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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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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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唐家,小姐却……至于吗,至于吗?”
吴伦一听,心中那股妒意潮水一般往上涌。可他在唐家人面前一直都装出一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样子。此刻也是一脸平静的微笑:“唐小姐毕竟是个女子,不能参加这种文人雅集。或许是想看看自己若是参加,究竟能拿什么名次。见猎心喜,姑且借吴节的手一试。反正那吴节也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的。”
“原来是这样啊!”小环恍然大悟:“小姐还真是,吓了我一大跳,我还以为她想要帮那大傻子的忙呢!”
毕竟是个小姑娘,脑筋有些简单,却是相信了。
不过,她突然又是一脸愁容:“吴公子,既然你刚才说了小姐这首词写得极好,真拿了第一。不,就算是进了前十四,岂不便宜了吴大傻子。一想到他以后就要进唐家书院,我就浑身难受。”
吴伦也是脸色微微一变,还没说话,小环突然又是一拍巴掌,笑了起来:“还好,还好,还是我小环聪明,这个时候才过来。诗会马上就要开始,吴伦傻成那样,肯定是没办法将这篇稿子背熟的。”
吴伦:“小环姑娘真是冰雪聪明,小生佩服。”他一作揖到地,眼珠子却滴溜溜转动,暗道:话虽如此,却也不能不防。吴节虽傻,可最近刚拿了县试第一,或许他的疯病已经好了。再说,一篇《临江仙》也没有几个字,若他真的背熟了,事情就有些麻烦。唐大小姐这阕词写得真是不错,拿第一没任何问题。到时候,他若借此进了书院,同唐家人朝夕相处,又有婚约在身……不成,我得想个法子让那大傻子没看稿的机会。
小环听吴伦恭维,得意地笑了起来。
正要再说什么,却见吴节悠哉游哉地走了过来。
小环一脸厌恶地走上前去,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将稿子塞到他手里:“大小姐给你的。”
“给我,这是什么,没头没脑的。”吴节心中疑惑:难道是情书?不对啊,唐小姐可没见过自己,不存在一见钟情这种事。而且,自己已经彻底把唐家给得罪了,她怎么可能还给自己写情书。信上估计也没什么好话,一通痛骂是少不了的。
“是诗稿,今天晚上比试的题目,小姐不愿意看你出丑,已经帮你作好了。等下背熟了,依葫芦画瓢抄上去罢。“
小环,鄙夷一笑,转身走了。
“让我抄袭?”吴节皱了一下眉头,这个唐宓不是很恨我吗,怎么反想着要帮我吴某人了,这倒是一件怪事。
正要打开。远处,吴伦快步迎了上来,拱手道:“节弟,你怎么才来,诗会马上就要开始了。刚才看不到你的人,为兄心中好生着急,还好总算将你找到了。走,咱们进去吧。”

第二十八章 醒悟
吴伦还是中午时那副兄长模样,表情淡淡的,可语气中却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自大。
按照吴节的想法,对这人他是敬谢不敏的,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浪费时间。而吴伦也好象也不大愿意搭理自己,可现在却死活要同自己走在一起,这事情却有些怪了。
因为有吴伦在旁边,也没机会看唐小姐那张纸上究竟写着什么。正要将信笺揣进怀中,吴伦将手伸过来,一把拉住他的手,好象很热情似地拉着他就朝花厅中走去。
已经是黄昏时分,初春的天黑得早,花厅中燃起了无数红烛。
酒宴已经开始了一段时间,所有来参加诗会的士子们都坐在花厅之中。说来也怪,大堂里坐了这么多人,又是如此盛事,本该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
可所有的士子都没有说话,皆屏息凝视着前方,一脸期待,好象在等着什么。
即便来得迟了,可府中的丫鬟和小子们依旧流水价地将美酒佳肴送上来。
吴节肚子正饿得咕咕乱叫,见此情形,精神大振,便想找个空位置。
吴伦朝黄、姜二生递过去一个眼色,笑道:“二位同窗,你们先前不是说要同我家节弟好好切磋一下诗词吗?如今人已请过来了,还不快些过来亲近。”
二人虽然不明白吴伦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立即上前将吴节拉过去,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用嘲讽的目光看着他,隐约有监视的迹象。
半来,花厅里还非常安静的。吴节一来,下面的士子们都小声议论起来。
“这人不就是中午交白卷的那个吴傻子吗,他也有脸再来?”
“是啊,嫌丢人没丢够?”
“或许是舍不得唐府这顿晚饭吧,听人说这个吴大傻子家里穷得很。唐家又是如此富贵,吃不尽的山珍海味,碰到这种机会,他吴大公子自然要大过其瘾。“”
“哈哈。”
下面开始骚动起来。
吴节也懒得理睬,就当其他人是隐形,只提着筷子,优雅地吃着晚餐。至于唐宓帮自己写的词,谁在乎?等下回家再读,看看这个小妞的才情如何。
旁边的吴伦心中嘀咕:这小子明明拿到了唐小姐帮他写的诗稿,看时辰马上就要到了,这家伙不找机会将稿子背熟,反好整以暇地吃喝,难道他就不担心。这小子,好象有些不大对劲,让人觉得不稳当。
不对,我堂堂吴伦怎么说也是新津县排名第一的青年才子,就算凭真本事,也能轻易拿到这次诗会的头名,什么时候怕过这个傻子了?
此次只需紧紧地盯着这小子,让他没有机会看稿,稳拿第一当不在话下。
吴伦喝了一口酒,竭力将心中的不安压制下去。
作为本次诗会的主持人,唐家老爷正陪着文同知和府学教授坐在上首,杨宗之依旧没来。见吴伦进来,唐老爷眼睛一亮,可等目光一落到吴节身上,立即换上一副厌恶的神情。
从花厅后面,琵琶声还是一声声传来,虽不成曲调,却动听异常。
估计是见大家都等得不耐烦了,唐老爷低头问了文同知和教授一句什么,然后笑眯眯地站起来:“大家都等急了吧,今天唐某举办这个诗会,为宗之先生开办书院遴选人才。我成都一府,人文汇萃,古有司马相如锦绣文章,今有杨学士滚滚长江千古绝唱。今天比试的两场,获得前十四名的,自可进我书院读书。”
众人又都安静下来。
唐老爷满意地点点头,笑道:“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先前那一场比诗且不去说。今日晚间这一场的题目大家已经提前知道了,是写一阕《临江仙》,以春、雨扣题。词之一物源于市井小调,本不登大雅之堂。隋之后,各代名手大家皆乐于此道,有无数名篇问世,格调高雅,成为能与诗相抗衡的一大体制。不过,这词还是需要唱出来才有味道。为此,老朽特意从成都请来彩云姑娘。若今日有佳作问世打动彩云姑娘,经她之口传唱,优胜者当名满蜀中。”
“哄!”厅堂里,几百士子都同时抽了一口气,所有人都是神色激昂。
彩云姑娘是什么人,那个是整个成都府最当红的清馆人,往来皆是达官贵人文坛高士,寻常人难得见上一面。如今,只要自己的《临江仙》能够打动彩云姑娘,想不出名都难。
因为题目中午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大家都准备了一个下午,早就已经打好了草稿。有关系密切的士子,甚至还交流切磋了半天。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将手伸进怀中掏出诗稿子,又看了一眼。有的人满意地点头着,有的人则急忙提起笔在上面修改起来。
吴节刚吃了几口菜将腹中饥火压下去,听到这话,心中一动。不觉将唐小姐那份诗稿拿了出来,这个唐小姐有偌大才名,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不赖,如果真交上去,不知道能拿第几名。
唐小姐是杨慎的侄孙女,家学渊源,从小时候起就得了名师指点,水平应该不差。
不过,才女这种东西水分极大。这时代识字率极低,女子无才便是得。但凡一个女子能看书识字,又能写几句诗,自然有好事者大力吹捧。
今天倒要看看这个女文青水准如何。
咦,唐小姐让我把这篇诗稿抄上去,要帮我扬名,本来我和她从来就没见过面,换成现代女子根本就没有可能。可这是古代,女人一旦订了亲,就会从一而终,矢志不逾。这么说来,这个唐小姐还是非我吴大傻子不嫁了。
呸,我可不是傻子。
封建礼教这种东西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倒是唐宓这份心让人很是感动。
吴节也没想过要抄这首词,就算要抄,宋词中的绝世名篇多的是,同李清照苏轼他们比起来,唐小姐他还看不上呢!
正要打开稿子看,吴伦又递过去一个眼色,黄、姜二生立即端起酒杯:“吴节老弟,且饮上一杯,我等敬你。”
“没空。”吴节低头看去,的确是一篇上佳美文,韵味悠长,不得不让人暗赞一声。
这唐小姐诗词上的水准不错啊,吴节有些意外。
看到吴节满意的表情,坐在他对面的吴伦面色一变,心叫一声不好。

第二十九章 抢先
正当众士子跃跃欲试向要将自己的诗稿交上去时,唐老爷却突然朝身后喝了一声:“彩云姑娘,有请!”
所有人都同时停下了掏诗稿的手,看过去。
只见,从唐老爷身后那扇山水四面画屏之后转过来一个身穿湖蓝色披风,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个头不高,显得非常窈窕,尤其是那腰,细细得盈盈一握,一张脸小巧清秀,看起来像是后世的女中学生,倒不似青楼当红歌妓。
正符合明朝人的审美品味,这一点,同现代人区别不大。
再看看厅堂里的众生,一个个都色授魂予模样。
琵琶一物自汉朝时从西域传入中原,因其美妙的音色和宽广的音域,是表现力最丰富的乐器。
可因为是外来乐曲,不登大雅之堂,有因为这个梦境中没有唐朝,琵琶也没能在宫廷中流行,只成为民间最热门的乐曲。
元朝时,蒙古人南侵,大量西亚人进入中原,进一步丰富了琵琶的技巧,成为元曲中最主要的伴奏乐器。
也因为如此,唱词若不用琵琶,简直就不成曲调。
琵琶弹奏的手法也是多种多样,有用手指弹的,有用琴拔子的,也有戴义甲的。
估计是怕怕手指变形,彩云坐定之后,就有一个侍女捧着一个锦盒上来,打开盒子,将一套玉指甲戴到了她手指上。
只见,彩云提起右手,一个轮指。
“唰!”一声,清亮而柔美的音乐声响起。
吴节不懂音乐,可这一声传来,却让他心中一颤,有一种遍体通泰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阵如雨点般的乐声不绝入耳,又绵又密,让人有些喘不过气来。
吴节毕竟是一个现代人,随便在电脑上一搜,什么音乐搜不到,倒没什么,只觉得这女子的琵琶弹得不错,挺好听,让人舒服。
可身边诸生一个个都已经彻底被征服了,沉浸在这美妙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有人的身体甚至还随着这雨点一样的琵琶身不住颤抖。
还好这一曲并不长,“叮”一声,余音袅袅,总算让有的人不至于出丑。
一曲终了,震天价的喝彩。
就有人喊:“久闻彩云姑娘琴艺歌喉双绝,今日听到你的琴声,晚生当真是不虚此行,还请姑娘一展莺喉,让我等开开眼界。”
“对,还请姑娘垂怜。”
然后是一片附和声。
可彩云却一脸平淡,对诸生的叫喊置若罔闻。
唐老爷见气氛如此热烈,心中也是得意,笑道:“各位,要想让彩云姑娘献歌一曲也不是什么难事,只需写一首足以打动她的绝世好词即可。本场比试,同知大人和教授大人为评判,选出前十四名,却不排名次。等选出前十四篇词作之后,再请彩云姑娘从中挑出一首满意的演唱,被选中的,就是本场头名。老朽也出一百两彩头,以资奖励。”
说完,他眼睛朝众人看过来,喝到:“各位,准备好了吗,可有词作问世?”
一百两,那可是一笔记天文数字,足够普通人家十年吃穿。来参加这次诗会的众人大多是小康人家,可这一百两对他来说,依旧是一笔让人动心的财富。
话音刚落,所有的人都沸腾起来。
皆喊道:“唐老爷,我们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吗,可以开始了吗?”
“可以了,交稿吧。”
就不断有士子站起身来,将自己精心准备了一个下午的词作放到杨宗之和府学教授身前的长案上。离开的时候,还不忘贪婪地看上歌妓彩云一眼。
彩云还是那副不冷不热的表情,文同知、唐老爷和府学教授则拿地士子们的稿子看起来,然后小声品评。
厅堂里有些小小的骚动。
因为刚才彩云的出场让吴节走了些神。等到士子们开始交卷,他才低头看稿。
那边,吴伦却突然站起来,提起酒壶就满满地倒了一大海碗,然后走过来。一脸善意地微笑:“节弟,以前的事情是为兄不对,知道你从南京回乡,却没有细心照拂。此事是我的不对,来来来,敬你一杯,算是陪罪了。”
吴节有些愕然,这个吴伦怎么前倨后恭,态度如此和善。
可你端这么大的海碗过来,不是想把我给灌醉吧!
肯定是这样的。
吴节就伸手去挡,淡淡道:“吴伦,咱们虽然都姓吴,却两不相干。今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喝酒就免了。”
“怎么,节弟不给我面子?”吴伦还是将大海碗不住往前凑。
吴节身边,黄、姜二生也站起来,起哄似地小声劝酒,将吴节裹在其中。
吴节感觉到不好,正要推开三人。
突然间,吴伦手中的海碗向前一泼,一大碗淋漓的酒水全部倒在吴节手中的诗稿上。
唐小姐那篇词作写在上好的夹江宣纸上,被水一淋,立即就烂成了一团。
这下,即便吴节想抄唐小姐的词稿也没处抄去。
“你!”吴节忍不住竖起了眉毛,正要喝骂。
“呵呵,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手滑。”吴伦奸笑着不住伸手去抹吴节身上的水迹,然后低声问:“傻子,唐小姐的词作可曾背熟,如果没有,却是可惜了!不过,以你的智慧,这么多字,急切之下,能背熟两句就算不错。”
厅堂里满满地挤了几百人,又都忙着交卷,吴伦和吴节这边所发生的一切也没人留意。
“原来这样!”吴节这才知道吴伦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心中大怒,正要发作。
那吴伦却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悠长响亮,满是志得意满。
整个大厅立即安静下来。
听到笑声,唐老爷看了过来,不禁好奇地问:“吴伦贤侄,因何发笑?”
吴伦继续大笑:“世伯,下午的时候,晚辈已同各位同道交流过了,据小侄看来,也没什么佳作。小侄刚写了一篇《临江仙》,虽不尽人意,却有信心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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