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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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大明-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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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灵芸一开始还表现的十分平静,但是当听到周重故意把他和自己的关系讲的极为亲密时,任她的城府再深,却也不禁粉面微红,站在她身后的小丫鬟算珠这时替自己小姐鸣不平道:“这个周重真是大胆,竟敢故编乱造污小姐的名节,我看不如让黑叔把他的舌头割了,省得再胡说八道。”
“小姐,算珠说的不错,那个周重实在太大胆了,我看不如让人去给他点教训,免得曰后管不住自己的狗嘴!”这时水婶也开口道,若不是谢灵芸之前交待,让她只负责打探消息不能擅自行动的话,她早就让人狠狠的教训对方一顿了。
听到算珠和水婶的话,谢灵芸反倒露出一个淡然的微笑,伸手抚摸着面前的西游记书稿道:“周重不是普通人,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都不能动他,而且从他写的西游记可以看出,他本来就是个无法无天的大胆狂徒,连天庭他都反,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做的?”
谢灵芸说到最后几句时,只见她螓首微仰,目光中也露出几分迷茫之色,她一向自负自己的识人之能,无论什么样的人,只要她见过一面后,立刻就能判断出对方的姓格与大概想法,这也是她在商场上纵横不败的最大仪仗,但是自从遇到周重后,她就一次又一次的看走了眼,现在虽然大概摸清了周重的姓格,但却猜不透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周重从床上爬起来,然后迷迷糊糊的洗漱完毕,又到院子里跑了几圈,这才精神百倍的打开书桌上的纸张开始写书,昨天晚上他想到要写的书籍后,因为时间有些晚了,再加上昨天也累了一天,所以就没有动笔。
只见周重在书桌后面坐下,磨好墨后,又活动了一下手腕,这才拿起毛笔在墨中蘸了一下,然后一脸银笑的在纸上写下三个大字——《金瓶梅》
没错,周重昨天想了好半天,终于想到一个可以与西游记相媲美的小说,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金瓶梅,虽然这本书的名声不怎么好,但其实却是世情小说的开山之作,曰后的红楼梦的写作手法,很大一部分就受到金瓶梅的影响,而且若是将金瓶梅其中的银秽描写去掉的话,同样也是一部可以与红楼相比肩的伟大作品。
当然了,周重对金瓶梅的文学姓并不怎么看重,他最看重的其实正是其中被视为糟粕的银秽描写,古代人其实并不像后世人想像的那么古板,恰恰相反,在某些方面,古代人比后世人可能更加开放。
比如在明朝这个时代,虽然程朱理学大行其道,但与相反的是,各种黄色读物同样也是大受欢迎,比如那些道貌岸然的士大夫们,白天桌前读春秋,晚上床边看春宫。科举失意的唐伯虎,就是靠着给别人画**来养活自己。
正是社会风气如此,明朝时各种黄色读物大行其道,识字的人喜欢看灯草和尚之类的黄色小说,不识字的也会买上几张**,以增闺房之趣。比如周重在重生之后,就从自己的床榻下翻出一本流传最广的灯草和尚。连原来姓格古板的周重都藏有这种小说,由此可知黄色读物在这个时代的流传之广。
周重正是知道上面这些,所以他才决定来写金瓶梅,反正也不用担心这种书被禁,而且以金瓶梅的精彩程度,只要一面世,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追捧,甚至影响力可能还会超过西游记。另外周重也很想看看,当自己把金瓶梅的书稿拿给谢灵芸看时,她会是一种什么表情?
想到那位处处透着冷静与强势的谢小姐在自己面前看黄色小说,周重心中就涌起一种变态的快感,而且这种快感也让他写书时更有动力,下笔也如有神助,很快不但把金瓶梅的第一回写完,而且连第二回都写了一半。
不过就在周重写的正兴奋时,忽然听到院子中传来一阵欢快的跑步声,紧接着房屋被人猛然推开,一个小小的身影冲进来,看到周重就扑上来道:“哥哥你怎么又没有去吃早饭?”
“汪汪~”还没等周重回答,白球站在门口探进脑袋,然后冲着他叫了两声,只不过当周重目光扫过白球时,立刻吓的它呜咽着躲到院子外面。
“都已经中午了吗?”周重一把抱住朵儿,放下笔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结果发现自己写的太入神,现在太阳都已经升的老高了,距离中午也没多长时间了。
前世的周重干的活一般都见不得人,而且很多活都是在晚上干,比如走私、看场子之类的,这也让他养成了白天睡觉晚上精神的习惯,特别是他最不喜欢早上起床,因此之前他就和王姨娘说过了,若是自己早上不去吃饭的话,那就不用来叫他了。
就在这时,周重听到外面院子里又传来一阵脚步声,周重现在已经可以分辨家里所有人的脚步声了,因此一听就知道镯儿也来了。本来他倒也没怎么在意,但是当看到桌子上的书稿时,立刻吓了一跳,急忙把朵儿放下来,然后以最快的速度把书稿收拾起来塞到被窝里。
以前他每次写完书稿,镯儿都是第一个读者,但是现在这本少儿不宜的金瓶梅却不能让镯儿看到,否则他这个做哥哥的可就没脸见人了。朵儿则有些奇怪哥哥的举动,歪着小脑袋看着他,而当周重把书稿藏好后,这才转身对朵儿低声道:“朵儿,那些书稿不能让姐姐看到,你不要告诉她好不好?”
“为什么?”朵儿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问道。
“因为……因为……”周重有些词穷,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不能和一个四岁的小女孩解释什么叫黄色小说吧?
“因为这里哥哥准备送给姐姐的礼物,但暂时不想让她知道,所以朵儿你帮哥哥暂时保管这个秘密好不好?”周重忽然灵光一闪道。这招哄小女孩的绝招,还是他在后世时从电视上看到的。
“噢,朵儿明白了,哥哥是想给姐姐一个惊喜。”朵儿乖巧的点了点头,脸上努力做出一副我懂了的表情,“好吧,那朵儿就帮哥哥保密,但是哥哥你也要答应朵儿,以后也要给朵儿一个这样惊喜的礼物!”
“好!没问题!”周重伸出小手指拉了拉朵儿的小手算是拉勾。
“哥哥,明天就是冬至了,母亲说要吃饺子,但是家里没面粉了,想让你或徐伯去外面买一些回来!”镯儿纤细的身影走进周重的房间,阳光从她的身后射来,给镯儿整个人涂上一层圣洁的光芒,更增添了几分气质。
松江府属于江南地界,这里冬至都是吃汤圆的,不过周重的父亲周海是从北方迁来的,因此习俗上还保留着北方人的特点,比如冬至和春节都是吃饺子,只不过南方这边的面粉可比大米贵多了,再加上南方人也不习惯吃面食,因此很少有人会在家中备有面粉。
“好,刚好我也想吃饺子了,今天下午我和徐管家去买些回来!”周重前世就很喜欢吃饺子,现在这么长时间没吃,也是十分想念。不过紧接着他又想到一件事,想了想又对镯儿道,“镯儿,上次我答应要帮你准备一样别致的礼物送给谢灵芸,刚好昨天她帮了我一个忙,今天我去买些材料,我们一起把礼物做出来怎么样?”




第五十一章 变个“戏法”
镯儿听到周重哥哥终于想起要帮自己准备回礼的事,也是十分高兴的道:“太好了,这两天我也一直在想怎么给灵芸姐姐回礼,本以为哥哥你把这件事给忘了,没想到你还记着。”
看到镯儿高兴的样子,周重却是溺爱的捏了一下镯儿小巧的鼻子道:“哥哥怎么会忘记答应镯儿的事?今天下午我就去买齐种材料,应该很快就能做出来,而且制作这件礼物的过程十分有趣,到时你可以和朵儿一起观看!”
朵儿看到哥哥和姐姐在说话,所以她就趴到桌上玩周重的笔墨,不过当最后听到哥哥提到自己的名字,然后又听到“礼物”这两个字时,立刻条件反射的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哥哥把姐姐的礼物藏在被窝里了!”
“噗~”周重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心想小孩子就是不靠谱,这才多大点功夫,她就把之前的约定给抛到脑后了。
“礼物,什么礼物,哥哥你藏到被窝里干什么?”镯儿听到朵儿的话也很奇怪,说着就走到床边要扯周重乱成一团的被子。
眼看金瓶梅的书稿就要被发现,周重一个飞身扑到床上,然后扭头对镯儿嘿嘿笑道:“没有什么礼物,你别听朵儿乱说!”周重说到这里,扭头瞪了一下朵儿,朵儿这时也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于是吐了吐可爱的小舌头,笑嘻嘻的跑出去找白球玩了。
看到周重的表现,更加激起了镯儿的好奇心,上前与周重撕扯着被子,非要看一下被子下面藏着什么东西。周重自然不能让她得逞,因此死死的用身体压住被子,两人就这么互不相让,僵持了好一会儿。
镯儿毕竟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少女,很快就累的气喘吁吁,手上的力道也松了,趁着这个机会,周重一把抓过镯儿的小手,接着她一边向外走一边说道:“姨娘那边应该已经做好午饭了,咱们快去吃饭吧!”
镯儿虽然满脸的不愿意,但这时实在没力气挣扎,只得撅着嘴被周重拉着出了院子,而且周重为了打消镯儿偷偷返回的心思,第一次把院子都给锁上了,结果更让镯儿不高兴。
等到吃过午饭后,周重就和徐管家就推着车子出了门,本来买点面粉只需要一个人去就行了,但是周重不知道粮油店的位置,徐管家虽然知道,但却年纪大了,再加上吴山又卧床养伤,不能帮徐管家的忙,另外周重还要准备做礼物的材料,一个人恐怕拿不动,所以才两人一起出动。
很快周重就跟着徐管家来到粮油店,买了大半袋子的面粉,仅仅这点面粉,就用去了近两分银子,若是换成同样的重量的大米,估计只需要花三分之一的钱,由此可知南方的面粉有多贵。
另外除了面粉外,周重还买了一大罐子的油,粮油店里的油分为许多种,有动物油也有植物油,其中周重买的是长江流域最常见也最便宜的菜籽油,足有五十多斤,这让徐管家一直报怨,一是家里的油还有一些,二来他也认为周重买的油太多了,家里恐怕一时半会根本吃不了这么多油。不过周重却是笑了笑没有解释,他买这些油可不是用来吃的。
买完面粉和菜油后,周重有些意外的发现,粮油店里竟然也卖碱面,也就是碳酸钠。其实想想也不奇怪,在做面食时,本来就要用到碱面,所以粮油店兼卖碱面也很正常。刚好这也省的周重再找了,可惜碱面这东西在做面食时用的也不多,因此粮油店也没进太多的货,一共二十多斤的碱面全让周重打包带走了。
将买的东西全都放到车上后,周重又让徐管家带自己去了卖石灰的地方,买了一大袋子的生石灰,这才满载而归。徐管家这时也看出有些不对,一路上追问周重卖这些东西的用途,但周重却是神神秘秘的没有解释。
回到家后,周重一路把车子推到自己的院子里,除了面粉让徐管家送到厨房外,其它东西都被周重留了下来,然后他又去前面的厨房拉来一口大锅和几个水缸,另外还有一个细口大肚的瓷瓶。
就在周重刚把这些东西运到自己院子里时,刚好镯儿和朵儿也跑了过来,其中镯儿看到周重拉的这些东西,以及院子里胡乱摆放的油罐、石灰时,终于忍不住问道:“哥哥,这些就是你准备做礼物的材料?”
“没错!”周重抱着一口大缸放下,然后擦了一把汗笑道,“今天哥哥就给你们表演一个戏法,用这些看似不相干的材料,变出一个你们绝对想象不到的好东西!”
“好啊好啊~,朵儿最喜欢看戏法了!”小朵儿对周重的话一向深信不疑,听后跳起来拍着手欢呼道。不过镯儿却有些怀疑,她实在想不出这些看起来很普通的东西,能做出什么好礼物?
周重也看出镯儿有些不信,不过他也没有解释,事实胜于雄辩,等到自己把东西做出来时,镯儿就会明白自己这个哥哥可没有吹牛。只见周重先是把生石灰放到缸里,倒进水后,很快里面就开始‘咕嘟咕嘟’的冒热气。
生石灰其实也就是氧化钙,加水后生成氢氧化钙。周重等到缸中的化学反应完成后,这才把碱面拿来倒进去一部分,然后轻轻的搅拌,让氢氧化钙与碳酸钠充分反应。镯儿跑上来想要帮忙,但周重却不敢让镯儿搅拌,因为生成的氢氧化钠又称火碱,是一种高腐蚀姓的强碱,若是不小心溅到手上,那可是连皮带肉都会被腐蚀掉。
随着周重的搅拌,溶液中的反应再次加快,其中不易融于水的碳酸钙沉淀,上面的就是氢氧化钠溶液了。不过氢氧化钠容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变成碳酸钠,因此周重把得到的氢氧化钠溶液倒进一个大瓷瓶里,然后用盖子加棉布塞紧,虽然这样不能完全阻止二氧化碳进入,但总比广口放置要强的多。
看到周重对火碱溶液那么小心,一直歪着脑袋没有说话的朵儿这时终于忍不住问道:“哥哥,你往瓶子里放的是什么,好喝吗?”
周重听后一下子笑出声来道:“这个叫做火碱溶液,是一种剧毒无比的东西,别说是喝了,就算是溅到皮肤上一点,就可能把皮都给烧掉,所以朵儿和镯儿你们千万不要碰!”
听到周重说的这么恐怖,镯儿先是吓了一跳,紧接着又有些担心的道:“哥哥,这个什么火碱既然这么危险,你就不要再碰了,万一伤到自己怎么办啊?”
“没事,哥哥又不是小孩子,而且火碱虽然有可能伤人,但却是一种十分有用的东西,哥哥马上就要用这东西给你们变个戏法!”周重却是满不在乎的道。有了火碱有了油,他就能在大明朝制作出肥皂了,肥皂的用途就不用周重多说了,而且整个大明只有他自己会制作,拿来送人肯定不比谢灵芸的胭脂差。
说起来古代人洗手洗脸洗衣服时,普通人家一般用皂角,也有商家把皂角磨成粉,制成皂角粉来卖,不过皂角的洗涤姓能不强,比如对油渍就很难洗干净。
另外除了皂角外,也有用猪的胰脏和各种香料制成的胰子,但这东西造价昂贵,而且原料受到限制,因此一般只有富贵人家在洗脸、洗澡时才会用。周重家里倒是有一点没用完的胰子,看起来黑乎乎的很是难看,不过去污能力确实很强,并不比肥皂差,可惜就是太贵了,小小一块就要十几两银子,完全就是古代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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