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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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宝王- 第5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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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好,罗裙一直在利用做警察时候积攒的人脉调查,她查到了琼纳斯…马龙现在确实在西伯利亚的某个地方,从事猛犸象牙挖掘工作。
  猛犸这种动物,人们很了解,大象的远亲,个头更高大、更强壮的长毛象,灭绝于公元前一千多年。
  这种巨兽在地球上生存了三四百万年,本来可以成为现代人类可以接触到的一种远古巨兽,可惜,就在人类文明诞生之初,它们却灭绝了。
  在远古时代,猛犸生存区域很广,种类很多,按照发现地来命名,有哥伦比亚猛犸、罗马尼亚猛犸、北美侏儒猛犸、弗兰格尔猛犸,非洲猛犸、南方猛犸、撒丁岛倭猛犸等等。
  但是,这些猛犸很少有能保存下来的,给它们命名是根据发现的残骸。
  西伯利亚是例外,这里从史前时代开始,就是寒冷的荒原地带,猛犸死亡后因为地质活动或者某些原因,它们被冰封在冻土中,得以较好的保留。
  于是,西伯利亚地区就出现了一个新职业,类似陨石猎手,这可以称之为象牙猎手,很多人靠挖掘象牙来发家致富。
  李杜手里有一张象牙寻宝图,他这次去西伯利亚也要做象牙猎手,所以特意好好了解了一下这个行业。
  时间进入三月,史蒂夫在阿拉斯加等待他们,他们将在那里汇合,然后一起飞往俄罗斯的西伯利亚地带。
  除西南端外,西伯利亚几乎全在俄罗斯境内。依据地形,这片广袤的地域可以分为三部分:西西伯利亚平原、中西伯利亚高原、东西伯利亚山地。
  李杜他们的目的地,就在中西伯利亚高原,这里终年严寒、环境恶劣、少有人烟,但以前这里生活的猛犸多,出现在市面上的猛犸象牙也多是在这里被发现。
  当然,生活在西西伯利亚平原的猛犸更多,只是那边环境相对温和,猛犸保存量比较少。
  罗裙从警察局辞职,可不是闲着没事干,她一直在调查琼纳斯…马龙,将他锁定在了中西伯利亚高原的一些地方。。

  ☆、1245。大汇合(4/5)

  
  三月二号,李杜汇合了罗裙。
  罗裙清清爽爽,就背了个登山包,看起来要轻装上阵。
  李杜这边就复杂多了,他带上了哥斯拉、大奥、撸官这些嫡系心腹,狼哥、大伊万等八个保镖也全部带上了,加上苏菲,他这边可以组成一个队伍了。
  罗裙颇为诧异,道:“你带这么多人出行?”
  李杜没好气的说道:“你以为我想?这么多人出行多少钱你知道吗?但不带多点人,我们怎么去应付西伯利亚的陌生形势?谁知道哪里等着我们的有什么?”
  罗裙沉默下来,等到上飞机的时候她真诚的说道:“谢谢你,老李,这次要靠你出力了。”
  见这丫头少见的对自己服软,李杜心里一乐,他说道:“不用谢,这次去西伯利亚,你只要听我的指挥就行了。”
  这点罗裙不乐意,她拍拍背包道:“我准备了很多资料……”
  “然而并没有任何卵用。”李杜打断她的话,“你就得听我的,听着,罗裙,我带这么多人是去帮你,但这件事并不简单,所以你得听话。”
  罗裙这丫头太桀骜了,李杜怕她背着自己乱搞,惹出什么乱子。
  至于罗裙找到的那些资料?李杜觉得没什么用,因为他已经委托史蒂夫那边帮忙寻找这些东西了。
  从菲尼克斯飞往阿拉斯加的朱诺市,他们下了飞机,一股寒流迎面而来。
  菲尼克斯已经进入夏季,而阿拉斯加还几乎算是在寒季之中,气温很低,风吹在人脸上跟刀子似的。
  当然,这跟他们突然换了环境有关,现在朱诺市的气温已经在零度左右了,中午左右能达到四五度,不能算冷。
  李杜抿了抿衣服,看到了在机场等候他们的史蒂夫一行。
  史蒂夫这边人员也不少,除了李杜认识的埃尔森老爷子和福特兄弟,他还带了二十多个人,数量比李杜这边多不少。
  这还没有算上他们雇佣的陨石猎手,猎手们已经先行前往北极了,一部分涅涅茨人因为熟悉西伯利亚,被留了下来,但也没在这里,得等他们去西伯利亚汇合。
  他们在朱诺市进行了短暂停留,补充了一些东西,然后就准备出发。
  罗裙依旧心急,史蒂夫则沉稳有加,他说道:“我们得等几个人,他们可是贵宾。”
  李杜怕罗裙闲着没事折腾自己,就将史蒂夫带来的一些资料递给了罗裙,说道:“自己去研究。”
  罗裙掀开一本相册,里面第一张照片是个黑人,大概三十二三岁的样子,高颧骨、厚嘴唇、身材削瘦,漆黑的皮肤上有着颜色更黑的刺青。
  看到这张照片,罗裙的瞳孔立马收缩起来,道:“琼纳斯…马龙!”
  这就是当时杀害她父母弟弟的凶手之一,她继续翻阅这本相册,后面还有很多照片,都是琼纳斯…马龙,时间从他三十多岁一直到他四十来岁。
  李杜道:“这是我托人查的资料,他们调查了这个人,发现他很谨慎,自从来到西伯利亚后,就低调的加入了象牙猎人的队伍中,很少出现在城市中,主要待在荒野里。”
  罗裙咬着牙道:“这婊子养的,我会将他绳之以法!”
  等待的时间李杜不无聊,他和苏菲在朱诺市里转了转。
  朱诺市是阿拉斯加的首付,在行政区划上,朱诺是一个县,但县内只有一个城市——那就是朱诺市,因此二者的行政疆界是完全重叠的,这在美国很少见。
  这座城市总面积约八千平方公里,但人口不足四十万,绝对的人烟稀薄。
  人口少,城市建设自然不会很出彩,不过因为它独特的地理位置,城市还是有些特色的,李杜和苏菲逛了两天,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这座城市的渔业很发达,两天下来,他们每一顿饭都有鲜美的大马哈鱼。
  此外朱诺市出产海獭、蓝狐、红狐、黑貂等珍贵毛皮,李杜想给苏菲买几件漂亮的真皮大衣,但苏菲坚定的拒绝了。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他们在朱诺市又待了两天,史蒂夫要等的人终于姗姗来迟。
  让李杜意外的是,他们等待的人竟然是他的熟人,唐朝阳和宋彪子。
  两人穿着风衣,唐朝阳背着个双肩包,宋彪子则背着个包、胸口挂着个包,手里各拎了一个包,脚上还踢着个行李箱通过轮子滚动……
  看着两人的样子,李杜眼睛都直了。
  唐朝阳看到他后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嘿,李兄弟,好久不见,最近怎么样?你也要去北极吗?不错啊,有机会一起聊聊。”
  李杜跟他打了招呼又跟宋彪子打招呼,宋彪子气呼呼的说道:“别跟我说话,谁都别跟我说话,我嘴空不出来,我准备嘴上叼个包。”
  唐朝阳撇撇嘴道:“但没人说得比你多。”
  宋彪子对他怒目而视,唐朝阳耸耸肩,装作没事人一样溜达着走了。
  两人到来后,他们可以出发了。
  交通工具是一架民航专机,不知道是史蒂夫还是福特兄弟包下了这架飞机,总之里面只有他们一行人。
  飞机从东往西飞,史蒂夫在飞机上吁了口气,道:“我们现在正逆走祖先走过的路,希望我们好运气,可以发现祖先留下的痕迹。”
  他说的祖先走过的路,就是指西伯利亚经白令海峡到达北美洲。
  早在石器时代以前,西伯利亚已经有人居住,末次冰期时代气候寒冷,所以当时的水位比较低。
  现在的白令海峡在当年有一条陆桥连接西伯利亚和阿拉斯加,现在的美洲原住民的祖先们,就是透过这条陆桥从西伯利亚来到美洲的。
  听了他的话,宋彪子撇嘴:“我们祖先可没走这条路。”
  他这话很不友好,但史蒂夫不在意,听到后只是笑了笑。
  唐朝阳瞪了宋彪子一眼,说道:“你的嘴不是叼着个包不能说话吗?”
  “我去年叼了个包。”宋彪子回了这句话。
  苏菲纳闷,问道:“什么意思?”
  李杜琢磨了一下,尴尬的说道:“没什么没什么。”
  宋彪子的话类似‘我去年买了个包’,他不好解释给苏菲听。
  唐朝阳不理他,拿出一个老牛皮笔记本皱着眉头看。
  李杜看了一眼,猛然惊呆了。。

  ☆、1246。宇和宙(5/5)

  
  老牛皮笔记本应该有些年头了,封皮所用的牛皮已经被摩擦的油光发亮,几乎覆盖上了一层包浆。
  里面的纸进行了精心的保养,不知道是打蜡还是怎么处理的,散发着亮光。
  笔记本里有一些很大的字,具体是什么李杜不认识,一页往往只有三四个、四五个,字体大小跟核桃似的,所以他随意瞥了一眼就看清了。
  这些字他不认识,但见过,其中有一个他几乎天天见,那就是小飞虫左边腿上、翅膀上那个字。
  小飞虫如今已经长出多条腿和翅膀,每次长出的腿和翅膀,上面都会有一个复杂纹路组成的图案,有点像是字。
  李杜没查到过,所以这只是他猜测,他曾经也想过,可能那不是字,那就是小虫身上的长的斑纹。
  可是现在看到笔记本上的东西,他确定了,这是文字!
  唐朝阳特别敏感,他露出震惊表情后,虽然唐朝阳在低着头,可是却立马合上笔记本然后同时抬起头看向他,道:“怎么了?”
  李杜稳定了一下心神,含糊的说道:“没什么,我就是,嗯,你这本书上画的是什么?”
  唐朝阳立马反问道:“这是一种文字,你见过是吗?你见过哪一个?”
  李杜有些迟疑,不过他又想,将小飞虫身上的两个花纹写出来,应该没有风险,他不暴露小飞虫的存在就行。
  于是,他掀开书指着书页中央的一个问道:“我见过这个。”
  “只有这一个?”唐朝阳盯着他问道。
  对方的眼睛瞳孔很黑,好像一汪深泉,李杜吞了口唾沫道:“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字,我再给你写一个,我知道两个。”
  唐朝阳点点头,带他走向一个角落,他递给李杜一个本一支笔,道:“写,把你刚才看到的那个字写出来。”
  李杜知道他不信任自己,可能认为自己在找他故弄玄虚的打探什么消息,所以让他写出刚才指认的那个字。
  这点很容易,他天天见小飞虫,虽然这两个字的花纹特别繁琐,可他见的多了,已经牢记于心。
  他把小飞虫右腿和右侧翅膀上那个字写了出来,这也是他刚刚在笔记本上看到的那个字。
  等到他写完,唐朝阳的呼吸加重了一些,低声道:“这个字具体读什么我并不知道,翻译一下,它应该类似我们中文中的‘宙’,宇宙的‘宙’。”
  李杜想了想,又把小飞虫左腿和左侧翅膀的字写了出来,问道:“那你知道这个字什么意思吗?”
  看着这个字,唐朝阳的表情变得恍惚起来,他歪着头看着这个字,伸出手似乎要抚摸纸上的字,但没有碰到又立马收了回去:“天!”
  李杜道:“这个字是天?”
  唐朝阳抬头看向他,表情还是有些不对劲,他慢慢摇头道:“不,天,我是说,天啊,天啊,原来是这样!”
  “什么样?”李杜继续问道。
  唐朝阳吞了口唾沫,道:“我先告诉你这个字的意思,它应该是‘宇’!宇宙的‘宇’!”
  李杜反问道:“应该是?”
  唐朝阳道:“你写的第二个字,我第一次见到,但这些奥尔梅克祭神纹之间有联系,我刚才是在联想它们之间的联系,然后才猜出,这个字是‘宇’。”
  “联合起来,它们的意思是宇宙!你知道什么是宇宙吗?你知道吗?”唐朝阳又问道。
  李杜指着头顶道:“当然知道,就是我们生活的,嗯,怎么说呢,宇宙嘛,银河系嘛,就是整个宇宙呗。”
  唐朝阳立马摇头:“所谓宇者,无垠之空间;所谓宙者,古往今来之时间!宇宙,就是时空!时间和空间的统一!所有能量之间的统一!”
  李杜看着他,唐朝阳现在的样子让他想起了刘山羊。
  唐朝阳不在乎他的眼神,他问道:“你在哪里看到的这两个字?你能告诉我吗?说真的,李兄,它们对我非常重要!”
  李杜道:“它们不是一般文字,它们是奥尔梅克祭神纹?但奥尔梅克祭神纹是什么东西?”
  他觉得这东西有点神神道道的,可能唐朝阳不会痛快告诉他。
  结果他多虑了,唐朝阳听了他的问题,立马说道:“这得先提到奥尔梅克文明,你知道奥尔梅克文明吗?”
  李杜摇头。
  “四大文明,你知道吧?”唐朝阳继续问。
  李杜道:“当然,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和古代中国。”
  “奥尔梅克文明比它们所有的都早,至今至少有八千年时间,被外界认为是中美洲古印第安文明萌芽阶段的文化,有印第安文明之母之称。”
  听着唐朝阳的介绍,李杜惊讶道:“这么久?”
  唐朝阳点头:“是的,外界科研普遍认为这个文明诞生于公元前三千年,其实三千年往前还有三千年……”
  李杜要张嘴反问,唐朝阳抢先打断他的话:“你不必纳闷我怎么知道的,我就是知道,其中你看到的这两个字,就出现在前三千年,后三千年它们消失了。”
  听着唐朝阳的话,李杜迟疑的说道:“听你的意思,这好像涉及到什么世界未解之谜?”
  唐朝阳摇摇头,道:“不算世界未解之谜,因为世界上现在知道这个谜题的人太少了,几乎没有,只能算是某几个人的未解之谜。总之,你告诉我,你在哪里看到的?”
  李杜知道自己不能多说,言多必失,于是他就说了谎:“有一次我参加拍卖会,在某个仓库里搞到了一些东西,挺有意思的东西,记着一种不知名文字的莎草纸,还有一个好像虫子的雕像……”
  说到这里,他露出迷茫的表情:“这两个字就在雕像上,我之所以一直记得它们,是因为很有些古怪,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你说。”唐朝阳道。
  李杜说道:“我看到那个雕像后,就感觉自己好像穿越时空了。不对,应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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