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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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宋-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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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去发现……”

“还有哥哥做的很多很多美食等待我来品尝,嘻嘻……”

佘玉打断了佘奕的话。

就在这个时候,河滩上忽然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这声音听着耳熟,似乎像是春花的声音。

佘奕和佘玉站了起来朝下面望去,果然是春花。

春花正在四处张望,发现那里的山坡上有烟雾冒起,猜测着佘奕和佘玉就在那里,喊了一句,果不其然看见了佘奕和佘玉。

“春花姑娘,有什么事情吗?”

佘奕淡淡的问道。他们相距不是很远,大概一两千米左右。

“大公子,大小姐,夫人说丁老太爷送了一些粽子过来,让我唤你们回来一起品尝。”

春花说的时候,两只手不自觉的握在一起。

“还是算了,我们还是不吃了,代我谢过外公。”

佘玉不咸不淡的说道。

春花迟疑了下,接着说道。

“可是,老太爷说要见大小姐您一面,好像有个礼物要送您。大小姐,要不,您现在回去一趟,等过一会再来,顺便给大公子带一些吃的过来,要不然只吃这烤肉,单调了些,小姐您意下如何?反正这里到我们佘府不过一溜烟的功夫。也误不了大公子和小姐您的雅趣。”

佘玉眉头一皱,看了眼刚开烤不多时的山鸡,确实少了一些,要是再带一些吃的过来,她们两人就可以在这里来一次丰盛的野餐了。

“嗯,哥,那我先回去一番,顺便带一些食的过来可好?”

佘玉用询问的语气看着佘奕。

“嗯,去吧,注意安全。”

佘奕从佘玉的手中接过穿着山鸡肉的木棍。

春花握在一起的两只手缓缓放开,朝佘奕微微笑了下,目光闪烁了一下。

随后,佘玉便跟随春花朝城门方向回去了。

佘奕并没有坐下,而是一直站着,一直望着佘玉和春花的背影渐渐消失。他的嘴角抽搐了下,眼睛缓缓闭上,半响才睁开,眼睛有点红红的。

把手中的山鸡肉丢进了篝火里面,火光四溅。山鸡肉发出嘶嘶的声音。弯腰拾起地上的“**”,擦了一下,塞进腰间。眉头一皱,走到前方八十米处的灌木丛中,用脚踩开灌木,有一个凹下去的土坑,土坑里面,一具男子尸体静静的趴在地上。

这个男子的额头上有着一个黄豆般大小的窟窿,殷红的血液咕咕的流了出来,还冒着热气。

这男子西夏人打扮,身下压着一把长弓,手里还拿着一根羽箭,那羽箭后面的羽毛和佘玉上次捡来的半截羽箭上的羽毛一模一样。;

第二十三章滚滚红尘

佘奕跳下土坑,在其身上摸到了一个令牌,几两碎银。塞进自己的衣兜里面,爬出土坑,把这男子的尸体踹了进去,折了几根树枝和灌木枝。遮盖到上面,顺便弄了一些土块压在了上面。

“应该要封城门了吧……总以为还能待一段时间,不料你现在就要动手了。算了,早走几天而已……”

佘奕喃喃自语道,他说的不是别人的,正是丁氏。以他商界打拼多少年的经历,丁氏有什么企图,他又岂能看不出来?

沿着前面的小路,爬上了山坡,朝不远处的东城门方向望去。东城门口人头攒动,几百个城外的农民使劲往里面挤,守城的士兵牢牢的挡在门口,在一阵轰隆隆的声音过后,东门彻底被关上了。没能挤入城中的农民们不是放声恸哭,就是谩骂不止。

厚重的两扇门,代表着他们生的希望,没能进入,基本上判定他们与生无缘了。

佘奕嘴角颤动了一下,转过身,朝另外一个方向走去,那边有一露天煤矿。他自然有办法躲开夏兵的屠杀。

……

佘玉跟着春花匆匆赶回佘府,走进西门口的时候感觉人忽然多了很多,忍不住多看了一眼,但是春花连忙拉着她往佘府方向走去。

“春花,你拉我做甚!”

“大小姐,老太爷正等着呢,您得抓紧时间回去。”

春花的神色有点慌张紧张的说道。

“哦,我知道的。”

佘玉并没有多想,加快了脚步,早点回去拿了东西再出来,说不准赶到柳林滩的时候,那山鸡刚刚烤熟。

就当她刚刚走进佘府,大门忽然关上了,几个护院迅速的出现在大门口。正院正房的门口,母亲丁氏站在那里平静的看着她,珠儿站在她的身边。

佘玉的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感觉,扫视了一圈院子,院子中并没有客人来访的痕迹。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了春花的身上。

“春花,我外公呢?”

佘玉的声音平静而冰冷,似乎没有一点儿感情波动。这一刻,她似乎知道了这是一个阴谋。

“老太爷他……他可能又回去了……”

“啪”的一声,佘玉突兀的出手,一巴掌抽在了春花的脸上,她的眼神就像两把冰冷的刀刃……春花低着头,一动也不敢动。

“小玉,是我让春花唤你回来的。要怪,就怪为娘吧……”

丁氏缓缓开口,身后的正门缓缓裂开一道缝隙,佘虎的头探了出来,偷偷看了一眼佘玉后又缩了回去。

“是不是已经封城了?”

佘玉冰冷的眼神转过来盯着丁氏,她并没有向往常一样称呼丁氏为阿娘,而是像对一陌生人说话。

丁氏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女儿什么样的姓格她很清楚,外面柔弱,内心刚烈,她不需要掩饰,多说无益。

“好!很好!”

佘玉的小粉拳缓缓捏住,两颗豆大的泪珠从眼睛滑落了下来,强忍着没有啜泣,径直朝月牙门方向走去。

院子里面珠儿、阿福、小王等几个人脸上都露出惭愧的表情。他们心里明白,城门一关,城外城内生死两重天,佘奕没有进城来,活下去的可能几乎等于零。他们作为下人,心里明白,但也不会搅舌根子。

“夫人,要不让珠儿过去劝说一下小姐?”

珠儿向丁氏询问道。

“不用了,小玉是个懂事的孩子,有些事情过几天她就想通了。你们抓紧时间收拾地窖,城池一旦攻破,我们就得考虑存留了。”

丁氏长吁了一口气,这几天压在心口的那块石头,终于消失了,她可以轻松了。

“好的,夫人。”

“你们各自忙去吧!”

丁氏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珠儿,阿福,小王忙碌去了,春花用手捂着脸,最后回了自己的房间。

后院,佘玉推开佘奕的门,走到佘奕的书桌前,安静的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书桌上的东西收拾的很干净,除了几本书之外,其它的东西都不见了。想着上午的时候,哥哥佘奕在柳林滩对她说的那些话,那分明是最后留言。哥哥似乎早就知道今天要发生的事情,连房子里面的东西都收拾好了,自己居然没有察觉出来。

抽出抽屉,抽屉里面躺着一封信,收件人——佘玉。

撕开信封,一张折叠好的宣纸上还残留着淡淡的墨香。打开后,几行清秀的字迹跃然纸上。

“丫头,有一首词送给你,词名叫《滚滚红尘》,本来是一首歌曲的歌词,可惜哥没法唱给你了。作词的人叫张爱玲,她还写了很多故事,或许你会喜欢的。倘若我们曰后有缘再见,哥再给你讲述他写的故事。”

佘玉喃喃自语……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

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

“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佘玉的眼泪顺着脸颊不停的滑落。

她相信哥哥佘奕不会有生命危险,他会从夏兵的屠杀中逃脱的,但是他们这一辈子还有再相见的可能吗?

佘玉的眼睛缓缓闭上……

“哥,为什么你不愿意带我一起离开……滚滚红尘,哪怕寻遍千山万水,也要和你在一起……”

佘玉的眼睛缓缓睁开,异常坚定……。

……

白水井十字长街,一招募大旗前面,排起了两行长队,足有上百人……赵婉琪脸上洋溢着笑容,心里乐开了花儿。从一开始招兵两三天只招了三四人,到上午“邀请入伍”招了十几人,再到现在自动排队,这势头发展太迅速了。

按照现在这个趋势,只要招到今天下午,至少能有几百乃至上千手下。她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防城指挥官“将军”了。之所以有这么多人来入伍,要得益于丁县令。

薛英带走三百多士兵支援米脂一去未返后,丁县令才意识到上了当。薛英把郡主留在绥德城,十有八九是吸引火力。居然敢把荣王的女儿当棋子,弃绥德守米脂,这薛英够毒辣。可惜,他想的太简单了,丁家经营绥德十几年,岂是白白经营不成!接下来,他自然知道如何去做。

只要郡主赵婉琪在这城中,河东军和太原军就会尽最大努力、最快速度,前来解围。可谓,城在,郡主在,他的命也在。城不在,郡主在,他的命依旧在。

火速发下了一道强征令,于是乎,很多人被逼的前来赵婉琪这里报名。

……

“郡主,夏兵已经出现在百里之外了,您可有把握?”

丁县令站在赵婉琪的身后,不动声色,招募来的新兵当中,有三分之二身体强壮臂力尚可的被他安排到了城墙上充当弓箭手,剩下的几百老弱病残,任由赵婉琪胡折腾。

“让弓箭手做好准备,重点守在东门。其它所有士兵吃饱肚子,按照我之前交代的,在东门口集合。看本郡主如何轻松秒杀他千军万马!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赵婉琪盛气凌人,一副深思熟虑胜券在握的表情。

“还秒杀……”

丁县令嘴角抽搐了下没敢表现出不满来,赵婉琪吹牛的本事早有耳闻,好在身边的阿武可是个狠角色。别看那阿武一脸憨厚的表情,发起飙来,百十人都不是他的对手。荣王既然放心派他保护郡主赵婉琪,他就自然能保护的了郡主。

“郡主,您那法子万一……要不把所有的新兵蛋子都安排到城墙上来?”

丁县令心里还有有点不放心,郡主赵婉琪的法子太死板了,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成熟,就会失败。虽然给赵婉琪留下的几百新兵大多数是老弱病残,但好歹也是兵,搁在城墙上射几根箭,丢几块石头,也总能起点作用。还有就是,夏兵围城,最好的办法是关好城门,可是赵婉琪要求一会要听从她的命令,开城门冲锋陷阵。

万一打开城门夏兵冲进来……这后果……不管怎么样,到时候只能见机行事了。那阿武也不会坐任郡主赵婉琪胡来的。

“丁胖子,老实点,小心本郡主一刀宰了你!尽管照做便是了,这一战过后,你小样就等着升官发财吧,哈哈……”

丁县令打了一个哆嗦,嘀咕着到底是谁胡来呢!心里生出一种不祥的感觉,总觉得这郡主会闯祸。至于,升官发财想都不敢想,只要老命能保住就不错了。丁家十几年的基业全在绥德城中,守得住,就算对得起子孙后代了。

不放心的又看了眼赵婉琪没有再多语。;

第二十四章兵临城下

绥德城东南一百里处,一支西夏军队悄无声息的朝绥德城方向靠近。这一支军队共有三千左右的人马,领头的是一个满脸胡渣的大汉。

这大汉身形魁梧,骑在高大的棕毛马匹上,头戴花翎帽,身穿盔甲,脚上穿着长筒皮靴,皮靴上有着一层黑色污迹,像是干燥的血液。他的额头上有着一道两寸上的疤痕,从疤痕的形状可以看的出,之前脸上那一道伤口何等触目惊心。

和刀疤脸大汉并行的另外一匹枣红马匹上,一个长相清秀的白衫中年男子骑在马上,这个男子并没有穿盔甲,像个书生。腰间悬挂着一把大红绸子缠绕的青铜剑鞘,剑鞘碰在马鞍上发出铛铛的声响。如此搭配,显得有点不伦不类。

倘若是驻守边疆西夏和大宋边境的禁军将领种师道看见这两人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三年前春末,西夏和宋在延州交战,夏兵以三千人马打败宋军禁军三万人,震惊朝野。而这三千夏兵的首领就是这刀疤大汉和白衫书生,三年来,只要是这两人带兵和宋兵作战,宋兵没有胜过一次。

因此那刀疤大汉和白衫男子得了一个名声——不败组合,其中刀疤男子名叫李讹移,武将,西夏国御卫统领,白衫男子名叫孙伟,西夏国土阁学士。

“孙军师,你觉得荣王的女儿是否还在城中呢?或者……逃去了米脂城。”

李讹移扭头看了眼并行的军师孙伟。

“将军觉得,在与否又有何区别呢?曰落之前,无论是绥德还是米脂,都将成为我们大夏的领土。”

孙伟的嘴角上泛起一丝傲然的冷漠笑容。

“哈哈,军师好气魄。十几年了,绥米两城,也确实该归还我大夏了!不过,西南方向有云团上升,是否会有雷雨?”

李讹移的眼睛无意间看到西南方向有几块云团出现,心里生出几分担忧。

“将军多虑了,昨夜本军师夜观星象,断不会有雷雨天气,就算有,也在曰落之后。”

孙伟侧头望了一眼西南方向的,果然见有一巨大的棉花糖般大小的云团。犹豫了下后,缓缓开口说道。

“那就好,只要在我们攻下绥德米脂之前不下雨,就不会有影响。”

李讹沉思了下后说道。

孙伟眉头一皱,望着视线尽头模糊的绥德城,脸庞狰狞了起来,哐啷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剑,大声呼喊道。

“兄弟们,备好攻城的器具。这绥德城的女人又白又嫩,模样子甚是俊俏,只要破了城,随便你们怎么糟蹋,哈哈……出击!”

……

绥德城,东门口,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一队人马,队伍排成一个正方形。第一排八十士兵,最中间五十是弓箭手,剩下的两边三十个,是身子柔弱的新兵,这些新兵前面放着一个个大袋子,手里拿着铁锹。第二排骑兵,五十多人,坐骑或为马,或为骡,或为驴子。第三排第四排一百人,穿着盔甲手里拿着刀剑、绳索,第四排第五排第六排……都是清一色的民丁,也就是赵婉琪在白水井招募的那些新兵,这些新兵穿着蓑衣(雨衣),手里拿着锄头、铁锹、镐头、铁耙、铁棍等农具,看样子像是去田地里面的农民。

赵婉琪骑着一匹乌溜溜的大黑马,身着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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