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秋的惬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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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的惬意生活-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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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了。

叶秋深以为,自己上辈子,肯定是生在穷苦人家的,没得吃没得穿,要不然,怎么会有这种错漏百出的观念。

要知道,虽然家里条件不算定好,不过,叶爸叶妈,就算是自己牙口里省出来,也会让自家孩子过的舒心点的,在吃食上,虽说不是天天见的大鱼大肉,但是偶尔的,绝对也会满足自家儿女的心愿。所以说,叶秋小时候的生活,不说富裕,但是也在一般的水平线上挂着的。

叶秋耐不住好奇,点了一道,要知道,在目前的十道菜当中,就数这玉米排骨煲最贵了,远远超过其他一些,也远超外面饭馆里,这一道菜的价格。要整整78个金币,叶秋就是好奇,咋会这么贵。

不过,出来后,叶秋就知道,人家也绝对的是,一分钱一分货,价格公道,童叟不欺啊!光闻着这满餐厅弥漫的鲜香味,叶秋就感觉自己的口水,有滔滔江水蔓延不住的趋势,只得狠狠的往下咽了一口。

拿着个调羹,美滋滋的喝着这鲜美无比的汤汁,时不时再夹一块鲜嫩的玉米。甜滋滋的,很糯很软,嚼起来,有滋有味的,里面融合了排骨的鲜香,所以,整个尝起来,味道实在是上佳。

反正,就叶秋吃过的那么多家饭店,就没有吃过比这个更加出彩了的。美就美在,那份,排骨与玉米的那种美妙的融合,叶秋是不知道怎么形容这滋味,不过就是觉的很圆润调和,很开胃。

当然,这煲本身的重点就在于整体食材的一个融合,以及将食材的营养鲜美全都融合到这个汤汁里面,所以的话,一个煲的话,其中最精华的不部分,其实就在于它的汤汁。

不过,就叶秋个人而言,以及就这个玉米排骨这个煲来说的话,汤汁这东西,叶秋兴趣不大,反倒,最喜欢的是那甜滋滋糯糯的玉米,味道实在是太好了。光吃玉米。叶秋就能吃个全饱。不过,煲里面,玉米委实不多,将玉米拣完,又喝了几口汤,摸了摸自个的肚子——自家女儿太没有饥饱感了,就像叶妈说的,叶秋的肚子的容纳力延伸性还是很不错的,不过,这会,也有些撑了。

见好就收,这个词,就没在叶秋的胃口上,有所体现过。到最后,一般都是以撑饱,而鸣金收鼓的。这会的情况,也是如此。

打了个大大的饱嗝,深呼了两口气,之后,遍抱着个肚子,步履悠悠的,在不小的餐厅里,溜了几圈,等到饱感微微的降弱,才缓缓的跺出餐厅门口。

既然来了时尚大厦了,叶秋秉持着走过路过不可错过的宗旨,外加不多走一分路的坚持,缓慢的走上了大厦的二楼的成衣馆。

给自家老弟,挑了一身,时下流行的冬装——短款的黑色铆钉皮衣、浅蓝的纯手工的羊毛衫、一条修身款的直筒牛仔,外加一块搭配的手表——之后又从三楼的一家店里,捞了一双还算耐看的复古款的牛皮鞋。整个就搭配成一套。

叶秋现在都习惯性的,往整套整套的套装上看。虽说现在自己逛的地方多了,不少精品店,也绕过不少圈,光自己和高姐在市中心逛得那些品牌店,就不下百来家,再说还有自个大厦里,驻扎的世界级的精品店,也有不下10手之数,虽说没有全都一一逛过,但是多少在这种环境下,还是培养出了一些搭配的锐觉。

不过,还是依旧的懒,所以,每次帮自家人买衣服之类的东西,下意识的就往人家店里模特身上瞧,看得上眼,就整套的买,要她自己搭配,不好意思,懒得都快出虫了。

之后,又在三楼的高年龄档的服装店里,挑了几件里面内搭的羊毛衫,给自己外婆、大姑和二姑,颜色差不多,就是有些微微的差别,一般灯光暗一些,就看不出差别来。

N市的冬天,还是有些寒煞人的本事的,至少,就叶秋个人而言,就算在w市,比n市纬度底N多,每次外出,都感觉自己瑟瑟发抖,感觉自己的心肝,都要抖出来了。

脖子,缩的那叫一个严实,层层围脖,拼命的往自个脖子上挂,是那种最厚实的、最保暖的料子。身上是内附毛绒的保暖内衣,一件羊毛衫,最外面是长款修身浅黄色的呢子大衣,下身依旧是内附毛绒的打底裤,深色格子短裤,脚踏一双,内附兔毛及膝皮靴。整个看上去,那叫一个严实。

就这样,冬天,一走到外面,冷风呼呼一吹,还是忍不住的瑟瑟发抖,叶秋并不觉的自己天生畏寒,但是,实际情况就是如此。叶秋都很有冲动,给自己小屋,装个空调了,那电热毯啥的,都不太管用了。

在w市尚且如此,更何况在老家n市吶!想到这儿,叶秋又往旁边的一家店里,给自家爸妈还有自己,挑了几件羊毛衫。不过,羊毛衫这东西,真贵啊!自己买的都是纯手工的,再加上,通体都是用羊毛的,所以,算下来,就光着几件羊毛衫,就花了自己近3000金币。也幸亏自己,每天风雨无阻的,每天往空间大厦里转,来签到,多少还是能补贴一下的。


第一百零八十二节床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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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十二节床与房

零零碎碎的东西全都理好准备完全,叶秋就将自己刚才买的衣服和加工坊出产的吃食,打包整理好,放到自己空间小洋房的客厅角落,下次回去时,直接往这边的捞就好了。

之后,看了下,空间里也没什么事,好做的了,跟小辫打了声招呼,就出去了。躺在自家的单人床上,陷入软绵厚实的被子中,感觉真不错。这被子也是叶秋在空间精挑细选出来的四件套,为了这,还在大厦里,足足的转溜了一个上午。

不过,逛家居店,还是很有趣味的。尤其是,在整个空间,到处都是床铺以及床上各异,颜色纹路细致的被子,一看就感觉很温暖,尤其是在那种暗色昏幽的灯光的照耀下,真的很有种昏昏欲睡之感。好像把这边的床都搬回去啊,叶秋对这东西很有爱。

就叶秋的想法来说,床这个东西,一定要买的好,当然床上用品也是如此。人的一辈子,几近2/5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所以,叶秋固执的认为,家里,什么都可以将就,但是就是有两样东西不能将就,一是厨房,二就是床。

所以,叶秋心心念念的等自家装修完全之后,就在大厦里再逛几圈,搬几张床回去,当然这床睡着一定要舒服,而且,要够大,叶秋自己很喜欢在床上打滚。

不过,也正是因为床的这个巨大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床的价格一般都很贵。稍微好一点的,就要3000以上,这是外面家具城里的价格,空间大厦里的,就更贵了,叶秋上回粗粗的略了几眼,全都在5000金币以上,不过,光看它的材料以及做工,不说它的设计,就知道,绝对的物超所值。

当然,对这,叶秋是不太心疼的。叶秋家现在睡的床,都是自己家叫木工来,买来木材,亲手做出来的,上漆什么,也都是一溜的工艺。

将买来的木材,物尽其用之后,家里就多了四张床。尤其以叶爸叶**床最大,整个就是呈现正方体的形状,大致是一个2乘1。8的大小。夏天的时候,叶家四口,都可以一起在这张床上,边叼瓜子,边看电视,偶尔再来点西瓜白瓜之类的当季水果,很是惬意。

从这就可以看出来,那张床真的是很大。反正家里空间大,尤其叶爸叶**房间,几近有50平方,就算是叶秋和叶小弟的房间,都有30平左右。所以放一张大床啥的,简直是绰绰有余的。

叶秋打算,下次装修好之后,家里每个房间都再放一张大床,有客人来了,也好住宿什么的。

农村就有一点好,房子造的都很大,占地面积超大。就光围墙围起来的那部分,就有近250平,就光房子的话,最少也有150平左右。所以,在农村,房子啥的,确实是很宽敞。

每次叶家小姑从城里回到叶家,总会向往的说着自个也要在农村造幢房子,自己想怎么弄,就怎么弄,真的是可以在里面跑马。

小姑她们一家三口住在城里的,也是一幢70平的高层公寓,当然他们的家底不是就这么点,除了自己住的,还有一幢二层的100平的店面房,不过自己没住,是租出去的,每年拿个几万的租金。

小姑看着自家老哥的房子,在对比下自家住的那个鸟巢大的那个窠臼,心里就难受,不过也就说说,其实心里还是舒坦的。就是有时候,不免会有些怨念。

不过大多数时候,心里还是开心的,毕竟,自己的日子确实过得不错,有房有车,还有两家干洗店,每年都有着固定的收入。儿子也争气,考上一本重点,读了个颇有前途的医科专业,虽说是本硕连读,但是又不是供不起。再说,人注重的是以后的发展。

不过就从叶家小姨的口中,不乏羡慕的口气当中,就知道,叶家的房子真的是蛮大的。不过,这是跟城里比起来,在整个的村里,叶家的房子,顶多也就算中等,有的大的甚至达到300平以上。

还有不少,在外面赚了钱,回到家乡,造起造型华美、环境清幽,颇有隐士风格的小洋房,外面是高耸的围墙,里面种满郁郁葱葱的高大树木。

房子前边周围,开起了不小的花坛,里面是花也种,树也种,有的甚至还种起来了自家吃的一些蔬菜瓜果,不过往往效果不太好,花坛的土层太薄,肥力不够,所以种出来的瓜果,都是一些残次品,不过,吃起来,其实也还好,就是卖相破一点。

不过人家也是种个情致兴趣,所以,有的吃当然最好,没有,哀叹两声,也就这么过去了。又不是农民,家里就靠着这些吃饭呢!生活追求不一样啊!

叶秋现在的床,还是原本一开始租房子时,买的那个小床,叶秋是一度想换大一些的,不过,这空间就这么大,没办法,客观条件不允许,所以,后来,人也就息了买床的心思。

再说,比起寝室里的床铺,叶秋觉得自己理应感恩。至少自己这个床,还比寝室里的大个1/2,要是李洁过来,两个人还能塞下。就寝室那床,先不说它的大小宽长,就那个高度,叶秋就感觉身心疲惫来着。

因为寝室里用的都是那种成套,带着书柜、衣柜、书桌床铺一体化的人各一套的学习生活装备。下面是书桌书柜衣柜鞋柜之类的家具。

而床就在衣柜书柜之上架着,每次上床,总要脱了鞋子,攀着铁架,爬个两米,才能安全无虞的到达狭窄的床上。叶秋心有戚戚啊,就怕一个不小心,半夜睡的不安分,就那么的滚了下来,那边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还是往好了想,再严重点,叶秋都不敢在往下想了。

安全感这种东西,叶秋觉的自家寝室的床,压根就没有具备过这种素质。

不只是上下床麻烦,还有最常见的小插曲就是,这高架床,简直就是电子产品杀手。因为高度差,一不小心,自己在床上转个身,碰到带到某件电子产品,最常见的是手机、MP5和平板电脑,哐当一声,粉身碎骨浑不怕啊,叶秋那个心颤颤啊!

摔下去的角度端正,那还好,只好可能只造成一些些轻伤,磕个撞个角,或者是屏幕上大咧咧的多到裂痕;不过要是你今天气数实在是费尽,那不好意思了,那个手机啥的,准备好报废的心理准备吧,拽吧拽吧钱,可以去再买一个了,尼玛,连内脏都摔出来了,那叫一个残缺美啊!

所以,长时间的有了这个威胁,每次叶秋出去,买手机电子产品这一类的东西,首先考虑的就是一个,外壳的坚硬度,耐不耐摔啊!这可是时刻的关乎到这个产品的寿命,其他的什么系统、功能倒也在其次,差不多就好了。

想得有些远了,叶秋这会是有些浮想联翩了,实在耐不住,看时间还早,又不想开电脑,就巴拉巴拉的拿起手机,顺手的拨了一串号码,嘟嘟的就开始接通了。

果然,还没响两声呢,对方就接起电话,叶秋深怀疑,对方不是就在等自己的电话吧,想到这儿,心里就跟偷了蜜似的大棕熊一般,那叫一个快活甜蜜。

电话里,叶秋深切的问候了自家男友的学厨进程,温侬软语的在人耳边,喋喋的安慰了几句,激发着男友的责任感自信心。

之后,还跟人报备了自己今天发生的一溜子的事,其中,自己的观感怎么样还有自己给他准备了什么的犒赏礼物等等,叶秋发现自己说起来,真的是,叨叨不断的,跟自家老妈其实也不逞多让。

果然,情人之间的话,多一些,其实作为一个局中人,还是可以理解的。那种想要与人分享自己的情感、生活等等的,这个心情太浓烈了,想将自己的世界拷贝复制到人家心里,跟着融合一下,提前的预约两人世界。

叶秋当然还是不会这么深层的考虑自己的这种心情,只不过,就是觉得,好像有好多事情想要跟对方说,希望对方在听完之后,稍微的给点反映,这样之后,心里就愉快的不行。

当然,电话那头的高致同样如此。恋爱的心情,高致是把握不住的,但是他就是在享受期间。等着恋人电话的时间是难熬的,不过,接起的那瞬间,真的就像醍醐灌顶似的,一霎那,溢出来的幸福,太涨了。

说了自己一天发生的事后,叶秋当然也是满心不客气的,想要挖掘下自家男友今天的新鲜事,怎么说,有来有往,光自己一头热,叶秋不愿意,总要有这么个交流的过程。

期间,高致在听到自家女友为自己准备犒赏的东西,心里乐开怀,就想着立马的就回w市来,当然,最主要是见下女友,至于礼物啥的,不过是个媒介罢了。

高致是这么想的,也的却是这么做的,最后,在电话里兴匆匆的通知叶秋,说是后天就过来。

叶秋听到这,当然也是开心的。不过,嘴上还是叨唠着会不会影响他工作之类的,那什么。叶秋是满心的还要维持自己的贤惠之美,就是嘴上硬两下。

高致是相当豪迈的,大咧咧的就说,自己这边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休息一两天,还是可以的。当然,在这之前,自己还有通宵两天这事,高致是不会跟自家女友说的。


第一百零八十三节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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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十三节假前

时间过的还是很快的,接下来的几天,叶秋就一直跟着李洁,天天见的往图书馆跑,当然,高致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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