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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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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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刷墙的这位听到有人问他,回头一看,大惊失色,慌忙跑过来跪拜,说道:“我就是罗复仁!”

朱元璋这才看清他的脸,原来这个人真是罗复仁,再看他的打扮,一手拿着刷子,一手提着桶,衣衫褴褛,和叫花子没什么区别,顿时哭笑不得。半天憋出一句话:“你怎么住这样的房子?”

罗复仁赔笑着说:“臣家穷,只能将就了。”

朱元璋过意不去的说:“你这么有学问的人怎能住这样的房子。”便赐给他一所大宅院。

罗复仁算是清贫了,但毕竟他的官位不高,还有比他厉害的。

在六部中,以吏部(人事部)的地位最为重要,吏部尚书(部长)吴琳为官清廉,后退休回家,朱元璋派使者去打探他的近况,使者到吴琳家乡,考虑到他当过大官,应该有很大的房子,便去寻找。但转了一圈,没有见到什么大房子,他便在路边找到一个正在插秧的老农,问道:“请问吴尚书住在哪里啊?”

谁知那老农抬头对他说:“我就是吴琳,有啥事儿?”

使者十分感动,便将此事回报朱元璋,朱元璋听后也十分感慨。

这些人无疑都是优秀典型,但有他们这样高的道德修养的人实在不多。

除去工资制度外,明朝时候的休假制度也有必要介绍一下,让我们看看古人的假期都是怎么休的。

先说老祖宗汉朝吧,他们实行的是五天一休制,也就是干五天休息一天,可不是休息星期六或者星期天,而是轮到哪天休哪天,这一天还有个名字叫“休沐”,在这一天,官员们可以回家,这样看来汉朝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隋唐时期,改成了十天休息一次,称成“旬休”,好像待遇比汉朝差了不少,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在隋唐时期,已经有了今天黄金周的概念,他们每逢新年、冬至会休息七天。这七天时间是带薪假期。除此之外,能想得出来的理由也可以休假,除了我们日常的端午、中秋、重阳外,还有皇帝的生日(由于皇帝经常变,所以这一个假期也经常变),让人吃惊的是连如来佛祖的生日、老子的生日,孔子的生日也都放假,估计当年要是基督教传播广泛,上帝的生日也要算在里面。

宋朝待遇稍微差点,但是一年假期还是有个几十天的。

到了元朝,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元朝统治者看来,生命在于运动,工作就是休息,什么旬休,大休都没有了,大家以工作为重,一年只有十几天休息。

终于位置传到了朱元璋的手里,这位仁兄的工作精神我们已经介绍过了,他认为,给你们发工资,让你们管事已经很优待了,当年老子连饭都吃不饱,还休息?

有的官员提出要恢复前朝的休假制度,被朱元璋驳了回去,然后朱元璋规定了休假的制度,倒还真是简单易行,一年休息三天!分别是过年、冬至、本人朱元璋的生日。

还想休几十天,小子们还没睡醒吧!

但实际实施后出现很多问题,比如两地分居问题,子女教育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都无法解决,于是后来规定从12月起放寒假,为期一个月,才算解决了部分问题。

如前所述,由于这些制度的规定,朱元璋和官员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而官员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必然要违反朱元璋的这些法典,而朱元璋也不会允许这些事情的发生。这些矛盾累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

一幕历史剧就此开演。


第十八章 扫除一切腐败者

【朱元璋肃贪】

在所有的恶行中,朱元璋最憎恶贪污,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每当他想起那本该发给自己父母的赈灾粮食被官吏贪污,导致父母饿死的情景,就会忍不住咬牙切齿,这些人个个该杀!

他要创造一个真正纯净的王朝,一个官员们人人清廉、百姓安居乐业的王朝。所以他尽一切努力去实现这个梦想。

可是梦想不一定会成为现实。

洪武二年,朱元璋曾经对他的大臣们说过这样一番动感情的话:“从前我当老百姓时,见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疾苦丝毫不理,心里恨透他们,今后要立法严禁,遇到有贪官敢于危害百姓的,决不宽恕!”

朱元璋是说到做到的,他颁布了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肃贪法令:贪污60两以上银子者,立杀!

即使在开国之初,60两银子也不是什么大数目,这个命令显示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

为了增加震慑力度,朱元璋还设置了一项骇人听闻的政策。

自唐宋以来,政治制度、机构设置多有不同,但县衙的布局是差不多的,都有大门、戒石、鼓楼、二门这些结构,但在明朝却在大门和二门之间多设置了一个土地祠。此土地祠切不可晚上去看,着实吓人。

这个土地祠是干什么用的呢,不要吃惊,这个地方是剥皮用的,剥的就是人皮。

原来朱元璋命令官员贪污处死后,还要把贪官的皮剥下来,然后在皮内塞上稻草,做成稻草人,并挂于公座之旁,供众人参观。这个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鸟的,而是用来威慑贪官的。

较早享受到这一高级待遇的是朱元璋的老部下朱亮祖,这位朱亮祖是赫赫有名的开国大将,立有大功,被封为永嘉候(侯爵),镇守广州,可谓位高权重。但此人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骄狂。

当时的番禺县(今广州番禺区)县令叫道同,是一个很清廉的官员,由于执法严厉,与当地的土豪劣绅发生了矛盾。这些土豪吃了亏又拿道同没办法,便拉拢朱亮祖,希望他为自己出头。头脑简单的朱亮祖收了好处,居然就答应了。

此后,朱亮祖多次与道同发生矛盾,干涉道同的正常执法,还派黑社会暗中设伏,打了道同一顿。但道同并未屈服,与朱亮祖进行着不懈的斗争。

双方矛盾一步步升级,终于达到顶点。道同抓住了恶霸罗氏兄弟,朱亮祖竟敢动用军队包围县衙,强行将人犯给抢了出来。并且还向皇帝上本,弹劾道同一大堆罪状。

道同终于忍无可忍,也随后向皇帝递送奏章说明情况,但他忘记了朱亮祖有他不具备的优势——快马。

道同派人送奏章的马是驿站的马,而朱亮祖使用的是军马,朱亮祖也料到道同会告状,于是他派人挑最好的马,飞快的赶到京城,狠狠地告了道同一状。朱元璋是个头脑容易发热的人,一看了朱亮祖的告状信,就立马派人去斩杀道同。

就在朱元璋发出命令后不久,道同的奏章就到了,朱元璋一对照就发现了问题,连忙派人去追,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朱亮祖就这样杀掉了道同。

道同为官清廉,家里没有钱,他死前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母亲无人供养,便委托好友赡养他的母亲,然后从容就死。

他被杀时,无数百姓前来送行。

公道自在人心。

朱亮祖得意洋洋,自己终于斗倒了道同,他和那些土豪恶霸可以高枕无忧了。

话虽如此,但朱亮祖仍然有些不安,他跟随朱元璋打过仗,深知此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性格。不过道同只不过是个小小的知县,而自己却是开国大将,御封侯爵,想来朱元璋不会为了一个芝麻官对自己下手的。

朱亮祖的估计似乎是对的,过了一段时间,始终未见朱元璋有何反应,他终于安心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大理寺的官员手持朱元璋的手谕来抓他时,朱亮祖才会那样的吃惊。他虽然手下有兵,却还没有神经错乱到敢于朱元璋对抗。他十分老实的把自己的兵权交出,和大理寺的官员一起前往京城请罪。

然而大理寺的官员并不急于上路,却询问他:“你的儿子朱暹呢?”

这下朱亮祖惊呆了,他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因为朱元璋的人生哲学正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

一路上,朱亮祖还存有幻想,他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只不过杀了一个知县,朱元璋最多是责罚一下他而已,并不会杀他。

但现实和想象总是有差距的。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九月初三,朱亮祖与长子朱暹被押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朱元璋没有跟他废话,充分发挥了自己动手的精神,上来就用鞭子抽了朱亮祖。侍卫们一看皇帝亲自上阵,士气大振,在得到朱元璋默许后,纷纷开始动手。朱亮祖与他的儿子朱暹就这样被活活鞭死。

“鞭死”二字,细细品位,实在让人胆寒。

杀掉朱亮祖和朱暹后,朱元璋下令将参与此事的恶霸全部杀死。他念及朱亮祖有功,给他留了全尸,但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气了,朱暹等人的皮都被剥了下来,悬挂在闹市,供众人参观,以为后世警戒。

朱元璋对这件事情的处理让很多官员胆战心惊。而朱亮祖也在无意中创造了一个记录:他是第一个被当廷打死的大臣。

不过他并不是最后一个。此后,当廷打死大臣这一明朝独特的现象就此延续了下去。终明一朝,很多直言大臣都被这种极端的刑罚打掉了性命。

此后,朱元璋对待贪官污吏的态度越来越严厉,他创造了一个以往封建统治者想都不敢想的政策,即规定普通百姓只要发现贪官污吏,就可以把他们绑起来,送京治罪,而且路上各检查站必须放行,如果有人敢于阻挡,不但要处死,还要株连九族!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但这一政策的操作性不强,明代的实施者并不多。

与这种群众检举揭发相比,朱元璋肃贪的主要线索来源是他的耳目,也就是我们上面介绍过的检校。这些人遍布全国各地,一旦发现官员有贪赃枉法等问题即可上奏,而朱元璋也拿出了玩命的精神,即使情报送到京城已经是半夜,他也会立刻起床接见。

甚至有的贪官今天刚收红包,第二天就会有纪检官员来找他,并将他抓回论罪。其效率不可谓不高。

朱元璋使用了这么多的手段,自己也全力配合,按说贪污行为应该绝迹,然而情况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朱元璋制定了法律,规定当时的刑罚限于笞、杖、徒、流、死五种,从字面上也很容易理解这五种刑罚,客观来说,在封建社会这些刑罚并不算重。这也是朱元璋考虑到前朝的刑罚过重而做出的一种改进。

但朱元璋并不是个按规矩出牌的人,在对付贪官污吏和反对他的大臣上,他用的绝不是这几招。

在他实施的刑罚中,最有名的莫过于凌迟,把人绑在柱子上,用刀慢慢割,如果行刑的人技术好,那受刑者就要受苦了,据说最高纪录是割三千多刀,把肉都割完了人还没死。

除此外,还有所谓抽肠(顾名思义)、刷洗(用开水浇人,然后用铁刷子刷)、秤杆(用铁钩把人吊起风干)、阉割、挖膝盖等等。

然而在这些令人生畏的死亡艺术前,官员们仍然前腐后继,活像一群敢死队,成群结队地走到朱元璋的刑具下。

自明朝开国以来,贪污不断,朱元璋杀不尽杀,据统计,因贪污受贿被杀死的官员有几万人,到洪武十九年(1386),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在当时当官未必是件好事,能平平安安的活到退休就已经很不错了,完全可以自豪的说一声阿弥陀佛。

朱元璋十分不理解,为什么这些人饱读诗书,以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为人生信条,却在当官之后成了“朝获派,夕腐败”。

他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但怎么对付这些人他是清楚的,杀!

可是杀完一批,又来一批,朱元璋急眼了,于是他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

可就是这样也没能止住,官员反倒是越来越少,于是在当时的史料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滑稽的记录:该年同批发榜派官三百六十四人,皆为进士监生,一年后,杀六人。

似乎这个数字并不多,别急,后面还有:戴死罪、徒流罪办事者三百五十八人。

大家明白了吧,这三百多人一个没漏,再说说这个戴死罪、徒流罪。

什么叫戴死罪、徒流罪办事呢,这可是明朝的一个奇特景观。很多犯罪的人过堂,上到衙门才发现当官的也戴着镣铐,和自己一模一样,后面还有人监视。除了衣服是官服,活脱脱就是个犯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就是因为官员被杀的太多,没有人干活了,朱元璋虽然勤劳,但也不能代替所有的官员。于是他创造了这样一个戴死罪、徒流罪办事的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官员犯法,判了死罪,先拉下去打几十板子,就在官员给伤口涂药,估计自己小命不保的时候,牢里突然来了个人,不管死活的把受罚官员拉出去,塞到马车上,送到各个衙门去处理公务。

想死?便宜了你,活还没干完呢!

结果是被判了死罪的官员给下面跪着的犯人判死罪,然后自己再到朱元璋那里去领死。

活干完了,要杀要剐您看着办吧。

该杀的杀掉,该徒刑、流放的也执行吧,别再折腾了。

从上文我们可以看到,朱元璋是下了大力气肃贪的,但效果并不是太好,这是很值得分析的,大凡在封建朝代开国时期,官吏是比较廉洁的,而洪武年间出现如此大范围的官员因贪污被杀,是很不正常的。

应该说,朱元璋的某些政策制定和执行出现了问题,官员贪污的主因固然是他们自己不法行为,但官员待遇过低,朱元璋肃贪手法过于急躁,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第十九章 冤案

我们下面要讲述的两个案件就很能说明一些问题。这就是被称为洪武四大案中的空印案和郭桓案。

【空印案】

应该说这确实是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实在罕见。

我们先说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时间,根据《刑法志》记载,此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据此案当事人的记载,真实发案时间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得到确认,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说法。

案件的缘由是这样的,明朝规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账目,而地方账目必须跟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这一年的地方财政计划才能完成。如果对不上,即使只是一个数字,账目就必须重新填造,更让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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