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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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保镖-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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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其实我就是想找你打听个事儿。”

    “不知道。”

    “呃……”

    秦歌脑门上挂着黑线,满脸的尴尬无语。

    杨娇娇见他终于吃瘪,心里就好受了点儿,骄傲的仰起尖尖的下巴,道:“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姑奶奶没闲功夫跟你在这儿磨。”

    “不知道你听没听过玄天门?”

    杨娇娇话音刚落,秦歌忽然开口,同时还紧盯着她的眼睛。

    心思单纯的杨娇娇果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听过”两个字脱口而出,反应过来时再想捂住嘴巴为时已晚。

    “你、你诈我!”

    被眼前的家伙一而再再而三的耍弄,杨娇娇脆弱的小心肝儿十分受伤。

    秦歌嘿嘿奸笑,指指前面不远的一家冷饮店,说:“既然都说了,干脆讲给我听听呗!我请你吃冰。”

    “我凭什么讲给你听?”

    “你要是跟我说了,我就答应你一个要求,怎么样?”秦歌开始发挥怪蜀黍的本事。

    杨娇娇眼睛一亮:“那我要你……”

    “陆筱我是一定要得到的,这一点不行。”秦歌打断道。

    杨娇娇眼中的光芒一下就暗了下去,说:“那你的承诺还有什么用?”

    秦歌继续循循善诱道:“你想啊!除非你大哥不再跟我抢陆筱,否则我和你家的矛盾基本不可调和,说不定最后还是个你死我活的局面,你手里有我一个承诺,能起的作用就不用我多解释了吧!”

    杨娇娇呸了一口,鄙夷道:“说的自己好像多厉害似的,我杨家传承数百年,怎么会输给你?”

    秦歌也不争辩,摊开手说:“不管怎样,反正你又没什么损失。”

    杨娇娇想了想,总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琢磨半天,才不情愿的点头道:“说给你听也没什么,但是你要保证,绝对绝对不能跟别人说是我告诉你的,否则我曾爷爷一定会打我的。”

    “我发誓。”秦歌竖起了三根手指头。

    如果杨娇娇对男人哪怕有一点点的了解,都应该知道,像秦歌这种无耻的家伙,发誓比喝凉水还容易,遵不遵守完全看心情。

    街头的冷饮店面积不大,三四十个平方的样子,只有两桌客人,一桌是一对初中生模样的情侣,一杯冷饮插两个吸管正在你侬我侬的说着情话,另一桌是四个混混模样的家伙,本来还时不时的瞄两眼小情侣,秦歌与杨娇娇一进来,八只眼珠子立马就亮了。

    杨娇娇此时上身穿一件长款衬衣,那柄软剑做成的腰带就系在外面,把她本就纤细的腰肢勾勒的盈盈不堪一握,下身蓝色牛仔裤,既显得青春时尚又不失活力,再加上她眉宇间的那股英气和灵动,对那些混混来说,无异于天女下凡。

    她进屋后看都没看小流氓们一眼,径自到窗边的位置上坐下,点了杯草莓奶昔,秦歌要了杯冰水,叼着棒棒糖等她说话。

    杨娇娇犹豫了很长时间,直到奶昔被喝下去一半,才缓缓开口。

    “你知道何傲之这个人吗?”

    秦歌愣了愣,点头道:“上次在疗养院,听你们提起过,好像是你们鼎卫的叛徒。”

    “你竟然偷听我们说话,不要脸。”

    杨娇娇皱了皱鼻子,娇俏的模样迷得几个小流氓之一把吸管都捅进了鼻孔。

    “这个何傲之就出自玄天门……”


第一百五十三章 红潮夜总会

    杨娇娇根本不会讲故事,一点条理性都没有,插叙倒叙的啰嗦半天,秦歌总算弄明白了。

    总的来说,有关玄天门的事情可以总结成三条:一,玄天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北宋末年,距今已有近千年,其创派祖师无意中得到了林灵素的《五雷玉书》,遂创玄天门。

    二,《五雷玉书》超级难练,一千年中,练成五雷正法的掌门也没到十个,最后两百年更是一个都没有;一个门派没有牛逼的人物镇着,却藏有牛逼的功法,这纯属找死,于是另外几个大宗门就开始收拾玄天门,并且在近代勾结军阀把玄天门山门都给轰了。

    《五雷玉书》失踪。玄天门在战乱年代东躲西藏,后来华夏建国后为了自保就加入了鼎卫。

    三,何傲之的一生就是一本屌丝逆袭的YY小说,一开始很笨,学啥都不会,后来不知踩到了哪泡狗屎,得到了《五雷玉书》,一下子就牛逼起来,短短七年时间就从不入流的黄境冲进了天境,然后就开始大杀四方,大闹鼎卫,逼得四位长老联手才把他抓住。

    然后古武界的大佬们就开始用各种手段威逼利诱何傲之交出《五雷玉书》,可人家何傲之是屌丝逆袭的主角,必须伟光正,各种的宁死不屈,打死都不说,即便同门在他眼前被一个个杀掉都不说。

    这时候,就有人站出来出馊主意了,说应该适当放松对何傲之的看管,引诱玄天门余孽回来救他,再派人跟踪,这样不但能得到《五雷玉书》,还能将玄天门彻底剿灭。

    大佬们同意了这个计划。

    然后……何傲之就真的被人救走了,抓不回来的那种,因为那个出馊主意的是内奸。

    古武界的大佬们被耍的团团转,觉得很没面子,于是就把“玄天门”三个字列为了违禁词。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秦歌对此持怀疑态度,原因很简单,古武界比这丢人的事儿海了去了,凭啥那些不禁,只禁玄天门?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可惜看杨娇娇的那个蠢样子,问她是不可能会有什么答案了。

    想了想,秦歌故技重施,跟杨娇娇闲扯几句,冷不丁的忽然问:“被劫持的货轮上是不是就有《五雷玉书》?”

    吃一堑还不能长一智,杨娇娇就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刚要回答就醒过神来,生生把要出口的话给咽了回去,瞪秦歌一眼,说:“你真是个大坏蛋。”

    秦歌咂咂嘴,也不再追问,因为从玄天门余孽的忽然现世和国安鼎卫的紧张程度上来看,被劫的那艘货轮肯定与玄天门有关,不是《五雷玉书》,就是何傲之。

    不过这种结果却让他很失望,《五雷玉书》什么的在他眼里就是个鸡肋,除了对龙隐参与进来有些好奇之外,别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看看表,快到童鱼她们放学的时间了,秦歌起身结账把杨娇娇送回了那个古色古香的院子,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在上车前,他朝那个冷饮店门口望了一眼,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那里有四个小流氓正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见秦歌坐出租车离开,其中一人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傍晚,齐海市华灯初上,蜿蜒的海岸线美丽的就像少女身上的华丽舞裙,优雅梦幻。

    红潮夜总会就坐落在滨海不远的一条街道内,五层的楼体装修的富丽堂皇,虽然在齐海市算不上顶级,其消费水平也不是一般工薪阶层能承受得了的。

    因为时间还早,目标客户还在别处大吃大喝,夜总会里显得有些冷清,时不时的还有浓妆艳抹的年轻姑娘们来上班,被经理或训斥或调戏几句,嘻嘻哈哈的去化妆了。

    看上去似乎只是个纸醉金迷的销金窟而已。

    顶楼的一间豪华办公室内,一个中年男人面沉如水的坐在大班台后,另有两人站在他的眼前。

    “师父,下命令吧!”

    说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精壮男人,相貌普通至极,看一眼很难被记住,属于那种扔进人堆就找不见的类型,只是一双眼睛偶尔会闪过一丝阴骘,像一条毒蛇。

    他此时一脸的焦急,看着大班台后的中年男人说:“曹元兴好不容易才送出消息,既然我们已经拿到了那个院子的图纸,就该立刻行动把他救出来,再犹豫下去,万一他撑不住招了,五雷神环落到鼎卫的手里,后果不堪设想啊!师父!”

    中年男人思索片刻,目光看向身前另一人,问:“香香,你怎么看?”

    被称为香香的是一个身段儿十分妖娆的美貌少妇,她的睫毛很长,像两把小刷子,眼睛也又细又长,仿佛永远都带着迷蒙的雾气一样,肌肤吹弹可破,看上去竟是比一般少女的皮肤还要白嫩。

    如果有红潮夜总会的常客在这里,一定能认出她来——夜总会的妈妈桑白姐,白香香。

    平时的白香香脸上总是带着迷死人不偿命的笑容,但此刻她却是一脸的凝重和冰冷。

    “师父,我觉得事情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她沉吟着说:“那个秦歌狡猾多端,行事天马行空,不可小觑,而曹元兴早不送晚不送,为什么偏偏秦歌去过之后才送出消息来?这里面可能有诈。”

    “师妹,你别忘了,曹元兴的宝贝儿子还在我们手里,就算那个秦歌再厉害,曹元兴还能不顾自己儿子的死活?”精壮男反驳道,“陈千易明天就会返回京城,过了今晚,我们要是再想营救,难度增加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师兄,你别忘了,陈千易身边也是有高手的。”白香香道。

    精壮男不屑的摆摆手,说:“那又如何?多派些人去就是了,以前他们全部的力量都可以用来看押曹元兴,现在多了个陈千易,必然有所牵制,只要我们找准机会,要救出曹元兴根本不难。”

    白香香又低头想了想,摇头说:“我还是不建议冒险。”

    “你……”

    精壮男气结,把手一甩,对中年男人说:“师父,不能再犹豫了,鼎卫和国安的人也不是吃素的,我们的人已经在那里准备了好几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露出马脚,到时候可就前功尽弃了。”

    中年男人沉默一会儿,点了点头,说:“好,你去吧!多带些人手,要注意安全,曹元兴能救则救,不可鲁莽,只要他的儿子还在我们手里,咱们就有机会,明白吗?”

    “明白!”精壮男得意的看了白香香一眼,转身出去了。

    白香香对中年男人说:“师父,今晚我想再去曹家看一看,我总觉得以曹元兴的为人,他一定会把五雷神环藏在家里。”


第一百五十四章 臀部很圆的女侠

    因为第二天周末不用上课,叶听雨那丫头的精力特别旺盛,秦歌费了老鼻子劲儿才把她哄睡着。

    擦把汗关上房门出来,他想起了一直都联系不上的叶清霜,心说这娘们儿就这么把闺女丢给自己一点都不担心吗?真不怕老子是怪蜀黍啊!

    看看表已经过了零点,可还不能睡,如果曹元兴说的是实话,乔巧家传的玉镯还是早点拿回来的好,免得夜长梦多。

    驱车来到曹家,远远的见硕大的欧式庄园漆黑一片,昔日豪奢不可一世的曹家大院只剩下门卫室还有点光亮透出来,里面是看守这里的值班警员。

    曹家能搬得动的东西已经被收缴封存,只等曹氏父子判刑之后再由法院拍卖,如今的曹家就只剩下空荡荡的院子和搬不走的房子了。

    在路拐角停好车,他掏出一根棒棒糖剥开糖纸,塞进嘴里的同时,人就直接从座位上空间穿梭到曹家的花园。

    因为有些日子没人打理的缘故,花园里的花朵大都枯萎了,缺乏修剪的其它植物倒是长的特别肆意,昏暗的月光下看上去阴森森的,没有一点美感。

    走了没几步,秦歌就深深的体会到什么才叫暴发户。

    这里与其说是花园,倒不如称之为雕塑园更贴切一些,而且完全够得上万国雕塑博览的规模,且摆放方式很有后现代的讽刺意味。

    《自杀的高卢人》旁边是得瑟的李白举杯邀明月;坦胸的断臂维纳斯与骑牛西去的老子深情凝望;罗丹的《思想者》也没有对着地狱沉思,而是托着腮帮子聚精会神的研究一对正疯狂纠缠的男女。

    西式的、中式的、古典的、现代的、甚至后现代的各种雕塑齐聚一堂,看的人眼花缭乱,就像是吃火锅涮鱼子酱再搭配霓虹国的名菜黄金粒一样。

    “白毛女,蹄儿朝西,驮着唐三藏,跟着仨徒弟,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

    哼着不着调的歌,秦歌一边欣赏各式各样的雕塑,一边朝主楼的方向走去,路过几尊各种古典房中术都提过的男女姿势时还会驻足欣赏品评一番,好像他根本不是来找东西,而是玩耍一样。

    没一会儿,七八尊天女散花的石雕就映入眼帘。

    然后,他就笑喷了出来。

    天女散花的典故源自佛经,说的是天女散花检试菩萨和弟子的道行,花瓣落在菩萨身上会掉落,而落在弟子身上就会黏住。

    曹家的天女们明显跟佛家扯不上半点关系,上身倒是全裸,下身却不是飘带长袍,看上去更像是一层纱,一个个体态丰盈,搔首弄姿,一手拎个像挎包多过像花篮的东西,另一手做抛洒状,手心里的玩意儿怎么看都是方型的,明显不是花瓣。

    这特么哪儿是天女散花啊?分明是小姐派发安全套。

    一方巨富的品位果然不是盖的,有钱就是任性。

    摇着头来到最靠近主楼的那尊雕像前,见天女伸出的手腕上果然比别的雕塑多了一枚镯子,外表的颜色和雕塑浑然一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他伸出手去取,忽然眉头动了一下,随即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笑意——有人来了。

    手没有停顿,将镯子取下用力一抹,镯子表面立刻显露出莹润的光泽,虽然还不能确定就是乔巧家的那一枚,但确实是玉镯无疑。

    姓曹的还算老实。

    正想着,喉咙处忽然一凉,同时一个声音在身后响起。

    “别动。”

    是个女人,声音虽然略带沙哑,但有种特别的韵味在里面,很好听。

    秦歌无耻的心思又起来了,诚惶诚恐道:“别激动,俺……刚来,还什么都没拿,您饶了我吧!女侠……英雄……饶命啊!”

    说着,他像是被吓得腿软,站不住往后一倒,就靠在了身后女人的身上。

    嗯!触感很柔软,这女人还是个丰满型,我喜欢!

    女人哪能想到这种时候还有人会占自己便宜,虽然对于他后背贴上来很不爽,但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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