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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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 第4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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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黑奴的庄园主。在美国南北战争中,这些发展壮大的日耳曼庄园主就是南方的主要支柱。也正是如此,在美国的白人社会中,日耳曼人并不受欢迎,在其他白人族群眼里,日耳曼人不但是肮脏的暴发户。还是思想保守的守旧分子,更是奉行极端种族主义团体的中流砥柱。

显然,在美国的主流社会中,日耳曼人一直遭到排挤。

只不过,能够坚持下来,并且发展壮大的日耳曼家族,不但拥有财富,还拥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

在美国南部地区。就有十几个日耳曼大家族。

从这些家族里出来的人,不但得到了社会的尊重,还获得了很高的政治地位。甚至成为了州长,州参议员等政界要员。

更重要的是。这些日耳曼家族大多亲德。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就有十几个日耳曼家族联合起来,想让美国成为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盟国。

可惜的是,日耳曼人做出的第一次努力彻底失败了。

此次大战爆发后,这些日耳曼家族也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希望美国能够成为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盟国。当时,甚至有一些很有影响力的日耳曼人提出,争取建立一个三足鼎力的新世界,而美国将成为其中最重要的一足。可惜的是,这完全是异想天开。在新的世界秩序中,两个超级大国都嫌多,又如何容得下三个超级大国呢。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很快就会有第三次世界大战。

要知道,在国家斗争中,民族观念往往得靠边站。

比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组成奥匈帝国的奥地利,就是一个典型的以日耳曼人为主体的国家,而且奥地利还曾经是南德意志联邦中最强大的国家,是普鲁士在完成统一大业中的第一个劲敌。如果以民族为重,那么德意志第二帝国无论如何也应该救奥匈帝国于水火之中。可惜的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没有出手拯救哈布斯堡王朝的最后一个传人,只是在战后吞并了奥地利,完成了德意志大统一。

不难想像,日耳曼人在美国参战前做的所有努力都以失败收场。

只是,在美国以轴心国的身份参加战争,并且成为美英俄轴心中最强大的国家时,并非所有日耳曼人都心甘情愿的为国家服务。当时,在美国南方地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逃避服兵役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而主要就是日耳曼人不愿意参军。当时,日耳曼人的民间机构还专门开辟了一条通道,把那些不愿意服兵役的年轻人送往墨西哥,安顿到同样由日耳曼人经营的庄园里面。

当然,也有一部分日耳曼人坚持认为应该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结盟,而不是替英国卖命。

只是,在大环境的压迫下,这些把民族看得比国家还要重的日耳曼人根本不敢公开表露自己的主张。

直到战火烧上美国本土,他们才获得了机会。

在美国西海岸地区,中国军队雇佣的很多当地向导就是日耳曼人,而中国军队在美国组建的第一支地方警察部队就以日耳曼人为主。

显然,在洛基山以东地区,同样有这种愿意为中国军队服务的日耳曼人。

毫无疑问,这些日耳曼人就是中国海军陆战队特种侦察兵的最好助手,更为侦察兵提供了最重要的保护。

当时,大部分侦察兵都是搭乘运输机,在夜间空降到美国本土。

某些时候,顾祝同也会派出潜艇,把侦察兵送到美国的海滩上。

因为海军情报处早就联系上了很多亲德与亲华的日耳曼人,所以侦察兵到达之后,就会有人前来接应。

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这些侦察兵都将换上便服,最多只携带自卫用的手枪。

当然,必要时也可以带上由当地人提供的步枪。

别忘了,在美国,公民是可以合法持枪的,而且这种风俗在美国南部地区尤为盛行,而美国枪支协会的大部分成员都是南方人。用美国南方人的话来说,只有枪才能捍卫与保护他们的权力与利益。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南北战争中,南方是失败的一方,而放下武器就意味着放弃保护自我的能力。

当然,侦察兵的主要任务,还是为了搞清楚彭萨科拉附近的美军部署情况。

只是,侦察兵来送来了一些更加重要的消息。

比如,在美国南部地区,并非所有人都愿意奋起抗战,特别是很多农场主,对战争都不太热心,更不愿意成为替北方佬卖命的炮灰。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只有八十多年,很多南方人的祖父就参与过这场战争,因此大部分年纪在四十岁以上南方人在小的时候都听祖父讲过南北战争的事情,自然对北方抱有成见,而这些人也正是南方人中的骨干与核心。

对顾祝同来说,这显然是一条极有价值的情报。

在收到这条情报之后,顾祝同给海军情报处派来的联络官员安排了一项工作,即对美国南北地区的经济情况做一次详细调查。准确的说是全面统计,即利用已经掌握的情报与信息对美国南北地区的经济环境做一次评估。

顾祝同不需要知道情报人员怎么去做,他要的只是结果。

这个结果就是,美国南北地区的经济有多大的关联性,有没有办法在经济层面上割裂美国南北地区。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有机会完成当年罗伯特李所没能完成的使命。

显然,今非昔比,美国再也不可能出现一位像格兰特那样的伟大军人,更不可能出现第二个林肯。

当然,侦察兵还送来更重要的消息。

这就是,彭萨科拉附近的美军并不多,而且较为松懈。

结合其他情报,顾祝同有理由相信,他做的欺骗工作已经产生效果,美军并不清楚中国海军陆战队将在什么地方登陆,更不可能知道中国海军陆战队会在什么时候登陆,因此才没有调整防御部署。

在弄清楚中国海军陆战队的登陆地点之前,美军都不大可能调整防御部署。

第五百四十八章 独木难支

二月中旬,针对登陆作战的轰炸行动开始了。

按照顾祝同的安排,空军的战略航空兵依然对彭萨科拉、迈阿密与查尔斯顿地区的军事目标进行了轰炸。只是,这次顾祝同没有侧重于某个方向,而是让空军向三个地区派出了同样多的轰炸机。

从位置上看,这三个地方位于一个等边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上。

虽然美军的兵力规模足够庞大,但是真正的精锐部队却不是很多,特别是精锐的装甲部队少之又少。

要知道,在大战爆发前,美军只有一个装甲团,即第一装甲师的前身。当时,美国陆军拥有的坦克还不到五百辆。在组建第一装甲师的时候,巴顿找不到足够多的坦克,只能在吉普车上安装装甲板,拼凑成坦克的样子来训练新兵。可见,美军的装甲部队是在大战期间发展壮大的。

不可否认,美国有极为强大的工业实力,能够生产出足够多的坦克。

根据战后公布的资料,美国在大战期间生产的坦克战车占轴心国集团总量的百分之五十五,超过了红俄,为大战期间的第二大坦克生产国,总产量仅次于中国,几乎是排第四的德意志第二帝国的两倍。

问题是,美军几乎没有获得参与大规模装甲作战的机会。

在进行本土保卫战之前,美军参与的规模最大的装甲作战是在北非战场上,即由巴顿指挥的远征军与德意联军之间的战斗。

显然,美军真正欠缺的就是优秀的坦克兵,特别是装甲部队指挥官。

要知道,在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陆军中,绝不缺乏优秀的装甲部队指挥官,而且中德的装甲部队都获得了足够多的锻炼机会。在广袤的大陆战场上,装甲部队有的是舞台。而且是真正的主角。

当时,美军名义上有近三十个装甲师,可是算得上精锐的不到十个。

更要命的是,第一装甲师与第二装甲师在古巴全军覆没,而留守本土的精锐装甲师仅剩下七个。

这七个装甲师中,有一个在西海岸地区作战,四个部署在东海岸北部地区。一个部署在五大湖地区。

也就是说,只有一个精锐装甲师部署在南部地区。

这就是第四十一装甲师。

当然。所谓的“精锐”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即相当于那些算不上精锐的美军装甲师。

第四十一装甲师是在一九四二年初组建的,最初的目的就是为了前往北非作战。可惜的是,该师形成战斗力的时候,北非的战斗已经结束。随后,第四十一装甲师被派往英国,为反攻欧洲大陆做准备。在英国逗留了两年多。第四十一装甲师最终没有等到反攻欧洲大陆的那一天,反而目睹了英国战败投降的全过程。当时,美国当局试图推翻英国政权,第四十一装甲师接到了一个特殊任务,即在必要的时候攻入伦敦,攻占唐宁街,控制包括首相府在内的重要行政机构。只是,在最后关头,美国当局放弃这个极有冒险精神的念头,第四十一装甲师也在英国正式投降之前离开了英国。只是。在撤离英国的时候,第四十一装甲师留下了几乎所有重装备,只带走了轻便武器。最终,第四十一装甲师的大部分武器装备都落入了德军手里,而且很多都被德军拿去做测试,以了解美制坦克战车的性能。当然,也有一部分被转交给了中国陆军,用来做类似的测试。必须承认。当时美军装备非常精良,使用的材料也非常到位,其M4“超级谢尔曼”坦克在防护、火力与机动性能上。与德军的“黑豹”、以及中国陆军的“东北虎”式中型坦克不相上下。回到本土后,第四十一装甲师重新组建。再次获得了坦克战车,并且以其在海外部署数年的经历,成为了美国陆中九大王牌装甲部队之一。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第四十一装甲师就以佐治亚州的梅肯为基地,驻扎在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

有趣的是,梅肯就在彭萨科拉与查尔斯顿之间,离迈阿密远得多。

当然,梅肯是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的交通中心,从该城通过的有两条铁路与四条州际公路,铁路分别通往北面的亚特兰大与南面的杰克逊维尔,州际公路则分别通往萨凡纳、麦克雷、莱克城与亚特兰大。虽然除了亚特兰大,其他都是中小城镇,但是萨凡纳的公路沿着海岸线分别通往查尔斯顿与杰克逊维尔,莱克城的公路往西直达彭萨科拉,往东到达杰克逊维尔,往南则通到坦帕与迈阿密。

从这一部署就看得出来,美军没有打算守卫迈阿密。

战后公布的资料,也证明了这一点。

当时,美军的作战计划中,如果中国海军陆战队攻打迈阿密,佛罗里达半岛的美军将逐步撤往杰克逊维尔,在杰克逊维尔到塔拉哈西建立防线,重点守卫莱克城与莱夫奥克。如果有必要,美军还将炸掉萨旺尼河上的水坝,用洪水淹没河流下游的平原地区,并且炸掉沿途的所有桥梁。总而言之,美军不会在佛罗里达半岛上与中国军队进行决战,而会尽可能的让中国军队留在半岛里面。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十一装甲师的地位无可替代。

要知道,第四十一装甲师是当时美军中最主要的机动兵力。从梅肯出发,第四十一装甲师只需要两天就能到达莱克城。如果杰克逊维尔遭到攻击,第四十一装甲师则能在三天之内赶到。

当然,美军也考虑过其他情况,比如中国军队在彭萨科拉或者查尔斯顿登陆。

果真如此的话,第四十一装甲师开赴彭萨科拉与查尔斯顿,最多只需要三天。如果行进途中没有遭到轰炸,两天就能到达。

可见,第四十一装甲师的部署位置,离美军主要防御地点的距离都差不多。

问题是,一个装甲师能有什么用?

虽然根据陆战队特种侦察兵提供的情报,第四十一装甲师已经得到加强,兵力规模扩大了许多,仅坦克就超过了五百辆,且三分之一是“潘兴”式重型坦克,少许还是加强了火力的改进型“潘兴”,此外还有不少于四百门的突击炮、五百多辆半履带式装甲车,以及上千辆军用吉普车与卡车,官兵总数不低于两万。可以说,其规模超过了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所有装甲师,与红俄的装甲军旗鼓相当。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美军各级部队的编制规模一向比较大。但是这仍然是一个装甲师,而不是一个装甲军,而且数量众多的坦克战车并不意味着有着同等的战斗力。

要知道,坦克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

大战初期,各个交战国都偏爱重型坦克。主要就是,当时的中型坦克普遍存在火力偏弱的问题。比如德军在大战初期使用的三号坦克,配备的是三十五毫米坦克炮,仅能对付一些在大战前生产的轻型坦克,即便是在德俄战争初期充当主力的四号坦克,其坦克炮的威力也差强人意。

只是,到了大战中期,中国、德意志第二帝国与红俄都把重点放在了中型坦克上。

原因很简单,技术上的进步,赋予了中型坦克足够强大的火力,使中型坦克具备了与重型坦克交战的能力。与重型坦克相比,中型坦克的机动性更加有益,因此也更加适合执行攻击任务。

正是如此,中德俄才研制出了几种先进的中型坦克,比如德军的“黑豹”,红俄的T34与中国陆军的“东北虎”式中型坦克。

问题是,美军并没有认清这一点,反而认为重型坦克火力强、防护好,战斗力更强。

事实上,到了大战后期,中型坦克与重型坦克的火力差距已经很小了,特别是在各种新式中型坦克装上了大口径、高倍径的坦克炮之后,在火力上已经丝毫不比装备同样坦克炮的重型坦克差。至于防护,在坦克炮的威力足够大的情况下,再好的防护也不可能让坦克不被摧毁。比如,德军曾疯狂的追求防护,设计出了一种重达一百八十吨的超级坦克,而这种坦克毫无实战价值。原因很简单,巨大的重量,不但使其根本没有机动性可言,甚至无法在绝大部分道路上行驶。

实战早就证明,只有在火力、防护与机动性之间形成平衡,才是优秀的坦克。

显然,“潘兴”是重型坦克,而不是性能均衡的中型坦克。

在实战中,重型坦克主要用于对机动性要求不高的防御作战。问题是,第四十一装甲师承担的是机动作战任务。对第四十一装甲师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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