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5-熟男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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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熟男淑女-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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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妮是个感情细腻的女人,她经常欲火如焚,内心却万分痛苦。    
    当然,孟妮并非不爱老公,张春海对她很好。当初,他们恋爱的时候,按朋友们的预料以及张春海本人的打算,孟妮是他在北京包养的二奶。正如他以前也在上海包过二奶一样。    
    但是这一次,他不惜和远在加州抚育儿子的妻子离婚,而给了孟妮一个名份,这说明他确实爱她。    
    张春海的确很爱孟妮。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因为是二婚,另外还要考虑到上市公司老总的婚变可能会对股市产生的不利影响,所以这段浪漫的爱情佳话没有举行相应的隆重婚礼,只是公司中层以上干部为他们在俱乐部搞了一个派对。    
    那天晚上的酒会上,光彩照人、风华绝代的孟美人让所有男人惊叹不已,他们十分肯定地说:“这么漂亮的媳妇,张总以后绝对不会搞婚外恋了。”    
    “最多搞一搞小姨子。”公司的刘副总悄悄地说。这位刘总五短身材,刚才正好抬头看见孟妮的妹妹孟锦,他惊慕得张大的嘴合不拢来。    
    那时孟锦刚刚大学毕业,平生第一次穿上低胸露肩高开叉的晚礼服,她对自己过分暴露的身体很不习惯,脸上掩饰不住的羞涩与身体上澎湃起伏的性感形成了强烈反差,让一大群中年男人惊为天人。所以,刘总吞了吞口水,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对一个下属这样说道。    
    4    
    孟妮走出浴室,张春海已经穿好了睡衣。    
    “这姑娘太棒了!”张春海躺在床上,手里捏着电视遥控器,欢欣鼓舞地看着电视里的奥运节目,对孟妮说道,“中国队又拿到一块举重金牌。”    
    前天,他们刚从雅典旅游回来,今年夏天的雅典街头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到处都是来自中国大陆的熟脸蛋。黄色的脸孔带着红扑扑的表情,张春海甚至还碰上了两位以前包过的旧情人。所以,这几天他一直对孟妮心怀愧疚,刚才在床上表现得十分积极踊跃。    
    孟妮知道,这段时间老公对奥运金牌的关心程度甚至超过了自己企业的股价。她不太关心金牌,只关心今天下午妹妹说的那些名牌。另外,孟妮还想起,小妹下午说她们报社要派她去四川采访。    
    一想到四川,孟妮马上就想到了宋瑞,他不是在成都吗,小妹会不会去看他呢?    
    孟妮拿起了电话,拨通了小妹的手机号。    
    手机响了很久,终于传来孟锦的声音。    
    “小妹,在哪儿?”    
    “美乐迪唱歌。”    
    孟妮听到手机里有个男人正在咆哮这两年流行的《北京一夜情》: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不管你爱或是不爱都是历史的尘埃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孟妮喜欢这首歌的京腔京味,但她不喜欢“一夜情”,更不喜欢宋瑞对自己的痴情变成“历史的尘埃”。    
    “这么晚还在酒吧鬼混,想玩儿一夜情啊?”    
    “没有啊,同学聚会,你知道我耍单儿。”    
    “什么时候去成都啊?”    
    “还早,就那‘小平同志故乡行’,得下月吧。”    
    “去之前给姐打一电话。”    
    孟妮放下了电话。张春海在床上一直竖着耳朵,仔细听完了她的电话,然后严肃地说:“还是让小妹搬回来住吧,家里房子这么宽,现在北京也太乱了。”    
    孟妮没把老公的话听进去。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感到后悔,后悔当初宋瑞在北京的时候,她怎么不主动一些,不热情一些,不对他更好一些呢!    
    孟锦挂了手机。她想这么晚了,姐姐还打这样一个电话,实在莫名奇妙。她估计,这一定和宋瑞有关。    
    “这么晚了,一定是男朋友查岗。”一直没有唱歌的大学同学林超酸溜溜地说。    
    “我姐的电话。”孟锦一说完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承认,就是男朋友的电话。因为她发现,今天林超的表现很不寻常。上大学时,这位来自四川农村的同学非常老实,在男生中实在不怎么出众,孟锦几乎对他没什么印象。他大学没念完就去了广东打工,据同学们说,好像是因为他家里太穷,无法负担学费。但他这次回北京,仿佛一夜间就从民工变成了暴发户,他万分积极地邀约在京的大学同学们聚一聚,从晚餐到唱歌都是他埋单。    
    孟锦完全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她刚才唱歌的时候,林超那一双机灵的小眼睛饱含深情地盯着她,兴奋得张大了嘴,口水差点儿流了下来。鼓掌的时候,他手都快拍烂了,嘴里不停地说道:“应该去当歌星,这样的歌喉,就算邓丽君再世,也要惭愧得再死一回。”同学们也吹捧说:“那当然了,孟锦她姐就是过去电视台的美女主持人孟妮嘛。”    
    “谁点的歌啊?《霍元甲》主题曲。”一个同学高声说。    
    “我的。”林超拿起麦克风,他偷偷地看了孟锦一眼,勇敢地放开了歌喉,“粉捶白脸,过淫贱一生,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赶快按吧,分手算吧,要把拿全国该病……”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臭女人太不要脸了!(4)

    八十年代出生的大学生们都不会唱这首老土的粤语歌,林超想好好表现一下自己在广东学会的“海鲜”话,唱得来生猛有力。孟锦和另外一个女生觉得太难听了,但出于礼貌以及他今天埋单的风度,孟锦还是和大家一起鼓了鼓掌。    
    从美乐迪出来已是深夜,夏末的夜风中已有初秋的凉意。    
    林超提议说,请大家到顺峰海鲜吃夜宵。孟锦惊讶得吐了一下舌头,她说:“太夸张了吧?那是老总去的。”    
    孟锦坚决反对,林超才只好说算了。不过他马上又说,他住的宾馆和孟锦的家顺路,坚持要打车送她。孟锦推搪道,她最近住在姐姐家里,太远了,在东郊的玫瑰园别墅。    
    林超惆怅地望着孟锦关上了出租车门。    
    林超过去对孟锦并不太了解,他今天才发现,孟锦这样的北京女孩很实诚,不是那种讲排场、爱虚荣的女人。他对孟锦的感情更炽热、更强烈了,他甚至估计,孟锦可能对自己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好感,要不然,她刚才为什么那么体谅他,要为他节约夜宵的钱呢。    
    林超和同学告别后,一整晚的兴奋劲头一点儿也没有平息下来。他在大街上溜达了一阵子,阵阵凉风吹拂着他不怎么英俊却很精明的脸庞,他感到特别满足,今天,他总算在同学面前扬眉吐气了一回。    
    从上大学第一天起,林超第一次看见孟锦走进教室,就万分狂热、也万分绝望地爱上了她。两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个是出身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一个是来自四川农村的贫困学生。大学期间,他把自己过于强烈的爱深深埋在了心底,永远只能在五米之外暗恋她。一走到孟锦身边,他就脸红筋胀,甚至一听到孟锦的名字,他就心跳加速。整整两年的同窗时光,林超和孟锦没有说上一句话。他甚至怀疑,孟锦可能对自己一点儿印象也没有。    
    的确如此,今天同学相约的时候,孟锦差一点儿想不起还有这样一位四川同学。    
    林超今天总算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至少和梦中情人说了几句话,留下了一个事业有成的好印象。在过去,这是他难以想像的奢望。林超在北京上大学时,由于他在地铁、公交车上急色吼吼而又土里土气的样子,曾饱受北京姑娘京片子的奚落。从此以后,北京姑娘就成了他的心病。他在广东打工时,经常意淫自己泡上了一位北京姑娘,却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把它变为现实。前不久,他平生第一次俘获了一个美女的芳心,虽然那位漂亮的富姐不太可能完全属于自己,而属于某个老板。但一次成功的艳遇已足矣,足以让他对未来的爱情生活有了充分的勇气和信心。    
    其实,自从林超成年以后,他就一直为接连不断的失恋而痛苦万分。现代文学课的老师曾引用一位英国作家的话说,失恋就像出麻疹,失恋一次就有了免疫力。他觉得这简直是屁话。他认为失恋就像痔疮,很难被彻底根治,尤其是初恋的失败,会落下原始的病根,痛苦的痔疮将永远陪伴着爱情的屁眼。    
    所以,他必须找到孟锦,找到让自己最失败、最绝望的女人,才能恢复一个男人的壮志雄心。    
    两天前,林超毅然买了一张机票,选择了一个文学青年的北漂生涯。    
    现在他知道,提前两年辍学并不坏,他本来就比孟锦大两岁,有了三年的打工阅历之后,他比同学们更成熟。他总结出一条情场规律:所谓巧妇常伴拙夫眠,这是真理,也是常态。所谓鲜花,正是用来插在牛粪上的,而他林超,就算是牛粪,也是很牛×的粪。    
    玩爱情绝不能那么温良恭俭让,必须真抓实干,林超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现在他觉得,如果像以前那样沉默而卑微地暗恋孟锦实在太傻×了,只有死路一条。他相信,只要经过一番努力和一番手段,他一定可以征服梦寐以求的北京美人。    
    5    
    林超刚到北京,就如此顺利地把梦中情人约了出来,他认为自己应该好好庆祝一番。    
    于是,他趁着好心情,打了一辆车,直奔三里屯附近的一处花街柳巷。那是他大学时代最魂牵梦绕的地方,他知道有个地方,那里有很多东北姑娘。他决定先放手一搏,为即将到来的爱情举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实战演习。    
    一个东北大汉带着林超看了七八个少女。最后,林超看中了一个模样和身材与孟锦略有几分相似的姑娘。这位姑娘身材婀娜,头上挑染着几缕酒红色的长发,看起来挺洋气。她带着林超穿过七转八拐的街区,进了房间后,林超才发觉有些上当,她只是轮廓与孟锦有几分相似,却全然没有孟美人那种清纯妩媚的面容和气质。林超让少女转过了身,他趁着浓浓的酒意,想像着这长腿细腰的女人就是孟锦,正是他即将到手的神仙美眷、绝代佳人。他认为自己正在征服她,他急不可待地将少女的牛仔裤扒了下来,然后,把她按倒在梳妆台上。    
    林超血红的眼睛注视着她,他觉得这就是孟锦,他要驯服她、惩罚她,他要孟锦为这么多年来对自己的冷漠和高傲付出痛苦的代价。暗红色的灯光在小屋里摇曳,林超的眼神越来越疯狂,简陋的梳妆台在女人的手臂下猛烈摇晃,发出阵阵吱吱咯咯的呻吟,林超很快就低沉地吼了一声,瘫软在她身上,同时他嘴里哼出了一声“孟——锦啊”。    
    孟锦回到家,她想起今天林超的一举一动,忍不住莞尔一笑。    
    最近半年来,孟锦发现自己无论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总要拿他与姐姐的男人比一比。如果他是商业成功人士,她就会拿他和张春海比较。如果是正在奋斗的上进青年,就会拿他与宋瑞比一比。


《熟男淑女》 隔世之感这臭女人太不要脸了!(5)

    孟锦知道,自己在感情方面一直在暗暗与姐姐较劲,以至于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从小时候起,她就一直生活在姐姐的阴影之下,姐姐艳名远播,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公众的焦点,是男人心中最耀眼的太阳,而她只是星星。但自从她上了大学,成了师大中文系公认的系花之后,她才觉得,自己终于摆脱了姐姐的影子,别人再也不必用姐姐的名字来指代她:“这位是孟大美女的妹妹。”    
    孟锦和姐姐相差五岁,一个生于七十年代,一个生于八十年代。对知识女性来说,这足以形成代沟。当然,这是人之常情,当姐姐的总认为妹妹不够漂亮、不够成熟,而妹妹则有完全相反的看法,她认为自己比姐姐更优秀,也更聪明。    
    所以,孟锦必须像往常一样,把林超和宋瑞拿来比一比。很明显,他们无论外表、气质还是前途,两个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一个像白马王子,一个像猪肉贩子。    
    孟锦不想在感情上输给姐姐,她绝对不可能接受林超,哪怕林超变成了亿万富翁,她也一样对他不屑一顾。她早已用宋瑞为自己未来的男朋友树立了一个标准。而这一点,孟锦觉得宋瑞在北京的时候就应该明白自己的心思,他怎么不追求自己呢?却偏偏和一个来历不明、不清不白的北漂女孩混在一起。    
    孟锦很快就要到成都出差了,最近这几天,她一直在内心深处呼唤宋瑞的名字,她相信他迟早有一天会听见。    
    宋瑞听见自己的手机又响了起来。    
    他知道,这一定是朋友们约他出去喝酒的电话。他不想接,他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样自卑过,他在茫然中点燃了一支烟。    
    猛然间,宋瑞发现,这半年来他不仅学会了抽烟,还学会了喝酒划拳斗地主,甚至还习惯了和陈大炮一帮朋友去夜总会找陪酒小姐却不感到出格。他知道,自从他到成都做生意之后,他的事业不仅毫无起色,生活反而颓废起来。在北京,他生活严谨、品行端正。毕竟,密歇根在美国也算得上是新教传统深厚、民风淳朴的地方,为上流社会和黑手党家族培养了很多好孩子。宋瑞十八岁那年出国留学,在美国度过了大部分青少年时光。他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学习勤奋、洁身自好,几乎没有谈过恋爱。在感情这个问题上,他深受好莱坞电影中那些浪漫爱情的感染,成了一个爱情的理想主义者和唯美主义者。他很少去酒吧鬼混,更不用说上赌场了,他学业优异,让同学嫉妒,二十四岁就已拿到了名校学位。在纽约实习期间,以他的条件,他完全可以在摩根·斯丹利、高盛这样的著名投行得到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但是他热爱祖国,他要投身到祖国火热的经济建设中。外公去世的时候嘱咐他,毕业后一定要回国。前年冬天,他从美国赶回北京,见了外公最后一面。这位在“文革”中被劳教了十几年的老教授临终前语重心长地对外孙说:“专业技术可以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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