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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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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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实行郡县制。郡是秦朝地方的最高行政机构,秦初设置了36个郡,后来随着国土扩充,有所扩大。马非百先生在《秦集史》一书中统计是46个郡。各郡大小不一,有的属县30多个,有的仅二、三个。



郡的长官:有郡守,又称郡太守,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



郡守的主要佐官有:



郡尉,负责武事,维持治安,并奉命率兵作战。



监御史,有御史府派出并垂直领导,是一郡的最高监察官,主要职责是监督地方官吏,使他们不敢违抗朝廷和欺骗皇帝。监御史的权力很大,还可领兵作战。



郡下设县。秦朝全国的县大约在500个左右。县设县长或县令,万户以上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县设县长。县还设县丞,协助县令、长掌管一县事务,还有县尉,掌武事。



县以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乡、亭、里。国家的赋税、徭役、兵役、以及地方教化、狱讼、和治安等事宜都是由乡里的官吏直接承办的。《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里是户籍的最基层单位,一里百户,下有什长,管理十家,五长,主(管理)五家。每个家庭都纳入严密的组织之中。



郡县制与分封制相比,是一个重大的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政令的下达,从总体上看,郡县制避免了国家的分裂和地方势力的与中央的对抗。但是在经济不发达,交通不便利的中国古代,是不是应该废除所有的分封呢?还是可以局部保留呢?关于这个问题,在秦朝一直存在不同意见,并因此并酿成了一场惨祸,我们将在下一集中做具体介绍。



以上三点,皇帝制度、官僚制度、地方郡县制度,是秦朝最重要的制度,这些制度的实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层层控制的统治体系,强化了封建国家机器,为我国历代封建王朝所沿袭,影响深远。





第45节:第三讲 助秦统一(4)




第四,制定法律制度。



李斯参与制定的制度还有法律制度。李斯在秦国和秦朝初年,担任过廷尉一职,廷尉是中央最高司法官,是九卿中专管司法的行政官吏。李斯对法律很精通。



秦朝建立后,李斯鉴于天下初定,人心尚未宾服的现实,建议政府宜厉行法制,罢去六国与秦不同的法律,重新修订律令典章,统一法制,颁行全国,使臣民有所遵循,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秦始皇认为李斯的意见很好,就让李斯主持制定了《秦律》。



《秦律》的基本内容来源于战国初期魏国李悝的《法经》。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将《法经》的六法改为六律,这是秦国制定封建法律的开始。秦统一全国后,在秦国原来六律的基础上,李斯又做了补充修订,制定了新的《秦律》。但是,后来秦律散失,只在文献中保留了只言片语,谁也不知道《秦律》的全貌了。



上世纪70年代中期,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了一千多只竹简,简文以近似小篆之秦隶墨书,大部清晰可辨。其时代为秦昭王元年(前306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经竹简整理小组整理编辑,其内容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和《日书》甲乙种。除前后各两种外,中间五种都是秦律、律文答问解释和治狱文书程式之记载。这批秦简的发现,为我们研究战国末年秦至秦王朝之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尤其是法律制度,提供了丰富而又系统之原始资料。



云梦秦简的内容绝大部分是秦朝的法律文书,为人们全面、准确研究秦朝的法律提供了宝贵的资料。现在人们了解到,《秦律》包括刑法、诉讼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十多个法律门类,其核心是刑法。(图片,云梦秦简)



秦律不仅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而且对以后历朝历代制订法典都有重大影响。 秦律制订后由秦始皇颁行全国,命令全国人民进行学习,甚至文化教育都要“以吏为师”。



李斯帮助秦始皇制定法令,目的是从各方面加强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李斯说:“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 意思是,现在天下平定,法令出自陛下一人,百姓在家就应该致力于农工生产,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令刑禁。李斯还说:“如果有人想要学习法令,就以官吏为师。”



第五,统一度量衡。



秦统一以前,各国的度量衡很不一致,长度方面尺寸不一,量制方面进位不等,大小不同。衡制,就是称东西分重的器具,衡制方面单位名称及代表的重量也不尽相同。这种混乱状态不利于统一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于是在李斯的主持下,对度量衡制进行了整顿,制定了新的国家统一标准的度量衡。李斯参与了度量衡的制定。他说:更改尺度和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秦朝的威名。



根据文献和考古材料,秦的度量衡制是:度制单位为:寸、尺、丈、引,都是十进位。经过实测,1寸等于2.31厘米。



量制单位为:龠、合、升、斗、斛,龠最小,斛最大。二龠等于一合,其余都是十进位。经实测,一龠等于10.5毫升。



衡制的单位为:铢、两、斤、钧、石。(图片:秦朝度量衡)



秦还统一了货币。秦统一前,各国货币形状各异,比值也不一样,流通很不方便,齐燕的货币像大刀,三晋(韩、赵、魏)货币像铲子,楚国的货币是纹饰古怪的蚁鼻钱,秦国是方孔或圆孔圆钱,经过比对,秦国的钱最具抽象意义,使用也很方便,于是就以这种圆钱为基础,统一为半两圆钱,在全国推广,同时废止其他各国的钱币。从此以后,这种圆钱为历代沿用,直到被现代纸币所取代。(图片:秦货币)



李斯参与的统一度量衡的工作是秦巩固统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经济交流,和政府向人民征收赋税提供了方便。





第46节:第三讲 助秦统一(5)




第六,统一文字。



这是李斯亲自参加的一件事。



本来,商朝和西周时期,中国的文字是统一的,但是由于后来诸侯国长期分裂割据,使各国在文字的使用上出现了变异,同一文字有不同写法,即“文字异形”,这给文化交流带来了麻烦。秦始皇命李斯进行统一文字的工作。李斯吸取当时流行的各种文字的长处,力求将笔划简省划一,创造了小篆为正式书写体,并且罢“不与秦文合者”。为了推广这种字体,李斯等人还写了一批范本书,作为学童的识字课本,让他们学习、模仿。李斯写的这本书叫《仓颉篇》。秦始皇巡行全国各地,在不少地方刻石留念,就是用小篆书写的。(图片:秦统一文字)



在小篆通行的同时,还有一种字体“隶书”,也开始流传起来。传说有一个狱吏叫程邈,因犯罪被关押在监狱十多年,他在狱中专心研究字体,对篆书进行了改造,创造了一种笔划更加简便,字体成方形,更便于书写的字体,这就是隶书。以后隶书不断改进,书写方便,成为民间广为流传的文字。



统一文字是秦始皇对中国文化的重大贡献,对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李斯是统一文字的参加者和实践者,在中国书法史上,李斯也占有一席之位。他是被公认的中国第一位书法家。李斯的字简洁明快,整齐端庄又生动有力,流传至今的有他随秦始皇巡游时书写的泰山石刻。(图片:李斯泰山石刻图)



秦朝初年,李斯参与的巩固秦统治的活动还有很多,如抗击匈奴、修驰道,规划设计宫殿园林等。



从公元前230年到秦统一后的7、8年间,也就是到公元前213年,是李斯人生最辉煌的时期,他对秦王朝的历史贡献将永载史册。这时,他在官职上已由廷尉升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受到秦始皇的高度信任。秦始皇还与李斯结为儿女亲家;李斯“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



不过李斯并没有昏昏然,飘飘然,他很清楚,他的一切是与秦始皇分不开的,他的命运实际与秦始皇紧密连在一起的。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这样一件事:李斯的儿子担任三川郡守。有一次,李由请假回咸阳时,李斯在家中设下酒宴,文武百官都前去给李斯敬酒祝贺。门前的车马数以千计,热闹非凡,面对这一番景象,李斯喟然而叹曰:



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骛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这话的意思是:“唉呀!我听荀卿说过‘事情不要搞得过了头’。我李斯原是上蔡的平民,街巷里的百姓,皇帝不了解我才能低下,才把我提拔到这样高的地位。现如今做臣子的没有人比我职位更高,可以说是富贵荣华到了极点。然而事物发展的极点就要开始衰落,我还不知道归宿在何方啊!”



从战国末年到秦朝初年,李斯帮助秦统一天下,制定巩固统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促进了历史的发展。同时也显示了李斯不愧为杰出的政治家。但在,李斯人生的辉煌时期,内心却对前途产生了惶恐,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李斯很清楚,他能够一步一步由低级小吏成为朝廷大臣,靠的是秦始皇的信任和提拔,要想保住富贵,必须紧紧依靠秦始皇,迎合秦始皇,如果一旦秦始皇出现意外,自己的一切就全完了,从他信奉的“老鼠哲学”出发,他一方面要设法迎合秦始皇,取得信任,保住高位;另一方面,他也要敏锐地观察环境,像老鼠那样巧妙地保护自己。在这种心态支配下,李斯显得格外小心翼翼、诚惶诚恐。





第47节:第四讲 焚书之谜(1)





第四讲 焚书之谜







李斯在秦统一六国过程中和秦统一后,为秦始皇出谋划策,在巩固统一、政权建设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建立帝号,设置官制、实行郡县,制定秦律,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对李斯的这些作为,应予以充分肯定。



但是,秦统一后,朝廷中对一个问题有不同意见,李斯在这个问题上的所坚持的意见,为秦始皇接受,并以此为借口制造了一次重大事件。这就是焚书事件。

焚书是秦朝发生的一件大事,对秦朝历史而言,这次事件是一个转折点,在此之后,秦朝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不稳定因素开始增多;对秦始皇而言,这次事件之后,他由一个比较开明的君主开始变为专制暴君;对李斯而言,这次事件之后,他处处迎合、屈从最高统治者的心态进一步表露,他这样做虽然可保全自身,但也暴露了自身的弱点,为秦朝,也为自己埋下了灾难的种子。



首先谈谈焚书事件的来龙去脉。



这件事起因是朝廷中的大臣对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不同意见。具体讲,不同意见就是统一的秦王朝究竟是全部实行中央集权下的郡县制,还是在实行郡县制的基础上一些地区实行分封呢?



商周实行分封制,尤其西周,分封制度相当完备。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口分封给周族王族的后代和异姓功臣。这些被封者称诸侯。所谓“受民受疆土,以蕃屏周。”历史证明,西周实行的分封制适应了当时的社会条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西周从公元前1046建立到公元前771年灭亡,社会基本是稳定的。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革,贵族等级制和宗法制动摇,分封制已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到战国时,各国相继建立了君主专制集权制的政权,取消了分封制,建立了中央直接管辖的地方行政机构。秦灭六国后所建立的就是专制集权的统一国家。当时的问题是,秦统一中国后,还有没有必要实行分封制?



就在秦统一中国那一年,即公元前221年,就对这个问题在朝廷展开过讨论。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当时,先是丞相王绾发言,他向秦始皇建议:“现在,诸侯刚刚被打败,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不给他们设王,就无法镇抚那里,请立各位皇子为王,希望皇上恩准。”



这是以王绾为代表的所谓分封派的意见。细读王绾的建议,发现他不是要求实行全面分封,而是在偏远的燕、齐、楚让秦始皇的儿子们去镇守,并没有提出全面分封,其本意还是要巩固秦政权。秦始皇当时对这个建议没有表态,而是交给群臣商议。可以看出秦始皇对这个意见还是听得进去的,经过大臣讨论,都认为这样做有利。《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可以看出,主张分封的意见明显占了上风。



就在这时,廷尉李斯站出来,发表了与众不同的意见。他说:“当年周文王、周武王分封了不少同姓子弟为王,可是他们的后代逐渐疏远了,互相攻击像仇人一样。诸侯之间彼此征战,周天子也无法禁止。



现在,天下靠您的神灵之威获得一统,都划成了郡县,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这样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让天下人没有邪异之心,这才是使天下安宁的好办法啊。设置诸侯没有好处。”



李斯的话引起了秦始皇的警觉,秦始皇感到,灭六国的战争刚刚结束,天下刚实现统一,不打仗了,再在实行分封不就又要挑起战争吗?



秦始皇说:“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意思是,以前,天下人都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就是因为有那些诸侯王。现在我依仗祖宗的神灵,天下刚刚安定如果又设立诸侯国,这等于是又挑起战争,想要求得安宁太平,岂不困难吗?廷尉李斯说得对。



李斯的意见得到皇帝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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