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门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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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门风云-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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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阵脆响,冯鹰的剑被击开,而赵乘风的风也突然而止,无头无尾,说停就停,停在冯鹰的肩上,是一柄剑,一柄普通的剑。

肩上托起的是脑袋,也扛着一柄剑,那这剑也定是和脑袋平齐,和脑袋很亲密。

的确这一柄剑锋上的寒气已经渗入脖子中,但并未切下去,因为赵乘风不能杀他,否则,只会是死路一条,所以他手下留情了。

〃你败了。〃赵乘风沉声道。

〃你可以走了,我保证绝没有人拦你。〃冯鹰无力地道。

〃你其实不应该败得这么快,因为你选错了兵器,你不该同我比剑,我是一个剑手,而你却不是。你用剑并不会对我发挥的劲力产生多大压力,反而限制了你尽情地发挥,所以你才会败得这么快。你应该用手!人的兵器,最厉害莫过于手,那是最灵活的一部分。〃赵乘风依然声音很冷地道,同时将剑反插回剑鞘。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冯鹰不解地道。

〃因为我没把你当敌人,甚至可以算是朋友,同时也为了谢谢你帮我手刃仇人,所以我才会告诉你这些。〃赵乘风声音很平和地道。

〃好,我会记得你今天这番话的,以后为敌为友,我都会记得你今天的教诲,你们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们,但我希望你要遵守诺言。〃冯鹰无奈地挥手道。

〃我赵乘风答应的事绝对算数,我想王姑娘和王公子一定也不会将今天的事和'翠花园'的情况外传。若真的外传了,我定会提着头来见你!〃赵乘风坚决地道。

〃好!〃冯鹰叫了一声,便转身走入室内深处。

〃我们走吧,王姑娘,王公子!〃赵乘风向两人客气而柔和地道。

这时,两人才从刚才那可怕的剑影中醒悟过来,立刻起身跟在赵乘风的身后。

赵乘风望了望羞答答的王宛,不由得粗犷豪迈地笑道:〃王姑娘换回女装不是很美吗?干嘛要扮成王公子的样子把我这大老粗给蒙住了呢?〃

王伦不由得笑了笑,他觉得这赵乘风的确是条好汉,刚才那话绝不是戏弄之语,而是十分真诚的话,所以他对这个江湖好汉更有几分好感。

而王宛却把头埋得更低,脸都红到脖子上去了,根本就不敢看赵乘风的脸和眼。

〃走吧,现在一切都过去了,别再想这些事情,当他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别让我赵老粗为难,可以吗?〃赵乘风亲切地向两人道。

〃那当然,我想不到我叔祖竟会是如此之人,我们绝不可能向叔父他们相告的,否则怎对得起赵兄的大恩呢?〃王伦抱拳客气地道。

〃那我便放心了。〃赵乘风也笑道。

〃只是这样,我们便不可能再折回叔父家了,而我们的马车却在路上被冯家的人所击毁,这一路回山东,的确也是难行,不知赵兄可否为我去打点一辆马车,我不好出面去租的。〃王伦又客气地道。

〃这倒也是,而且这一路上险阻又多,江湖都乱成了一团粥,你和王姑娘一起回去,恐怕不甚安全,还得请几位武林朋友送你们一程。〃赵乘风想了想道。

〃那就麻烦赵兄了。〃王伦抱拳感激地道。

〃这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这条命本是王姑娘捡回来的,做这点小事还不是应该的?〃赵乘风粗豪地道,同时也带着他们向园外走去。

牛福山还在外面等着,已经等了近一个多时辰,一看到赵乘风出来,立刻迎了上去,急切地道:〃怎么样了?〃

赵乘风看他猴急的样子,不由笑道:〃你不会往我后面看吗?〃

牛福山立刻扭头一看,便呆住了,王宛那绝世仙容的确可以迷倒一大片男人,这牛福山当然也不会例外,连他的眼睛都差点鼓出来了。

赵乘风看他呆样,不由得转头看看王宛,只见她如花般的容颜上隐含着一丝愠怒,似是对牛福山那种样子很恼。他不由得伸出中指在牛福山的额头上重重地点了一下,笑骂道:〃瞧你这猪哥样,快去给我准备一辆马车。〃

〃对了,丐帮中可有能调动的人手?〃赵乘风想起来又道。

牛福山这才回过神来,吸了一口气道:〃帮中高手驻扎武汉的已经没有了,都齐往洛阳去了。〃

〃这样,那便算了,你快去给我准备一辆比较豪华的马车。〃说完掏出一锭金子塞到牛福山的手中。

牛福山的眼睛都迷糊了,把这闪着金光的金子在手中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口中还啧啧有声,让众人看了不由得大感好笑。

〃快去吧,别死赖着忘了正事,我们就在那林边等你。〃赵乘风笑骂道。

〃是,是,我这就去。我只是舍不得这么好的东西就要给人了,真是可惜,此时不摸何时摸呀。〃牛福山恋恋不舍地道。

〃扑哧……〃王宛听了这话,不禁也笑了起来,众人的心情为之一展。

望着牛福山远去的背影,赵乘风转身对王伦兄妹道:〃你们等一会儿,我还要到园内去一趟,有一点点小事,马上就会出来。〃说完又急奔进〃翠花园〃。

只剩下王氏兄妹立于门外,不过只用了半盏茶的时间不到,赵乘风便拿着一顶斗篷出来了。

〃宛儿姑娘,若不介意的话,请把斗篷戴上,别让那么多男人把眼睛都看得鼓出来了。你不要怪我那朋友,他是这副德性,其实我比他也好不了多少,所以我便只好给你找一顶斗篷来啰。〃赵乘风把斗篷递给王宛豪迈地笑道。

王宛脸上一片桃红,更显得娇羞无限,她伸出一双春葱般的玉手,接过斗篷,低着头感激地道:〃谢谢赵大侠的美意。〃

王伦笑了笑道:〃还是赵兄想得周到。〃

〃哪里,我只是看见宛儿姑娘恢复女装之后,这么容易害羞红脸,和男装时的豪气干云完全不同,才想到要是给个斗篷让她带着,不知道像不像江湖女侠一般的豪气干云。〃赵乘风爽朗地笑道,把王伦也弄得笑了起来,不由得道:〃宛妹,看你以后还借不借我的名字去'招摇撞骗',今日终有报了吧,哈哈……〃

王宛戴上斗篷不依地道:〃好哇,大哥也帮着外人来嘲笑我了,我不如又化成男装算了。〃

〃哈哈……〃赵乘风和王伦又同时大笑起来。

〃对了王兄,因为丐帮兄弟有事,只好由我亲自送你们回府,不知你们是否介意?〃赵乘风对王伦兄妹严肃地问道。

〃好哇……〃王宛欢喜地叫道,但又突然刹住声音,把头低了下去,用手拂抚着衣角,成了一副小儿女之态。

王伦和赵乘风不由得都望向王宛,只见透过薄薄的白纱,依然可以看到她脸上的红润。王伦不由得向赵乘风笑了笑,这下子赵乘风也俊脸一红。

〃既然宛妹同意,我也当然是求之不得了,赵兄为我们护送,那真是再安全不过了,对吗?宛妹。〃王伦高兴地向王宛笑问道。

〃大哥又取笑人家了,若再笑,我以后可不理你了。〃王宛撒娇地道。

〃哪里敢呀,我只不过是征求你的看法而已嘛,不安全就不安全,算了。〃王伦故意道。

〃谁说不安全……〃王宛立刻又止住了话头低下了头。

〃哈哈……〃王伦一阵大笑道:〃赵兄,你和我兄妹一见投缘,今次得你护送,真是再好不过。刚才我见到你与冯鹰比斗时的那种气势和功夫,不由得对江湖生活羡慕不已。只可惜因家中限制,无法与赵兄一起闯荡江湖,但却想向赵兄拜师,学一些武技,不知赵兄可愿收我这劣徒否?〃

〃还有我,我也要学。〃王宛立刻抢答道。

赵乘风和王伦听了王宛的话后,都用很奇怪的眼光望着她。

但这次王宛不仅没有低头,反而还骄傲地昂起了头,向王伦挑衅道:〃笑啊,笑啊,我想学武功,很奇怪吗?〃

〃哈哈哈……〃这次轮到王伦瞪大眼睛,赵乘风大笑了。赵乘风笑得很欢,笑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看着王伦那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王宛也〃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王伦无可奈何,犹如打了败仗似地向赵乘风摊了摊手道:〃没办法……〃

〃哈哈,王兄,看开一点,大不了我收两个徒弟便是了。〃赵乘风笑着拍了拍王伦的肩膀道。

〃谢谢师父。〃王宛抢先一步谢道。

〃别把我叫老啰,还是叫我赵大哥顺耳一些,被漂亮的女孩子叫成前辈,那是最失面子的事,知道吗?〃赵乘风笑着向王宛道。

〃是,赵大哥。〃王宛立刻深情地改口叫了一声。

赵乘风俊脸又为之一红,可把王伦也逗笑了,道:〃那我是叫师父,还是叫什么呀?〃

〃啊,那岂不乱套了?〃赵乘风惊叫道。

第二十一章 天鹰出猎

第二十一章 天鹰出猎

猎鹰返回城里已经晚上,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背上的伤口疤痕依然未去。但他不可能,也不喜欢在这样的状态下在山中过夜。

他没有直接去找雪莲,他虽然知道在宜宾城中没有人敢动雪莲,连司马屠动雪莲都不敢明目张胆。何况她只不过是一个女流之辈,他绝不会傻得去把一头魔豹激怒。谁都知道激怒了猎鹰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因此猎鹰一天未死,雪莲绝对会有一天的安全,“醉花楼”中的人就是拼了老命也会保护好雪莲,因此猎鹰没有去找她。

猎鹰要去“杀手盟”,那是他一定要去的地方,那里还有很多兄弟在等着他,那里还有很多事情有待他解决。所以他第一个要去的地方便是“杀手盟”。

一路翻山越岭,很轻巧,很顺利,猎鹰的轻功是一点点积累所得,每一个动作都是既实用又美观,单比轻功,能胜过他的人恐怕很少。

“杀手盟”中很静,灯火全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就连月亮照下来都使人觉得特别清寒。

猎鹰的心底,有寒气直向外冒,这与他所想象的场面完全不同,和白天的喧闹一比,这几乎是“醉花楼”和坟场的区别。所有的人呢?难道真的全死去了吗?

猎鹰没有落地,这里对他来说真是轻车熟路,他就若一只狸猫,在屋房中纵跃、起伏。若这是司马屠干的,那么定会留下人在这里等待着猎鹰的归来。若猎鹰没有算错的话,那“肉王”魏见头等人可能就在这附近,等着来给他致命的一击。

他潜伏身形来到大堂,揭开一片瓦。里面一片漆黑,但却依然可以闻到醉人的酒香,可绝对没有人,或者说没有人声,甚至连人的心跳都没有,呼吸更找不到。猎鹰没有必要下去,因为下面有朋友也已是死人了,没有朋友就不需要下去,说不定还有收敛生机的敌人也说不定。

猎鹰来到了自己的房顶,但他却感觉到了一股潜藏的杀气。这是需要有动物的灵觉才能捕捉到的,猎鹰本身就有这种感应危机的本领,所以他能够清楚地感应到这股杀机的存在。这座房子是他闭上眼睛都能够摸清楚的。他静心地搜索杀机的来源。竟发现是在他的榻上。有人潜在他的榻上,那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攻击位置。可惜遇上了猎鹰这样的对手,遇到了这样的对手,那便只能是注定吃亏的命。

猎鹰从怀中掏出一包药粉,再轻轻地移动了几下位置,每一个动作都很慢很轻,甚至连生机也全都收敛了。他的身上只有一条裤子,那黝黑的皮肤,在夜晚本就是很好的保护色,也不会惊起半丝风声,一切都是在无声无息中进行。

他小心地揭开一片瓦,很小心,这里的每一片瓦他都了如指掌,然后把药粉轻轻地洒了下去。这粉末很轻,就像是灰尘,飘落时更不会有声音。

猎鹰迅速几个翻身立于一扇窗边,侧耳倾听,这是靠榻最近的一扇窗子。

“呜……”一声低低地轻呼,然后便是有人倒在墙壁上的声音。那人倒了,倒在那药粉之下。猎鹰倾听了一下,没有动静,便迅速翻进窗子。屋内的任何布置都了如指掌,他绝不会踏错一步,绝对不会!他出剑了,无声无息无光无形的剑,在这黑暗之中,一切都是隐形的。所以他这一剑很厉害,但角度却非常准确。刚才他听到对方靠墙的声音,便已经知道,对方的咽喉在哪里。

“噗……”一声轻响,猎鹰的剑很轻松地没入对方的咽喉,没有半声惨叫,一股热血溅在猎鹰的身上。但猎鹰并没有停止,而是迅速找了一件衣服,在书桌上摸了摸有没有什么字条,便迅速从床底下摸出一小包东西,这是他做杀手的全部行当,所以他现在会拿出来。再从书桌底部摸出两把匕首,插于裤腿上。他将要去流浪,去找凌海,他会把所有对他有用的东西全都带走。这么一来,他的全身无处不是武器,无处不能给人以致命的打击。他又在榻顶上摸出一根钩索,缠在腰间,这才轻轻地溜出房间。

猎鹰现在有信心逃过任何追捕,他甚至有信心杀死魏见头和那两名剑手。他知道刚才所杀的那一位定不是那两名剑手之一。对方似乎还不是很精,但功力不错。

有了钩索,猎鹰更是神出鬼没,而那一身黑色的劲装更好地为他提供了一层保护色。他来到洪华与谢成的房间。在这里他也感到了杀气,但这人的杀气若有若无,一定是个高手,如果用那药粉可能不太生效。于是他从背后的布包里取出一把小弩,非常精致的小弩,这是从狩猎的大弩改进后,使其射程更远,力道更猛。这小弩可以穿破内家气功,甚至可以洞穿铁布衫。他很少用这件东西,但现在却要用他。他摸出了两只小箭,全部是以精铁铸成。这种箭他只有一盒,三十六支,但用完了可以削木当箭,这是此弩的好处。

他拿出一个千里明火筒,轻轻地来到一扇窗边,上好了箭的弩,已经准备就绪,便迅疾地把千里明火筒扔进屋内,同时也击下窗子。

霎时屋内的火光一现,立刻有人影扑至。因眼前突然一亮难以适应,他们扑错了目标,但待他们看见猎鹰依然在窗口时,两支劲箭已经穿入了他们的心脏。只有两人,两声凄厉的惨叫。猎鹰借着火光看到了一串符号,一串只有他才懂的符号,像是小孩乱画的玩意一般。没有人会留意这些符号,但在猎鹰眼里它们却变成了一句句话:“猎大哥,有一半兄弟中了司马屠的和合之毒,我们和麻金共有一百多兄弟故意跟随司马屠去了‘毒手盟’的总坛。”这只是墙壁的一角。

猎鹰没有停留,他只是利用了一秒钟的时间看完字,便飞出钩索,整个人也如夜鸟般地飞上了另一个屋脊。这时才有人闻声赶来,有八人。当然有肉王魏见头在内,两名剑手也在,但他们却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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