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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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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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而尽。

   

 


正文 第一章 (2)二分之一的爱情
(更新时间:2006…2…19 19:29:00  本章字数:1774)


  小镇一如往日的平凡。夕阳尚未落尽的时候,落了场小雨。地平线以上,还剩半个太阳,独自暗红地注视着空中零散的雨丝,完全消失了正午时分的明媚与炽热。像个时光暮年的老婆婆,不无凄凉地仰望着曾经少女的自己。当然,也可能仰望的是曾经她热情的男朋友,这也是谁都说不定的。比如我现在,淋着小镇的雨,想念的却是远在C市的小妍。
  一直以为,能认识小妍并且拥有她,实在是我莫大的幸福。她习惯将我俩的关系,采用被她严重扭曲了的辨证分析法,一分为二。她说,木,知道吗,其实我们的关系是可以分成两部分的,一半是爱情,另一半呢是知己。她还说,木啊,假如以后爱情这半无法继续了,我俩至少还是知己,知己是一辈子的事对吧?

  我当时觉得有道理,并且抛弃爱情的去向,我注意更多的竟然是知己这一半。这大概是我对古代关注过多了。古人对知己充满向往,尤其一些稍微识点字的小文人,会终年的自视清高,这样人际上就难免出现挫折。面对挫折,他们不免心生郁闷,十分的喜欢把酒对清风,边喝边忧愁。待到酒醉愁浓时分,需要吟些句子来抒发忧愁。据我所知,这中间最流行的句子当数:哎——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哇!当然了,这仅限于小文人。大文人通常不会这样做,大文人由于太大了,所以已经不需要知己。至少不会看上这样低层次的句子,不抒发则已,一抒便出了名篇。可惜的是这类大文人数量实在屈指可数,这点只消比较一下古今文人数量与名篇数量便一望而知。

  很明显像我这样刚刚拼过高考,生死未知前途未卜的角色,自然不是什么大文人,最多只是个小小文人。所以我还需对知己不断向往着。所以我就和小妍相识并愉快地交往了。所以我们相爱了。

  而究竟为何我会和一个女孩子引为知己,个中原因着实相当复杂,一言难尽。小妍一直用缘分来解释这些,还劝我对此不要多想,什么事情多想了都会出问题。我感觉有道理(我发现,自从小妍做了我女朋友,我就感觉她说的话都越来越有道理,不知为何)也就不再和她探讨有关何以会彼此引为知己的问题。可是不探讨并不等于不去想,何况我是个凡事喜欢深究的人。尽管比较的迂腐,但假如不去深究,我也就无法使自己活得爽快。时至如今,这个知己的问题还会不时的探头探脑,和我纠缠上几分钟。

  我走在大街上,一边想着小妍,一边想着知己的问题,还一边望着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突然遗憾地发现,原来我一直向着走的那半边太阳,不知何时就那样沉下去了。我本想仔细看一看它没入天际的那一瞬间,是如何动作的。现在看来,无疑是失去了一次绝好的机会,至少也要等到下一个傍晚,下一个落日才行。假如下一个落日还不行,那就去TMD落日吧。

  和小妍在一起,我学会了不少东西,其中就有TMD句式。TMD句式,小妍说是她的得意之作。我相当惊异的是,这样一个举止恬静美女,竟然也会创造什么TMD的句式,就对她说:其实,这个TMD句式,早就被大家给TMD用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怎么会是你的原创呢,你又怎么可以去创造这个呢?

  她听了为之一笑,使得她那原本润泽的面孔越发的水灵了,简直要勾起我欲吻的冲动。更加的觉得,这怎么都不像是个会讲脏话的女孩子。遂感慨这世界过于奇妙。女人果然是不可信的。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不可信。这话我之前觉得荒谬,如今观之,世人还真是睿智。

  小妍说其实我只讲对了一部分。她说她的TMD句式确实为她所首创,一点也没有侵权,其原因大致如下:一,虽然TMD已传世多年,但那只是口头禅的形式,没有哪个人想要把它提升到句式的层面。我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二,这个TMD句式里,我赋予它新的内涵和用法,就是当什么东西让你不开心了,让你琢磨不透了,或者干脆让你讨厌至极烦的要死了,你就可以对着它说去TMD某某某了。不过,这种话自然不便大声疾呼的,碰到不便大声说的,最好放在心里面说,小声说也可以。我经常都是放在心里的,在心里面骂人,既可以解气又不伤感情,你说好不好啊。

  我点头,说好是好,不过,我所能见到的会说TMD的人士,好像都是这样理解并运用的。她于是偏起脑袋,疑惑地望着我,说是吗?不会吧。我再次肯定地说是的。她于是翘起了小嘴巴,柔声柔气地拖起了撒娇的语调,说:不是的,是的吗?不是的吧,不是的就不是的,你说嘛是不是的啊——

  我端详了她许久,摇摇头,说:不是的。

   

 


正文 第一章 (3)小镇生活
(更新时间:2006…2…19 19:30:00  本章字数:6397)


  其实,我和小妍都是不怎么中意这个小镇的。之所以还能在此地呆下去,无非是这里紧邻村庄,也不远离县城。少有无聊人群和车辆的不休喧闹,可以不时听得见我所喜欢的鸡啼狗鸣。住房也不错,又能在需要的时候选择进县城购物或者下村庄钓鱼,都是不算麻烦又比较开心的事。而关键之处在于,这里尤其缺乏正规的管理,治安也好,卫生也好,无不乱得一塌糊涂。常常出现群殴事件,青春期躁动的少年们,会在看过几部古惑仔后染发刺青,每天都可看见五颜六色头颅晃动在街道上,无非是做些无聊出格却自以为是的所谓英雄事业。至于环境卫生,这里的环境几乎无卫生可言,你会在一次大风中被飘飞的方便袋包围,或者莫名其妙地踩到香蕉皮滑倒,之后再摔在几个烂苹果上而深有体会。
  假如不是小妍家住在小镇上,我该早已搬家另寻别处了。小妍也相当讨厌这些。她说其实她更喜欢城市,那种大而干净又好挣钱的城市,像北京啦上海啦深圳之类的。我说这是当然,那种城市基本谁都想去,重要的是到地方能不能住下去赚不赚得到钱是个问题。小妍一笑,说不管了,这些事情,总会有办法的,毕业后我会过去的。

  有必要说明的是,小妍还在念高一,在镇办的一所三流高中里。小妍曾带我到那里去过,校区不大,设备十分陈旧,操场上唯一的体育用具就是两个篮球架,其中一个还丢失了篮圈。总体来说就是个三流高中无疑。不过学校虽不起眼,称谓里却有三个气势非凡的字——啸海天。全称是“啸海天第一中学”,笔笔遒劲,赫然挂在校门顶端,显得威严而沧桑,使我怀疑这块牌子是不是从哪个一流中学大门上偷偷摘来的。据我所知,那里有五年没有出过本科生了。即便是专科,能上的人也是寥寥无几。

  当然这并非说我就该对小妍的前途作悲观预测,事实上这是个脑袋相当好使的人,至少我是这样感觉。比如她有能力在很短的时间里辨别一个人的基本性格,而且能说会道。虽然,我相信世间具备这类能力的人不占少数,比小妍更加优秀的也会不占少数。可关键不在这里,而在于,当你面对小妍的能说会道时,你完全不会觉得她能说会道。即使她在编撰着一个地球上根本不曾有过的事情,比如一个某某大学生把一根凉干了的狗屎误当作香肠津津有味地吃下肚去,之后才发现那是狗屎而非香肠的故事,我担保你准也会附和地点头称是。并打心眼里欣赏她表情的怡人,手势的优美,语气的温婉而波折,还有一双黑眼睛的莹亮诙谐却饱含真诚。总之,她是奇妙的。

  所以我觉得,具备这样天赋的人,即便不去努力博取一个金光闪闪的学位,也是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小妍的出现,只能越来越让我坚信,老天其实是不公平的。就像某个来自穷乡僻壤的大学生说过的,对着一个和他一起喝咖啡的生在大城市的同学说过的话:知道吗,我奋斗了18年,才有机会坐在这里和你一起喝咖啡。

  就是这样,造物主有时就是这样的偏心。因此我常常会不免怀疑,造物主在造我们这类人的时候,是不是喝高了,或者刚和老婆吵过架——假如人类真是造物主造出来的话。 

  然而无论如何,我还是想小妍能够继续读书。至于读的好与坏,那要看我要念的大学了。最好的情况是,她所具备的水平刚好够进我所在的高校,而且也只能进这个高校,其他的都不会行。因我实在是希望,我们走得越近越好。我发现我已在不自觉地开始一个预谋。我在绞尽脑汁缩短我们间的差距,以便使我俩想要的生活,是同一个生活。尽管这样看上去比较的阴险,但如果不这样,我想我将会变得无比忧愁。

  小妍得知这个忧愁后,温柔地依偎过来,脸蛋紧紧贴在我胸上。由于贴得过紧了,我可以听见她清晰却柔和的鼻息。我伸出手去,将她紧紧拥在怀里,下巴放在她左耳处,一边呼吸着那飘逸长发的芬芳,一边望着眼前的柳丝在月光里飘来荡去。

  如此拥了良久,我触到小妍的那部分皮肤,渐渐的滑腻起来。这并不奇怪,一个夏季的夜晚,无论怎样的凉爽,它都是夏季的夜晚。这样的夜晚里,步子走快一点都会冒汗,不要说抱着一个体态丰盈的美女了。更何况,由于某种不便说明的原因,如果非得说明不可的话,就比如她时刻起伏不定的胸脯,那儿温度会陡然的高,使我莫名其妙雪上加霜地愈发燥热。想来小妍大致也是这样感觉,在我想要换一种抱法借以乘凉片刻的时候,小妍轻轻地抬起脸,婉尔一笑,柔柔地说:不要忧愁了木,我们去夜市吧,可好?我即刻表示同意,拉着她轻快地走,踩碎了地上片片月光。

  小镇的夜市,无疑是个极具魅力的去处。我和小妍都十分诧异,这样一条白天里糟糕透顶的街道,何以在夜晚会变得如此动人。我曾试着将其归因于夜幕的掩饰作用,白天看来触目惊心的东西,到了黑夜就会被掩盖起来,我们看不到那些丑陋的。小妍听了,略显不屑一顾,说不对啊,黑夜能遮住丑陋的,自然也会遮住美好的,没有了美好的,它又怎么会动人呢?所以小妍认为,对于夜市的动人,应该这样来描述它:

  夜市的灯光,是可以轻易地携起人气的。它们交织,拥抱,融合地弥散,驱走了滋生邪念与叵测的浓黑,只留下薄薄的暗意。淡而馨香。所以很多时候,我宁可把黑夜和白天颠过来用。夜多好,神秘,唯美。一切置于宁静,一切变得顺畅。 

  小妍像参加诵诗会一样,表达了她对夜市动人之处的描述,之后余兴未了又似乎有所期待地望向我。而我此刻却正望着小妍身后的一盏路灯,一动不动,样子应该是在发呆。小妍靠过来,用她那闻名遐迩的大眼睛靠近我的眼睛,上上下下打量了几秒钟,忽然咯咯地笑起来,说不是吧木,你入神了?是不是我描述的太对太完美了,完全就是你的心声?你正在为我陶醉,为我倾倒,对吧?

  我忙把目光从路灯那收回来,捏一下她的小下巴,再拍拍她的小脸蛋,说是啊,你讲的太对了。她于是显得很高兴,高兴的结果就是,我左颊上出现了个唇印。

  而事实上,并不完全如此。我不是特别赞同她的观点,我还有我的想法。我之所以这样表现,自然是出于一个男人对女人应有的怜惜。当然了,其中也不免除其它的因素,最普遍的,比如小妍的无影掌就很能够给我屁股一些压力——所谓无影掌,不是小妍的掌,而是她不高兴的时候,就会用眼神说服我出掌自己掌自己的屁股,以便消她心头之气。在她来说,无须费上半点力气,故而称作无影掌。其实我真正的看法是,这些,都比较的粗浅,属于庸俗的看法。如果需要深刻,夜市还应该十分的宽容,假如你出来穿反了裤头,或者脸没洗干净,都不会有关系。 

  举例而言,比如一天夜里十点多,严实的筒子楼里,小伙子已然做梦,正在想方设法地飞上天。同时眉眼含着笑,一幅享受一切的表情。 

  有关这个还需做些补充:以这种方式做梦,已是小伙子许久的习惯了。追溯一下有必要想到他的童年。童年时的小伙子,也没什么大的愿望,唯一的梦想就是异常的想要飞上天。尽管那个时候,他还尚不能够完全使用自己,需要穿上开裆裤来面对世界,也丝毫也不能阻止他想要飞上天的野心。 

  但遗憾的是,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飞机可以让他去坐,或者有什么飞机他却没有什么能去坐。所以,他只好睡梦里实现梦想。睡梦中,他通常会莫名其妙地飘起。先是双脚缓缓的离地,再是身体轻盈地上浮,然后悬浮,只需动动手脚,划水似地划上几下,即可鸟一样地随处飘飞了,惬意得很。当然,这样的飘飞还是有缺憾的,最明显的是,他怎么也飞不高,至多是离地三尺。无论他怎样的努力,挥酸了胳臂累晕了脑袋也只能是离地三尺,一点也达不到飞天的要求。 

  所幸这些都还可以改善,由于他不懈的努力,飞天的高度终于一年比一年的高。6岁的时候,他是离地三尺。7岁的时候,他就可以离地三丈。如今,小伙子18岁了,飞起来已经完全可以把脑袋伸进了云端。那种豪情,一览世界小,简直舒畅得很。 

  可尽管如此,小伙子还是不能满意。具体表现在,每次只要他一飞得心旷神怡,就会和小时侯一样,没有来由地发生意外坠落。区别是,小时侯是毫无例外地落在一个池塘里,醒来感觉屁股下面热乎乎湿漉漉,已经让尿水浸透被褥。而现在则是毫无例外地落在一块石面上,感觉自己已然摔扁。之后揉着屁股,从地板上站起,口吐胡话地重新爬上床,显得比较的痛苦。 

  所以,小伙子曾发誓再也不要飞上天。但众所周知的是,发誓其实是不可靠的。誓言改不了现实,现实却总能枪毙誓言。 

  所以,这夜小伙子又开始了飞天,还飞得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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