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之初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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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之初 上-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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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识你的孙子,他叫岚夜。可是,附身?!我怕我帮不了你!”

   “原来如此但是,你知道吗?他是当年许咒的新生,也就是诅咒的救赎,同样,一旦当年被诅咒的临家子孙全部死光,这孩子就再无法出生了,我不能再等了!”她看着我,满眼期待。

   “临家子孙?!诅咒?!”听拂晓轻吐这些疑问,还是无忧的样子,只是简单的害怕失措,失去记忆,她已经对诅咒一无所知,她是唯一的幸存,他是唯一的救赎。救他,也是救她。


   “好!”答应翼照顾好拂晓,就不得不答应面前的女子,再一次认真的看向床上,拨开她的乱发,湿湿的,带着泪的咸味,身体若有若无,容颜却依旧不老,明艳动人。

   “谢谢!”她笑,一脸明媚,“我的虚壳将要依附于你,用你的实体,充实我的虚形,他才能出生。这孩子,几十年前就该出生,所以出生后,他会和其他孩子不同。三个月!他和我的皮囊只会随你三个月,过后他们都会消失,而你,恢复最初。”

   她从床上坐起,身上和身边的血都已不见,我才明白那都是她给旁观者的幻象,这么多年,她一定是这样故意制造了很多次难产的假象,可一直没有人敢,或是没有人肯,成为她的寄主,去生下并照顾一个不相干的孩子。

   她走向我,淡淡的笑,仿佛解脱,仿佛托付,用慈母般的温柔,轻拉我的双手,用我还没反应的速度,猛一用力,把我拉入她若隐若现的身体,转瞬间,一个躯体,两种意识,三个生命,重叠,合并,融合

   “啊!“一声凄厉,震遍整个迷踪城,伴随而出的,是婴孩的啼哭,划破黑夜的死寂。

   我凄惨地大叫,而后短暂的昏厥,却在模糊中清晰的感觉到,那个被夫牺牲,为子存在的妻子和母亲,在孩子降临的那一刻,她最后滴落在我眼角的泪,随着它的滑落,她的意识一点点恍惚,抽离,消失…

   从三个生命的重叠,到此时一个人的虚脱,不仅仅是因为产后的疲惫,还有我背负的一个绝色容颜和一个称之为母亲的责任。

   “拂晓,让我摸摸他。”

   “好可爱啊!”

   “是啊!在他哭泣的那一刻,他的眼泪也救了你!”

   “什么?”

   “没有,我自言自语。”

   孩子在拂晓怀中,开始还安分的望着我,像是在观察什么,怪怪的眼神,而当我轻抚他的小脸,他却嘟起小嘴,好象很不满意。

   “死小子!”

   “讨厌的女人!”

   没想到,这会是我们的第一句对白,吓得拂晓,立刻拿出丝帕给我擦脸。

   “有这种孩子吗,拿口水当见面礼,抹在老娘脸上的,亏我那么痛苦地生他出来。”

   “哈哈,那丝帕上我刚刚留了点东西,娘,你慢慢抹”

   “啊!童子尿!”

   早熟的眼神,还有他亲娘死前的提醒,就知道这孩子生长一定不正常,可没想到这不正常的孩子会对我下毒手,我这爆脾气,火一下就上来了。

   “这死小子,是我刚生下那个吗?咋有孩子是这样的,身体发育比一般孩子快就算了,还一副天真有邪的样子,简直是小恶魔。别跑,拂晓,去,我没力气,你帮我把他抓回来,刚出生,就会蹦会跳会整人了,再大点还了得!”


   三日后,北国城门口。

   “哎!!!…”看着城门,对天长叹。

   “哑儿姐,你别叹气了,现在你可是美女,叹气不好!”

   “哎!!!明明一天就可以赶到,带着这小鬼,硬是被他拖了三天才到,你看,我这倒霉样,像他娘吗?你说我上辈子是不是欠他很多钱,他来讨债的?”

   “丢丢很乖的!”她拉我回头,看正骑在我们那头中老年牛上玩耍的死小子。“丢丢”是我随口给他起的小名,起大名可是他们岚家人的事。随口起小名的时候忘了,“岚”和“难”谐音,“岚丢”更象“难丢”。

   “你说,我把他丢掉好不好?”

   “不好,而且丢丢很聪明!丢不掉的。”拂晓竟然很自豪的看着那孩子,我觉得她和他的相处,更像母子,而我和那死孩子,更象冤家。

   “聪明?!是啊!一生下来就会整我了;看我打扮一下,有帅哥来搭讪,才嗲声嗲气的叫我声‘娘’搞破坏;路上看我摔倒了,不能扶我就算了,还在我后背踩我两脚,蹦过去。天啦,这是孩子吗?”

   “其实…我看他昨晚还给你盖被子了。”背过那死小子,拂晓小声低语,好象在说天大的秘密。“你晚上抱他睡觉,结果半夜睡着了,就把他一脚踹下床了,他却还为你盖被子。”

   听到此,正要有些小感动,可忽然想起

   “拂晓啊,别为他说好话了,他有床高吗?为我盖被子?是你盖的吧!他那小个子连爬回床上都成问题。”我不禁为自己的聪明喝彩啊!

   “是!他是拽着你的被子爬回床上的,但是他能帮你盖被子,就说明他还是很关心你的。而且他还那么小,你不知道,他的小手要为你拉被子盖被子,是多么不容易!”

   “好了,好了,他是好孩子,我是坏娘亲…”不想再和拂晓争论,转过头看别的地方,却在不经意间将视线定格。

   “烙儿!”我可以确定我没有认错白马上的男子,只是待我喊出声来,人已随马,绝尘而去…


三八 独酌冷夜(奇烙篇)

   死别是痛,生别是苦,生死不知,痛苦相织。

   一年前,“千寻画舫”上,姐姐恐水,用布蒙眼,可她总嫌弃的说那是抹布,所以我私下里一直留心找块漂亮的丝帕送给姐姐,因为姐姐冒充臭名远播的宋词,所以画舫上,没人肯给我丝帕。

   后来有位大叔找我,“听说,你要给你家小姐找块漂亮些的丝帕遮目,是吗?”

   “是啊,大爷,你有吗?”我想我看见了希望。

   “是啊,本来是买给我家闺女的,可是看你到处找,我这块就送你吧!”

   “真的吗?谢谢了,大爷。”我想那时的我就错在太单纯吧!

   “哎,不好意思,年纪大了,手脚都不利索了,一下没拿不住,丝帕掉水里了。”

   “幸亏没有掉水里,被船底的木头钩住了,大叔,我现在跳下去拿丝帕,等下你放下绳索拉我上来,好吗?”

   “傻小子,为了块帕子,值得吗?”

   “值得,姐姐对我那么好,这点小事,没什么。”开心地跳下水,想象姐姐见到丝帕的惊喜,江水的寒冷冻不了我心里满满的幸福感。

   拿到丝帕的那一刻,我小心地将它揣到怀里,对着船上喊:“大叔…”没有料到,我再也没能回去,脑后的重击 ,让我昏了过去。

   醒来,已是三日后,离开了对我最重要的人,我步入了黑暗的地狱。

   “要想活着见那个冒充我的死女人,就别想寻死,我比较喜欢整死你!如果你不陪我玩,我就去玩那个死女人,别以为我在哄你哦!”

   看着眼前的疯女人,很惊讶她坠崖未死,却将我推向这地狱。

   “以后你就给我好好待在‘风尘居’,要么杀人,要不就给我在这,靠你那副娇嫩的身子取悦于人,自己选!”

   “风尘居”,北国第一夫人“风尘”为穷人所筑。当年,“若风尘”,“若爱语”乃一母所生的孪生姐妹,貌同而气质各异。姐姐“风尘”才智过人,豪气霸天;妹妹“爱语”温柔婉约,歌舞双绝,名闻天下。

   可惜,她们嫁人后,皆是红颜薄命,“风尘”嫁与北国城主,辅助夫君,多行善举,生子烙殇后却死于非命,无人知因。“爱语”嫁入岚家,怀子未生,便被夫牺牲,灰飞烟灭。若干年后,民间依旧在闲聊中谈起她们,亲见过她们的那辈人都说,即使色绝天下的“雪千寻”,“恋朝歌”,论美貌,也不及她们姐妹的十分之一。

   “风尘居”,原是穷苦之人的遮蔽,可后来内部战乱,政变之后,穷人无人庇护,皆逃离,后来竟然演变成为了北国贵族的消遣享乐之所,其实还是宋词掌控的秘密杀手组织的会所。北国的等级森严,低等人群,一朝生死或一世贫福只因贵族一夕令下而变。

   咬着牙,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不为自己,只为她!

   一年前,我只是个被人欺凌的下人,她在我不小心从房上坠下之时,竟不顾自己保我周全,看着她摔在我身下却为我担忧的目光,我就想,此生别无所求,只要长伴她左右。

   昔日的娇弱已被无数条伤疤取代,脸边,身上,我早已体无完肤。今日的我,满手血腥,怕是连伽蓝的十分之一都不及,苟活于世,我不再奢望,只求此生可以再见她一面,看她笑,看她幸福。

   宋词和她一模一样,却让我恶心,她让我变得冷血无情,无数次杀戮,无数次任务,她让我明白,只有对生命冷漠,才能在杀手的生涯中生存。

   我一直冷冷看她,却不得不听命于她,我是她掌中的蝼蚁,开始每一次的逃离,都是遍体鳞伤的被捉回,是她清楚地告诉我,要想活下去见我想见的人,就要对着那些无辜的人,挥剑而下。

   杀戮让我无法安然入睡,任何时候,剑不离手,每每被鲜血淋漓的场面惊醒,表面的冷漠再也无法掩盖内心的惶恐和自责,推门而出,坐在屋顶,看向星空,独自饮酒,紧握丝帕,想她,心中才渐渐有阵阵暖流涌过。

   “恋朝歌”是我在北国唯一的朋友,是她教我生存。她是个特别的舞女,除了北国城主,她不用听命于任何人。一个洒脱的女子,却逃不过情义二字的束缚,她一直痴痴的爱着一个人,她说她爱了很多年,她说他从不在意她,她说他有一双深邃的蓝眸,她说了很多,我原本都未在意,直至半月前她开心地告诉我,他来找她说爱她,我见到了他,蓝色的眸,潇洒依旧,竟是他——伽蓝。

   “她呢?为什么?你爱的人明明是她,为什么来找朝歌?”我掩不住自己的失控。

   “她已死!我没有必要再记住她。”深情的吻,却是印在朝歌的唇,双手牢牢抱住的,又是一颗芳心。

   “她死了?!不!你怎能负她?!”我想我疯了,像在做梦,听到噩耗,希望醒来时,有人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不要,烙儿,你疯了!”快速握住我挥出的剑,我的武功是她教的,可是为了他,她慌了手脚,竟生生用手去阻止我。

   血,一滴滴落下,让我清醒过来,三人僵持的瞬间,我一年来的求生信念全被击溃。

   “朝歌!”看着他的关切不再属于姐姐,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他的背弃,她的死讯,我还无法接受。对于姐姐,我想我的爱是多于亲情的,可是我选择了成全,希望只是看她幸福就好,却不料伽蓝竟是如此薄幸之人。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死,我要活着,为了她。欠她的,欠我的,我要所有人都偿还。夜曾在私下告诉我的身世,原本我只想遗忘,而今,我决定利用它,完成我的愿望。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已经死了。”

   “哦?谁告诉你的?”

   “我问你,谁杀的。”

   “看看,一年前的爱哭鬼哪去了?现在这么凶!哦!我忘了,你一年前就是男人咯!哈哈”

   “我再问你一次?”剑已刺到宋词胸前,却止不住她变态的笑。

   “你以为你杀得了我吗?这样吧,你帮我杀最后一个人,完事后我把杀她的人告诉你,并且还还你自由,你爱干什么都行。”

   “谁?”

   “耶家堡耶风流的贴身丫鬟——耶哑儿。”


三九 久别重逢


   “哑儿姐,我们去啦?”

   “烙…儿…”站在城门口,望着烙儿消失的方向失神。

   “什么?”拂晓抱着丢丢来到我身边。

   “没什么,在这人生地不熟,又身无分文,还带着个拖油瓶,咱们直奔主题————找宋词。”重整心情,让烦心暂时消失。

   “什么?找那个害死哥哥的人!”小美人一脸吃惊。

   “对!敢惹我,这次来,决定玩死她。”我想此刻我是特别自信的,尤其是第一次在河边洗脸,看见水中的倒影,我差点没成水仙花。下一刻,我立刻在脸上抹了一层泥。乖乖!美成这样,我还是人吗?第一次见丢丢他娘时,天黑没在意,原来她送我的是如此曼妙的身姿和娇媚脱俗并立的希世容颜。人美了,自信全来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可以对这世界为所欲为了,当然除了对某位屁点大却老气我的孩子。

   “娘…娘…抱抱…”出乎我的意料,这娃娃第一次主动伸出手让我抱他。

   “休想!”开玩笑,这孩子除了会流口水会尿床这点与正常孩子无异,其他能力不明,光他耍我的智商就不是一般的高。

   “娘”死小子,你就撇嘴装可怜吧,除了拂晓,谁吃你那一套。

   “哑儿姐,你看丢丢好可爱啊,你就抱他吧!”

   “不!”

   “你不是最嫌他哭起来烦吗?看,他又嘟嘴了,这可是他哭的预兆哦!听着,我数到三,等下你别怪他吵!一…二…”

   “好啦,我抱!天啦!小子,才几天,你就长得象五六岁的孩子,死沉,死沉的!”拂晓这丫头,自从有了丢丢,竟然周身闪烁起母性光辉,老是和这孩子合伙整我,我觉得她比我更适合娘的角色。

   “有危险不去…不去丢丢怕…”刚才还活泼的气氛却在他忽变的脸色中消散,第一次,我从一个孩子的眼底看见深邃的认真,肉肉的小手环住我的脖子,小脸和我的鼻翼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傻小子!终于开始担心我了!我知道你是岚家的子孙,都不是一般人,能感应到危险,是吧?虽然你小,很多事说不清楚,但是心里清楚,你一早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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