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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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前妻- 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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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陶思思和冷心这边,六月初的时候,她们来到了荷兰豪达,那一天当冷心被掳走的时候,陶思思带着暖暖还不知情地闲逛,而她遇到了涟漪。

从第一眼看到涟漪的时候,陶思思就从那张与暖暖相似的脸,以及相同的瞳孔猜测出了涟漪的身份。从涟漪对暖暖和冷心得热忱,陶思思第一次感到了落差。她甚至开始不切实际地幻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没有死,那么自己是不是也能被他的家人喜欢,被他的家人期待?

但是孩子怎么可能不死呢?就算当时没有流掉,被他发现孩子的事情,他一定会强制带他去堕胎的,他怎么会要除了冷心以外的女人生他的孩子?

她有时候会自卑地想,自己也许能成为冷心得替身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因为自己就是靠成为她的替身才有留在了他身边的可能。但是涟漪的态度让她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了替身与正品的区别。她只是替身,只配在他的床上给他暖床,他的心一辈子都不可能成为她的,而他的家人一辈子都不接受她这个赝品。

所以当她随着涟漪来到冷心被囚禁的农庄时,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替代冷心。反正她就是替身,现在替冷心去死难道不是众望所归吗?她真的厌倦了当替身的日子当替身的心情,明明她不是冷心,不是“蓝蓝”,她只是她自己,可是做她自己根本没人要她,这样的自己还不如死掉算了。

她是抱着赴死的心情交换冷心的,可是当她毅然迈向绑架犯时,绑架犯却被击倒在地。

她吓得软瘫在地,却在惊慌之余还听到涟漪喊冷心“儿媳妇”……

 230。求婚

230。宠妻不归路21。求婚

是啊,冷心是被他身边的所有人认可的他的女人,而她又丑又笨,谁会喜欢?这些年她一直拿自己与冷心作比较,一直拿冷心做榜样,她也想象冷心一样美丽大方气质满盈,可是丑小鸭就是丑小鸭,根本不会变成白天鹅。

这一次涟漪的主动相认让陶思思彻底认识到了自己是多么的愚蠢。她觉得在她们这样光鲜的人面前她的存在是那样渺小那样微不足道。

可当殷以杰披头盖脸的教训砸下来的时候,陶思思才明白,原来击倒歹徒的两枪其中有一枪是殷以杰开的。那个消失良久的罪魁祸首那样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想抱着他痛哭,却也害怕与他对视。

而殷以杰不管三七二十一,反正就是把这个做出危险事情的小笨蛋骂个狗血淋头再说。

可是她的颤抖让他终究不舍,最后他还是没骨气地把她抱紧在怀里。

殷以杰把陶思思介绍给涟漪的时候,说的是“我的女朋友”几个字。他没有说她是他“老婆”,因为那两个字是开玩笑时候的称呼。但是“女朋友”三个字也足以让陶思思心里微微颤抖了。他的下属们都默认她是他的女人,他也没有什么机会把她介绍给陌生人认识,所以陶思思听这个称呼感觉很恍惚。

不管怎么样,都比没有身份来的强吧?而这个称呼,竟然也是第一次把冷心给“打败”了。

而这一次,陶思思也明白了,其实殷以杰早就知道她恢复记忆的事情。只是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面对他,所以避而不谈这件事,甚至继续装傻瓜。

下榻酒店当天晚上,涟漪就去找了陶思思喝酒谈天,提起以前的事情,陶思思难免觉得落魄,一不小心就自己灌自己给喝醉了。

而第二天早上当她起床之后才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躺在同样赤裸的他的怀里,她浑身酸痛,身体奇怪的感觉告诉她,昨晚他趁她喝醉把她吃干抹净了!而现在,这个色狼还蹭着她的胸部一副餍足的表情。

感受到她醒了,他才故意蹭着她的胸部的,他抓了抓,嘻嘻笑道:“思思,我觉得你的咪咪比以前大了,是不是要二次发育了?我最喜欢爆乳妹子了,你争气一点。”

陶思思羞愤地甩了他一巴掌,当然她舍不得甩得很重,他一点都没学乖,反而抓着她的脚踝把她拖回了身下,又翻云覆雨了一番。

陶思思被折腾得一觉睡到了中午,还浑身酸痛——实践证明,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胜新婚的小别重逢!

她想起自己还在跟殷以杰冷战,而他趁人之危的举动让她羞赧,所以她更加坚定了冷战到底的信念。

在豪达停留了数日,冷心被顾锦深哄回去待产了,而涟漪也说想去看看谢归城所以要跟他们一起回小镇,陶思思原本也要跟着回去的,殷以杰却自己帮她做了主。

陶思思当然是愤怒的,但是反抗无效。

她怎么觉得一个月不见,殷以杰变得霸道了那么多?

分别前一夜,涟漪来找他们喝酒,陶思思听到喝酒就怕了,所以把殷以杰推了出去,有人陪酒就是天大的好事,涟漪粗暴地拖着殷以杰去酒吧喝酒了。



酒吧,涟漪跟殷以杰谈心。

“儿子,你准备如何安顿你的小媳妇?”涟漪难得问得那么正经。那天晚上跟陶思思喝酒,她直觉陶思思和殷以杰也发生了很多事情。儿子是她心坎上的肉,她当然希望他找到自己的真命天女。

而殷以杰竟然也答得无比认真:“妈,我觉得向思思求婚了,而且计划在明年给你添孙子。”

涟漪先是一愣,她以为那个叫蓝蓝的女孩子给他留下的伤痛会深得没有办法痊愈,但是现在看来,好像是她想多了。心伤没有不能痊愈的,只要时间允许,碎掉的心都能复原,何况殷以杰还是在自愈的这段时间里被另一个女孩子治愈呢?

想清楚之后,涟漪嘻嘻笑着狠狠地拍了拍殷以杰的背:“真的这样就太好了,我们家现在最缺少的就是孩子了,妈妈我垂涎别人家的孩子,恨不得全都绑回家当自己的孙女。”

但是她也很快就换上了担忧的面孔:“可是那孩子愿意嫁给你吗?”陶思思在心里藏了很多的事情很多的情绪,就连她这个刚刚认识的人都感觉到了,她儿子可以搞定陶思思吗?

“现在你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你儿子泡妞的实力!”殷以杰振振有词。“实在不行,我会先搞大她的肚子再拖她进教堂!”

涟漪闻言不禁喷笑出声,她竖起大拇指,故作严肃地说:“高!果然高明!不愧是你妈的好儿子!”

可是话虽然此,事实上,陶思思这座城池有多么难攻略,殷以杰比任何人都清楚。她很单纯,所以很害怕受伤,所以她更多时候把自己蜷缩成一个茧,不让别人看清楚她以此来保护自己;而且她还很倔强,绝不会轻易放松自己的底线。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懦弱又固执的小混球,还是让他爱得无可救药了。

“船到桥头自然直嘛,这不是我们家的家训吗?我会好好地勉励自己的!”殷以杰说得激昂澎湃,但是仔细一听就能感觉到他的无奈。

而事实也是,殷以杰在漫漫追妻路上,吃了无数的苦,而接下来两人一起的旅行只是一个开始。

殷以杰把帮派的事务交给了下属的十番队队长打理,而他自己带陶思思环游欧洲大陆。

殷以杰对旅行什么的兴趣不大,而且欧洲不少城市他也到过不少次。但是他还是乐此不疲,因为他的兴趣本身在于陶思思,只要陶思思欢喜,他就开心。

反正又不愁吃不愁住,就连线路都被殷以杰计划好了,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吃喝玩乐,有时候被殷以杰抱抱啃啃,殷以杰还想跟她恩爱,但是陶思思可不干。一路上他发了好多次情,也不时地暗示陶思思“犒赏”他,但是陶思思觉得,如果自己真的跟他这个那个了,那他们两个这一路岂不是跟蜜月旅行无异?

他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好不好?她不想越界。一想起上次他趁她之危,她仍然气愤。

殷以杰也不强迫她,只不过亲亲啃啃的时间一次比一次长。

陶思思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总有一天他把持不住,而她也抵抗不了,终究还是会跟他发生关系的。像现在这样一天二十四小时腻在一起的事情,他们以前还真的没有做过,一路上只有两个人,关系怎么能不升温?

她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提出想回去了。

殷以杰道是恋恋不舍。一路上大半个月,自己竟然一次都没把她吃到嘴,这对于他的男性自尊而言,是无比挫败的。

“那我们去完下一个城市就回去吧。你不是喜欢艺术的东西吗?下一站是维也纳。”殷以杰哄诱道。

果然陶思思听完两眼放光,但是嘴上还是说勉为其难答应了。

而殷以杰把她哄睡了,转身就把自己所在浴室给涟漪打电话求助。

“乖儿子,别急,让妈给你支几招泡妞的招!”为了孙子,涟漪坚定不移地跟殷以杰站在统一战线。

殷以杰夸张地吸了吸鼻子:“妈,果然这时候还是妈最靠谱了!”他当时夸下海口,可是事实证明他低估了陶思思。

“这些天我也想了一下,我觉得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涟漪振振有词。“你小子是不是从来没正式地跟她求婚?”

“我跟她说要去领证,可是被她拒绝了。”

“领证顶个屁用啊,你这颗榆木脑袋!求婚!求婚!你想破脑袋也要给我想出一个完美的求婚典礼来,最好让千千万万的人都见证你的求婚,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一定会给你台下最后就同意你的求婚了。我告诉你啊,女人啊,虽然不跟你说,其实内心还是爱慕虚荣的,你当着那么多的人向她求婚,向别人炫耀她的幸福,她就发自内心地感动……”

涟漪的喋喋不休,殷以杰跟平常一样左耳进右耳出,但是有一点他倒是清楚了,要让千千万万的人见证他爱她,要当着千千万万的人的面向她求婚!

因此,殷以杰绞尽脑汁开始计划他轰动的求婚。



后来,他们到了维也纳,这里到处都是音乐和音符,虽然是旅游胜地,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它浓浓的底蕴。

陶思思很喜欢这里的氛围,有时候在街角听音乐也能听上一整天。如殷以杰这样粗暴的男人,却也耐着性子硬是陪她在这里安静地听了好多天的音乐,几天下来,殷以杰觉得音符都快要在他的脑袋里生根了。

几天之后,陶思思终于提出了想回去了。

殷以杰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他对陶思思说:“你那么喜欢这里,我们在这里再逛一天吧,你一定有些想去又没去成的地方。”

他的体贴让她起疑。不过她也没有反对。其实她有恨不得在这里定居的愿望,她甚至在朦胧中想,等哪天殷以杰不要她了,她就自己挣钱移民到这里。

第二天,殷以杰带陶思思在街上闲逛,天气很好,陶思思心情也很好,而殷以杰却在小心地打着腹稿,等一下求婚的誓词背没背完整……

陶思思突然停下了脚步,看着前面把欢乐颂拉得沉重的大提琴手,心里怪难受的。大提琴手约莫十二岁,用低沉的音调缓慢地拉琴,原本欢快的调子被他拉得好忧伤……他的前面摆着一只帽子,原来是卖场的街头艺人。在这热闹的街区,人来又人往,可是他的帽子里空空如也,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陶思思觉得这样的场景触动了自己心上的某根弦,她有点难受。

殷以杰也发现了她的情绪,想了想,递给她一把铜板,眼神示意她抛进孩子的帽子里。

陶思思接过铜板,点了点头。有天赋的孩子就应该被祝福,而不是在街角生苔藓长霉。她也许没有办法救她于水火,可是她觉得自己至少可以给他温暖。

铜钱碰撞着滚进帽子里,发出沉闷的声响。

拉琴的孩子抬起眼眸感激地望了她一眼,朝她点了点了头,随后开始拉起了琴,而这次,他拉的是《献给爱丽丝》,陶思思觉得心里甜甜的。

他的琴音比方才多了几分力度,几分明朗,仿佛正在从低迷中振作起来,走向真正的欢乐。

陶思思喜欢这样的转折,她觉得听着这般力度,她的心情也慢慢地变好了。而且,这孩子拉琴拉得真好,就像专业的一样!她情不自禁地眯起眼睛静静聆听。

优雅的琴声,流畅的曲子,很快吸引了不少的游客驻足。

甚至有人围观过来,朝男孩的帽子里扔钱。

然而当第二把钱扔进去的时候,奇迹发生了,悠扬的小提琴声从高高石柱之后传来。

陶思思奇怪,睁开眼睛循声望去,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拉着小提琴从石柱之后走出来,她的小提琴与男孩的大提琴契合得微妙,两种音质混在一起,听起来更加舒畅。

而拉大提琴的男孩并未因为少女的出现而中断了琴声,反而渐渐地与她的音乐融成一体。

随后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不断地有拿着乐器的男人女人男孩女孩从四面八方走过来,聚集在这里自发地站成队形。

大提琴、中提琴、小提琴、管风琴、短笛、长笛、大号、小号……各种乐器齐聚一堂,简直像极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团!

就在陶思思的心中出现了这样的想法之时,曲子第一段已经演奏完了,全部乐手都顿住了动作,人群已经掌声连成片了。

而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的老者走了出来,全部人惊叹——这个老者是数十年前退役的维也纳第一交响乐团的指挥!那么说,他身后的这支乐团就是维也纳第一交响乐团?

陶思思自然也是认识他的,看到这里,她亦是震惊不已。她喜欢这个老者指挥的演奏会,而且甚至把他的演奏会都收藏了起来。她来维也纳也是想听他的演奏会的,可是她已经退役了,她只能遗憾选择别人的演奏会。

此时她最喜欢的指挥家就站在她的正前面,站在乐队的正中央,给在场的各位深深地鞠了一次躬,随后才转身扬起了指挥棒。

音乐再一次洋溢出来,比方才的第一段更加震撼,更加扣人心弦,更加优美,更加生动。

陶思思觉得音乐起来的那一刻,她就被震撼得落眼泪了——明明这是一群欢乐的曲子,可是她就是情不自禁地哭了。不但因为见到了自己心目中的偶像,还因为她还感觉到了另一个人的心意。

能让她惊喜,让她震撼的,除了刚才给她一把铜钱的殷以杰还能有谁?

她看向殷以杰,此时的他也在看她,他欢喜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好像在对她说,“只要你开心,我就开心”。

陶思思不能自抑地掉着眼泪。殷以杰真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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