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盗贼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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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盗贼自传-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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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麟在莉丝心目中的地位很不幸的有了一定的提升。 
  而攻击失败的哥迪法师大人在最初的呆滞之后,嘴弯成了一个很大的弧度。火,冰,土,风,光明,黑暗,各种不同类型的魔法从他细长的手指间使用了出来,带着华丽的声光效果向赵麟身上击去。事后,这位无法无天的法师难得进行了反省,为他差点因为一时的兴奋而差点把稀有的‘实验材料’处理掉了而反省。 
  可是现在的哥迪没有这个概念,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稀罕的‘生物’,皮肤天生具有自动防御魔法性能,什么魔法都可以反弹开来。 
  法师当然不知道,这是一种叫做‘主角’的体质,不要说魔法,或者什么物理攻击,就是拿流星雨去砸,也未必砸得死拥有这种体质的人,除非,除非这个作者想写悲剧。 
  显然,赵麟实在不具有这样的运气,所以他会永远活下去。 
  在使用了上百种魔法后,赵麟没有逃掉,哥迪的魔法攻击也没有成功,不过法师终于稍微的冷静了下来。魔力的消耗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后面的莉丝,正在抱着食物一边吃一边加油的莉丝实在碍眼。 
  所以一个旋风向后面刮去,莉丝小姐翻了几个跟斗后,露出了她的小裤裤和两条长尾巴,手中的食物自然也奢侈的撒了一地。 
  而在场的两个男性,一个头都没回,另一个专心致志的逃跑,丝毫没有把她放在眼里。 
  但企图逃跑的那个却觉得颈上一凉,一阵怪风向地上的食物扑了过去。 
  “不,秋秋!!”赵麟痛苦的叫了起来。 
  法师有点惊讶的回头,动作最快的却是莉丝,她仅仅按住了自己的手链,细细的网子便收笼了起来,把所有食物进行了回收。但那怪风一点都不死心,张开大嘴连网子一起吞了,钓在莉丝手中的细线上,像咬勾的鱼。 
  只是‘像’而已,这是一个圆形的小女孩。如果她是鱼的话,一定是世界上最肥的鱼。 
  “幽灵,不过好像有点不一样……”也不是这个世界的。 
  哥迪好奇的揪了揪那满是肉的脸,幽灵没有理会他,坚定不移的咬着她的饵食。 
  “秋……”赵麟试图召唤自己的宠物,但在发现法师的注意力几乎集中在了那个小鬼的身上的同时,又把喉咙里的声音压了下来。 
  现在不逃更待何时? 
  于是我们伟大的命运之子很干脆的丢弃了那只贪吃鬼,开始逃窜。虽然哥迪的攻击看上去没有对他有什么伤害,但累加起来,还是会疼的,而且因为魔法防御壁的存在,明明瘦弱的法师就在他的面前,却依然无法反击的事实也令他相当的痛苦。 
  然而可以逃窜的方向只有一个,当他拨开茂盛的草丛的时候,刚刚才摆脱的魔族的脸就冒了出来。 
  涂满颜色的指甲再次抓向主角的脖子。 
  然后华丽的剑鞘从上面砸下来,本身可能就没有真正清醒的魔族再次昏倒在地面上。 
  “这里出了什么事?” 
  在树叶间透过的金色阳光中,带着和阳光同样温暖的微笑,有着尖耳朵的俊美男子疑惑的问道。令人不安的是,这位秀气的精灵身后,还拖着一具血肉模糊的怪物尸体,因而精灵斯文的气质反而显得怪异起来。 
  正常情况还是先观察看看比较好,这是一般人看到这种景象后必须具有的常识。 
  赵麟确实观察了,他仔仔细细的看了那怪物好几眼,再仔仔细细的观察了精灵腿上的双刃,扑了上去: 
  “啊啊,求求你,做我师傅吧!” 
  一直忘了说,赵麟虽然是半桶水的奇幻爱好者,但对游侠这个职业有着接近病态的仰慕。 
  他现在唯一的遗憾是,为什么眼前这个精灵的皮肤不是黑的。 
  而对于精灵奈西来说,仅仅用外表就把命运之子骗上手,无疑是他一生中最成功的行骗经历。 
  ************************************************************** 
  “笨蛋!笨蛋!笨蛋!我的帅哥啊——” 
  黑色的盔甲狼狈的散落在地上,露出里面还算能看的脑袋,可惜有些风干的嫌疑,另外一个小小的则被踩在了泥土里,似乎马上就要被活埋。 
  这两只狼狈的生物毫无疑问是魔族,当时绑走了精灵爱莉西亚的魔族,可是和狼狈逃跑的赵麟不同的是,这两位魔族在顺利的逃过了天使的追捕后,就被自己的人质狠狠的踩在了土里。 
  “呜呜,忍耐,圣骑士是绝对不能对女性失礼的!”被尖利的鞋跟如此蹂躏着,还可以说出如此伟大的话,黑甲骑士不得不说是一个伟人。 
  “可是,死无,我们先前威迫她时已经违反了啊!”个子偏小巧的那个哭叫了起来。 
  “不,方浪,你听着,我们胁迫她是因为王子的命令,自古忠孝不能两全,我们先执行了命令再忍耐这位女士的无礼,我们的精神可以永垂不朽。”死无大义凛然的说道,头上又多了几个脚印。 
  “原来是这样吗?那为什么我们不一开始就找那个男的呢!”方浪很有求知精神的继续询问。 
  “那是……因为被浪子抢先了啊!所以说魔族就是那么卑鄙,我们千万不能堕落到那个地步!” 
  “呜呜,不愧是死无前辈,死后还可以保留圣骑士资格的只有您这样的人吧!” 
  “哪里啊哪里,如果你努力的话一定可以做到的。” 
  听着脚下的两只对话往更加脱线的方向发展而去,可爱的爱莉西亚的怒火少少的被压抑了下来,并且得出了结论: 
  这两只魔族是白痴!哪有魔族梦想着去当什么圣骑士的!不过殴打白痴是不是有欺负弱者的嫌疑呢? 
  在如此富有良心的念头产生的下一秒,新的怒火又冒了出来为什么好容易遇见的帅哥就这样换成两个白痴了呢! 
  于是爱莉西亚脚下的力道更加的凶狠。 
  凶狠的结果是脚下哀嚎的声音加高,哀嚎声音加大,自然会引来某些东西。 
  比如英雄救美的英雄,不过,地上的不是什么美人…… 
  “那个,小姐,他们……做了什么坏事吗?”拥有着透明质感的美人疑惑的问道,美人救英雄似乎也是最近流行的戏码之一。 
  可惜生为女人的爱莉西亚很难中美人计,当她从最初的吃惊中醒悟过来的时候,同性的竞争意识高涨了起来,厌恶的皱起了眉头,想吓唬一下这个忽然冒出来的美人。 
  如果她没有看见美人身后的美男子的话,她是打算这么做的。 
  拥有着紫色长发,冷漠眼神的男子。 
  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有比哥哥更帅的男人……小爱莉西亚在一瞬间羞红了脸,缓慢的收回了踩在死无头上的脚,摸了摸水蓝色的头发,泪水从细嫩的脸颊上滑了下来: 
  “他们……他们欺负我!!” 
 
 
 
  
正文 序 言
 
  本人是一个小偷;一个相当厉害的小偷。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一问当今大陆排名第一的赏金猎人奥格。亚当斯。 
  我曾经十分成功的偷光了这个家伙的一切东西;包括他的内裤。虽然那时的他并不有名;但那时我也才十岁而已。是个还会尿床~~不;伟大的我怎么可能十岁还尿~~~不提也罢;重点是我成功了。唯一的遗憾是:奥格最终还是找到了我。记住;是找到而非抓到;这两者是有十分大差别的;而且我之所以被找到;纯粹是因为偷的东西过多;以至于我被压在下面动不了了而已。 
  ‘小子;这次我放过你。因为现在的你一钱不值。不过在将来;你一定会变成一大笔赏金的。你一定可以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大盗。那时;你将是我的猎物。‘ 
  他说完这番话后;就抱起被我偷走的东西;在满街少女的尖叫声中消失了。不知各位还记得吗?他当时可是被我偷得连一条裤衩都没有了。所以我永远记得他的屁股在阳光下是如此的耀眼;他消失的速度是如此的快;以至于成了我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想要超越的唯一目标。 
  但我一直忘记告诉奥格;我有一个天生无法克服的弱点。这个弱点简直是致命的。因此我不仅不可能成为天下第一大盗;甚至连升级为听起来比小偷要威风得多的盗贼的机会都没有。 
  我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我想我大概只能当一辈子的小偷吧! 
 
 
 
  
第一部 在城里的日子 第一章 霉运的开始+完美的双手
 
  今天一大早;我便伴着初晨的阳光;出现在小城主街的街头;眯着眼看着大街上大人(睡眠严重不足)。也许是因为小城里最大的旅馆在这条街上的缘故;街上已经有许多勇者装扮的笨蛋在晃荡了。 
  我不知道别人是怎样看待勇者的;但对本人来说;他们不过是我的财产暂时寄放人罢了。再早几年;他们对本大爷来说也许还有磨练本领的作用。可随着我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勇者行业整体水平的下降;他们也只能当本人的会动的钱袋了。 
  说句老实话;若非本人心情不好;本来是不打算上工的。但昨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倒霉了。先是进了一家卖掺水假酒的无照酒吧。然后傻兮兮的泡一小妞;凌晨泡上手后;才发现那妞的脸简直是用粉刷出来的。那也就算了;将就吧!反正现在好女人不多。但最惨无人道的事发生了;就在本人打算和她做点什么什么的时候;她老公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而且还是金刚那一型的。几个勾拳过后;本人风流倜傥;英俊帅气;潇洒不凡。。。。。。。(省略三百七十五个字)的脸直接向珍稀动物大熊猫看齐;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不可磨灭的痕迹。 
  因此本人强烈要求发泄。再说了;不知道城里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勇者在不停增殖中。不趁现在改善生活;更待何时?这些傻瓜勇者应该觉得庆幸才对。毕竟本大爷因为某件事;有了所谓的职业道德;已经不干当街偷人裤子的事了;顶多牵走对方皮带而已。 
  不过;本人毕竟还是有那么一点同情心的。为了表示对这群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的勇者的尊重;本人决定施展出本人的最高绝技无影神功。顺便为我的霉运做个小节。 
  于是本人玉树临风的站立于街头;缓缓拉起白色的披风(好像短了不少?);露出神秘的笑容(请诸位想象一下;一个脸被打成猪头;浑身上下破烂不堪的笨蛋捏着他那件被扯的支离破碎;而且还被踩了好几脚;勉强看上去是白色的披风;当街傻笑的样子)。 
  然后;一个漂亮的转身之后;本人消失于街头;在街的~~~~尾端出现了。 
  喂;别扔臭鸡蛋;很不卫生的。什么?雕虫小技?只不过是个瞬间移动;还超短距离的?哼哼;你们真不识货。听听我身后那如骨牌推倒后连接不断的响起的叫声吧! 
  ‘呀;我的钱包不见了!‘ 
  ‘混帐!谁偷了我的钱袋…‘ 
  ‘哈哈;两个笨蛋;早叫你们别把钱放在一个地方。。。。。。。。‘ 
  ‘喂!兄弟;别笑了。你的裤子掉下来了。‘ 
  。。。。。。。。。。。。。。。。。。。。。。。。。。。。。。。 
  呵呵!这一片哀嚎是多么的动听啊!简直是对我的表演的最好的喝彩。我如演员一般向后欠了欠身;表示了对这些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后;我信步走向街边的小巷。 
  正如一开始所说:由于命运的捉弄;使我有了无法克服的弱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在我常活动的区域里都设定了临时休息处。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小巷;只能说是两栋房屋之间的间距罢了。而且这里不愧是培养出我这种‘人才‘的城镇。居民们大抵懒且无环保意识。从没有人去考虑过垃圾处理问题。也因为这样小到菜头鱼骨大到废弃傢什;统统丢弃到这样的巷子里;把只有两三人宽的小巷挤个满满腾腾。反倒成了我这等人落脚的好去处。 
  越过垃圾;我来到了小巷里一个较干净的地方;也是我的休息点…一个由掉了漆的碗柜与大量废纸圈成的小角落。找到一个临时储备箱;准备换衣服(虽然本人不常洗澡;但衣服绝对是常换的;反正本城所有衣物店长年免费友情资助。当然;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就在本人刚卸下披风时;盗贼的直觉告诉我:有人来了!我仔细一听;果然;一个脚步声向我这边过来了;声音很轻。这种声音不是女人的话;就是一个故意放轻脚步的男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百是个武者。不会是刚才的受害者之一吧?也许是我做贼心虚;可能是某个漂亮小姐来找她遗失的耳环? 
  想是如是想;但躲藏还是绝对必要的。我打量四周;该死;竟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我当初不该为了一时的舒服;而挑剔干净与否。听着脚步声的渐行渐近;我干脆趴在地上;用周围层层废纸作掩盖。 
  这方法虽逊;但颇有成效。证据是那脚步声的主人不仅没有发现我;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脑袋~~上。 
  我忍住差点出口的叫声;心里把那个混蛋的祖宗挨个问候了一遍。也许是感应到我的问候;那人终于把他那尊贵的脚挪到了本人的背~上。呜;本人最近走的是什么运呀!难不成我最近生意做的太大了;连上天都看不过去了?竟让人畜无害的我受如此践踏之刑! 
  ‘这纸下面怎么软绵绵的?‘上方含糊不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心中一紧;下一句话却气的我差一点跳起来:‘不会像刚才一样又踩着一头死猪吧!‘ 
  你才是猪呢!这么重;大爷我的脊梁快被你踩断了!我在心里咒骂着;回应我的却是更大的疼痛。让我不由怀疑;那个混蛋是有意为之。 
  就在本人想干脆跳起来揍那小子一顿时;一双手出现在本人有限的视角里;害我大脑一瞬间停止了运作。 
  。。。。。。在日后长久的岁月里;回忆到当时的情况时;我总在庆幸小君有这么漂亮的一双手;否则以小君的战斗本能;恐怕我在跳起来的那一刻;就去陪阎王大人喝茶了吧。。。。。。 
  那双手是那样的完美;没有半点瑕疵。从指尖到手腕;从手的形状到手心的纹理;即使是上帝也别想再创造出同样完美的一双来;更别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这双手;大概十个男人见了;有九个半会骨头先酥一半;剩下那半个绝对是BL。 
  即便如此;我仍然觉得像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因为那双手捡起的正是我刚扔下的披风(如果还能称之为披风的话)。 
  现在我再有阿Q精神;也不能说这小子只是偶尔路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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