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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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韩信-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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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是这么喝的。”韩信借口了酒葫芦,仰头对嘴轻轻的抿了一口。嘴中含着口酒,也不马上咽下,在口中停留了片刻,才喉结微动,缓缓的流下。

“这是青酒,制作的比较粗糙,所以喝起来会有些苦涩,应该在嘴中含着热会再咽下,这样才会香醇些。”

赢可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取过酒葫芦照着韩信的样子浅眯了一口,果然没刚才那么冲鼻了。虽然远不及宫中的酒味香醇,可也别有一番味道。

“韩大哥,你也有心思。”赢可头枕在膝盖上,抬头看着韩信,轻声说道。

韩信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你的心上人吗?”

“恩。”

赢可眼中的失望之色一闪而过,抿紧嘴唇,她想起来了在沽月楼中紧靠着韩信的少女,便猜到了是她。

“你很喜欢她是吧,她也喜欢你吗?”赢可又问道。

韩信又‘恩’了声,赢可便有些奇怪的问道:“那你们怎么不在一起。”

韩信苦笑的摇了摇头,“我说公主殿下,你高高在上,是不知道咱们平民老百姓的日子。就算两情相悦,也要门当户对。她是高门豪第的女儿,而我,只是一介布衣,她父亲怎么可能把她许配给我。”

说到这里,韩信紧握拳头。“所以我一定要出人头地,成就一番大业,要用千乘之礼来迎娶她,这样才不会辱没了她的家族。”

赢可面色微动,“韩大哥,等到了上郡,我一定让我长兄封你做将军。”

韩信笑了笑,“那就多谢公主殿下了。”

“别喊我公主殿下了,听着很不舒服,你喊我可儿吧。”韩信点了点头,说了声‘好’。

两人闲聊了一会,心中的烦闷也减少了许多,一壶酒也被二人喝的干干净净。到最后都有了些醉意,依靠着昏昏入睡,直到天明醒来。

一晚上的发泄,赢可心中的苦闷也减少了很多,心情也舒畅了不少,路上也不再绷着脸,脸色也渐渐有了些笑容。

过了淮河,便是泗水郡的沛县,紧邻着韩信的老家淮阴县。韩信依旧谨慎,过城不入,只挑选田野间的小径行走。在路过一个市集时,韩信叮嘱赢可在集外等候,看着马匹和行李,他自己则进集市去买些路上吃的干粮。

待买完后来,远远的却见赢可好像正在和一个男子在那争吵。韩信一愣,急忙快步走了过去。

走近些才听见那名男子正弯着腰,一脸讨好的笑容,不断的给赢可作揖,似乎有什么事情再求她。赢可则气呼呼的鼓着腮帮子,牵着马在那不停的摇头,又见韩信回来了,便面露喜色,急声喊他。

“什么事情。”韩信见那男子只是在苦苦相求,到好像并没有什么恶意,便笑着把干粮递给了赢可,出言问道。

“哼。”赢可恨恨的瞪了一眼那男子,撅起嘴说道;“碰见一个疯子,非要买我的马,我才不会卖呢,要是卖了我骑什么赶路呀。”

那男子听了赢可的话连连摇头,一脸惋惜的样子说道;“这马可是万中无一的良驹,你看它浑身似火、两眼有神、四蹄如盆、尾扫残云,明明是绝世良驹,姑娘你却用来代步负重,真是暴殄天物呀。”

正文第四十七章屠狗辈

赢可皱了皱鼻子,嗔怒道;“我自己的马我想怎么样就这么样,就算杀了吃肉也不关你屁事。”这匹赤驹是她父皇赐给她的坐骑,自然是神骏异常、马中翘楚,赢可倒是没觉得有多稀罕。

那男子长叹一口气,闭目神色黯然,彷佛赢可的话是天地不容、人神共愤一般。赢可只觉得语塞,气的瞪大眼睛,心想这人是不是真的有神经。

又见那男子睁开眼,彷佛下了极大决心一般,深吸一口气,开口说道:“我家中也有良田十亩,宅邸一处,还有奴婢二名,倾数变卖也能值几锭金子,你就把马卖给我吧。”

赢可见他简直不可理喻,不由大怒,恶狠狠的说道;“说了不卖,不卖,不卖,你再不给我滚开,我就动手了。”说完扬起马鞭就要打,却觉得手臂一紧,回头看是韩信拉住了她。赢可又是一声‘哼’,冲那男子翻了翻白眼,收回了马鞭指着韩信说道:

“这马是他的,你要想买,就去烦他去,我不管了。”

韩信是看见那男子并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名马痴而已,所以才拦住赢可的。又见他三十出头的年纪,身上衣着虽然简朴,可也相貌堂堂,不像一般的市井无赖。便笑着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位大哥怎么称呼。”

那男子打量了会韩信,满脸堆笑的说道;“我叫夏侯婴,是沛县的马吏,这位小兄弟,咱们打个商量,你把这马卖给我如何。”

韩信‘哦’了一声,道;“原来是夏侯大哥呀。恩,这马我们确实不能卖,你也就别再浪费口水了,我们身上不缺钱。”

夏侯婴满脸的失望,面如白纸。嘴巴张了张,微微诺动,忽然又想起什么,急道;“要不这样,我看这位兄弟你应该也没有成亲,我家中的妻子是沛县的殷实人家出身,相貌秀丽知寒晓暖。今年也才十九,前年才过门的尚未生养,不如送给小兄弟你做小妾如何,只要小兄弟你肯把这匹马卖给我。”

说完夏侯婴一脸紧张的看着韩信,只盼他点头。

韩信听了这话差点一口气没顺上来,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的打量着这个夏侯婴,心想这家伙脑子没问题吧,就算喜好骏马也不用拿老婆来换吧。难道他口味重,喜欢人兽系列?**?

“你没搞错吧,一匹马你就拿老婆来换,你老婆也太便宜了吧。”

夏侯婴却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振振有词道;“女人嘛,本来就是如衣物般,大不了以后再续一房就是了。这匹绝世良驹可不一样,我一生相马无数,从未见过如此的好马。要是得不到它,唉,我肯定食不得味夜不能寐,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韩信被他这一番话雷住了,心想这人‘二’的不是一般,许久才缓过神来,没好气的说道;“你老婆我不敢兴趣,这马我们真不卖,你赶紧闪开,要不然别怪小爷不客气了。”说完拔出鱼肠,挽了几朵剑花。

他见这夏侯婴如此痴迷这马,生怕他得不到会恶从胆生,所以先亮一手剑术给他打打预防针。

夏侯婴满脸的伤心失望之色,只是盯着那马,目光一动不动,许久才不舍的将目光移开,眼角处挤出了几滴泪水,又向韩信哀求道;“咱们打个商量行不,你要真不肯卖我,那能不能跟我去一个地方。我有一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兄弟,他有一匹好马,总是吹嘘他的马是天下第一。我和他打过赌说天底下比他好的马多的是,只是沛县太小,没机会看到而已。”

“这位小兄弟还有这位姑娘,能不能帮在下这个小忙,就算得不到这匹马,也能让我在兄弟面前扬眉吐气回,拜托了、拜托了。”说完夏侯婴在那不停的作揖,一会朝韩信,一会朝赢可。

韩信面色有些为难,他见这个夏侯婴如此痴马,多少也被他的执着打动了些。又见他一脸诚意,应该也不会有诈。便犹豫了会点了点头。

“好吧,那我们就跟你走一趟,路不远吧?”

夏侯婴见韩信点头答应,心中大喜,连忙说;“不远不远,就在五里外的土地庙里,我的那几个兄弟正在准备午膳,两位正好可以一起去用膳。”

说完也不待两人回话,紧紧的抓住了赢可坐骑的缰绳向前拉马,生怕二人反悔。韩信和赢可相视一笑,也只好牵马跟了上去。

那座土地庙果然没有多远,跟着夏侯婴没走一会,便望见了。远远的看见里面炊烟升起,待走近些,又一股奇香飘出。韩信肚子本来就有些饿了,又问道这狗肉香,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加快了步子跟上夏侯婴。

土地庙里破败至极,看来已经废弃很久了,连个木门都没有,夏侯婴直接牵着马走了进去。

里面倒是挺宽敞的,正见四人。一个满脸横肉的壮汉正赤着上身,满头大汗的捣鼓着火上的大锅汤料,旁边一个身材高大的红脸汉子正忙着用手上的小刀把地上血淋淋已经剥皮的狗切成一块块的狗肉,递给那个壮汉放入锅中。

红脸汉子见夏侯婴走了进来,放下刀哈哈一笑;“兄弟,你来的真是时候,大哥在东庄打了条肥狗,今天我们又可以尝尝屠子的手艺了。”

庙中间还站坐着两名男子,正在那谈论事情。一人是中年文士的打扮,面颊清慵,气质平和,颇有长者之风。身上虽然衣着朴素,却十分整洁,远远的站着背对着烹锅,似乎不喜。

另外一人则是四十岁的年纪,正坐在地上心不在焉的听着文士说话,眼神不时的瞅着烹锅,喉结微动咽着口水。待见夏侯婴牵了匹马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男一女和一匹马,心中有些奇怪,便站起了身子问道;“夏侯婴,你娘的搞什么,让你去弄点配料来结果你去了这么久。”看了眼韩信和赢可,又问道;“这位公子和姑娘是……。”

夏侯婴忙把和二人相遇的事情说了一遍,一旁正忙着的红脸男子一听夏侯婴的话,立即放下了小刀,满脸不信的走了上来。围着赢可的马转了半天,仔细的看了看马口和马蹄,这才灰头丧气的对夏侯婴说道:“妈的,原来真有这种好马,我还以为你只是吹吹牛而已。好,我周勃今天认栽了,愿赌服输,县衙里马廊一年的清扫归我了。”

夏侯婴得意的哈哈大笑,道;“说你土包子一个吧,还不信,天下的好马到处都是,你家那匹算个球呀。这回服气了吧。我看你就干脆跟我混来养马算了,怎么说我也是县吏,比你到处给死人吹唢呐强的多。”

周勃家中贫困,平时都靠给人家的婚嫁丧事吹唢呐为生,被夏侯婴嘲笑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也不生气,只是闷着头继续切狗肉。

夏侯婴面色得意,只觉得心情舒畅至极,心中对韩信二人自然也是千恩万谢。笑着向二人介绍那个中年男子,“这是我们刘大哥,他是我们沛县的亭长,在我们沛县可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亭长是秦朝在县里设置的一种巡查缉道和负责徭役的小吏,都是请当地有些声望有些实力的人担当。韩信见那中年男子虽然衣着粗鄙浑身邋遢,一脸的轻浮无赖相,可是却生的额头方正,鼻梁挺直,两眼山根处圆润,让人一看就觉得气质不俗。所以心中到对他没什么轻视,一拱手,微笑的和他打了声招呼。

那男子哈哈一笑,亲热的拍了拍韩信的肩膀,“来者是兄弟,你和这位小姑娘就留下来一起吃吧,要知道在沛县,咱屠子的狗肉可是远近闻名呢,今天你们两可有口福了。”

韩信在市井混迹多年,自然知道狗肉的美味,心中哪会不愿意,笑哈哈的谢过了中年男子。赢可看见那血腥的狗尸,只觉得心中作呕,可见韩信兴致勃勃的,便没说什么。

那中年男子见韩信也是个洒脱之人,豪不忸怩,便满意的笑了笑。又转过头去对着正在烹煮的大喊吼道;“屠子,狗肉好了没,老子都快饿死了。”

那大汉粗着声音问道;“快了,快了。催什么催,嫌慢你刘三自己来。”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文士突然开口说道:“我先回家了,你们几个慢用。”又转头对中年男子说道;“阿季,记住我跟你说的,这次的徭役非同小可,你要好好准备可别大意了,曹参那我已经打了招呼,明天你自己去县衙找他就是了。”

那中年男子点了点头,浑然不在意的说道;“那老萧你就慢走了,知道你吃不惯这种油腻的东西,我也不留你了。”

待文士走远,周勃看着中年男子,一脸羡慕的说道;“还是我们季哥有本事,你看,萧先生这么大本事的人都愿意和季哥结交,他可是堂堂的吏椽。”

那中年男子冷哼了一声,面露不悦,说道;“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叫我刘季,要叫我刘邦。”

正文第四十八章刘邦

“刘邦!”韩信一愣,猛的想起来是在吕府的时候,安其生问过他认识不认识刘邦,想到这里韩信忍不住上下打量起刘邦。

安其生口中的刘邦是不是眼前这个刘邦?他不会无缘无故的问起,难道这个刘邦和他有什么瓜葛吗?不对呀,他从未见过此人,那为何安其生会莫名其妙的问起。

韩信心中有些异样,这刘邦的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似乎也不是从安其生那里第一次听说到的,难道是前世的记忆?

低头仔细想了下,实在想不起来关于这个‘刘邦’名字的记忆。韩信有些懊恼,他在前世的时候对读一点兴趣都没,天天只是沉迷在地下城里。小学的时候到也开设过历史课,只是一些简单的介绍,韩信他连重点科目的语文数学都不放在心上,哪会对历史这种科目认真。

依稀只记得秦朝后面是汉朝,可秦朝时什么时候灭亡的,又是被谁灭的,汉朝又是谁建立的,项羽?还是谁?难道是这刘邦?

关于这个时代的记忆也只有秦始皇、项羽两个名字,再算上这个模糊的名字刘邦。

可惜了,要是精通历史的话,韩信肯定非常的爽,知道谁谁谁要挂,谁谁谁是潜力股,一来就可以奔潜力股了,哪会像现在这样漫无目的到处游荡。

刘邦见韩信脸色古怪,只是低着头看着篝火,还以为他是肚子饿了,也就没多想。这时众人口中的‘屠子’抬头喊了句:“肉好了,可以吃了。”

众人一阵欢呼,早已饥肠辘辘的周勃伸手抓了一块狗肉,也顾不上烫,狼吞虎咽的咽了下去。刘邦看见他动作这么快,骂骂咧咧从怀中掏出了几双竹箸,递给了身旁的韩信一双,便急忙上前大吃了起来,夏侯婴和那‘屠子’也生怕落后,各自掏出了竹箸抢吃了起来。

韩信倒是习惯了这种吃法,也不以为意,反而觉得亲切。夹了快狗肉放入嘴中,只觉得喷香满口,肉质松软酱汁四溢,忍不住暗叫一声好。看来这个屠子确实有一手好绝活,狗肉做的相当美味,连精通此道的韩信都暗叹远远不如。

四人围着煮锅吃的热火朝天,赢可却是皱着眉头站在一边。闻着刺鼻的狗肉香味,只觉得反胃。

刘邦见她一直蹙眉,便猜到她不会喜欢这种粗人的吃法。又见她容貌清丽,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眉目间却有些盛气凌人。站在那一直没说话,可是刘邦却能感觉到她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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