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世为狼 by 云烟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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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为狼 by 云烟澜-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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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奇怪,这些人脑子里都缺根弦吗?为什么都没有人怀疑过一只狼为什么会如此乖巧呢?
  
  就连柳凌自己都觉得自己装的很失败,压根就不像一只狼,乖得比狗还像狗。狗见到陌生人至少会汪汪几声,还有个小脾气啥的,哪像他?简直是任人搓圆捏扁的典范,无论是谁来,他连吱都不吱一声,更别说是咬人抓人传染“狂狼病”之类的了。
  
  好像除了林煜锦知道他非同寻常,煜影怀疑过他之外,他还真没见其他人有用异样的目光看过他的。
  
  就连瑞宁美女,都是初次见他有些惊讶,没几天就跟他玩成一团了。
  
  到底是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还是他脑子里的弦太多了?
  
  方怀亦走后,柳凌乖乖的趴在原地不动,若是他四处乱走的话,东西要是没粘牢固,不小心掉到哪里就糟糕了。
  
  美人王爷就来过一次,估计是看到他还没挂就放心了,再也没出现过,不过柳凌可以肯定,他在外面肯定没少跟林煜锦勾搭,看方怀亦来的次数就知道,大概是有些不能明着说怕被偷听的事情非要以这样的方式来交流吧。
  
  不如跟林煜锦说,等他坐上了堡主的宝座就放他离开吧!看在他这么乖巧的份上,他不会不同意的不是吗?
  
  虽然他一直想嚷嚷着要找个强受压倒他一辈子,但是遇到了林煜锦这样从体型到精神都符合要求的强人,他却又退却了。不是担心压不倒他被反攻,而是腹黑型的强受,他是一点都不想去招惹。
  
  就像林煜锦这样的,他这么大咧咧的性格,哪天惹火了他又不自知,恐怕怎么死的自己都不知道。
  
  再说了,就林煜锦这样的,要他的真心太难了,天知道他是不是藏在了喜马拉雅山上,或者马里亚纳海沟的最深处,若是死缠烂打勉强不死但是到老了还没把人追到手,那光景是不是太凄惨了点啊?
  
  像林煜锦……
  
  啊啊啊啊,像个屁啊,能不能不要三句话不离这个人啊?
  
  烦死了!
  
  柳凌侧卧在地,看着阴霾的天空失神。人就是这样,越是不想想起哪个人哪件事,那人那事越是使劲的往脑子里钻,想丢都丢不掉。
  
  他以前明明没对林煜锦动过那心思啊?以前林煜锦老是喜欢小小的欺负他,逗着他玩,他觉得很烦也很讨厌,但是因为这里优越的生存环境没有想离开过,难道是那时候他一直不想离开,是因为喜欢上林煜锦而不愿意离开他,却不自知?但是林煜锦总是欺负他,这么说他是被虐着被虐着就喜欢上了,传说中的贱攻?
  
  柳凌打了个寒颤,将这个恶寒的想法踢出脑外,太TMD雷了。
  
  那是什么时候呢?万能的□作用?耽美小说里基本上没有哪本不出现□这玩意的,□绝对是增进攻受感情刺激腺上素分泌的不二法宝,难道他跟林煜锦是所谓的“一奸钟情”?
  
  ……个屁!
  
  他还是处男好不好,跟谁都没奸过。
  
  再说做个春梦又不犯法。当时林煜锦在那么经典的“英雄救美”的场景下救了他,人又长的高长的帅,很符合他心目中择偶的强受标准,他稍微YY一下又能表示什么呢?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
  
  当一个符合择偶标准的人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就算不喜欢他,也总是忍不住因为他优秀的外表来YY他一下的嘛!
  
  肯定是这样没错!
  
  柳凌握爪,一副“肯定是这样没错”的表情来鸵鸟般的安慰自己,刚坚定了一下这样的想法,却见林煜锦走进园子里。看着英俊潇洒的林某人,柳凌却不由自主的心跳了一下,想起某些时候脑子里YY过的色色的场景……
  
  突然被扑倒在地的男人主动的握上他急需安慰的火热,并不熟练的上下撸动着。
  
  灰狼紧紧的盯着走过来的林煜锦,喉头动了动,像是在咽下分泌过多的口水。
  
  男人主动张开了修长结实的长腿……
  
  紧盯着的林煜锦已经走到了他的面前,蹲下身来,左手摸摸他的头,右手在他的脖子下摸索了一会,将粘在他毛上的纸条毫不温柔的撕了下来。
  
  男人的腿紧紧的环着他的腰,像是在鼓励他再进入一些,不要离开……再快一些……
  
  啊——
  
  毛被扯掉的些许疼痛终于唤回了柳凌的理智,他呆愣的转头看着林煜锦的背影,直到他走回房里关上门,然后转过头来呆呆的看着落了一层白雪的地面,半响之后,终于受不了的把头撞向一旁的栅栏。
  
  神啊,派个人来救救他吧!
  
  
                  第 24 章
  林煜锦看了字条之后就把它给烧了。很完美的毁尸灭迹,默默的看着它烧完不说,连灰都很小心的收起来掺进了土里,绝对是地下工作者的表率,小心为上的典范。
  
  “明天我要出门一趟,你也来。”
  
  唉?我?
  
  柳凌不可思议的爬起来,用狼爪指着自己的头。
  
  “这屋里除了你之外,还有别的会喘气的吗?”
  
  柳凌一口气被噎的差点喘不上来。
  
  看不惯他的蠢样,林煜锦哼了一声,道:“我要去准备一些东西,你乖乖的呆在这里不许乱跑。”
  
  靠,还要乖?他现在就觉得自己是“净装孙子”,而不是一只十分野性的狼了好不好?
  
  柳凌的狼眼瞪得死大,一脸不服气的瞪着他离去的背影。
  
  果然是这样,看不见林煜锦的时候,他就犯贱的巴巴的想他。看见林煜锦的时候,被他用鄙视的眼神瞧着的时候,他就十分有扬起利爪的冲动……
  
  阿弥陀佛,世界如此美好,他却如此暴躁,不好不好!
  
  哎,明明以前被鄙视的更厉害啊,为什么他就没有此时的这种反抗意识呢?
  
  难道是青春期到了?
  
  呃……万恶的青春期啊,果然他开始叛逆了。
  
  林煜锦就像很多自己的孩子正在经历叛逆期的家长一样,选择了装聋作哑不闻不问。好吧,他是压根就不在意。消失了半天一夜之后,第二天精神抖擞的出现在了萎靡不振的柳凌面前,喊了两个字——出发。
  
  怎么出发?
  
  还是灰狼模样的柳凌跟着林煜锦走到马棚,正见以前非常给自己面子的踏云小朋友。
  
  虽然他在踏云载他回家的时候真心的感激过这匹可爱的马,还暗地里发誓回来之后要给踏云洗个有生以来最舒服的澡,但是……你见过一只狼给一匹马洗澡吗?
  
  好吧,这都是借口,所以他再次看到踏云的时候,才会这么心虚。
  
  柳凌退后一步,躲开踏云热情的大眼睛,直觉一只狼跟一匹马如此亲热是不对的,他又不准备来个异族恋,再说狼VS马……这个CP很雷哎!
  
  那么该怎么出发呢?难道林煜锦要抱着一只狼骑马吗?
  
  林煜锦摸摸踏云的额头,回头对柳凌冷笑道:“你可跟好了,要是跑丢了被我找回来之后就把你炖汤吃。”
  
  靠……
  
  被威胁的柳凌默默的白了他一眼,心道:就这么坏心眼的家伙,他才不会喜欢呢!
  
  啊啊啊啊啊,为什么他又用了“喜欢”这个词?
  
  十句话不离“林煜锦”,八句话不离“喜欢”的柳凌十分的纠结。
  
  他好像得了“恋爱狂想症”……怎么办?他生病了……
  
  灰狼状似虚弱的晃了晃,林煜锦可没空理他在那悲春悯秋,不知从哪拿来一个大包裹,四根袋子分别在他脖子和腹部绕了一圈,系了一个结识的扣在背上,背篼的弧度正好贴合他背部的曲线,所以不用担心奔跑中会翻个落到腹下。
  
  柳凌挣扎了几下,在林煜锦刀子般的目光下宣布投降。
  
  自作孽不可活啊!
  
  哀叹,这个东西明明就是他凌记里卖的背篼的改良版。
  
  为什么你自己不背?
  
  柳凌十分哀怨的看向林煜锦,得到了对方十足的漠视。
  
  也是,你见哪个风流倜傥的少侠背着个大包袱骑着帅马在路上狂奔的?多损害形象啊!
  
  但是……一只帅狼背着这么大的包裹在路上狂奔,也很损害形象唉!
  
  没空理会一只傻狼的哀怨,林煜锦翻身上马之后,一夹马腹一扯缰绳,“驾”的一声,踏云一扬前蹄,如离弦的箭一样,蹿了出去。
  
  柳凌看着一人一马绝尘而去的身影,林大少果然头都不回一下,只好撒开四蹄跟了上去。
  
  林家堡的马厩设在后山,有一条适合马匹奔跑的小路直通山下,四周都是繁树密林。柳凌跑了一阵之后,越来越兴奋,隐隐有赶超踏云之势。
  
  上辈子他可是个跑四百米就会要命的懒人,大学毕业之后,除了上班之外的时间,更是宅在家里。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坐在电脑前边,连动的都懒得动,所以养了一身的肥膘,哪有过今天这么畅快淋漓风驰电掣般的感觉。
  
  跑到与林大少持平的时候,柳凌忍不住得意的回头看了他一眼。林煜锦哪容得他如此嚣张,嘴角轻扬斜了他一眼,两腿一夹马腹,踏云的速度明显的比刚才快了不少,把他甩了下去。
  
  嘿嘿!
  
  逐渐奔腾的血液让柳凌的眼睛像发了光一般,他钻进树林里,敏感的闪开一棵又一棵的大树,越过地上散落的碎石,以直线的距离穿过半圆的弯道,然后一脸乖巧的停下来,蹲在小路的一边,等着林煜锦的到来。
  
  来了来了。
  
  待到林煜锦跑到能看见他的位置,他连忙站起来,昂头挺胸翘尾巴,慢悠悠的小跑着,待林煜锦超过他之后,才撒开腿跟上去,超过踏云之后,假装不经意的回过头去,朝林煜锦吐吐舌头。
  
  咧咧咧咧咧……
  
  林煜锦瞄他一眼,懒得理他。
  
  柳凌兴奋的奔跑着,仿佛这世上再也没有了比奔跑更快乐的事。虽然他可以跑的比踏云快,但是多数时候,他都得跑在踏云的后边,就算跑到了前面,岔路口也得停下来,等待领路人。
  
  这条路他就走过一次,有一次林煜锦骑着踏云出去,他就偷偷的跟在后边。不过那时候他还不大,好在林煜锦骑的并不快,所以他才能跟的上。不过跟到半路他就跑回去了,怕被林煜锦发现。这条路岔路很多,从山上往山下走还好说,若是从山下往山上走,不熟悉路的人肯定会迷路,但是这个有着三个岔路口,几乎回转一百八十度的大弯路,柳凌记忆深刻。
  
  也因为那次他认识了踏云,对那匹全身发黑的马真是太有爱了,所以老是去马棚骚扰它。刚开始踏云对他也是很敏感的惊慌,不过日子长了之后,大概是发觉他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慢慢的也就没那么排斥了。
  
  动物比人更能区分危险和善意,也更能铭记气味。就算他离开了大半年,从狼变成了人,踏云还是能记得他的气味,不像别的动物一样,惧怕人形的他身上狼的气息。
  
  离开林家堡所在的山头,林煜锦并未走上大路,竟往深山老林里钻。柳凌纳闷了一会,一想也是,要是他带着一只背着包袱的狼,他也不会带到大街上去吓唬人玩。
  
  不过,也不止是为了不吓人那么简单。
  
  变成狼以后他的耳朵和鼻子比人形时灵敏的多,很容易就可以感觉的到,自从他们出了林家堡之后,一直有人在跟着他们。不过现在跟着他们的人明显的比以前少了,被他们甩掉了不少,但是又增加了很多陌生的气味,像是又有陌生人的加入。
  
  林煜锦打了只野兔回来,升起了火,冬天并不是露营的好时节,除了温度太低之外,动物们也大多会储存食物过冬很少出来,所以很难找到猎物。柳凌背着背篼远远的趴着一块石头上看着林煜锦掏出匕首清理野兔,不是他怕火,而是他的毛皮已经足够抵御冬日的寒冷,再靠过去温度就有点过高了。
  
  油滴在火上发出哧哧的响声,柳凌失神的看着不断转动的烤兔,考虑着是不是让林煜锦找个客栈住一下,他在外面不要紧,有毛皮护身又不冷,只要小心不让人发觉就行。
  
  山上刚刚下过雪,看来雪势并不大,只有树梢和石头上泛着白。地上是湿润的,虽然没见多少雪迹,但是这样的地面怎么能睡人呢?难道林煜锦要整晚不睡跟那些见不得人的家伙耗上了?
  
  柳凌看着面无表情的专心注视着烤兔的林煜锦,火光映着他专注的眼神,认真的男人是最帅的,最帅的林煜锦竟让柳凌有些脸红,多亏脸上有毛看不出来。不过远处传来的树枝断裂和人闷哼的声音却很快唤回了他的神智,他有些无奈的把头在前蹄上拱拱。
  
  这是第几个了?
  
  潜伏的时候,选择一根好树枝是很有必要的,不但要粗要壮能担得了人,还得多多注意没有被人为的破坏过……
  
  那个人为,自然是指腹黑的林煜锦。
  
  真是可怜呢那些人,要用两只脚跟四只脚比脚力不说,挨饿受冻那也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得不断的提防自己落脚的树干是不是那么“脆弱易断”。
  
  被利剑快速划过的树枝只有一点点细小的痕迹,就算凑近看也要很仔细才能发觉。要不是他一直近距离的跟着林煜锦,他快如闪电般的动作,恐怕他也不会察觉到。
  
  小说里那些整日花天酒地眠花宿柳的所谓少年高手在现实中是绝对不存在的。就算天资再高,没有后天的努力,也只会落得方仲永的下场。爱迪生不就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嘛?就算是天资高,后天又努力过踏入高手的行列中,之后若是荒废了练习,照样是个庸才。
  
  跟着少年林煜锦的那一年,已经让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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