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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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边草-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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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干嘛啦,她还是一个小姑娘,你别吓到人家了。”欧阳想替林妙打圆场。

洪江的脸色更阴沉了:“我吓到她关你什么事,她是你什么人。”

欧阳无奈地解释:“她是一个客户,我们集团新开发的化妆品找来的广告承接商代表之

“就她?”洪江嘎嘎地笑了起来:“一看就是毫无工作经验地土包子,不是你包养的学生妹吧?我说欧阳啊,你的品位越来越差了,以前那个张咪咪虽然纯粹是个肉弹,除咪咪外就没啥值得一提的,人家好歹还有咪咪,这个呢,要啥没啥。哦,我知道了,女人嘛,终究还是有一样宝贝地……”

欧阳气得满脸通红,也懒得跟他吵了,招呼林妙说:“你先走吧,你是好女孩,别让这个疯子脏了你的耳朵。回去后你好好做一份文案给我,抓紧点哦,越快越占得先机。”

那“疯子”还瞪着一双怒火熊熊的眼睛要拦住林妙,被欧阳一把拉住了。

带着一身冷汗走出新锐集团,才发现时候已经不早了。果然闲聊误事,一聊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想来,那位日理万机的洪总裁,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后,趁快下班地时候去探探心爱的小情人,却发现他正眉飞色舞地跟一个女孩亲密交谈,于是当场打翻了醋坛子。

这事,还真是玄乎呢,如果得罪了洪大人,将她列为拒绝来往的客户,即使欧阳再想帮她也力不从心了。

林妙边想边沿着记忆中的方向去公交车站,走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头。

这里是哪里呀?

…求粉红票…

据说,作者不求票是“不作为”,我就说说吧。

第八十六章 事情总是会解决了

被怪胎总裁一吓,林妙几乎慌不择路,夹着尾巴逃走了,连电话都忘了跟欧阳要。

好在夏以南那里还保留着他的名片,第二天吃过晚饭后,林妙便按上面的号码给他打了个电话。

欧阳真是个“大好人”,林妙还没好意思开口问,他就主动告诉她说:“今天我姐和姐夫来我家吃饭,我把你表弟的情况跟他说了,我姐夫说尽量想办法为你解决问题。还说学校每年都有减免指标,但针对的是孤儿,残疾孩子,或特困户孩子,你表弟这种情况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

林妙感激不已:“申请不到没关系,我只要学校肯让我们分期缴纳借读费和学费就够了。”

欧阳再次对她的经济能力表示怀疑:“分期也要6、7千呢,而且每个学期都要,你有吗?”

“这个我会想办法的。”

“好吧”,欧阳在电话那头欲言又止,不过最后说出的话只是:“那个文案你好好做。”

“嗯,大恩不言谢。”

欧阳调侃道:“不言谢呀,那你怎么表达对我的感激之情呢?以身相许?”

林妙嘴快地嚷:“我怕被你们洪总买凶追杀,挫骨扬灰,瞧他多紧张你呀,那天你不过跟我开了句玩笑,他就整个人泡进醋坛里了。”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些什么,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平时都在学校。同学之间关系简单,在一起口无遮拦惯了,什么玩笑乱开。我真的很抱歉,还有你放心,我决不会在外面瞎说的,我会守口如瓶……”越说越急,越说越无无论次,明明是凉爽地夜晚,林妙却急出了一身冷汗。

要是几句不得体的玩笑把她的业务搞砸了,更糟糕的是。把好不容易才有点希望的知秋的学业搞砸了,她没法原谅自己。

在紧张到心都快跳出来的等待中,电话那端传来了欧阳温和的声音:“没事啦,你反正都看到了,不在外面乱说就行了。其实,洪总那样狂妄的人,根本不在乎外面是怎么说的,不然他也不会在你面前毫不掩饰。”

说到这个,林妙就有点不解了:“外面其实很少有这种流言呢,至少我就没听说过。我之前只知道他是有名地黄金单身汉。本城女子心目的梦中情人。”

“梦中情人?”欧阳大笑:“你看他那个样子,像吗?别侮辱了梦中情人这个美好的词!你听到的那些,都是他故意造势出来的效果,不瞒你。有些甚至就是我们广告部策划的。他说,一个有魅力的老总,本身就是活广告,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那份自信。你没进过他的办公室,他的宝座后面有一幅他本人地巨幅艺术照。真人等高,不,是比真人更高。我对那个摄影师佩服得五体投地,竟然可以把他拍成美男子,他每天就对着那副完全失真的艺术照YY,偏执地认为那就是他。”

即使隔着电话,林妙也能清晰地感觉到欧阳对此人的不屑与讥诮。也就是说,他是厌恶洪江的,跟他保持不正常地关系只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

可是。根据自己观察所得,林妙却有点怀疑真是如此。他们之间的互动,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姓洪的怪胎比较强势,醋意熏天,态度霸道嚣张。而且毫不避嫌;欧阳帅哥则冷冷地、带着一点敌对地承受。但,他地眼里。绝对绝对没有厌恶!

真是有意思的一对啊,林妙自问并非同人女,也从不唐突帅哥,把他们YY成暧昧的一对对,可是这两个人实在是太扎眼,太有戏剧性了。即使,最后不能跟新锐集团合作,单是看他家怪物总裁与帅哥经理的暧昧大戏,也值了。

“姐姐,我可以进来吗?”门外响起了知秋的声音。

“进来吧”,林妙放下电话,看知秋一副满腹苦闷又无处倾诉的样子,心疼地摸了摸他的头发说:“有什么事就跟姐姐说,别憋着。”

知秋呐呐地开口道:“我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就是老心慌,这几天做梦总是一失足掉进深不见底的坑里,两只手乱抓,却什么也抓不住,眼睁睁地往下掉。”

林妙拍抚着他:“我理解的,看不到出路地人都这样,很怕自己就此堕落下去,对不对?”

“嗯。”

林妙夸着说:“真是个对自己负责的好孩子,你放心,姐姐刚才就是在打电话帮你联系,很快就有回音了,也许,事情的发展比我们预想的要好得多”。

她是真心疼惜他的,越打交道,她越觉得知秋是个难得的好苗子,不好好培养真地很可惜。就比如现在,要是那没心没肝地,一个乡里孩子,突然进了城,提供食宿,每天好吃好喝,也没逼着一定去打工,完全可以厚着脸皮先玩一段时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有什么好慌地?

知秋小心翼翼地问:“姐姐还在帮我找高中吗?”

林妙点头道:“是啊,不然你能干嘛呢?我希望这次找的学校,能让我们分期付款,这样一学期只要6、7千。我先借点送你进去,再想办法挣下学期的。”其实,不租房的话,即使是现在的收入,她也可以每月省下将近1000,如果再有点业绩,每月不说很多,能再提成500,她和知秋的日子就好过了。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她和知秋都能在家里蹭吃蹭住,虽然依旧是在啃老,给父母增加负担,但好歹,不需要父母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来了。

把知秋打发回房休息后,林妙又到父母那边,把目前给知秋找学校的进展以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下。这回,林爸林妈倒是同意了,还说第一学期的6、7千他们愿意替知秋出,林妙的那几千可怜的家底就先留着。一个需要四处跑业务的人,身上没点钱怎么行?要遇到请客户吃饭,难道还叫客户买单啊。

林妙也接受了,不过她向父母承诺:“这钱只当我借你们的,以后等我有了就还给你们。”隔线…

抱歉,标题打错了一个字:事情总是会解决的。

第八十七章 苍蝇 蜜蜂和红颜知己

让林妙没想到的是,眼看着这件事就要峰回路转,知秋的学校还有学费都有了着落的时候,夏以南那里倒给她出了难题。

他坚决不同意她搬回家住,理由是,她家离学校太远了。

要说远,的确是,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搬过去的。要赶上学校的第一堂课,她必须6点起床从家里出发,因为光搭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进校门后还有老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林妙心里也清楚,夏以南不同意她搬走,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这样他们就不好约会了。夏家和林家相隔那么远,他们如果在一起吃晚饭,吃过了就要送林妙回家,开车都得40分钟。

对鲁西西自动搬走,夏以南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本来就嫌她碍眼了。他买这个房子就是给自己和女朋友约会用的,一个月1000块的租金他在乎吗?只不过当初哄林妙住进去的时候,为了松懈她的戒心,他说了可以找人合租的话,后来鲁西西要过来他就不好意思拒绝了,其实心里一直不爽。每次去林妙那里看到有个碍眼的人在,害得他天天欲求不满,就恨不得把鲁西西赶出去。

谁知前门送虎,后门迎狼,同居“闺蜜”刚走,亲爱的小表弟又来了,而且据说(据夏妈妈说)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林妙为了他竟然舍弃他提供的温馨爱情小屋,要回去陪小表弟同住,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番争吵后,两个人之间发生了自交往以来最大的一场冷战。

盛聪看在眼里,喜在心里。鸡蛋有缝时,苍蝇,对不起说错了,是可爱地小蜜蜂,怎么能不去赶紧叮上呢?

本来,这段日子冷眼旁观下来,她已经差不过要绝望了,那两人似乎感情已定。而且日见炽烈,即使上班的时候也常常眉来眼去,眼瞅着没人就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哼,以为她是瞎子吗?她的眼睛可是能透视滴,即使隔着厚厚的墙,也能“看见”他们在隔壁屋里干什么!

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样做是极其不道德的,会大大破坏办公室里的和谐气氛?

可惜,哪怕她嫉妒到呕血数升也不敢说什么。****这间公司是夏以南的,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私人空间,她想进去还得老老实实敲门呢。以前她只要站在敞开的门边象征性地敲敲就行了,现在呢。那门常关得严丝合缝,里面一对鸳鸯鸟,害她连敲都不好意思敲,万一人家正在紧要关头,被她打断了。多尴尬啊。她甚至恶意地想,听说男人这时候被打断了,会出现功能障碍地,虽然她是无所谓啦,反正她也享受不到,让林妙哭去吧既然都这样想了,为何她还不走呢?她这样的资深广告人,在业内也算熟面孔了,要跳槽到另一家小公司谋个副经理的头衔并不难。可她为什么就是狠不下心离开呢?

无数次。她问自己这个问题,每次都能总结出一万条离开的理由,可是,一想到从此再也见不到夏以南,她的心竟然难受得发痛。

无计可施之下,她跑到网上发帖子:“他有女友了。可我还是离不开他。怎么办?”

回帖百分之九十的叫她离开,别再无谓地浪费青春;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叫她横刀夺爱。

她回复说:夺不了。那两个好得跟连体婴一样,整天形影不离。于是百分之百的人叫她走,眼不见,心不烦。她还是说离不开,情愿心痛死也要守着。再回帖就只有一个字:贱!,两个人:贱人!

把她郁闷的,再也不敢打开那个帖子了。可是她自己何尝不知道,这样熬下去真的没有出路,她比夏以南还大一点,快三十岁地老女人了,她真的等不起。

正差不多要绝望的时候,却发现那两个人似乎发生了情变。最典型的表现是,夏以南地办公室再不关门了。

确实没必要关,因为里面就他一个人,林妙自从接了新锐集团那个文案后就变得很忙,即使来公司,对夏以南也不怎么搭理,一派除公事外两人再无交集的架势。

这天,林妙又是早上过来,坐在夏以南对面的椅子上公事公办地说了几句话就走了,等盛聪端着煮好的咖啡过去的时候,就看到夏以南拼命转着桌上地水晶球。****盛聪把咖啡递给他,笑着问:“你在看自己的姻缘吗?”

夏以南愤愤地说:“狗屁的姻缘,我不结婚了!我妈妈一辈子一个人也过得挺好的,我看跟她同龄的女人,没一个有她年轻。”

盛聪不以为然:“你妈有你呀,不然一个人孤零零的多没意思,寂寞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夏以南听出了她话语中的感慨,趁机劝道:“知道寂寞就找一个伴吧,你也不小了,女孩子青春有限。”

盛聪如被冷水浇头,他这样劝她,说明真的对她没有任何想法。她忍住伤心勉强笑着说:“我也不打算结婚了,你要单身,我就陪着你吧。本来这公司地名字也正好是我们的姓,我始终觉得,这是天意。”见夏以南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自己也意识到说得太露骨了,她画蛇添足地解释:“我的意思是,天意就该我为盛夏公司效力一辈子。”

夏以南正色道:“一辈子太长,青春太宝贵,我和我这家不起眼的公司承担不起如此厚爱。”

盛聪如何听不懂他的意思,他是在明明白白地拒绝她的爱了,但如果肯知难而退,她就不是盛聪了。就像上次那个单子。连夏以南都放弃,都认为完全没希望地事,她奇迹般地做成了。

是地,是奇迹,她相信这个。事业上有奇迹,爱情上照样是。夏以南也不年轻了,男人三十岁是个分水岭,再崇尚自由的人,到三十岁都会开始考虑终身大事。在这种时候,如果跟多年女友分手。男人很可能会在灰心失望以及家人地催逼下随便找个各方面条件相当的女人结婚。爱情没了,婚姻不能不要啊。

她不介意夏以南为结婚而结婚,不介意他不爱她而娶她。他本就不爱她,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她揪着这点不放没有任何意义。

爱情不可强求,婚姻却可以智取。真结了婚成了她老公,他还不是照样要跟她上床ML,跟她生儿育女?一旦两个人有了共同的孩子,他们之间就有了血缘维系,他们一家三口就成了再也分不开的一体。她相信。婚后几十年的岁月,一块石头都会给她捂热的。

夏以南虽然拒绝了盛聪的爱情,可两个人合作已久,情谊是有地。再说他也实在是郁闷。无处申诉,正好坐在办公室闲来无事,就把他和林妙之间的问题竹筒倒豆子般地说给盛聪听,当听到小表弟一节时,盛聪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现在姐弟恋很流行哦。”

夏以南倒没往那方面想:“那只是个十五岁的孩子啦。”

盛聪摇着手指说:“孩子会长大的。而且,这两人是很远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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