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混混都市风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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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混混都市风流记- 第2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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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汉这时才舍得放下手中的烟,皱纹满面,黝黑的脸庞看不出他是喜是悲:“城里来的娃,家里的粗菜,上不了台面,多担待担待。”
    “很多菜了,很多了。”潇然笑道的确有个红烧肉,他就够吃了。
    “呵,有意思的娃。”老汉咧开大嘴,笑了笑。
    老汉这才动筷子,夹了个素菜就往嘴里送。
    叶圣微微皱眉,目光停留在红烧肉之中,吞了吞口水………………显然,他很久没吃过肉了,如今看到肉,有一种无可抵御的诱惑。
    在他心中,除了林弯,就数这顿菜最有诱惑力的了,没有之一。这就好像有个**|裸的美人立身于前………………是个男人就会心动!
    潇然撇了他一眼,笑道:“怎么,你师父还有限制你不能吃荤的戒律?”
    “这个。”能明显看到叶圣的喉咙动了动:“是有。”
    “吃了荤,会不会影响到修炼?”潇然问道。
    “不会。”
    叶圣筷子没放下,眼睛只盯着那盘肉,那摸样像是要把一整盘肉给吞下去………可是,他又不敢去夹,矛盾。
    搞的大娘、老汉两个人哭笑不得,这娃子到底是过的有多苦啊…………吃顿饭,只看到肉,就能有这么大的反应。
    潇然大手一挥,夹了一块肉,给叶圣。
    叶圣看着红烧肉,吞了吞口水,支支吾吾的说:“师父,不让吃,要严守戒律。”
    “屁话。”潇然直接把肉,丢进了叶圣的碗里,说道:“我让你吃就吃。”
    叶圣眼睛一亮,心想,这是师兄逼我吃的,就算师父知道了,也不会骂人的吧。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叶圣颤颤咧咧的把两块肉,塞进了嘴巴里…………随后一阵美到让他飘上天的神奇味道出现了。
    若此刻,让叶圣说一个字来形容肉的味道:好!
    二个字来形容:很好!
    三个字来形容:非常好!
    四个字来形容:真他妈好!
    不过叶圣没有冲动,并没有发威将一盘肉吃下去,反倒显得小心翼翼的夹素菜,眼神还在潇然的脸上一直漂。
    “味道怎么样?”潇然笑眯眯的说道。
    人活着,就是要体验生活的,人生短暂,过的好便是幸福。不然一溜烟,说不定人就不在了,到时候什么都没体会过,岂不是亏大发了?
    至少在潇然看来,活着,就要过好每一分钟……………因为,潇然‘死’过一次了,对这些东西,潇然要别常人要想的更多。
    “味道很好。”叶圣有些jǐng惕,小声在潇然耳边说道:“可……………要是师父知道了我吃肉,他会不会骂我?”
    “怕什么,他骂你,你又不会少块肉。”潇然耸了耸肩:“骂人又不会死人,释放**,过的随心所yù,这才是生活………不然你活着有什么意思,人活着就是要学会享受的。”
    “有道理。”叶圣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吃肉。
    心中很紧张,却很享受肉的味道,不过心里咋就那么变扭呢。。。就像是偷了别人的东西一样。
    上天啊,我没错事情吧。
    大娘看出来叶圣喜欢吃肉了,但是始终不敢去夹,大概是他有点拘束吧。大娘笑着夹了一块肥肉给叶圣,说道:“小伙子,长的太了,要多吃肉,回家叫你妈多给你补补身子。”
    “多谢。”叶圣舔了舔嘴角,倒像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子。
    潇然放下了筷子,简单的吃了一些素菜,就饱了。
    老汉也同时放下筷子,老习惯…………………他满是老茧的手,掏出了烟杆,然后吧唧吧唧嘴抽了起来,烟雾朦胧。
    试试充分的证明了:老烟枪,嘴里是不能停的。
    大娘喊道:“这就饱了?小伙子,你多吃一点,别和大娘客气。这些都是小菜,上不得台面的,又不贵。”
    “谢谢大娘了。”潇然摆了摆手:“可是我真吃不下了。”
    言罢。
    潇然拍了拍有些圆圆的肚子,示意自己真的饱了。
    大娘这才作罢,却又开始献殷勤,给叶圣夹肉了。
    他们就是这么朴实无华,对待陌生人都一样友好……………这里没有沉浮变化千机的官场,没有斗的你死我活的商界,更加没有城市里的尔虞我诈,这里是农村!能发生的都是细枝末节的小事情罢了。
    ……………………
    电话突然响了,老汉作势就要起身去接。但是被潇然拦住了,这个电话应该是打给自己的,也不要麻烦别人接了。
    潇然接了电话,这是龙一打过来的。
    龙一简单的汇报了一下,汇款到了………………………又问候了一下潇然什么时候到红粉帝国,潇然一一作答,聊了片刻后,挂了电话。
    钱到了。
    那么就立刻动身吧,潇然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到z市,看望那群女人们,顺便咳咳。。。。。
    “大娘,这里有没有地方可以取钱的?”潇然看了看四周的荒凉,就觉得有些找不着头脑。
    “有银行,在县城里。”大娘抹了抹嘴角油渍:“小伙子,你要去县城取钱啊,你身上应该没车费吧……………要不大娘陪你一起去吧,刚好银行卡我可以拿回来。”
    “麻烦了。”
    潇然受恩与人,实在有些不好意思了,吃他的穿他的,还不付一分钱。
    特别是,我还不是一个人吃他的穿他的,我还带着一个终极吃货保镖叶圣……………想死的心都有了。
    一再劳烦她,她都没有厌烦,还这么热心……………可见这大娘的心脏真的不错。
    要是一般人,你去她家里洗个澡,她就不愿意,别说给你穿她的衣服、让你吃饭了…………………她们没赶走你就算是一件很积道的事情了。
    “八点十分了。”老汉看了挂在土墙上的钟,表情一变:“刚好,八点十五分有去县城的车子,你们要快点,别到时候没赶上车子……………下一班车就要一个小时之后了。”
    “叶圣,快点!”潇然连忙喊道。
    大娘也急道:”我去准备准备。”
    最终。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朝着停车站点挺进。
    与其说,这是一个停车站点,不如说这是路边荒野…………只不过有一个通体光滑的大石头作为标记罢了。
    嘀嘀嘀!
    远处,一阵喇叭声响起,从山道上出现了一辆白蓝相间的公车,朝着这里行驶而来……………不过这公车样式比较老了,应该有些年头了。
    “还好赶上了。”大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从家里跑过来,也有二百多米,按照她的体重,跑过来是有些累人的。
    “运气好啊。”潇然笑道。
    ………………………………………………………………………………………………………………………………………………………………………………………………………………………………………………………………………………谢谢大前门的大红包,不愧是强壮社的强壮男。
    ,,…。。

【傻B中的战斗B,三千字】

    挤上了车。。。
    不得不说这辆车内,有一股异味,让人很不舒服。
    还好,车上有位置,不至于站着………………车票由大娘掏了钱,三个人三十块。
    隔壁座,有个穿着时尚袒胸露背的女人,老是忍不住回头,含情脉脉的看着叶圣,犯花痴。
    她为什么要看叶圣?
    没有别的,就是因为叶圣长的好看,剑眉、皮肤白,鹰钩鼻,五官比例奇好。外加一身白sè长袍,这年代穿长袍的人少之又少了,当然引人注目。特别是叶圣这家伙穿着长袍还有一股儒雅君子的味道,很惹眼!谁叫他长的帅。
    相比之下。
    潇然很挫,很挫已经形容不了此刻的潇然了,准确的说,现在的潇然非常挫……………………引用网络的话来说,潇然就是一个标准的**丝打扮。
    一身洗白的衣裤,长发披在肩膀,由于刚才跑的太快,头发还遮住了大半的脸颊,还坐在靠车窗的位置,风中凌乱,看不清容貌,试问这样的男人,谁会喜欢?…………………风头全部被叶圣盖过去了,搞的潇然无奈至极。
    潇然眯着眼,无耻的想着:“是不是下次带叶圣出去之前,先揍他半个小时,把他揍成了猪头脸。那么带他在身边,也不会压住我的帅,而且还能大大的增加我的回头率。”
    仔细的品位了一番,潇然觉得这个想法,很有必要实施!
    人生最痛苦的事,就是在你身边有个比你帅的男人…………………人生最最最痛苦的事情,就是那名比你帅的男人,还一直跟在你身边。
    潇然现在对这番话,深有体会。
    一个小时后,车到了北水县城。
    直到下了车,那个袒胸露背的女人还在对叶圣抛着媚眼,看来这女人花痴的很厉害。
    走了两步,叶圣回头看了看那女人,被搞了个大红脸,说道:“潇然,这女人好不要脸,盯着我看了一个多小时了。”
    “喏。”潇然小声说道:“这就证明你的脸,对女人有吸引力啊,这是一件好事…………我让他们看,他们还不看呢。”
    “呃。”
    叶圣低着头,不知道说些什么是好,被女人多看了几眼………怎么莫名有种背叛了别人的感觉,对,心里感觉有点对不起林弯师姐。
    街道上,车水马龙,人际繁流,商品房一栋接一栋。这里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县城,算不上多富有。能看到大街上卖农货的人颇多,大排档是一家接着一家,把马路围堵的水泄不通。
    叶圣像是一个好奇宝宝,左看右看的…………………他曾今在都市中长大,数十年都没出山门了,如今能看到外面了,难免有些感触。
    “变化好大,以前没有的东西,现在也有了。”叶圣望着一个商店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心底莫名的有些抵触。
    这是厌世情绪………………就像是许久未出门的男人,当见到光的那天,他难免会产生一种负面情绪。
    而且,叶圣是十来年没出过门了。
    “没事,习惯了就好,十年变化再大,也变化不到哪里去的。”潇然宽慰了一声。
    “好吧。”叶圣眼神依旧四处乱蹦,管也管不住。
    这是好奇。
    十年了,让他适应适应也好。
    潇然就不再多言了,专心找银行。
    路上的不少人,都对叶圣指指点点的,原因还是出在叶圣的长袍上………………的确,这白sè长袍在现代,实在太惹眼了!
    搞不懂的人,还以为这是装13用的呢。
    其实…………这只是他刚下山,没有换洗衣服,也没钱买衣服,没法换衣服罢了。
    倒是一旁的大娘,看着街上的东西,好几次都想伸手去摸,却又硬生生收回了手,能看的出来她缺钱,不敢买东西,喜欢的也不敢买,小心翼翼的说道:“县城里,还是挺繁华的。”
    “恩,挺好的。”潇然点了点头。
    “看。”大娘粗糙的手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广告牌:“就是那边,银行。”
    “过去吧。”
    潇然率先迈开了步子,时间不能耽搁了,自己在山上就耽搁了十几天,也不知道z市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一切都要自己cāo心啊。
    不cāo心,潇然就不放心…………那么多女人,总有一个会出点什么状况的,潇然只想保护他们。
    银行外的取款机,排起了长龙,潇然也加入了排队大军行列。
    “大娘,这张银行卡的密码,你应该能记住吧?”潇然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卡,这个时候,潇然还真怕大娘吧密码忘了,一切都泡汤…………还要又走冤枉路。
    “恩,记得记得。”大娘这时谨慎的看着四周的,趴在潇然耳边说道:“密码是196509。”
    潇然点了点头,以他恐怖的记忆力,瞬间就将这号码记了下来。
    排了将近二十分钟的队,潇然总算来到了取款机面前,将卡塞进去,遮盖住了手,输入了秘密。
    画面跳出来好几个选项,潇然按了个查询余额。
    人民币:100358。72
    十万零三百多块钱。
    龙一在电话里说,汇过来了十万块,看来是不会错了,另外的零头三百多应该是大娘的钱。
    取了两万块,直接塞进怀里。
    后面的人,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潇然,他们觉得很惊讶,一个穿着可以说超烂,像是乞丐一样留着长发的男人,竟然一次xìng从提款机里拿出几万块,真是世界太疯狂了。
    人靠衣装,潇然穿的衣服很破旧,加上头发又乱…………………有很多人,都会认为潇然这种人是搬水泥的活着是乞丐,因为衣服实在太破了。
    大娘迎了过来,问道:“怎么样了,取到钱了?”
    “恩,我取了几千块路费。”
    潇然将银行卡加上一张纸递给了大娘。
    大娘接过银行卡表情正常,可是发现有一种缝合的纸,就有些不明白了。
    “小伙子,这张纸是咋个回事。”大娘作势,就准备打开缝合的纸张。
    “别开。”潇然神秘的一笑:“等我走了在开,到时候有个惊喜。”
    “惊喜?是什么?”大娘疑惑的问道。
    “惊喜,自然就是要惊过了,再喜……………直接说出来了,那么就不叫惊喜了,所以大娘你把持住,等我走了,你在打开这张纸。”潇然笑了笑。
    大娘似懂非懂,却听从了潇然的话,将银行卡和纸都塞进了裤子里。
    潇然回头一看,只见叶圣此刻无力的在大喊:“救命。”…………………一大群女人,围着他打转,还有不少拿着手机拍照的,闪光灯卡擦卡擦作响。
    额头满是黑线,男人帅了也不好啊,惹眼了更不好…………潇然开始同情叶圣了,暗暗自喜了起来。
    至少,现在咱不会被人缠住,不是么?
    ………………………………………………
    解救叶圣于水火之中,费尽周折,用尽力气,推倒数人。
    费了老半天的时光,才把叶圣从人群中救了出来………………………………现在潇然想问,到底谁他妈来保护谁啊?有雇主救保镖的么?
    我哭啊,碰上这么极品的人。
    好不容易逃脱被拍照的命运。
    潇然还记住了要帮二狗买变形金刚,平复了一下心情后,才带着大娘、叶圣去了本县最大的百货卖场购物。
    。。。。。
    只是,潇然不知道。
    第二天,他就因为这件事上头条了,准确的说,是潇然和叶圣上了当地网络论坛的头条。
    题目:下北路惊现古典帅哥,疑似穿越归来。………………………………………以下内容由网友国宝大熊猫提供。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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