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明朝之牧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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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朝之牧狼- 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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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女儿娇”,一试之下,果然非常贴身,尤其是夏日里穿着,比白绫中衣可凉爽多了——虽然想到衣裙之内只穿着那么点遮羞之物着实羞人,但仅限于闺房之中啊。之后不但自己习惯了穿着这种内衣衫,连娘都穿上了,后来娘还说爹爹也穿上了“男儿健”——据说是男子特别的内衣裤。
“你说那是你做出来的?”凝珮只觉自己脸蛋烧得慌,自己现在身上穿着的贴身衣物,居然来自眼前这个男人的主意,世事,好像太过奇妙了!
“是,没错,那是我到大同边关第二年制作的。”当时只是希望血狼军士们穿上贴身的短裤更好的保护要害之处,那种犊鼻裤太宽大,不利于行动,大张他们就提到了女子日常干活的不便之处,于是自己才又制作了女子的内衣衫,交由教内的成衣铺裁制销售,最初只是一些经常劳作的底层女子喜欢,价廉物美,但后来居然越来越多的闺阁千金、豪门贵妇喜欢这个,款式花样也就越来越多,还弄出了一个“女儿娇”的名头,“生民”也就此多了一条生财之路——慕轩原本想把后世的文胸搬来,只是文胸里那种钢丝在这个时代炼制的成本太高,他最终选择了比基尼样式,“后世的女子有非常丰富的内衣衫可以选择,比男人的选择多多了。”这是在不论怎样的社会里男人们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羡慕不来的。
“你真的来自后世?”凝珮上上下下打量他,似乎是第一次见到他,“那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慕轩看她不再拿看精神病人的眼光看自己,反倒是一脸好奇之色,忍不住诧异道:“你相信我是五百年后的人了?”
凝珮非常郑重的点点螓首,说:“我相信我认识的方慕轩绝不会拿这种事欺骗别人,就算会,也编不出这样离奇的事来啊!”
多么聪明的女子啊!多么伟大的比基尼啊!终于证明我的清白了呀!慕轩有泪奔的冲动。
“在那个世界,女子是怎么生活的?是不是还像现在这样?”对这个话题,凝珮有极大的求知欲,眼眸中的渴望清晰可见——既然女子在内衣衫上就有那么多选择,那其他方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变化?
慕轩微微一笑,说:“我会慢慢告诉你这五百年里发生的许多事,但先让我告诉你关于我的一切。”
 

第九集 爱恨就在一念间
更新时间201233 18:51:56  字数:6296

 慕轩说他原名原慕轩,出生在五百年后江南无锡一个名叫芙蓉镇的地方,父亲当过兵,在他上高中时车祸去世;母亲是教师,因身体原因办了病退;他还有一个姐姐,接母亲的班做了老师,姐夫是个木匠,外甥女已经三岁了。他曾经在上海读法学,中间因为特殊原因当过一年兵,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他陷入了与曾嫣菲的热恋,这段感情以痛苦收场,他还永远失去了成为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嫣菲远走美国,而他大病一场,等痊愈之时,准备与一直倾心于他的红粉知己练梓峪开始另一段感情时,偏偏又遇见了让他爱恨交加的嫣菲,就在三人陷入痛苦之时,嫣菲的生命遭到莫名的威胁,而为了保护她,他最终竟然被他曾经的生死弟兄偷袭而亡……
他再次有知觉的时候,惊骇的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附在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孩身上,而这个刚出生的婴孩,还被人遗弃在了荒野之中。婴孩其实在他的灵魂附身之前就已经夭折了,慕轩觉得自己也撑不到被人发现,因为不光他觉得饿坏了,这荒野还遍布毒蛇虫蚁,甚至时不时有凄厉的狼嚎传来,后来真的就有一头狼发现了他——
“后来怎样了?”虽然慕轩就在身边,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会有他这么个大活人了,但凝珮还是觉得异常紧张,双拳紧握,满手心是汗。
慕轩的嘴角显现一抹温馨的笑容,后来?后来的事实在太具有戏剧性了,那头狼是母的,刚产崽不久,发现他这个婴孩后居然没吃他,不但用身体捂着他,还用母乳喂他,慕轩就靠这个挨到了天亮,母狼原本想把他叼回狼窝,但在大路上碰见了慕轩后来的爹爹方甲,母狼放下他躲了起来,方甲发现他之后就收养了他。
“你喝过狼奶,那是什么滋味?”凝珮完全变成了好奇宝宝,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眸,一派天真模样,狼原来是那么仁慈的吗?它们有那么聪明吗?
慕轩失笑,却还是满足了她的好奇心:“有点像羊奶,不过没膻气,有股腥味。”
“你后来见过那只母狼吗?”凝珮心里真的异常惊诧,都说狼性凶残,想不到狼居然会是眼前这个男人的救命恩人,有机会真想见见它。
“见过,而且不止一回。”慕轩的脸上显现更加温馨的笑容,这样的笑容,在凝珮看来,似乎只应该在想起爹娘亲人时才会有。
对于慕轩而言,那喂他乳汁的母狼就像他的娘一样,爹爹方甲是个伤残军户,右手只剩下拇指、小指,左脚跛了,孤身一人,耕着几亩薄地,平日就靠拾粪、卖柴为生。
慕轩想尽办法掩饰,但无意之中还是会有不少“异象”流露,他七个月不到就脱口喊“爹”;没机会识字,却在三岁时指出庄里塾师教的“关关雎鸠”那个“雎”应该念“居”的音,而不是“睢阳”的“睢”;五岁他就跟着爹上山砍柴,山里毒蛇猛兽不少,他却从来没事,还时不时逮着野兔之类;七岁时,他用竹子做的所谓“夹子”“晾衣架”之类,使得县城的大铺掌柜都亲自上门收购,他们父子俩因此赚了不少银子。
庄里人先是让孩子远离慕轩这个怪胎,后来是嫉妒他们父子的富足。慕轩就是在五岁时跟着爹爹进莲青山砍柴时再见到了那头母狼,它身边两只健壮的年轻公狼,是它的孩子,它居然还记得他,不但没有伤害他,反而给了他一只野兔。之后,他就经常进山跟他的狼兄弟们玩耍,后来,庄里有人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就更被看作异类。
瘟疫发生之后,方甲也不幸去世,庄里人听信游方道士的胡说,把慕轩当做瘟神抓了起来,他的狼娘跟狼兄弟闯进庄里来救他,最终却被打伤,狼娘就在那一次受伤死了,而为了防止他这个瘟神逃脱,庄里人用铁钩钩住了他的锁骨——
“钩锁骨!”凝珮脸上露出惊骇万分的神色,以前只听娘说过衙门抓了那种武艺高强的江洋大盗,怕人跑了,就用铁链穿着琵琶骨,想不到那些人对一个才刚十岁的孩子,竟然做出这种惨无人道的恶事。
慕轩轻轻扯开自己的领口衣衫,他的两肩锁骨处,伤痕宛然,凝珮不忍心看,却始终没有转开视线,这一刻,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大防都不重要了,她抬手轻轻抚摸着那伤痕,眼眸中泪光盈盈:“还疼吗?”
慕轩微笑着说:“早就不疼了。”他自己也说不清究竟疼不疼了,类似的伤害不少,他都不知道该向谁诉说了。
凝珮泪眼婆娑的问:“你后来是怎么逃出来的?”
慕轩脸上的神色一下变得非常古怪,人性,有时真的是非常奇怪的!
在他最危险的时候,冒着生命危险放他走的,居然是平时一直跟他打架的方小山——方小山是庄里那些孩子的头,不知为什么特别排斥他这个不明身份的弃儿,平日里没少欺负他,慕轩跟他三天两头打架,最严重的一次,他用竹签扎穿了方小山的小腿。
“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到这里来!”这是方小山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慕轩逃进了莲青山,在山里过着野人一样的生活,直到五个月之后,他在那里遇见了他后来的两位师父,他们不但传他武功,还让他加入了魔神教,他从滕县城里一个小伙计做起,凭着后世带来的“稀奇古怪的玩意”,他只花了两年时间就坐上了教中“御风堂”堂主的位置,御风堂是专司负责制造各种武器、商品的地方,慕轩成为堂主之后,这里更是各种各样具有稀奇古怪想法的人的天堂;再后来,慕轩入大同军中保家卫国,其实也是为选择魔神教的出路;两年之后,慕轩提出了改组魔神教的建议,而且最终说服教中大多数人,将魔神教改为“生民”,他先是做督监,这一次当选为总执事。
“你是‘生民’的总执事?”凝珮看着这个冷不丁就让她目瞪口呆的男人,之前淤积的不少疑团迎刃而解了,原来他背后有那么大一座靠山,难怪说话行事那样的不合时俗却夷然无惧,“你的两位师父是世外高人吗?”
慕轩说:“我大师父复姓司徒名霄汉,二师父姓古名舟寻,你听说过吗?”
凝珮想都没想就摇首,这两个名字非常有特点,要是听过绝不会没印象的。
慕轩笑笑,说:“等有机会,我一定带你去拜见他们,你这么出众,他们一定会喜欢你的。”大师父肯定会喜欢,二师父嘛,就难说了,自己不肯在婚事上听从他的安排,他要是看见凝珮,吹胡子瞪眼睛想是难免的。
“你的意思是说,我要是不出众,你两位师父就不会喜欢我了?是不是要像你以前的那两个红颜知己那么漂亮才行?”凝珮拧起了蛾眉,瞪着慕轩,一副随时准备发飙的模样,就差双手叉腰了。
慕轩苦笑,怎么这样温婉贤淑的女子也有做母老虎的潜质呢?女人哪,一旦你跟她交了心,那她就绝不会拿自己当外人了!不过,这样的她才可爱啊!
瞧他丝毫没有惧意,反而目光灼灼盯着自己上上下下的猛瞧,嘴角甚至有莫名其妙的笑容,凝珮吃不住劲了,脸色潮红,先就转开了目光。
慕轩呵呵一笑,凝珮有些羞窘的瞪他一眼,嗫嚅着问:“她们是不是都非常漂亮?”
慕轩一愣,随即明白她是问嫣菲跟梓峪,他毫不避讳的点头说:“嗯,嫣菲曾经是校花,梓峪是警花,都很出色。”
校花?警花?那是什么花?凝珮瞪着眼眸莫名其妙,慕轩于是跟她解释这两个名词,凝珮立刻产生了新的疑惑:“那个世界的女子也可以上学?还能当捕快?”在她可理解的范围内,她认为抓违法之人的警察就等同于捕快。
“那个时代的女子讲究男女平等,她们也顶半边天,跟男子一样可以读书、考试、上大学、找工作,有的国家还有女王、女首相、女总理、女部长,女国务卿、女市长,做得比男子都出色。”慕轩想那样的世界,其实不少男子未必真的喜欢,很多男人包二、包三甚至包更多的“奶”,骨子里是很羡慕如今这世道的。
“真的?”凝珮的眼眸中满是不可思议,甚至有些悠然神往,原来他那个时代女子根本就用不着裹足,所以他对女子天足才毫不在意,之前我是错怪他了!
凝珮嘴角含笑、眼神飘忽的神情落在慕轩眼中,可让他的心一下子抽紧了:你可千万不要陷入无尽的渴望而难以自拔啊,我可没办法让你去领略五百年后的生活!
“此去九华山拜见令师之后,你可有什么打算?”慕轩赶紧岔开话题。
凝珮看他神色古怪,就说:“我还没想过,莫非你有什么打算?”
慕轩神神秘秘的一笑,说:“天机不可泄露。”
凝珮鼻中哼一声,说:“很稀罕吗?不说拉倒,本姑娘也不告诉你。”
慕轩看着她小女孩一样的娇嗔样,心中觉得异常的温馨甜蜜:凝珮,这辈子,我想你永远陪着我方慕轩。
这之后的路程,他们走得非常轻松——至少心事已定的凝珮是这么认为的,到桐城时,已是五月初四,之前所经之处,家家户户门前早就插上了艾草、菖蒲,小孩子都穿上了五毒衣,不管贫门还是富户的女儿家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头插石榴花,看着异常的喜气。这桐城自然也不例外,家家户户插艾,有的还挂着剪纸跟艾草做成的艾虎,来来往往的人都佩带着艾人、艾虎,而且有不少行人是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妇人,看样子都是回娘家,难怪有人把这端午节称为女儿节。
慕轩他们身上此刻也都挂着香囊,里面有朱砂、雄黄之类,慕轩的自然是凝珮所缝制,小高的是晴蓉缝的,晴蓉说是向他赔罪的。
慕轩自小就没享受过这种待遇,小高也好不到哪去,两人对此很是新鲜。
梅澹仔没人给他绣香囊,槿儿就给他做了个艾虎挂着,他也挺开心。
桐城坐北朝南,背靠玉屏、投子、龙眠三山,旁拥石河、龙眠二水,山水相映,分外妖娆。只是,这时候的桐城,除了出过唐代诗人曹松、北宋被誉为“宋画第一”的李公麟之外,名臣左光斗的“啖椒堂”,清代名相张英、张廷玉的“宰相府”及“六尺巷”,还有桐城派之类,都是后话,自然不会存在。
但凝珮决定在这桐城逗留两日,原因嘛,慕轩最清楚,五月初五,正是他在这个时代的生日,凝珮是想给他庆贺生辰。凝珮私底下问过他,他在之前的世界是怎么过生日的,慕轩说一般吃顿饭,吃长寿面,吃生日蛋糕,亲友唱生日祝福歌,他还特意把生日祝福歌唱了两遍,凝珮晕红着脸唱了两句,最终还是决定按这个世道的办法过。
人在旅途,也没那么多讲究了,凝珮只是想请慕轩吃顿饭。
在客栈住宿当夜,下了一场大雨,天气一下子凉爽了许多。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们一行人就出了客栈,这城里的房舍飞檐翘角,雕梁画栋,街巷曲折有致,街上人来人往,他们走走逛逛,倒也不算无趣。中午时分,他们来到了客栈掌柜介绍的“步云酒楼”,上了楼上一个雅间,凝珮让所有人都坐下,自然没忘给师姐点了素菜。
梅澹仔要活跃一下气氛,就自告奋勇讲笑话,说有个孩子跟着私塾先生读书,有一次看见两头公牛打架,他就喊:“先生,公牛打架啊!”
先生很严肃的告诉他:“什么公牛,应该叫‘牡牛’。”
孩子很奇怪,明明是公牛,怎么成了母牛了?先生教他认识了“牡”字,说,“牡”就是“公”。后来有一天,孩子到先生家去,看见先生家院子里的牡丹花都开了,就喊:“先生,先生,您家的公丹花开啦!”
大家听完,互相望望,都不知道该不该笑,梅澹仔有些气馁,看看小高说:“高大哥,你讲一个吧!”
小高神情尴尬,说:“我可不会。”
慕轩就说:“要不我来问问题,你们来回答吧?”
问答有什么好玩的?大家再次互相望望,但没有人表示反对。
慕轩就问:“有客人到饭馆吃饭,发现伙计上的菜里有一只死苍蝇,你们说谁最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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