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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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兵穿越之大宋亲王-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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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已经准备好的王劲高高举起右手,用尽全身的力气挥舞起来,跟着五指握拳,凌空前指。

“龙狼军发动攻击……”“呜呜……”激昂的号角声骤然响起,霎时响彻整个城郭。五千龙狼铁骑立刻起动。在马踏大地时,大地在颤抖,轰隆隆的声音响彻天际。

五千骑兵将士手持火把,策马奔驰,他们越过了大街,穿过了小巷,冲杀了上去……

冲锋的号角声、战马的嘶鸣声、将士们地呐喊声交汇在一起,如同惊天狂雷,震撼了整个灵寿城。“走……”王劲一脚踹上马腹,战马痛嘶,四蹄用力,腾空跃起,顺着街道疾驰向前。王劲的亲卫们打马跟上。号旗兵、传令兵一众人马紧随其后,迅速汇入了前方汹涌澎湃的骑军大潮。

高宝山虎踞马背之上,捋须挺腰,杀气凛冽。他大声叫道:“儿郎们,杀敌!杀金狗!”

“咚咚咚……”好多面战鼓同时擂响,如雷点一般,敲得地动山摇。“呜呜呜……”无数支号角同时吹响,声音穿透天际,直达远方。

鼓声就是攻击,号声就是前进,黑龙军纷纷向前厮杀,浴血奋战。一路路的金兵开始败退投降,各路义军势如破竹向前冲杀。

金军如潮水一般撤了下去,耶律都将北城城门打开了,他要逃跑了。官位没了就没了,性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这时,萧得力带领五千马军冲了出来,这是一支由契丹人、渤海人、敌烈人、铁骊人、室韦人、貊人、奚人等各族组成的军队,将士们都是马上悍卒,异常凶悍。“吹号,锥形列阵……”萧得力连声高呼:“攻击,攻击……”

号角如云,铁骑奔流,一队队骑士在疾驰中,在大街上立刻列阵,一个巨大的锥阵形成了,他们在萧得力地指挥下,如擎天巨箭,一路咆哮,排山倒海一般,杀向了金军。

号角连天,骑士们开始加速,战马开始四蹄腾空,飞驰,飞驰……

耶律都策马狂奔了起来,他的身后是一群不是被砍杀掉就是逃跑的金兵。而在他们的身后,是黑龙骑军和龙狼骑军上万骑兵在追赶。

耶律都看到后面的义军越来越近,渐渐赶了上来。“我投降,我投降还不成么?”他刚说到这里,一支利箭射入了他的后背。随后无数的箭矢射穿了他的身躯,他带着不甘坠落马下。

一夜过去了,天地间一片混沌飞扬的金白色,整个世界都被无边的阳光吞没了!滚滚的黑烟和满地的尸体表明这里曾经是地狱战场。一队队的义军开始收编俘虏,整编队伍。

这时,在帅帐议事的总帅赵榛和一帮军将们得到了斥候送来的消息,真定府的金军援军来了。

灵寿城距离真定太近了,真定就算兵力紧缺,也要派兵来支援一下。但是他们来晚了,他们不知道高大的灵寿城城墙,根本拦不住百姓们从里面进行的冲杀。他们也不知道义军能如此快的在一夜间就能击败战斗力也非常强,守城也非常厉害的耶律都和他的军队。

一排子的人跪在完颜真的身前。死去地耶律都的亲兵,还有一些灵寿城活下来的金军将领们,还有一些跑得快的金兵。人数虽然不多,但是都跪在一起也是黑压压的一排排地。一群败退的金兵跪在完颜真的身前。

“哈哈哈哈,耶律都真是有一群好下属呀,”完颜真的笑声充满了愤恨。赵榛兵强马壮,根据情报来说,他本人也是厉害无比。现在失去了灵寿城,他的两万金兵根本打不过信王的义军。

完颜真说道:“你们打仗不行,可逃跑却是很在行……如果说敌人兵强势大那也没话可说了……区区的三万多人,就敢这样攻城。但问题是……拥有高高的城墙和深深的护城河!还拥有近两万士兵的你们竟然如此一夜之间就败了?”

“将军恕罪呀……将军恕罪……”“我们错了……请将军饶恕我们呀……”逃回来的金兵兵将们不停着的说着,一个个磕头不止。

长喘了一口气,完颜真让心情定一下。他看看这些人。败了都能直觉的回来,那就都是对金国还有忠诚的人,不能过于怪罪!

完颜真说道:“算了算了,谁叫我是爱兵如子呢!你们的罪责先欠着,等以后与那南朝的信王之军在打仗的时候,必须勇猛上前,立功赎罪!知道了么?”“知道了,知道了!将军!我们一定奋勇杀敌。”

完颜真领兵开赴灵寿城下,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与义军作战的。对于击败义军他有一个主意,那就是杀死赵榛。信王义军的主心骨就是信王,只要信王一死,那么信王义军便会一片散沙,也就不足为惧了。

对于信王赵榛的勇猛和武技高强,完颜真可是得到了各方的情报。他知道信王厉害,但是也不可能真的和人单挑。但是如果有什么义军急需的诱饵的话,那么赵榛肯定会出手的。

信王赵榛是个爱民如子的人,他的贤明已经被整个河东和河北两路的百姓知道了,如果想让信王出来单挑,只能利用他这个贤名来做文章。

完颜真带领的金兵军队总计是两万五千人,是真定城里大部分的兵力了。除了军队,他沿途还抢掠来大约五万多宋人百姓。不仅如此,他还将真定附近金兵抢掠的一万多年轻妇女都押解而来。利用这些百姓和妇孺,完颜真不信赵榛不上当。

第031章 完颜真妙计安天下赔人又折兵

此时的义军已经在灵寿城下摆开阵型,准备迎击真定方面支援而来的金军了。

“信王在么?我乃完颜真。”完颜真亲自策马前进到两军阵前,鼓气丹田大声呼喝道。

这时,从义军阵营的信王大旗下,一名少年策马也到两军阵前而来,与完颜真接近了距离。

“本王就是大宋信王赵榛,完颜真!你押解如此多的百姓来此何为?难道要用百姓妇孺来攻打我们么?我一向敬重金国诸位将领,你们英勇善战。但是没有想到你竟然驱逐妇孺,实在令人不齿。金国有你这样的卑鄙将领,看来也距离败亡不远了。”赵榛高声喝道。

他说着,心里想着自己派到金兵后面准备围杀金兵解救百姓的王劲和萧得力到了那个位置了,自己需要怎样配合。

“这就是足智多谋英勇无比的信王?还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完颜真暗暗吃惊信王的年龄。

“素闻信王殿下高义,今天一见果然如此。信王殿下,今天我与你打个赌如何?”完颜真大叫道。

“哦,说来听听。”赵榛知道对方一定会提出什么难办的要求。但是他自己必须继续发扬一种爱民如子的美德,不然的话,百姓凭什么不南下迁移跟随那高宗皇帝来跟自己混?就是自己的贤名!

“信王,我手中有六万你宋朝的妇孺百姓,我们就赌一把。我也不耍诈,直接将六万百姓妇孺送到两军阵前。”完颜真喜上眉梢,立刻说道。

“哦!赌什么?”赵榛问道。“听说信王的武功天下无敌,今天我就与信王殿下打个赌。我派一位高手与你单挑,你输了,将灵寿城让出来。我输了,让那六万宋人自动回到你的阵营里,我保证不放箭,否则我将遭受天打雷劈。如何?”完颜真信誓旦旦的说道。

“不可!”“千岁不可!”一众义军将领一听,纷纷阻拦赵榛道。赵榛对他们一挥手,他们虽然都很着急,但是依然按令闭嘴了。随着自身的文治武功地强悍,赵榛现在在义军中的威严渐渐的变得更加强了,众将都知道他只有定计,便不开口说话了。

“本来本王是不会与你们的人一战的,掉身份。但是你拿百姓妇孺当筹码,实在令人不齿。不过,我身为大宋的信王,就需要保护我的臣民不受伤害。所以,我同意你的单挑挑战。我到两军阵前来,你必须放人,否则的话,就算你输,我立刻回我本阵。”

“好!一言为定!来人……把猛兽带出来!”完颜真大叫,他虽然知道自己不是信王赵榛的对手,但有一个人绝对可以。

猛兽是一个靠近北冥之海部落的人,自从小时候部落被一群流浪的蛮人屠杀之后,自己就开始了报仇和生存之旅。

猛兽经历了在寒冷以及野兽和蛮人中生死挣扎之后,长大的他显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样子。他天生高大,力大无穷。这个在残酷环境下如同野兽般生存下来的人,在长大后,一个人就杀掉了屠杀自己部族的百余名蛮人。

报仇之后,猛兽就开始南下流浪。直到流浪到长白山附近遇上了女真人,被女真人用陷阱俘获,抓起来做了奴隶。猛兽本人不想做奴隶,但是他的力气很大,而且他的武技都是从野兽那里学过来的。所以,女真人不得不把他绑起来,用沉重的足有千斤的铁链子和铁锁将他锁住。

金兵花了一些时间,猛兽被几十名高大的金兵壮汉从铁栏杆打造的囚车里面拖出来了。

赵榛远远的看到了猛兽,那个野蛮人身高足有两米三四,大约二十岁左右的样子。事实上,可能更小,因为野蛮人会由着生存关系,而过早发育!

“哈……哈……”猛兽左右晃着,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用铁链子锁住他,左右扯着拖上来。

“放开我……放开我……”猛兽用学习过的汉语和女真语大叫着,他不肯安份!五六十个女真力士竟然给他拉扯着站立都不稳!但那又有什么用?很快就有更多的金兵力士过来,把他抓住。

完颜真回头说道:“你静一下……想zi 诱?可以。但……你要听我的话!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猛兽抬起头来,他的脸上亮亮晃晃的一个环子。原来,在他的鼻子上,有一只鼻环,上面连着亮晶晶的链子。在他的脖子上,是一圈野兽的牙齿。有狼、熊、虎、豹等野兽的牙齿。看样子,这个猛兽在北冥之海附近和南下的时候,一人就杀了不少的山林野兽。

“看见那个人了吗?你只要杀了他……我就给你zi 诱……!”

猛兽猛然看向赵榛,撇撇嘴巴眨眨眼睛。赵榛也看着猛兽,他没想到这个高大的野人真是有趣。

“杀他……就可以?zi 诱?”猛兽抬起了头,脸上露出了一副傻笑。“对,”完颜真说道:“杀了他,我就给你zi 诱,并且,我还会给你你想要的肉和女人!你不是最想要肉和女人的吗?我可以给你,你要几个?我可以给你十头牛和十个女人!只要你打败他!”

“解开……解开……”猛兽指着他身上的十几条铁链。一个人被十几条巨大的铁链捆绑着,依然可以行动,也可见证于这个人的强大了。

十几个金兵力士带着惧色,打开铁锁,把猛兽给放了出来。当最后一条铁链松开了之后,猛兽忽然大喝一声,揉身扑上,抓住了一个金兵力士,张口就咬。他虽看似一个野人,头发乱得跟狗一样,但五官端正,鼻子上的鼻环更是让他的神容添了一股独特的风采,但他……竟然野蛮到吸血的地步!

“啊——”女真力士大叫,踢打着猛兽。猛兽却是毫不在乎,只管吸血!猛兽很饿,他知道自己在饿得时候就打不动了,他需要营养。吸食血液,是猛兽跟野兽学的。血液绝对是一种迅速补身的手段!人的血液里绝对是含有营养的。

众位金军力士纷纷准备出手相救,完颜真挥手拦住了他们。完颜真看到猛兽野性十足,表现的很厉害,心里暗暗高兴。他就是让信王看到这个家伙吸取人血而感到害怕,影响自己的武技发挥。

“吼——”猛兽抬起头狂吼着,年青的脸上发出光彩,嘴角带出血痕。猛兽顺手一抓,五根手指立时抓断了那人的脖子,那人立刻死得跟条狗一样。

看看猛兽的手,他的手在与野兽搏斗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经过长期的磨动,五指的指甲和一些成了结石的脏垢以及拥有厚厚硬茧子结合在一起,让本是一双人的手成了一副猛兽爪子的样子。虽然丑,但绝对实用,和钢爪石手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此时,赵榛更觉得,这小子和那个唐朝地无敌于天下的李元霸一样。据说李元霸在少年时期头脑简单性情暴躁,甚至打杀仆人和家人。李家的人无奈,只好采取措施,李元霸也是被李家的家人拉着铁链子拴住,用铁球子绑着,防止他狂性大发胡乱打杀人。直到后来李元霸成年懂事之后,才解开。现在这个猛兽却是给十几个铁链子和铁球锁着,恐怕是一个战场猛将。

赵榛犹豫了一下,他觉得,与猛兽打一场,是不是要拔剑。拥有后世无数精密仪器和数千年武术杀人技艺地培养和超人的杀人经验。经过锻炼,恢复前世实力的赵榛,拥有着非常强的自信。

也许,这个猛兽不是他的对手,赵榛如果发出暗劲,用技巧一样会杀死面前的这个力大无穷的野蛮人。但不能保证,赵榛自己不会受伤,看看那双爪子,赵榛一点也不怀疑自己不会给打伤。

信王赵榛是大宋亲王,既然已经塑造起自己无敌武功的形象了,就需要一直保存下去。信王无敌于天下,就能让大家认为他是大宋的脊梁骨。百姓才能拥护,各方义军和义士才能投奔而来。与这个野蛮人一旦单挑受伤的话,就有损自己的威名,那是赵榛绝对不允许的。

想到了这里,赵榛决定要出剑,用剑的话,赵榛可以秒秒钟搞定敌人。除了后世的各种热兵器外,拥有无数前人经验的赵榛对于各种冷兵器也非常的有研究和精通。在这个时代,还真没有人比他更理解这些武器。

赵榛拿着的是一对百炼钢的名剑,切金断玉不在话下。他看到对方不骑马,他便下了马走到两军阵前。猛兽来到赵榛的面前,他习惯性的和所有野兽一样,在战斗之前,都要仔细打量面前的对手敌人!

顷刻之间,猛兽的瞳孔一下子收缩了,他清清楚楚地看见赵榛的眼神。那眼神中充满一种智慧的光芒和一种无法说明的煞气。通过观察,与各种野兽生死搏杀经验丰富的猛兽知道,这个身穿金色盔甲的少年主帅就算自己能敌得过,恐怕也能让自己身受重伤。

与赵榛一样,这个身经百战的野蛮人,而且是徒手与无数野兽和蛮人部落搏杀的野蛮人,都拥有超强的直觉。他俩都知道对面的人不好对付,何况赵榛手里有武器,看着那盔甲的质地和剑鞘的华丽,猛兽知道他手里的武器肯定不是凡品。

赵榛身子一侧,这让他可以把手做最快的速度拔剑。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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