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七月我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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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七月我死去-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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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帮人不知是中了什么邪,被下了什么降头。个个如行尸走肉的丧尸一般,在附近来回来去地寻着阿妹的身影。

他们顺着路基旁的一排围墙根儿下徘徊寻找了好一会儿,见真的没有,便又去别的地方地毯式地寻找去了。

待那帮人都走远后,阿妹从一面附着广告牌子的围墙中伸出了头,看见那帮人去了别的地方。她暗自庆幸,在心里猛夸自己是个天才。

那一排围墙张贴的都是结婚新娘照的巨幅画报。

阿妹躲进去的是一幅中式古代新娘子的巨幅画报后面。画报里的新娘子一身凤冠霞帔的红衣服,虽是蒙着盖头但也能让人看见那稍微露出嘴角的笑意,看起来满是新婚的幸福。

阿妹回望了一样,心里想着今天还真是走运,如果没有这个,自己可能现在就被当场按在这儿被他们撕成碎片了。

她刚欲离开,这时就听身后突然有人对她讲话。

“等等。。。你应该来呀。”

阿妹浑身一怔,不解话的内容。寻声回头望去,见竟是那画报里的新娘子向她开了口。

她惊骇地望着那个被盖头挡住脸的新娘子,警惕的双眼还在环顾着四周。

阿妹以为是自己太紧张听错了,但是,就在这时她却看见那个新娘子露在盖头外的嘴,竟然微微地咧开了,然后又开口说了一句:“你。。。应该来呀。”

“什么应不应该的。你说什么呢。”

“呵呵。。。”画报里的新娘子笑了,而且还带着动作。

那巨幅画报上的新娘子一边笑,一边慢慢地将自己的盖头揭了下来。天啊!盖头被揭开了,阿妹竟然看到那个新娘子竟然是自己。。。。。

自己浓妆淡抹地一身中式红色新婚妆,在画报里正挥着手。“来呀,来呀。。。你答应过要嫁给他的呀。。。你忘啦。。。。”

阿妹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全身都软掉了,自己怎么会在画报里,穿着新婚服饰呢。她突然想到了自己答应过笔仙的条件。

‘阿妹嫁给你。。。。’

完了,它真的找上了我。这回。。。这回我可死定了。

不怕,我还可以跑。

想着,阿妹转身就跑,但是这回,当她转身的时候,却惊然的发现他的身后站满了那些面目狰狞、恐怖难当的人。他们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有些人的眼睛都瞪裂了,还在流着血。。。。

阿妹绝望了。透过街灯微光所投映出来的手抓的影子,在她的脸上慢慢地伸张了过来。。。。

啊~!!!!!!!!!!!!!!!!!!!!!!!

圣德医院。虫仔病房。

方友伦拉着赖仁航的手,将一把刀递给了他,并且吃力地要求他杀了自己。

“不。。。不行。我。。。我下不去手-----不是,我怎么能杀你呢。不行。。。。”

墙上的表逐渐靠近零点。当十二点的钟声敲响后,这也就证明七月一日的到来,到那时一切就都晚了。

方友伦没空儿跟赖仁航解释这些,只是把着赖仁航的手,要他杀了自己。可是,在这期间,李然的脸却忽隐忽现地在方友伦的脸上不时地出现着,并且威胁着赖仁航不要杀方友伦。

“仁航。。。快。。。我快控制不住他了。。。”方友伦痛苦的脸上,恳求着赖仁航。

“呼,你敢杀他。。。你敢杀他我就出来咬你。。。”突然,方友伦的脸变成了李然,他嘶歇着威胁着赖仁航。

赖仁航显然是吓得不会说人话了,他看着方友伦一会儿一变脸儿的感觉这事儿太诡异了。就连握刀的手都不禁抽空儿抓了抓头,不明白这方友伦的脸是怎么一会儿一变的。

“(方友伦)我操你妈的你赶紧杀了我,不然到了十二点我们都得死。。。。(李然)你敢吗?呼!!呼!!(方友伦)啊。。。快一点,我快控制不住他了。快,杀了我。。。他就在我的身体了。。。。(李然)呼!!你不怕事后警察抓你你就来啊。。。哈哈哈。。。。”

赖仁航看见方友伦如此,又听见说到了十二点大家都得死,握在手里的刀时而果断地想捅向方友伦,时而又犹豫地收了回来。

赖仁航这么犹豫不决,完全是取决于方友伦的脸的变化。

方友伦的那张脸,时而是痛苦的哀求,时而又变成李然狰狞的恐吓。这让赖仁航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是好。。。。

方友伦痛苦地跪了下来,拉着赖仁航的手说:“快点,我快控制不住笔仙了。。。十二点后我们都会死,与其大家死,到不如死我一个。。。救大家啊。。。快点。。。”

赖仁航听明白了,笔仙是附了方友伦的身体。原来是这样。。。那。。。那。。。干吧!!

在临近十二点的那一分钟。。。刀尖直插入腹,没至刀柄。

方友伦只感觉肚子一凉,随即疼的痛快,他知道,笔仙。。。。输了。。。。

“仁航,再。。。再来一刀。。。我。。。”

赖仁航还真实在,抽出刀来,眼含泪水地又一次地照着方友伦的肚子捅来,只是这回,中途捅过来的刀却被方友伦用手给抓住了。赖仁航一愣,见再提起头来的是李然的脸。他狰狞地望着自己,彷佛要像自己扑过来咬似的。

赖仁航害怕,噗、噗、噗,又接着桶了三刀。

李然的眼睛微挣着,看来,他确实要死了。“仁航。。。。你。。。你能不能捅一刀致命的。。。别这么折磨我。。。。”方友伦气若游丝地说。

赖仁航这回可过了瘾了,他此时已经红了眼,听友伦这么一说-----都是兄弟,那就成全他吧。再说这还关乎着自己的命和大家的命呢。

这回,他卯起劲儿来,握着刀,向方友伦的心脏捅了过去。

啪。他的右手突然又被方友伦抓住了,而且这回抓的很死,疼的赖仁航都想弃刀改用拳头了。

李然抓着赖仁航的手,说:“你。。。你。。。你他妈的真下死手啊。。。再怎么说我们都是同学,你。。。你忍心吗?”

赖仁航愣住了,李然说的没错,世间上最淳朴的友谊就是同窗之谊,再说方友伦还是自己的好友。怎么能再捅下去呢。。。

赖仁航觉得李然说的没错。下一刻,他将刀一换手,用左手捅进了方友伦的心脏。

李然的脸上露出了迷茫,他不解话儿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赖仁航怎么依然下得了手呢?只听赖仁航道:“我转学太多次了,同学对我来说没什么意思。”

啊。。。。

李然闭上了眼睛,方友伦的脸又再次地恢复了原样,他弥留地看了一眼虫仔,没有说一句话,也就此地闭上了眼睛。

当!当!当。。。

墙上的表敲响了第二天的到来。十二点。七月一日。

病房里三个人。只有两个人的呼吸依然继续着。。。。

过了有一会儿,赖仁航才反应过来方友伦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们。他抱着满身是血的方友伦悲痛的哭着。。。。。

阿妹没有死,就在赖仁航将方友伦送走的那一刻,笔仙的诅咒被消除,所有的人都对阿妹停下了杀手,随即便消失在了风中。阿妹这才发觉刚才的那些都是幻觉,而非真实的。但是当她站起身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竟然是身在坟场中。而她身后的那个坟,正是李然的。

七天后。

赖仁航推着坐在轮椅上的虫仔,漫步在医院的后院中。正午偏后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柔,一切的事物都是那么的生机盎然。

晨光中微摆的嫩绿,花蝶纷飞的写意。这些,都是活着的人所能亲切地感觉到的美好。

虫仔的精神看上去还不错,只是眉目中还带着对故去的朋友们的怀念。

在三天前,虫仔醒来的时候,赖仁航已经跟他说了事情的经过。而且是分九集,像连续剧那样早、中、晚各一集说的。

刚醒过来的虫仔还真以为赖仁航说的是连续剧呢,听得他连连拍手。但当他知道是方友伦他们后,整个人在傻了几秒后,哭了出来。然后又晕了过去。

这回儿才刚刚醒来的他,要赖仁航推他出来走走。赖仁航很是愿意,说只要你不再晕过去,让我没黑没白地侍候你怎么都行。

虫仔点了点头。赖仁航心说我还没告诉虫仔他妈妈的事儿呢,真怕他听了后会承受不了。所以,还是先瞒着他吧。

两人一个轮椅,一个推轮椅的,一个坐轮椅的,漫步在草香中。

放眼眺望,天际尽头;那缓缓溜走的云,就像自己的那些朋友一样,没有一声招呼地就那么地离开了。

虫仔望着天空那散去的云,不禁泪流满面。

方友伦为了救自己,宁愿放弃了生命。而现在自己能感受到的人世美好,友伦他们也会一样的感受到吗?

正自想着,阿妹一身亮丽的打扮,带着水果,又来看虫仔了。

虫仔转头,叫赖仁航将自己的泪擦掉了。不经意间,他望见方友伦竟然站在阿妹的背后-----猛然想起,今天是他的头七。。。。。




后话儿

终于将《同年七月我死去》的小说写完。
22万字的数量应该算是长篇小说了吧。嗯,很有成就感。超开心的。
有不少人问我,为什么起那么不祥的书名…哼哼,对于这个嘛;我也不太清楚。因为当初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因为怨世的心理作祟吧总是想写一些东西来发泄一下。可是愣愣地对着白纸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什么灵感。
那时正值六月初夏,虫鸣鸟叫在耳边应接不暇,很是心烦;于是便随口便胡诌上了个‘同年七月我死去’的题目来。
哎哟,不错哟。写完后自己的背后都凉快了一半可能是吓的。不过很有非主流的感觉。也算是赶时髦了嘛。呵呵。
看到‘同年七月我死去’这几个字;不想灵感就此被放失掉,随即便想抓紧接下去写些什么东西和文字来接续它;这才对得起嘛。于是便动起了笔;以新诗的形式开始了一篇文。
不过,在写作之初,我并没有想要写一本小说出来。
在一开始,《同》是以新诗形式呈现的,但是由于诗歌的文体结构复杂,又很讲究而我想要切合‘同年七月我死去’表达的那些东西和画面感又太多,短短的几句诗句是没有办法完全地表述出来,所以写到一半,便放弃了。剩下了一首残诗,至今还没有发表出来。
而后,自己又很不舍得这么好的题目浪费,所以又将《同》改为歌词,想借以发挥。可是由于格式的约束还是没有办法能将我的意思和想要表达的画面表述清楚,于是写到一半又放弃了。
很气自己没用,总是想着如何放弃,从来都没有想过如何完成。遂点了一颗不太爱抽的烟,停顿了一小下下。那时还坐在马桶上呢。
废物的排除让我能稍静下心来想一些事情。
突然,灵感的迸发让我冲出了厕所(擦屁股了),跑到桌前拿起了笔,将《同》的故事大纲顺手写在了纸张上。写着写着越来越觉得以小说的形式来讲完这个故事还是比较OK的,于是,便开始落笔写下了第一章。
现在想来,这本小说还是真有点命运多舛的味道呢。
还记得,《同》的整个故事和悬念的布局都是在那五秒之中完成的。到现在我还很佩服我自己呢。哈哈????
《同年七月我死去》讲的是一群玩笔仙的少年,无意中惹怒了笔仙的凶灵,然后相继死去。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多方调查和寻找可以保命的方法。中间我还是延续了耍赖天都爱的文字风格,搞笑不失正经,恐怖又带些诙谐。
我所有的朋友看过后都说我写的不错虽然我只有两个朋友。但是是真的不错;尤其是主角跟配叫的设定的很符合民意。整体故事细腻流畅,悬念铺垫又很诡异慑人。其中又加了不少黑色幽默的搞笑桥段关键是因为我这个人就不是个严肃的玩意儿。希望大家能担待一下。
还记得我在给主角定名字的时候,没费什么劲儿。
主角叫方友伦…当初在想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记得还是在我家的厕所里。由于自己比较喜欢方文山的诗歌和歌词,于是便斗胆地取了他的‘方’姓;然后又很喜欢张学友的歌,所以便单拽出了个‘友’字;到最后,‘伦’字的诞生很是媚俗,因为赶时髦嘛,摘了周杰伦的名字作为后缀。就这样,主角的名字诞生了。
小OK的名字说起来还是很有意思的。
很久很久以前,我是在网上无意中看到一个小孩子的照片,觉得很可爱,便在心里决定,如果将来我有这么个小孩的话,我一定给他取这个英文名字。没想到,这个名字我先用在了网上,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小OK’还很讨喜,网友们普遍都很喜欢这个称呼。遂接着这个名字的超高人气,放在了小说里。
在写故事的时候,我动用了少量的抽象文字来描述具体的实景,这让使我的故事更有可看性,而且文字的张力十足…又以文体小诗做为每章回的开篇点缀;让读者觉得更有阅读感。
其实,在写文体小诗的时候是很费心思的。因为你要扣合恐怖感的内容。
大哥,拜托,中国几千个通用文字;上哪找那么多的文字来吓人呀。但是,我听说周杰伦那小子可以在10天内写出50首歌曲,我为什么不能在几天内写出64章的文体小诗呢。
想到这里,我体内的‘樱木花道’在悸动,我体内的‘漩涡鸣人’在叫嚣,不服输的精神被这两个漫画英雄所怂恿着。
写!妈的,喝出累吐血我也得写。
终于,那个不可能的神话被我实现了。我真的做到了。现在回头看看,真是个不错的经历。就单一拿出文体小诗来也是一种欣赏。
现在小说是完全的写完了。但是我的经纪人说,不要全发上去。我听了,所以,直到11月2日差15分钟11点的时候,我将小说的最后一章发了上去。
这回才是真真正正的完成了。
不过,在这里要感谢的人实在是很多。我就不言谢了。
不如将‘谢’这个字换成‘爱’…我爱你们,给为网友,我爱各位读者,我爱各位手机用户的读者朋友们。你们万万岁!!
我会继续努力的。下一部小说,你们请好儿吧!
祝福见字的各位!!
…耍赖天都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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