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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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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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为和行为场——心理学的任务 
    出发点。心理学的界定。克分子行为和分子行为。克分子行为及其环境: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行为发生于哪种环境?界定的行为;行为环境的定位;行为环境是直接经验的一个部分;行为和环境的小结。场概念。心理学中的场:作为心理场的行为环境;作为心理场的行为环境的不适当性;资产负债表;行为场和生理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威特海默的解决办法——心物同型论。我们的心理学之任务。 
出发点 
    我们已经制订了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现在是必须执行的时候了。但是,我们该从哪里开始,我们的起点是什么?每个人对他意欲了解的心理学都多少知道一些事实;然而,这样的事实太多了,难以选择哪一个事实作为出发点。例如,我们为什么热爱自己的家庭?为什么一个人喜欢某种音乐,而这种音乐却使另外一个人感到厌烦?为什么数学如此难以理解?为什么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会突然产生一个新观念?为什么有些人极端保守,而另外一些人则极端激进?儿童如何与成人不同,动物又如何与人类不同?等等。然而,所有这些问题都预先假设了一个我们尚未发展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因此,这样的问题无法作为心理学专题的出发点。那末,我们可不可以选择一些基本的事实作为我们专题的出发点呢?这样做同样存在困难,因为,究竟哪些事实算是基本的,将这些所谓的基本事实呈现给学生以后,学生能不能知道它们是基本的呢?确实,这是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我自学生时代起就有过此类印象。在我学习心理学课程的第一批讲座中,教授们就谈到了颜色混合,颜色对比,以及颜色锥体(color pyramid)等问题,我开始对心理学感到深深的失望,因为对于我的生活而言,我无法明了为什么这些东西属于基本的心理事实。 
    在一个事实成为一个基本的事实(fundamental fact)以前,必须准备好一种环境(setting),在该环境内,一切事实都或多或少地占有显著的位置,不管是在赛场外围能够看清比赛的地方,还是在票价最低的顶层楼座。 
心理学的界定 
    这样一种环境通常是由心理学的界定来提供的,包括它的题材是什么,它的方法是什么。由于方法取决于题材,因此我们需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界定上面,或者,把注意力集中在首先对我们的科学进行描述上面。关于我们的题材,我们可以区分三种不同的界定:作为意识科学的心理学,作为心理科学的心理学,作为行为科学的心理学。尽管心理学是作为意识科学或心理科学成长起来的,但我们仍将选择行为(behaviour)作为我们的基本要旨。这并不意味着我认为旧的界定是完全错误的——确实,如果一门科学是在完全错误的假设上发展起来的话,那便是奇怪的事了——而是意味着,如果我们从行为开始,便比较容易为意识和心理找到一个位置,如果从心理或意识开始,就没有那么容易为行为找到一个位置。 
    从意识向行为的转化应主要归功于美国心理学的研究,尽管就我所知,威廉·麦独孤(William McDougall)实际上是用行为界定心理学的第一人。然而,他对行为所作的解释与美国学派所作的解释稍有不同,前者包含的内容更多。美国学派是以“行为”这个术语而得名的。由于他们对该术语的使用予以限定,而且暗示着一种行为的理论,所以我们还是回到麦独孤的使用上去,它纯粹是描述性的,从而并不偏爱任何理论。 
克分子行为和分子行为 
    麦独孤关于行为的含义与行为主义者关于行为的含义有所不同,根据托尔曼(Tolman)的恰切描述,乃是把行为视作克分子现象和分子现象之间的差别。此时此刻,我毋须详细地描述,我只要提供几个例子便可以使这种差异恰当地表示出来。一种克分子的行为是:学生出席听课,教师的讲授,飞行员的领航,足球比赛中观众的兴奋状态,巴比特先生(Mr.Babbitt)的调情,伽里略(Galileo)使科学发生激剧变革的研究工作,猎犬追踪猎物,以及野兔的奔跑、鱼的厮咬和老虎的潜步追踪;总之,对发生在我们的日常世界中的无数事件,外行人均称之为行为。然而,另一方面,分子行为则有所不同:当这种过程开始时,动物的感觉器官会产生兴奋,兴奋由神经纤维传导到神经中枢,然后又传至新的传出神经,最终以一种肌肉收缩或腺体分泌的形式而告结束。然而,在地球上,大约有99%以上的人对后者的情况一无所知,不过,差不多每个人都知道前者的情况;另一方面,那些对生理学知识有所了解的人将不得不承认,克分子行为始终意味着由神经冲动所激活的肌肉收缩,这种肌肉收缩使我们的四肢产生运动。把这样的说法转化成另外一种说法是十分容易的:克分子行为是一种次级现象(secondary phenomenon);它不过是大量生理过程在最后可供外部观察的结果而已;这些过程都是原始的事件;这些事件形成连续的因果序列(causal sepuences);因此,单凭这些便足以形成一门科学的题材。对于行为主义(be… haviourism)来说,克分子行为并不比问题本身更为复杂,解决的办法始终必须由分子行为来提供,完成的心理学体系将仅仅包括分子数据,而克分子的数据则完全被消除了。我们并不关心行为评论试图实施其计划的特定方式,但我们可以强调该学说的两个方面:(1)它将现实归因于部分,不承认它属于这些部分构成的整体:克分子必须被分解成分子;(2)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心理学将会永远受到道德科学(Moral Sciences)的批判,这是我们在第一章结束时已经讨论过的。 
    含义(meanins)和意义(significancc)在这样一种分子系统里无法占有任何一种可能的位置;凯撒大帝渡过卢比孔河:只是某些刺激一反应的情境(stimulus-response situations);路德(Luther)在沃姆斯(Worms);莎士比亚(Shakespeare)写了《哈姆雷特》(Hamlet);贝多芬(Beethoven)写了第九交响乐(Ninth Symphony);一名埃及雕刻家雕刻了纳夫雷塔特(Nephrettete)的半身塑像,等等,都会被还原为刺激-反应的图式(schema)。那末,是什么东西使我们的兴趣保持在这些事件的发生上呢?如果它们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一类事件的结合,也即刺激-反应的序列,那末,我们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兴趣对待轮盘赌台上赢家显现的一系列数字呢,我们为什么不能深入思考一系列桥牌选手呢?行为主义者会这样解释,他们说,在我们大多数人中,刺激-反应情境的序列就是这样的,对莎士比亚和贝多芬作出积极反应,而对红和黑的统计数字却作出消极反应。在这一点上,历史学家将会绝望地举起双手,认为心理学不管是什么东西,对其目的而言是完全无用的,而行为主义者则会让历史学家继续写他的小说,同样认为自己是唯一正确的人。 
    很清楚,这种情况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满意的,只要这个人本质上或职业上不是一名怀疑者便可。那末,他可以做些什么来满足这两个对立派别的主张,以便防止使知识瓦解成一些不一致的科学呢?如果心理学成为行为科学的话,难道它不应给凯撒、莎士比亚、贝多芬等一个真正的位置吗?为这些人的行为提供的位置是与他的体系中显著的和独特的位置一样的,他们也享有普通的受教育者和历史学家的评价。显然,如果心理学以分子行为开始并以分子行为结束的话,则这种目的是无法实现的,让我们用克分子行为来取而代之。也许在以克分子行为开始和结束的体系中,可以为分子行为找到位置。 
克分子行为及其环境 
    关于克分子行为,我们能作的最一般陈述是什么?克分子行为发生在环境中,而分子行为则发生在有机体内部,由称作刺激的环境因素来发动。我们为我们的例子选择的这种克分子行为发生在外部环境中:例如,学生的上课行为发生于教师讲课的教室中;反之亦然,教师的讲课行为发生于坐满学生的教室里,对学生来说,如果听不懂其他东西的话,至少能听懂他的语言;巴比特先生是在一种十分明确的社交环境中调情的,更不用说为了实现这种调情所不可或缺的那个搭档了;猎犬和野兔都在田野里奔跑,对两者中的每一者来说,对方都是环境中的显著目标。所有这些听起来好似陈词滥调。但是,它并非像乍一看那样微不足道。这是因为,在刚才提到的所有情况中,实际上有两种不同的环境是要彼此加以区别的,于是便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哪一种环境中发生了克分子行为?让我们用一个德国传说中的例子来表明我们的主张。 
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 
    在一个冬日的傍晚,于风雪交加之中,有一男子骑马来到一家客栈。他在铺天盖地的大雪中奔驰了数小时,大雪覆盖了一切道路和路标,由于找到这样一个安身之地而使他格外高兴。店主诧奇地到门口迎接这位陌生人,并问客从何来。男子直指客栈外面的方向,店主用一种惊恐的语调说:“你是否知道你已经骑马穿过了康斯坦斯湖?”闻及此事,男子当即倒毙在店主脚下。 
    那末,该陌生人的行为发生在哪种环境里呢?——显然是康斯坦斯湖。很清楚,他骑马过湖是一件真实的事件。然而,这还不是全部的事实,事实是冰冻的湖面而非一般的坚实地面一点也没有对他的行为产生影响。这一行为发生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地点,致使地理学家颇感兴趣,但是,对研究行为的心理学家来说并不有趣;这是因为,如果那个人骑马穿过荒芜的平原,他的行为不也是一样吗。此外,心理学家还知道另外一些事情:由于那个人在了解了他“实际”做过的事情以后纯粹死于后怕,所以,心理学家必须得出结论说,如果骑马者事先了解实情的话,他的骑马行为将会与实际发生的情况大不相同。由此,心理学家将不得不说:环境一词具有第二种意义,根据这一意义,骑马者宁可穿过被雪覆盖的平原也不会过湖了。他的行为是骑马过平原而不是骑马过湖。 
    对于骑马过康斯坦斯湖的人来说正确的事情,对于其他各种行为来说也是正确的。难道老鼠不在实验者设置的迷津里奔跑吗?根据“在……内”这个词的含义,只能用是或否来回答。因此,让我们在地理环境(geographical environment)和行为环境(behavioural environment)之间作出区分。我们是否都住在同一个镇上?当我们意指地理时,回答“是”,当我们意指行为的“在……内”时,我们的回答便是“否”了。 
行为发生于哪种环境 
    在区分了两种环境以后,我们必须更为充分地讨论行为在哪种环境中发生的问题。如果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行为在一种环境中如何发生,行为和环境之间的一般特征关系是什么?便将有助于详细阐述后一种概念。就拿猎狗和野兔的例子来说:兔子开始在灌木丛里,然后以直线穿过开阔地;猎狗追它;当狗遇到一条沟渠时,它就将奔跑运动改变成跳跃运动,借此穿越沟渠。但是,现在兔子改变了方向;狗也立即改变方向。我毋须继续赘言了;我所陈述的内容将足以得出这样的推论,即行为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的。究竟是对哪一种环境作出调整,是地理环境还是行为环境?根据我们上述的例子,人们可以倾向于回答:是地理环境。但是,让我们现在假设一下,沟渠上面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积雪,这层积雪足以承受兔子的重量,但却承受不了猎犬的重量。那末,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呢?狗会掉进水沟里,也就是说,当它来到沟渠旁边时,它不会跳跃而是仍然继续奔跑。在狗掉进沟里之前,它的行为表现得像在无沟渠的环境中那样。然而,由于地理环境包含了沟渠,因此狗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另外一种环境中,也就是说,发生在行为环境中。在猎犬踏上潜伏着危险的那一层积雪的瞬间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对它的整个行为而言也一定是真实的;因为它一直处于那种行为环境之中。 
替代行为环境的刺激 
    与此论点相悖,人们可能会提出下面的异议。凡有理性的人都不会期望那条狗会跳过一条被积雪覆盖的沟渠,或者声称动物会按照地理环境本身的情况而行事。很清楚,两种不同的地理环境,如果它们对动物感觉器官的影响是相同的话,那末它们对动物的行为来说也是相等的。因此,如果人们用“刺激”这个术语来取代“地理环境”这个术语,整个困难便迎刃而解了,而且毋须再对行为环境和地理环境加以区别。 
    尽管与我们上述例子有关的推理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这种推理很容易被证明是错误的。让我们来选择一种新的行为类型。两只黑猩猩被分别带入一个笼内,在笼子的天花板上挂着一根诱人的香蕉。笼子里空无一物,除了在诱饵下方约10英尺开外之处有一只箱子以外。其中一只黑猩猩在经过了或长或短的停顿以后,会跑到箱子跟前,将箱子搬到悬挂着的香蕉下面,箱子被当作一只凳子来使用,从而取得了香蕉。另外一只黑猩猩,看来智力稍差,在经过了各种不成功的跳跃以后,便放弃了这种努力,最终坐到箱子上面,在那里陷入苦闷之中。人们可以看到,两只黑猩猩均在涉及一只箱子的地理环境中采取行动;对两只黑猩猩来说,刺激的情境(stimulus situation)是一致的。然而,它们的行为表现却是不同的,每只黑猩猩的行为是由环境来调整的。地理环境,或者说刺激情境,不可能是不同行为的原因。但是,只要我们考虑一下这两只黑猩猩的行为环境,这种行为差异便是可以解释的了。我们可以很好地解释或描述两只黑猩猩中的任何一只黑猩猩的行为,只要我们假设,一只黑猩猩的行为环境包含了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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