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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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4穿入聊斋 作者:南朝陈(起点vip2012.10.28完结)- 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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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所指的方向,就见到蒙着面纱的卞家小姐胭脂,由一个丫鬟陪着,正慢慢的顺着街道小步而行。

    “这位姑娘有礼了。”

    很别捏的搭讪方式,不过入乡随俗,为了避免被人一照面就认定为疯子,该做的礼仪不可或缺。

    胭脂一愣神,打量着眼前这位身材异常挺拔,但又作读书人打扮的年轻书生,虽然对方眉目俊朗,带着一种阳光般的微笑,很能给予人好感。只是她家中正逢巨变,父亲丧身,又被别人指着脊背非议责备为“招蜂引蝶”的祸首,当下见到不认识的陈剑臣挡在身前,很自然就把对方归类为那些觊觎她容貌的登徒子行列了,秀眉一蹙,感到十分不愉。

    丫鬟叉腰而出,仅仅碍于身份上的差距,没有直接开骂:“你是什么人,好生没礼,挡住我家小姐的去路……呃,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刚才在大堂上替那杀人凶手辩诉的人。”

    她倒也伶俐,很快就认出来了。

    陈剑臣毫无异色:“卞家小姐,小生陈剑臣……”

    胭脂却不由分说,掩面掉头就走,根本不给陈剑臣说话的机会。

    陈剑臣并不气馁,疾步赶上,认真地问:“卞家小姐,小生只想问你一句话,昨晚你与凶徒可否面对面过。”

    这是关键的前提。

    关乎男女偷情之事,必定会是夜晚,光线晦暗,面目无法确切。更何况,胭脂根本没有答应对方的苟且求欢之意。由此延伸出来,很可能双方没有照面。胭脂只是凭着绣花鞋而认定了萧寒枫的身份,想当然地认为他是凶手。

    然而推测毕竟还是推测,始终需要胭脂点头确定,才好下定论。

    胭脂心乱如麻,却是不答话,低着头继续走。

    丫鬟见陈剑臣犹自纠缠不休,顾忌大减,叱喝道:“这位公子,如果你还厚颜纠缠我家小姐的话,我们就要报官了。”

    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有伤风化,这可不是小罪。

    陈剑臣突然一喝:“人命关天,请小姐三思。”

    这一喝,声音极大,周边的行人纷纷侧目而视,胭脂更是心头一颤,呆立当场。

    这是个难得的说话的机会,陈剑臣打铁趁热:“小姐与寒枫认识,当知寒枫乃是谦谦公子,举止得体,温顺文雅,若非如此,安得小姐信物相赠,青丝暗寄?试想他又怎么会暴起杀人?”

    其实此案本来就疑窦众多,但许知府升堂不过一时半刻就作了判决,乍看风风火火,干净利索,实则漏洞百出,说草菅人命也不为过。无奈这就是这个时空的判案程序,往往大人一拍额头,结果就出来了。因此导致的错案冤案不胜枚举,所谓“青天”,只是平民百姓对于上位者的殷切愿望。

    陈剑臣的话语无疑击中了胭脂的心扉,她才姿惠丽,并非无脑,顿觉得得对方的话大有道理。

    见其脚步放缓,陈剑臣当机立断:“卞家小姐,如果小生没有猜错的话,昨晚你肯定没有与凶徒当面相见过。”

    胭脂一怔,不由回想起昨晚的情景:夜静之时,“萧寒枫”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翻墙而入,穿过院子,径直摸索来到她闺房外,以指叩窗。当时她已经脱衣睡下,便问是谁。听得他低声回答:“我是萧公子……”

    声音压得低,颇有些含糊,听不出来口音。

    那时候她惊喜交集,没有想到萧寒枫如此果敢,竟会半夜来与自己私会,还有些不相信,便问:“若是萧郎,可有信物?”

    “绣花鞋在此。”

    待她把穿衣起来,不敢点灯,就把窗户开了一条缝,外面果然递进一只绣花鞋来,正是她白天时赠送给萧寒枫的。

    胭脂一颗心砰砰跳,念头纷乱后还是礼仪占了上风,就婉拒道:“妾所以念君者,为百年,不为一夕。郎果爱妾,该请冰人来。若言私合,不敢从命。”

    就在这时候,外面卞家畜养的家犬发现了“萧寒枫”的踪迹,狂吠而起。胭脂大惊,赶紧把窗户关住。

    狗惊起,和女儿比邻而居的卞家员外当即出来察看,后面就发生了凶案。等卞家下人们赶来时,卞家员外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

    由此至终,胭脂确实没有见过对方。

    只是,见与不见对于胭脂而言并不觉得很重要,重要的是他既然拿着绣花鞋而来,那肯定就是萧寒枫了,却没有想过信物会遗失,出现冒名顶替者的可能性。

    想及父亲惨死的情形,她心中哀痛至极,一咬牙,脚步重新加快,再不肯听陈剑臣分说了。

    这一下,陈剑臣没有继续追。

    “公子,要不要婴宁出手?”

    “不用了,我另有办法。”

    陈剑臣阻止了她,小狐狸频频出手干预,对于她本身不是一件好事,修者主修魂神,修心性,过多的牵涉到凡尘的琐碎杂事中来,对修为会有一定的影响,往玄虚哪方面说,便是牵扯到了太多的“因果”。

    因果大如网,束缚不小。

    故而,若非不得已,陈剑臣不愿小狐狸过多的出手相助。更何况,他另有法子可以一试呢,总不能次次吃软饭吧。

    *J

第两百一十二章:十天

    第两百一十二章:十天

    (上一章章节名有误,211写成了221,不过不妨碍阅读,已改,看来我真是撸多了……另,近日家乡发水灾,致使网路瘫痪,电网都有故障,今天电信的人才来修好!)

    在街上,陈剑臣张罗了一份自觉得拿得出手的礼,拎在手里。

    婴宁问:“公子要去拜访顾大人?”

    陈剑臣微笑道:“婴宁你果然聪慧,一语中的。”他所准备的法子,自离不开顾惜朝的人脉关系,希望藉此打破一个口子,从而翻案重审。

    刚来到顾学政的府邸外,就见到一顶轿子从另一个方向过来,两边相遇,轿子停住,下轿的居然是许知府许大人。

    陈剑臣有些惊讶,先让到一边。

    很快,神色悒悒的顾惜朝就闻讯迎了出来,先很熟稔地和许知府寒暄一番,随后扫了一眼陈剑臣主仆:“留仙你来了。”

    “见过两位大人。”

    陈剑臣拱手行礼。

    顾学政脸色有所缓和,瞥了一眼陈剑臣手中的礼物,晒然笑道:“留仙你倒很沉得住气。”

    陈剑臣心思玲珑,当即明白他话中有话——本来呢,顾学政和横渠先生两人联名推荐陈剑臣进学国子监,如此恩遇,对于一般读书人而言无异再造,简直就是搭好了龙门让陈剑臣去跳。

    如是,陈剑臣自当对他顾学政感恩戴德才对。孰料书院一别,相隔这么多天,此子不见踪影,甚让顾学政觉得奇怪,心道陈剑臣竟不通人情至斯?

    直到现在,才终于见到陈剑臣登门拜访,心里不免几分嘀咕。他倒不是稀罕什么礼物,只是觉得陈剑臣在人际关系方面过于生涩,不懂世故,需要好好敲打一番才行。当下给许知府介绍:

    “梦泽,这就是陈留仙。”

    许知府捻须一笑,轻轻一点头,却没有说出在大堂上的情形。

    入得府邸,分宾主落座,开始用茶。顾惜朝和许梦泽两人高谈阔论,很是融洽的样子,原来他们为同期进士,一向交好,如今难得地再同地为官,便经常互相走动,交情不薄。

    他们交谈,陈剑臣插不进嘴,只得坐在一边喝闷茶。

    顾惜朝顺眼一瞥,忽道:“萧寒枫出事了,留仙知道否?”

    和聪明人谈话,过于机巧反而会弄巧成拙,既然顾学政主动挑起了话头,陈剑臣更没有回避的必要,回答道:“学生正为此事而来。”

    顾学政早料到他会说什么似的,一摆手:“虽然我和许知府有几分交情,但关乎命案,事态严重,岂是我们所能干预得了的,你还是专心读书吧,免做此无用功了。”

    “大人,学生并非为萧寒枫求情,而是来伸冤的。”

    “伸冤?”

    顾学政眉毛一扬:“你是说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

    ——萧寒枫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作为一州学政,管辖下的学生逞凶杀人,顾惜朝肯定会被牵扯到,禀报朝廷后,少不得会被御史们参一本,扣上“管治不力”的帽子。

    所以,出了这一件事,他心情十分烦闷。觉得自己被安排来江州做学政,真是倒了十八辈子的霉运。却先请许知府过来,准备商议些事情。恰好陈剑臣也来了,眼下听他“伸冤”一说,便油然萌生出另外的念头。

    心思活泛,但不动声色,只有意无意地扫了一眼巍然正坐的许知府——要知道定案的是他,陈剑臣当面说伸冤,在某种意义上讲,算是打脸了。

    此子果然不怕天高地厚,锐气如芒。

    陈剑臣道:“不错。学生觉得此案另有蹊跷。”当下将心中的怀疑,以及一些推测一五一十全部说了出来。

    正好当着许知府的面,良机稍纵即逝。

    顾学政听完,陷入沉思。其实他本心里也觉得萧寒枫不会杀人,萧寒枫固然长得比一般书生高大些,有力气些,可始终还是一个秀才。

    秀才杀人,不通常理。又偷眼观察许知府,见他虽然还坐得很安稳,但脸色明显发生了变化,有些难看。若是换个场合,只怕其当场就会发飙,指着陈剑臣鼻子大骂“竖子信口开河”了。

    片刻之后,顾学政悠然道:“留仙这些话或有道理,只是大都为推断猜测,上不得公堂;一来嘛,萧寒枫遗失绣花鞋,你们都无法替他作证;二来嘛,昨晚案发之时,萧寒枫又是独自一人在外,同样没了人证……。”

    萧寒枫说绣花鞋遗失,无人看见,只能算片面之词,委实做不了证供。

    “大人,既然案情有疑窦,有破绽,自当再仔细审查,人命关天,岂能就此囫囵定罪?”

    关键时刻,立场必须要坚定。这话虽然是对着顾学政说的,但明显冲着许知府而去。

    “一派胡言。”

    许知府终于忍不住了,他做知府多年,不知审讯判断过多少案子,一向以“铁口铜牙”自诩,眼下被一个少年生员当着面说他判案囫囵,脸皮哪里挂得住?之前只是碍于顾学政,以及横渠先生的面子,才忍耐多时。

    他昔日曾拜于横渠先生门下,多得教诲——前些日子,横渠先生还曾托顾惜朝带了一封书信过来给他,其中专门提及陈剑臣,字里行间的赞赏之意不加掩饰,实在令许知府大感诧异。在他印象里,横渠先生极少如此赞人,更何况对方只是个十八岁的学子?

    因此,许知府早就想见一见陈剑臣,只是公务缠身,没有合适的时机。哪想到见面后,对方竟毫不客气地要拆自己的台,指手画脚的,真是不当人子。

    顾学政撸着长须,双眼微微闭上:“留仙,你与萧寒枫私交甚笃,为他说话理所当然。然而此事影响巨大,非你我所能干涉的。”

    陈剑臣道:“十天,大人只需给学生十天时间,定教此案水落石出。”

    “呃……”

    顾学政一愣神,没有想到陈剑臣会如此果敢,竟敢下此诺言。他哪里来的自信?他是书生,不是捕快,又没有什么广袤的人脉,区区十天时间就能让案情柳暗花明,水落石出了?又或者,只是年轻人一时冲动的产物,想必后者居多吧,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意气用事,怎能成事:

    “留仙,有些话语不可儿戏,快快收回吧,我和许大人就当没听见。”

    顾学政突然严肃起来。虽然他也希望萧寒枫是被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但无论如何,陈剑臣都没有陷身进去的理由,闹将起来,很容易会惹得一身麻烦,脱身不得。

    陈剑臣长身而起,毅然道:“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恕学生斗胆,恳请两位大人宽限十天时间。”

    他说两位大人,抓主意的当然是许知府。

    许知府吃吃冷笑:“留仙,本大人不知你有何凭仗,但审讯之事一律归本府负责,你还是读书去吧。”

    其中轻视之意不加掩饰,意思就是说你陈剑臣只适合读书,纸上谈兵。

    陈剑臣目光炯炯,毫无退缩:“敢问大人,刚才学生所陈述之疑点,你可认同?”

    他所陈述的疑点主要在两方面,第一,胭脂没有亲眼看见凶手样貌;第二:萧寒枫杀人动机值得商榷。

    对于第二点,许知府当场给予反驳:“萧寒枫丑事败露,和卞家员外临时起争执,错手杀人而已,无需考察动机如何。”

    陈剑臣追问:“可胭脂未曾亲眼见到凶手相貌乃是不争的事实,仅凭一只绣花鞋就定案,大人难道不觉得武断了些吗?”

    许知府勃然道:“绣花鞋是物证,胭脂是人证,物证人证俱在,再简单不过。本府不需要你教我办案。哼,如果不是看在横渠先生的面子,岂容你在此大放厥词?”

    火药味渐浓,顾学政忙起身做和事佬:“梦泽不必动气。”一边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眼色。

    陈剑臣心中黯然一叹,觉得自己有时候的想法还是过于单纯天真了,没有绝对的力量,单凭三寸不烂之舌就想扭转局面,实在算是可笑的事情。“秀才遇到兵”和“秀才遇到官”的道理大同小异,当彼此的身份力量相差不成比例,就算说得再多,也是浪费口舌,难以打动对方的思维念头。

    同一句话,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分量大不相同。如果是顾学政亲口请许知府宽限几天,或者许知府会认真考虑,然后再回答可否。只是以顾学政的身份立场,这样的话他显然不会轻易说出口的。

    顾学政宁愿被御史参奏,也不愿轻易介入一宗恶性杀人案件中去——这是衡量利弊所得出来的最佳选择。

    故而,有些话只能陈剑臣自己说出来。

    他的话,许知府听在耳朵里,自然被当做成是无知小儿的臆断之词,不予理会。

    刹那之间,陈剑臣油然生出一种萧索之意,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便告辞离开。

    他走后,许知府犹自有些恼怒:“惜朝,真搞不懂你和先生为何会推荐此子进国子监,依我看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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