。”他故意将“为民除害”四字说得很响,脸上也露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色。

李均仔细盘问,原来这个首领叫赵显,臭屁王倒真姓王,叫王尔雷,两人都是附近一个小城林州人,因为连年战乱,虽然属于洪国的林州没有直接遭受兵火,但也留下了许多无父无母的孤儿,赵显一伙都是如此,他们一直在林州城中乞讨偷摸为生,但最近和一个富商的儿子争地盘被赶出了林州,于是结伴在山野间抢掠,哪知道第一次出手就遇上了李均所属的佣兵团。

李均知道这附近有个小城,心里立刻踏实了些,象他这样单个的流浪者在乱世是不会受到怀疑的,他可以在城里打听肖林他们的消息。

“带我去林州。”李均以不容抗拒的口气命令。

赵显与王尔雷对望了一眼,赵显害怕地说:“这可麻烦,我们回林州会被姓原的杀死的。”

李均知道他所说的姓原的就是同他们抢地盘的原士海,淡淡地道:“不要紧,有我在,谁也不能杀你们。”

赵显心中忽然涌上一条妙计,连忙点头说:“是,是。”

……

林州虽然是个群山中的小城,但因为其他比较好走的交通线大多被战火所阻,这里就成了洪国首都海平城通往内地各国的一条要道,往来的商贾不少,也就带动了城市的经济。

走了足有半天,空着肚子的三人总算来到了林州,赵显一面带路一面盘算,不知怎么样才能利用李均去教训原士海。远远地看着城墙,他有了主意。

由于天色近晚了,到城外讨生活的人们纷纷回城,往来的客商也赶着进城投宿。李均一行人倒不显得孤单,但他们的狼狈模样,却让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赵显对李均说:“这个……李英雄,进城的时侯卫兵如果盘问起来,该怎么回答?”

李均微微怔了一下,这个他真没有考虑,如果直说自己是佣兵,只怕立刻会被猜出是打败了的陈国佣兵,立刻就会有大队人来捕捉,不直说,自己这副狼狈模样却是无论如何瞒不过的。

赵显见他一时没法回答,嘿嘿笑了起来:“不要紧,我有办法,但是这样的话,我说什么你可都得承认,否则就会被揭穿了。”

王尔雷颇有点担心地说:“老大,每次你说不要紧,我就觉得一定会要紧……”

赵显一脚踢在他屁股上,说:“闭上你的大嘴,否则有你好看!”

王尔雷果真闭上了嘴,但却抗议似的放了个响屁,很非常陶醉似地用力吸了口气。李均和赵显立刻远远躲开。

来到了城门口,哨兵果然对这三个奇形怪状的人特别注意,哨兵甲大声道:“你们三个,过来!”

赵显笑嘻嘻地来到他身前,说:“咦,原来是哨兵甲大叔啊,几天不见不认得我了?”

哨兵甲听了就来气:“什么?大叔就大叔,还哨兵甲大叔,那是作者偷懒给我取的名字,我的真名应该叫……应该叫……美男子!”

哨兵乙摇了摇头:“他名字那么土,太难听了,不如我的名字好。”

正狂吐的赵显惊讶地问:“你不是哨兵乙大叔吗,还有其他名字?”

哨兵乙骄傲地道:“那当然,作者那个笨蛋没办法想出名字,本天才当然能想出。”

赵显颇感兴趣了:“说来听听。”

“本天才已经说过了。”哨兵乙不太耐烦地说。

赵显还要说什么,哨兵美男子道:“他就叫本天才,一听就知道是个自大狂,不要理他。咦,你不是那个叫赵显的小流氓吗,怎么又跑回来了?”

哨兵本天才也奇怪地问:“看你们三个,怎么这个怪样子?”

王尔雷张开嘴准备回答,赵显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又闭上嘴。赵显傲然说:“这个样了不好吗?”

两个哨兵狂笑起来:“好啊,头发焦了大半,眉毛只剩半边,衣服可当鱼网,样子好得很啊。”周围围观的人听了,也都捧腹大笑起来。

赵显等他们笑够了,奋起他的大嗓门说:“所以你们都是土包子!我们这打扮是现在京城里最流行的模式,发型叫野火头,眉毛叫单月眉,衣服叫迎风衣!现在京城里的公子哥儿就流行这个!如果没有全套这样的装备,京城里的女孩子连正眼都不会瞧你一下!”

众人听了半信半疑,赵显又说:“有了这套装备,姑娘们就象飞蛾扑火,让你忙都忙不过来,你懂吗?谅你们也不懂,所以虽然你们一个是美男子一个是本天才,到现在还是光棍呢!”

两个哨兵听了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本天才脑子转得快些,瞧见李均脸上带着不屑的笑意,忙岔开了话题:“你看起来很眼生,怎么会同赵显一伙?”

赵显一挺胸:“你不知道我是老大吗?这是我新收的小兄弟,带他到城里来看看,让他见见世面。”

美男子这时想的却是另外的事,与本天才嘀咕了几句,把赵显拉到了一边低声说:“赵显,告诉我你这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哪来的,我立刻就让你进城,否则你今天就别想过去。”

极力忍着心中的笑意,赵显开动脑筋告诉了两个哨兵方法,哨兵果然真放三人进了城去。

第二天这两位哨兵美男子和本天才果然全套野火头、单月眉和迎风衣站了出来,而且大力宣扬在京城中这种打扮是如何流行,正好有远洋商人路过,把这全套行头都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从此那个世界中出了类叫“嬉皮士”的人,这是文外话,放过不提。

当三人来到一条小巷后,赵显与王尔雷开始捧腹狂笑,半天才缓过气来,赵显拍了拍李均的肩膀:“怎么样,我说了没问题就没问题吧。”

李均冷冷哼了声,虽然他年龄比这两人还要小上一些,虽然童年时他也是个喜欢搞笑的人物,但七年的佣兵生活,让他已经愉淡忘这些普通人的情感。赵显看到他阴沉着脸,恐惧又爬上了心间,不知为什么,他觉得眼前这个少年给他一种非常恐怖的感觉。

李均缓缓说:“你开始说我是你新收的小弟?”

赵显心中一凛,赔笑着说:“为了骗过哨兵,只有如此了,其实您才是老大,臭屁王,你说是不是?”

王尔雷眼光在两人脸上扫了扫,赶紧跪下说:“是,是,李大哥,你是我们的老大。”

赵显见这臭屁王又抢先了一步,也慌忙跪下来:“大哥,从今以后我们听你的,只要你一句话,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

李均开始觉得让这两个人带路是自己最大的不幸了。他愤怒地呸了声,转身便走,赵显与王尔雷立刻爬起来紧跟在他身后。

“再跟我,我就杀了你们。”李均被跟了片刻后回头恐吓道。

赵显却愁眉苦脸地指着自己身后:“不跟着你,他们马上就会杀了我们。”

李均早看到在赵显与王尔雷身后也跟着一批人,他说:“那我不管,我说了不许跟着我就不许跟!”

眼看着那群人围上来,赵显又开始利用他声音大的长处了:“原士海,你胆子不小啊,我们老大在这里,你还敢来!”

十多个人将三人围了起来,一个白白胖胖的少年躲得远远地道:“什么破老大,牛皮赵,那个看起来象只兔子的小子就是你新认的老大?”

原来三人进城的时侯,有小混混看到后通知了原士海,他听说只有三个人便带着这士多个打手来找赵显的麻烦,他蛮横惯了的,也不弄清楚李均是不是真的和赵显一伙的,一声令下:“打,打那个兔子。”

李均也不想对这些混混解释什么,他虽然没有系统地学习搏击,但在实战中得来的技巧是一般人难以抵挡的,更何况佣兵团的伙伴们平常相互交流技巧时他也学到不少,因此这十来个人他还没看在眼里。

得到原士海命令的混混们一拥而上,反而将赵显和王尔雷扔在一边,二人悄悄挪到一个便于逃跑的拐角,开始齐声喊起来:“一……加油,一……加油,老大老大,我们永远支持你!”

李均在一拥而上的混混们围住他的时侯开始出手。

他用的是徒手搏斗术,释教僧侣最善于此。他不愿意惹太大的事情出来,默默念了从鲁格那里学来的“石盾诀”,身体抗打击能力在短时间内可以增加一倍。混混们打在他身上对他伤害不大,但他的反击,却不是混混们能够忍受的。

对手中没有真正学过搏斗技巧或者各派法术的人,李均的身影在他们中闪挪,偶尔落在他身上的拳脚也被石盾术消去了大半力量,这些辅助性的法术几乎无需什么准备时间就可以施放,虽然没有其他深奥法术那么大的危力,但也相当实用。在发现对手只是一般乌合之众后,李均拳打脚踢,开始予以回击了。

短暂的搏斗以李均击倒六个对手,其余的人都被吓跑为终点,当发现李均占了绝对优势时,原士海早就先一步溜走,赵显与王尔雷躲得太远,根本无法阻拦,他们只来得及向还在地上呻吟的几个混混踢上一脚。

带着令李均毛骨悚然的崇拜目光,赵显以甜得发腻的声音向李均说:“老大真是英勇无敌,天下第一英雄非老大你莫属。我真的好崇拜好崇拜你,老大,我发誓这一辈子都要紧紧跟随着你,作你的不贰之臣。”

王尔雷也来凑趣:“我也是我也是,我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李均差点没气死,一脚将王尔雷踢了个跟头,但这二人无论他如保驱赶就是跟着他,他也不可能真地把二人杀了,时间一长,他也只有听之任之了。

“哪里有投宿的客栈?”眼看天色暗了下来,小巷两旁人家纷纷亮起了灯火,李均终于想到现在最要紧的不是甩开这两个无赖。

“前面就有,前面就有。”赵显与王尔雷争先恐后地回答,在他们带领下,李均转出了小巷,进了专门的商业区“街市”。林州城虽然不大,但街市却很繁华。长街的两边,高高低低的招牌挤得满满的,有不少三层以上的建筑;小商贩们的摊点也到处都是,虽然太阳已经落下,仍有不少商贩在叫卖。

李均对这样的景象非常陌生。自从当上佣兵后,他便淡忘了和平的生活,与佣兵团所经之地,虽然也有比林州要大的城市,但大多因兵火而衰败不堪。此时林州的平和繁荣,简直可以让居住在这里的人忘掉外面的世界的战争。不知为什么,李均却觉得不太适应这种没有杀机的环境。

“我们那个小子,天生是一个战士,我想他根本不适合和平。”肖林对他的评价浮现在他心中,他不由得苦笑了一下,又将这个想法甩开来,但对于佣兵团同伴们的下落不由得担心起来。

“就这家吧,老大。”赵显一连重复了几遍,李均才意识到他是在问自己,心中又浮起自嘲的笑意,原来自己真不太适应和平生活,才在街市上走了几步,反应就变得迟钝起来。

快步走进了这家挂着“林州第一楼”的招牌,实际上不过两层木结构楼房的客栈,招待一眼便看到三人的狼狈样子,拦住了他们。

“让开!”赵显的街头混混本色开始露了出来,“不认识我了?叫你们老板娘出来!”

身强力壮的招待伸手“挽”住赵显的胳膊,但很快就认出这个怪模怪样的家伙是谁,想来以前他们也没少吃过赵显的苦头,连忙松开了手。“牛皮赵,你怎么回来了?”

赵显并没有因为对方叫他绰号而觉得羞恼,相反他倒向李均笑了笑,显然对自己的“知名度”有些得意。那个招待很快将脸转向王尔雷,脸上的神色立刻变了:“臭屁王,你快些出去,如果你敢在这里放屁,我们马上把你扔出去。”

赵显伸手拦住他们:“别急别急,我们是来住店的,给我们三间最好的屋子,再炒几个菜。”

招待脸上露出古怪的神色,显然是怕赵显住霸王店,李均冷冷哼了声,伸手从怀中摸出一枚金币扔向他:“这是预先付的饭钱。”

招待的脸立刻堆满了笑容,热情地问:“客人是在楼上用餐还是去房间里?”

“当然是楼上!”眼见李均掏出了金币,赵显几乎立刻后悔没有带他到林州最豪华的客栈。既然有个“财主”撑腰,怎么能不在大庭广众下显显。

对于此李均并不反对,在人多的地方吃饭可以听到更多的消息。

上了二楼,李均随意点了几个菜,赵显还要了坛酒,很快饭菜上桌,三人也是饿急了,狼吞虎咽般将食物一扫而光,酒反而没有喝什么。且不谈他们的狼狈装束,三人的饿鬼模样立刻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喧乱的酒楼里食客不少,在摇曳的烛光下,食客们的脸都显得有些阴暗不定。李均肚子里略有些饱,警惕性便恢复过来,立刻注意到靠着窗的那一桌人在注意自己。

借着吃东西的动作,李均悄悄向赵显问:“认识那边的人吗?”

赵显顺着他的示意侧望了一眼,点点头:“认识,是城里的巡检,他们和原士海是一伙的。”

李均逐渐对林州城感起兴趣了,战乱时期这个城仍能保持繁荣,恐怕有更深层的原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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