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神秘雇佣军生涯:狼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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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神秘雇佣军生涯:狼群2-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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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我最好先把她的枪下了……别没死敌人手里,挂在她手下面,那才叫冤呢!
我们两个分开下的楼,大家都已经在楼下等着了。我下楼后先把王静叫了过来,给了她很多钱,让她去把LiLu放出来,并把这些钱给LiLu作为补偿。王静一脸疑惑地看着我,很不理解我这是干什么。不过她还是照办上楼去了。
自认为摆平了这件事后,我终于松了口气。可是还没等我把气喘匀了,边上天才和小巴克的对话就传入了耳中。
“痛!轻点!”
“没有呀!”小巴克道。
“都流血了!”天才在边上和小巴克一唱一合的。
我还没意识到是怎么回事,Redback就开始在我身上摸了起来,没两下从我的衣领下面翻出来张小黑纸片一样的东西,扔到地上一脚踩了个粉碎,然后狠狠给我了一拳。
“别踩啊!我就这一个样品。天啊,我的心血啊!”天才没来得及阻制Redback,只得捧着那个破烂的纸片在那里哀嚎。
这时我才明白,刚才他们说的话是我在床上和Redback的对话,天啊!不会吧,我被装了窃听器?那岂不是所有的……我不想活了,让我死吧!

第四十五章 苦酒(1)

站在餐桌前,面前是一张超大的长形餐桌,上面摆满了各种银制餐具和极其丰盛的餐点。这里是泰勒夫人的宴会厅,刚才下楼后得知所有人都趴在屋外面偷听了我和Redback的好事,虽然我恼羞成怒,但又摆不平这群贱人,看他们人人一脸“有本事来啊,我就不信你能打得过我们三十几个人”的表情,我是急得直跳脚没办法。
疏忽,疏忽!以后绝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决不能再犯这样的失误了!看着边上不亦乐乎的人群,我扭过头狠狠地盯了罪恶的帮手天才一眼,明确地告诉他:小子,可以!你出卖我,我这两天就去找你!你可别给我落跑。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梗脖子躲在了小猫后面,妈的!真不是东西,让女人护着你。
正当我们一群人乱哄哄地打成一团的时候,大厅中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各方角色也都开始上场,大都穿着整齐长得人模人样的,谁会想到他们都是杀人放火的一方黑手呢?
看着会客厅中的客人越来越多,宛如一个上层的交际晚会,我觉得我们穿着军装站在这里十分显眼。
“我们这样站在这里挺扎眼的,是不是去换换衣服?”我掐着天才的脖子一边摇一边问边上的屠夫。
“换什么衣服?穿了西装就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屠夫搂着刚陪他从楼上下来的女人,一边喝酒一边不以为然地说道。
“是啊,就屠夫那张脸,50米外就认出是他了!”快慢机一直没有找姑娘,只是站在角落里和那个汉克在聊天,两个人似乎很熟,看到我下来了,带着汉克走了过来。
“刑天,这位是汉克。汉克,这个是刑天,外号食尸鬼,是中国人。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有互相需要的时候,现在认识一下以后再加深感情……”快慢机把汉克介绍给我。他是个大肚子,有50多岁了,180公分的身高,留着大胡子,鹰勾鼻,绿眼珠,看上去很典型的北国人。
“中国的同志啊!你好,你好!”汉克说着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一股强烈的体臭味冲得我一阵恶心。我真佩服刚才和他聊天的那个女人,竟然还能在这种“氛围”中聊得那么开心,专业!
“你好,同志!”我也紧紧地抱着他使劲儿地拍了拍,据说你用的力越大说明你越真诚。
“你好厉害啊,我在佣兵界很少见过中国人,更别说狼群这种特级部队了,你能加入狼群说明你很厉害啊,什么出身啊?黑衫还是蓝衫?”汉克一边说一边拍着我的肩头。
我知道他说的黑衫还是蓝衫是中国特种兵的一种隐称,特种兵中的精英被称为黑衫,我哥就是黑衫级,而蓝衫就是更加传奇的人物了,什么都会用,近身一个能打我哥那种级别的七个。不过这种称呼外人是很少知道的,没想到这个黑帮线人竟然也知道,我不禁对他们的情报收集工作非常佩服。
“我不是军人出身,我是搞电子技术的。”我不想说大话,但也不敢说谎话,因为他肯定能查出我是谁,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
“电子技术?呵呵,你搞的电子技术看来是很危险的那种啊!”汉克用手指在自己的脖子上划了一下,我知道他是看到我喉节上的伤疤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怎么来的。
“是啊,竞争比较激烈!”我摸了摸脖子上的伤,想起那次地狱般的经历,身子不禁颤了一下。
“哈哈哈哈!我喜欢这小子!这个朋友我交了!”汉克很豪爽地笑了起来。我也笑了笑,总算见识到了北国人的豪爽,拍得我肩膀都快肿了……这家伙也不是普通黑帮。
汉克和我聊了两句中国的事,我真没想到他对中国这么了解,甚至能分清南北朝和五胡这些连我都记不清的中国历史。聊了一会儿他便告辞了,向一个刚进来的客人走了过去,然后就又是一阵热情的拥抱……
我看着汉克的背影问快慢机:“这个大肚子的北国人是什么出身?”
“呵呵!你也看出来了,他以前是北国军事情报局下的特种作战部队的,在1979年干涉甘茵斯坦的时候,他曾经带队主攻黛德拉皇宫,并将路易斯总统和他的家人、顾问以及皇宫警卫全部做了。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极厉害的角色,退役后,就给黑帮老大当保镖,后来年纪大了就成了二把手,负责接洽和情报。”快慢机慢慢地给我讲起汉克的故事。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家伙对中国了解得这么清楚,原来是情报部门的手下。
不一会儿,公子哥又带过来一个人,叫索斯,是南美的情报掮客。相互认识了后,不断有队友把相熟的人介绍给我,一会儿工夫,欧、美、澳、非四大洲的情报掮客和军火商、毒贩什么的我就认识了不少,但我发现却发现一直没有亚洲情报掮客。
“怎么没有亚洲的情报掮客?”我问边上的快慢机。
“杨不是被你杀了嘛!”快慢机点醒我。
“我知道啊,可是就没有人接他的班?我有点儿事想打听一下!”我就不信亚洲除了杨就没有搞情报的了。
“情报掮客多的是,可是要混到杨和汉克这种级别,就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做到的,这需要同行的信任。现在亚洲还没有谁的威信比杨高的,其他的人也不够格到这里来。”队长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后。
“你想问什么?”天才在边上凑了过来。
“我想问一下杨死了后,东坞那边有什么动静,有没有实施什么报复行动?我想知道同盟军有没有向中国内陆派人,我怕他们会报复我家人。”我知道商场那件事中不少匪徒都看到了我的脸,虽然不一定知道我是谁,可是要是想复原出一张画像还是不难的。而且杨又是亚洲最大的情报商,手下一定有很大的情报网,他做那件事就是为了救东坞同盟军的头子,如果那家伙要为杨报仇,那我的家人就生活在危险中了。即使知道我进了狼群,我相信他们也不会轻易放过我。
“这个交给我了,我一定给你查得清清楚楚。”天才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那就拜托你了!如果你查到了,我就不再追究你向他们提供窃听器的事了,但你要给我弄个反侦察装置。我以后可不想再当免费男主角了!”我用胳膊勒着天才的脖子威胁道。
“这个好说,这个好说!”天才挣扎着想掰开我的钳制,但没有得逞。直到我松开手他才一溜烟地又跑到小猫身后了。
暂时搁下一件心事后,我才注意到泰勒夫人和神父也已经回来了,神父正在训斥Redback,并不时地扭脸扫我一眼,吓得我都不敢看他。
正当我担惊受怕的时候,泰勒夫人宣布晚宴开始了。我跟着大家一起到了宴会厅,那里有无数的自助式餐点,大家一边交换情报什么的一边吃点心,有人随着音乐在中间的舞池内跳起了华尔兹。其实大家来这里根本就不是吃东西的,但我因为本来中午就没吃饱刚才又和Redback剧烈地活动了一下,所以有点儿饿了。但眼前的餐点除了面包和红酒我都不认识,又不好意思乱动,怕吃东西程序错了出洋相。
“Redback,来一下!”我轻轻地招了招手,把她叫了过来。虽然我们两个有了亲密关系,但Redback对我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真是摸不透。
“这个东西是什么?怎么吃?”我指着面前盘子里铺在冰块上黑黑的一粒粒晶莹剔透、浑圆小巧的珍珠问道。Redback还没有说话,边上的公子哥一下就窜了过来,吓了我一跳,看样子是等卖弄的机会好久了。
“这是鱼子酱,笨蛋!嘿嘿,小子,你吃中国菜的时候不是笑话我们吗?我看你怎么吃这个东西!Redback不许教他。”这个家伙想报中午的一箭之仇啊。
既然是酱,那就是抹在什么东西上吃的了。我拿起边上的一片面包,拿起餐刀轻轻地切下一小块,然后轻轻地抹在面包上,准备放进口中。这个过程中我一直看着公子哥,希望从他的表情中发现我是不是有吃法不当的地方,不过这小子一直笑眯眯的,我也不知是对还是错。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公子哥夸张地捂着脸,像不忍看我把鱼子酱放进嘴似的。
我没理他径自把面包放进口中,腥腥的,咸咸的,并不是十分好吃。
“这个东西……不怎么样嘛!”我对公子哥说。
“什么?”公子哥的脸当时就垮下来了,“不好吃?这可是贝鲁嘉鱼子酱啊,是安息国皇室的贡品,一盎司(283克)1500美金啊。极品中的极品啊!”
“什么?”我吓了一跳,“一盎司1500美金?快比钻石还贵了!”
“当然了。这可是被称为黑珍珠的好东西啊!”Redback在边上接口了,“鱼子酱最珍贵的一点,以及鱼子酱加工和运送之所以这样困难、这样花钱,就全在于这鱼卵送入口中时,必须是粒粒完整无损的。只有这时,在你用舌头和上颚压碎鱼卵的这一刻,你才能领会到:费了这么多手脚,原来全是为了这小小鱼卵中美味爆涌而出的感觉。鱼卵若是先被餐刀压破了,含了一嘴鱼子酱的高潮快感,就提早由吐司享受,而轮不到你的舌头了。所以,一定要用汤匙。你一拿餐刀就错了!”
Redback一边讲一边用汤匙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然后吃得津津有味。
我也照样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先用牙齿轻轻咬破,耳中欣赏“啵啵”的声音,再用舌头仔细品味,然后才吞下去。果然,刚才的咸腥味变成了一种“鲜”的感觉。法国大餐确有奇特之处啊!之后我又在Redback和公子哥的指导下试吃了肥鹅肝和松露等法国大餐中的“重量级”菜。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公子哥一脸的骄傲神色。看来那句话说得一点儿不错:如果说这个星球上有人敢与伟大的中华饮食文化相比肩,那一定是法国人,这是个天生流着贵族血液的民族,即使在二战纳粹的铁蹄之下,骄傲的法国人也要忙着把他们的红酒深埋地下,不想被他人染指。
虽然我吃得很爽,其实并不是很合胃口,只是图个新鲜。而且听到公子哥将面前的菜价一一报出后,我才感到法国人太奢侈了,才煎鸡蛋那么大的一块肥鹅肝就要上千美金,一块松露比黄金还值钱。我算了算,我吃的东西都快上万美金了,可是肚子里什么感觉也没有,还不如吃三个馒头喝碗汤爽,看来我天生不是享福的命啊。
好不容易吃得差不多了,用餐巾擦了擦嘴,倒了一杯摩东罗歇尔德红酒品尝着微酸的佳酿。我退到宴会厅的一角,靠在墙旁观着面前热闹奢华的场面,这就是佣兵的生活吗?怪不得公子哥他们每次出任务赚那么多钱都不够他们花,这种挥金如土的生活,确实不是一般人能过得上的。虽然我们狼群出一次任务每人最少也能十数万美金入账,但还不够办一次这样的宴会,光我手里的红酒一瓶就要数千美金。狼群虽没有这么夸张,但就我所知,其他兄弟也都有自己特殊的爱好,狼人在非洲的一个小国内买下了一座山;小猫有一屋子的高级鞋子,但从没见她穿过;美女除了给家人买了个大庄园外就是爱买发夹,一个产自瑞士名家手中的镶满碎钻的发夹花掉了她130万美金,她连眼都没眨一下,而这样的发夹她有一抽屉;恶魔喜欢开车,地下车库有各种各样的跑车,连一级方程式的赛车都有;大熊有片林场没事爱回去锯木头。而刺客喜欢钓鱼,有好几艘不同样式的游艇。大家各有各的嗜好,花起钱来像流水一样。也许是因为在战场上的压力太大了,所有人没有任务的时候都需要去宣泄一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花钱。没钱了再上战场,回来再花钱,这样一直地循环直到挂掉,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也走进这样的恶性循环?我清楚我越来越适应这种生活,也许我也应该找一个属于我的方式。倒是屠夫这家伙我从没弄清楚他喜欢干什么,除了和我们一样在武器装备上砸点儿银子,就没见他有什么爱好,当然杀人不算!
看着眼前穿梭的红男绿女,我越来越提不起劲头,把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我慢慢地溜出房间,望着天上的星光我想起了家乡,现在家里应该是几点了呢?父母应该睡了吧?大哥估计还在执行警戒任务,而宛儿……
想到这个名字,我心中一阵刺痛,脑中回响起国庆时她的哭喊声。我摇摇头,想驱走这令我无比痛苦的声音,但不管怎么做都是徒劳,声音依旧在我耳中盘踞着不肯离开。
和边上的先锋打了个招呼,我冲出别墅跳上了悍马车,打着火,一踩油门,车子箭一样飞了出去。我不知道我想去哪儿,只是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待着。车子飞驰在公路上,看着擦肩而过的车灯,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都市的夜色中。
在马赛的大街上逛了两个钟头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小街边。这条街很有名,当地人习惯称它为“佣兵街”,因为当年外籍军团成立前,这里是难民、无业游民和各色罪犯的聚集地,路易·腓利大帝于1831年3月10日成立外籍军团时,居然有80%的军源来自这里,所以法国人戏称这里是佣兵街,而佣兵退伍后又都回到这里做起了生意,慢慢地这里成了佣兵的集散地,合法的、非法的组织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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