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19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 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⑾妹诺鹊厣枇⒀黄圃斐У取
  (三)小型轻工业这些轻工企业大部分集中在上海。从道光二十年到同治末年,首先有一批食品加工、化学工业和印刷业问世,包括了面包制造、面粉加工、制药、酿酒、汽水、制酸及金银熔炼、砖瓦及锯木和印刷诸多种类。其中,老德记药房、江苏药水厂、点石斋石印局等,后来都发展成规模较大的企业。
  光绪六年(1880)前后,外商曾在上海形成一个投资热潮,相继有制冰、火柴、肥皂、造纸、玻璃制造、铁器制造、家具制造等企业出现。火柴制造业中的“燧昌自来火局”、造纸业中的“华章造纸厂”、木材加工业中的“祥① 采孙毓棠说。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第67 页注③。②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第238—341、244 页。泰本行”等规模较大。自光绪朝中后期,外资企业再次大幅度增加。其中,以生产多种饮料著称的“泌药水厂”、制药业中的“屈臣氏药房”、生产啤酒的“福利公司酒厂”,以及“美国烟草公司”、“上海水泥公司”等,在当时都颇具规模。这些企业的产品不仅供销上海,而且销往我国各口岸、城镇,并深入到广大农村。
  与此同时,外国资本还先后在汉口、牛庄、厦门、福州、广州等地兴办过制冰、铁锅制造、豆饼加工、金银提炼等工业,并多次强烈表现出在我国投资棉纺织业和采矿业的企图。
  到甲午战争之前,外资在华投资的轻工业种类日渐增多,并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
  (四)租界中的公用事业这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上海。同治三年(1864),英商在“公共租界”始设“大英自来火房”从事煤气生产。最初资本10 万两,至光绪二十年(1894)已增至20 万两。煤气出售量达4889 万多立方英尺。1866 年,法商在“法租界”也建立“自来火行”,规模较小,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八年(1892)被大英自来火房吞并。光绪九年(1883),英商在公共租界建成上海自来水公司,最初资本7。5 万英镑,到光绪二十年增至14。4 万英镑。该公司不仅对租界供水,并延伸到上海县城边,一昼夜可供1675 万加仑。光绪八年(1882),英商创设上海电光公司,开始架设电灯。后因经营不善,于光绪十四年(1888)改为新申电气公司,光绪十九年(1893)又由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接办,改为工部局电气处。此外,天津开辟租界后,英商集股于光绪十五年(1889)也开办了一个煤气公司。
  外商在租界开办公用事业,目的在于改善其生活、工作环境,使其享受到在本国同样的优越条件。但同时由于自来水、电灯、煤气灯等设施的建立,也开始改变了旧城市的面貌。
  到甲午战争前夕,外国资本在我国开办的企业达191 个,其中船舶修造和各种加工工业占到总数的60%①,且大多分布在以上海为中心的东南沿海口岸和长江流域的汉口。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估计约达2800 万元②,利润一般在10%至24%之间,雇佣工人约达34000 人,占当时我国工人总数的34。6%至37 %③。
  应当指出,外资在华设厂是没有任何法律或条约依据的侵犯我国主权的行为。愚昧、软弱的清政府初则放任、迁就;继则在民族工业初步发展之际试图阻抑外资在华设厂。但这种阻抑除少数成功外,大多失败。列强仍蛮横设厂,我行我素,并进而图谋攫取在我国设厂的法律权利。
  外资企业依靠其种种特权和先进的技术设备,残酷剥削中国人民,攫取丰厚利润,阻碍与压抑着我国民族工业的兴起与发展。但在它的企业中却产生了我国最早的产业工人。它依靠机器生产迅速提高生产率和成品质量、获取高额利润、改善人们生活的现实,又在相当大程度上激起中国人民学习西方、投资近代工业的愿望和热情。
  ① 汪敬虞:《十九世纪外资对中国工矿企业的侵略活动》,《经济研究》1965 年第12 期。②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第247 页。
  ③ 同上书,按第1201 页统计表计算。
  中国机器工业的兴起自同治初年,清政府开始主持创办军事工业;同治末年倡导兴办民用工业,与此同时,民间机器工业也陆续出现。此后二三十年间,我国机器工业逐渐发展,至甲午战争前已初具规模。
  (一)清廷创办的军事工业嘉、道之际,我国制造军器、火药、战船的技术已大大落后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鸦片战争爆发后,领导抵抗英国侵略的开明官员林则徐等人已明确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并在爱国官绅、知识分子支持下试造新式船炮,进行了可贵的实践。不幸,由于战争的失败,腐朽的封建统治集团奢靡苟安,中断了它的发展。
  咸丰末年,清廷遭受到人民革命的沉重打击,尤被英法联军所重创,乃至出现京师沦陷,皇帝北逃的惨剧。为加强封建国家机器,扑灭人民革命,提高国防实力,清皇朝中一部分正视现实的官员,倡导仿制西方船炮以自强,开始着手创办军事工业。
  咸丰十一年十一月(1861 年12 月),两江总督曾国藩在安庆创办“安庆内军械所”,用手工制造洋枪洋炮及子弹、火药。没有雇佣外国人,只是招募了一批有志于近代科技的知识分子,探讨西方科技,研究新式船炮并制成一艘小轮船。不久,即派容闳赴美国购办机器,准备建立近代军事工业。同治元年(1862),江苏巡抚李鸿章委派英国人马格里在松江城外创办“上海洋炮局”,用手工仿制炮弹、火药。不久,形成由马格里和刘佐禹、韩殿甲、丁日昌分别主持的三个洋炮局。同治二年(1863),马格里主持的洋炮局迁往苏州,改为“苏州洋炮局”。马格里协助李鸿章从遣退的“阿思本舰队”上购回一批制造军火的机器设备,使炮局开始机器生产,仿制长炸炮、短炸炮和炮弹、枪弹。
  安庆内军械所和上海洋炮局规模小、设备简陋,除马格里主持的炮局曾采用一些机器外,其余仍为手工生产,生产能力有限。如安庆内军械所仿制的轮船“行驶迟钝,不甚得法”①,“新制之坐劈上炮,不甚合式”②。尽管如此,但这却是中国经营近代军事工业的开端,体现了由手工业生产向机器大生产的过渡。
  同治三年(1864),湘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清朝统治暂时趋于稳定。为了发展军事工业,清廷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引进机器设备、招揽技术人才,近代军事工业于是迅速兴起。
  从同治三年以后的30 年中,由清廷直接拨款或各省督抚自筹经费,共建立了规模不同的近代军用企业共22 个之多,它们的简况如下表:清廷创办近代军事工业简表(1864—1894)①①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27,第7—10 页。
  ② 《曾文正公手书日记》卷15,同治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日记。
  ① 资料来源: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第4 册。局名创办年创建人主要产品所在地江南制造总局1865 曾国藩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兵轮和机器。设有炼钢厂。
  上海金陵制造局1865 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南京福州船政局1866 左宗棠修造轮船。福州天津机器局1867 崇厚李鸿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设有炼钢厂。
  天津西安机器局1869 左宗棠子弹、火药。西安福建机器局1869 英桂子弹、火药。福州兰州机器局1872 左宗棠枪、子弹、火药。兰州云南机器局1872 ? 岑毓英炮、子弹、火药。后停办再建。昆明广州机器局1874 瑞麟子弹、火药、水雷,修造小轮船。广州广州火药局1875 刘坤一火药。广州山东机器局1875 丁宝桢枪、子弹、火药。济南湖南机器局1875 王文韶枪、开花炮弹、火药。长沙四川机器局1877 ? 丁宝桢枪、炮、子弹、火药。成都吉林机器局1881 吴大澂枪、子弹、火药。吉林金陵火药局1881 刘坤一火药。南京浙江机器局1883 刘秉璋子弹、火药、水雷。杭州神机营机器局1883 奕譞炮、枪、子弹、水雷等。北京山西机器局1884 张之洞火药。太原广东机器局1885 张之洞枪、炮、小轮船。广州台湾机器局1885 刘铭传枪、炮、子弹、火药。台北湖北枪炮厂1890 张之洞枪、炮、子弹、火药。汉阳奉天制造局1894 依克唐阿不详。沈阳这22 个局厂,规模较大的5 个,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湖北枪炮厂。除福州船政局专造轮船外,其余都能造枪、炮、子弹、火药,有的还能造轮船、机器,并设有炼钢厂;中型的有5 个,即广州机器局、山东机器局、四川机器局、吉林机器局、神机营机器局,一般能造枪、子弹、火药,有的也能造炮。其他12 个厂局,规模较小,一般只能造子弹、火药,有的时开时停。下面简要记述前4 个较大的企业:1。江南制造总局(简称“沪局”)。
  曾国藩、李鸿章创建。同治四年(1865)夏,由海关道丁日昌出面以6万两白银买下设在上海虹口的美商旗记铁厂及铜、铁、木料,再将丁日昌、韩殿甲主持的两个洋炮局和容闳买回的机器设备归并一处,成立“江南制造总局”。局址初设虹口,同治六年(1867)迁至城南高昌庙,随着购、造机器增多,先后建成机器厂、木工厂、铸铜铁厂、轮船厂、锅炉厂、枪厂、炮厂、黑色火药厂、枪子厂、炮弹厂、水雷厂、炼钢厂、栗色火药厂、无烟火药厂及广方言馆、翻译馆、操炮学堂(后改为炮队营)和10 余个附属机构。这些机构和设备,使江南制造局成为能汲取西方科技知识、培养科技人才,具有综合生产能力的新式军工企业。
  其产品主要分五类:一枪支。初期仿制旧式前膛枪。同治十年(1871),开始仿制林明敦中针后膛枪。光绪九年(1883),又加造黎意枪。不久,林明敦式已陈旧,遂于光绪十七年(1891)改制快利新枪。粗略统计,至光绪二十年(1894)共产各类枪51295 支。
  二大炮。初期制造旧式劈山炮和生铜炮,同治十三年(1874)试制成功12 磅前膛来福炮。光绪四年(1878)设炮厂,开始仿制40 磅子前膛快炮。光绪六年至七年(1880—1881)又先后造成120 磅子、150 磅子乃至180 磅子前膛大炮。光绪十七年(1891)开始仿制全钢后膛大炮。快炮重2 吨多,炮弹重40 磅;大炮短式的重48 吨、长式重52 吨,炮弹重800 磅,大大提高了攻坚能力①。到光绪二十年,共生产新旧各类炮共585 尊②。
  三弹药。生产枪弹、炮弹种类甚多,既有本厂所造枪炮配套成品,也为从国外购进的枪炮配制弹药。火药方面,先后试制成黑色火药、栗色火药和无烟火药。此外还生产地雷、水雷。到光绪二十年(1894),共生产各种炮弹1201900 枚;各种火药4081469。5 磅;各种水雷563 具及大量子弹③。四轮船。同治六年(1867)始建轮船厂和船坞。次年,造成第一艘木壳兵轮“恬吉”号(后改名“惠吉”)。至光绪十一年(1885)先后造成兵船8 艘及小型轮船7 艘④。其中,8 艘兵船的动力逐渐由400 马力上升到2000马力,并造成两艘铁甲船,标志造船技术日益提高。但由于经费不足,光绪十一年(1885)后,停止制造轮船,只从事修理南北洋各省船舰。
  五炼钢。光绪十六年(1890)前,钢材全靠进口。为避免洋商哄抬物价,乘机敲诈及保证战争急需,遂于光绪十六年开始设炼钢厂,逐步建成15 吨西门士炼钢炉和三吨炼钢炉各一座。前者可日出钢20 吨,后者日出钢3 吨。虽然所出钢材有限,但开我国自行炼钢、自产钢材之先河。
  此外,到光绪二十年(1894)还生产车床、刨床245 台,各种机器316具,并翻译了大量西方科技、文化书籍,培养了一批科技及企业管理人才。2。金陵机器局(简称“宁”局)。
  李鸿章于同治四年(1865)将苏州洋炮局迁至南京扩建而成,规模不大。初期,仍由马格里主持。马格里并非内行,且专横跋扈。光绪元年(1875),他主持制造的大炮在大沽炮台连续爆炸。他却对事故百般抵赖,遂被撤职。此后,金陵机器局一直由中国人主持,不再任用洋人担任监督。
  金陵机器局建立后,逐渐增添机器,并于光绪五年(1879)合并了乌龙山机器局,下设机器厂3 座,翻砂厂、熟铁厂、木作厂各2 座和火箭分局、枪子机器厂及铁汽锤厂、拉铜机器厂等机构。主要生产过山炮、后膛炮等多种口径大炮、炮弹、前后膛各种抬枪、枪子、水雷及炮车和其他军用品。生产数量不详。据刘坤一在光绪二十五年依据当时机器设备和产量计算“每年可造后膛抬枪一百八十枝,两磅后膛炮四十八尊,一磅子快炮十六尊,各项炮弹六万五千八百颗,抬枪自来火子弹五万粒,毛瑟枪子弹八万一千五百粒”① 孙毓棠:《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1 辑上册,第299—303 页。
  ② 同上书,据第293 页表统计。
  ③ 同上书,据第293 页表统计。
  ④ 同上书,第286 页。
  ①。此外,还造成2 艘小轮船。
  3。福州船政局(简称“闽”局)。
  左宗棠于同治五年(1866)创办于福州马尾山下。亦称马尾船政局。左宗棠调任陕甘总督后,由沈葆祯接办。
  该厂机器设备购自法国,先后建成铁厂(包括锤铁,拉铁二厂)、水缸厂、轮机厂、合拢厂、铸铁厂、铜厂、储材厂、钟表(仪器)厂、打铁厂、转锯厂、木模厂、砖窑、铁肋厂、鱼雷厂等②。此外,还建有船坞、学堂、绘事院和艺圃,培养轮船制造和驾驶人员及技术工人,并向欧洲派遣留学生。初期,聘法国人日意格、德克碑为正副监督,及多名法国技师进行技术指导。同治七年(1868)初,开始兴造轮船。同治八年,第一号轮船“万年青”号下水。其后到同治十三年(1874)在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