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兵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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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兵皇-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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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想下,原本北漠关的建立,就是把狼人阻挡在关外早已二十多年。大家早就习惯了这种安然的生活,没有狼人的骚扰也是何其幸福的事。但是,今天竟然一个狼人变作人的模样,在北漠关内大摇大摆,吃喝玩乐。这还不在向世人表示,狼人无处不在,狼人无所不能。

所以楚逸风必须出手,还是霹雳手段。

第三十四章 楚逸风的刺痛

第三十四章楚逸风的刺痛

狼人即将现行,那震荡长空的狼嚎传递四野,兽毛长出,利爪张开。一抓对着林飞宇抓去,铁爪洞穿林飞宇的胸前战甲。这铁爪直接抓住了他的胸痛,淋漓的鲜血涌出,形式极为危机。

虽然林飞宇也一刀狠狠的刺进了狼人的腹部,但是明显林飞宇处于不利地位。狼人怒号两声,在一抓对着林飞宇头顶拍去。

楚逸风及时出手,他已大致判断出了狼人的战力。金色的拳头临空砸向狼人的头顶,激荡起一圈闷哼的雷鸣。狼人应声而到底。但他那铁爪任然刺穿了林飞宇的胸膛。

楚逸风一记手刀斩断了狼人的手臂,急忙把林飞宇救过来,渡给他几道回命真气。现在,楚逸风也不得不佩服这个边防军第九卫的统领了。竟然之身前来擒拿狼人,而且还这样不惧生死,神勇异常。

楚逸风一手提一个,刹那间便回到了花楼里,楚逸风焦急的说‘快救他’。边防军的护卫焦急的看着胸口鲜血流淌的林飞宇,一个个都对着楚逸风怒目相对,又极力期盼胭脂雪的救援。

胭脂雪掏出一粒回魂还元丹,银白幽香,打入林飞宇淌着鲜血的胸膛。随即手掌中闪烁着一抹乳白月光,在林飞宇伤口处转动,一小会,林飞宇惨白的脸上恢复了红晕,伤口竟然奇迹般愈合,最后林飞宇竟然像完好如初般充满活力。

房间中的十多个甲士轰然跪下,齐声对着胭脂雪感激涕零,可见林飞宇在将士心中的地位。胭脂雪只是淡淡一笑置之。

“林飞宇大难不死,多亏两位游侠相救,救命之恩,当永生难忘!”林飞宇言辞甚是诚恳,楚逸风能感受到那颗年轻热血跳动的心脏。

“我觉得你很像我一个故人?”林飞宇直接说出来,脸上神情极不自然。

“似乎你对他有什么隐言?”楚逸风心里察觉到了林飞宇微妙的感情变化。

“当年楚天歌的十万铁骑竟然在秦岭一战全军覆没,而那个叛徒,就是他身边的近卫旅队长,楚逸风。”林飞宇把楚逸风三个字恶狠狠的吐出来,拳头握得紧紧的,眼中竟然迸射出与他刚正正气的脸庞毫不相符的怨毒神色。

楚逸风眼睛不敢直视林飞宇,他眼角的余光扫过林飞宇那嫉恶如仇的脸庞,虽然脸上面没有什么表情,但心里比谁都难受。试想一下,本来他楚逸风是楚天歌十万皇家铁骑的老牌将领了,他用鲜血和刀剑在军中建立起的功业,竟然一朝化作尘土,还给自己扣上了一定叛国的罪名。

这样突如其来的剧变让他差点拉扯住林飞宇是衣裳狠狠追问,但是,追问,必定没有结果。不知道是谁,陷害了他这么一个罪名。战士的荣誉,军人的光辉全部被这叛徒之最抹杀干净。要不是楚逸风现在是下品武宗,心智又绝非旁人能比得,他早就火冒三丈了。但他这刻在心里发了个毒誓,一定要揪出这个陷害他的人,将他九族全灭。

一个坏人给一个好人扣了顶坏人是帽子,那么这个好人就无需在对那个坏人好,反而,还有让他尝尝十倍的坏。

“哦,军旅之事我们很少知道,现在将军拿主意吧!”胭脂雪打破了短暂的沉寂。

“他叫楚云歌,我叫胭脂雪。我们早就发现了这个人有问题,于是一路紧跟而来。之后你就出现了,现在怎么处理,你看着办吧!”

“好!带回大牢,严加拷问,定要探出这狼贼来北漠关内意欲何为。”林飞宇吩咐下去,几个甲士就用一个黑色的大布袋把狼人带走了。

“这狼人变换成人类?先前可有过?”楚逸风很想知道这迷惑。两三年之变,狼人应该不会有这么大的进化吧!

“先前也抓住两三个狼人化作的人,而且都是我抓的。所以这次我才能对这个狼人这么肯定。但是,北漠关大将军燕长歌似乎并不对此有何反应。而且,这个狼人还是从他的府邸中出来的。”林飞宇直言不讳的说出了心中的不满,丝毫不把楚逸风和胭脂雪当做外人。

“我们正要去关外探索一番,将军如不嫌弃,我当尽力助你,剿灭狼人的战斗。”楚逸风傲然一挺,立马整个人都瞬间改变,一股飞云的豪气顿生,令人大为折服。

一行人回到官邸,狼人直接押进大牢里。三人马不停蹄的进入大牢里,秘密审问狼人。对于这个秘密的大牢,楚逸风也十分熟悉,阴森森寒冷冷的大道,两边墙壁上插着幽幽的几团火把。地上墙壁全是由大块大块的石壁切割而成,两方大石之间连刀剑也插不进去。

狼人并没有被关押在最上面一层的牢房里,而是关押在最底层里,下去还要乘坐吊篮下去。直往下,下面竟然能听见滔滔的大水奔腾声音。之后才到了牢房里。

一把大石锁哗啦般弹开,三人进了牢房,狼人被大碗粗大的铁链锁在铁架上。长长的黑色毛发,有光发亮,尖嘴利齿,幽蓝的眸子中国散发出怨毒的眼光。当他见林飞宇竟然像个没事的人一般,眼神中微微闪烁过一丝震惊。

楚逸风像只敏锐的猎鹰般,注视着狼人那一闪而过的震惊。

林惊羽一把抓住狼人的脖子,狼人虽然被铁索紧紧捆住,但还是在猛烈挣扎着,把铁索都崩得似乎要破碎开来,铁架都在猛烈摇晃。

旋即狼人发出哧哧的咳嗽声音,林飞宇紧咬着嘴唇,显然在使用一种秘法。“这是我在大漠里遇见一个老者教给我的一种秘法,能让敌人短暂的进入催眠期,任我摆布。”

“你来到北漠关内有什么目的?”

“探清楚北漠关内边防军的兵力。”

“探清兵力的缘故?”

“我狼人先锋军驻扎在达木河岸,准备南下骚扰北漠关。”

这个消息让林飞宇极为惊讶,幸好现在摸清了敌军所在地。

“先锋军多少人?”

“有五百人”

“好”林飞宇一拍手掌,觉得这次是捞到一个大便宜了。得到了狼人先锋军的驻扎所在地和军队数量,就可以制定相应的计划,一举全歼灭了这支数量不菲的狼人。要知道狼人以一敌人类十个。五百个只是骚扰北漠关的小股部队,至于狼人的后续部队还一点不知。

“等等,还有个重要问题,狼人是怎么幻化成人类的?你赶紧问问。”楚逸风急忙让林飞宇问。这时候狼人原本呆滞的眼光正在昏暗下去,看来催眠期就快过了,狼人要昏睡过去了。

“你是怎么变成人的模样的?”胭脂雪,楚逸风,林飞宇三人都密切注视着这关键的一刻。狼,是怎么变成人的,是很怪异的,这关乎整个人类的生死存亡。

狼人微弱的声音响起,要不是这三人都是耳力极佳的人,还真听不明白狼人到底说的是什么。

“是一个陌生人,给我服了一味药,就变成现在的模样了!”

“那陌生人长什么样子”林飞宇有些急迫了,楚逸风也把心都提到嗓子处了。

“这个我的上级”



正在关键时刻,牢门却被撞开。进来一个紫衫高冠,耳边留着长髯的威仪男子。打断了关键的谈话。

“怎么?抓到狼人了,林飞宇你都不给我通报一声,问到什么有利情报没有?需不需要本将军的援助,但有需要,开口即可。”威严男子的声音甚是粗豪,但其中的权威也透射出来,一番话噼里啪啦直迎面扑过来。夹杂着无上的权威和笼络人心的手段,看来不是一个好伺候主。

紫衫高冠的高大男子一走进牢房来,就控制了主动,还礼貌的对楚逸风和胭脂雪报以两个笑容。他就是北漠关守将燕长歌。

(努力攒存稿中,等待爆发。。。)

第三十五章 随军出征

第三十五章随军出征

“回禀将军,末将在这两位游侠的帮助下,抓到了这个狼人,并探得了狼人先锋军的驻扎处,事不宜迟,末将请将军允许我带兵,彻扫狼人。”林飞宇说得义正言辞,琅琅声音金石脆响,让人内心迸发出阵阵热血。

“哈哈!好,本将军就应允你,这个狼人冒充商人来我府邸谈生意,我作为北漠关的守将,是很大的失职。所以,我把我的近卫旅,分拨五百给你做护卫。你全权作为这次突击贼狼的统领。”燕长歌畅快的说出来,一手抚了两下长髯。

林飞宇脸色显得有些激动,像他那样久经战场的战将,早已磨练的处事不惊,不知为何现在竟然这么激动。他大声回答:

“末将多谢将军,定然一举扫灭狼人,扬我大燕威名,保我大燕边疆,也展现燕将军的神威风范!”

这番话说得极为老道,既说了威扬国威的惶惶之言,又拍了燕长歌的马屁。而且燕长歌似乎很受用。燕长歌哈哈笑了两声,拍了拍林飞宇的肩膀,又说:

“这个狼人就交给我处理吧!你赶快去调集你第九卫的将士,但有需要,只需在军需官那取就可以了。哦,你这两位游侠朋友,可得好好招待他们哟!不妨留他们在北漠关中游玩一番,也不枉他们来此一遭。”

林飞宇带着楚逸风和胭脂雪回到了他的大营里,重回大营的楚逸风,感觉自己再次回到了熟悉的几年前。那些战车军械,校场台阶,还有那在熟悉不过的点将台。他一生的梦想就是站在点将台上,发号施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坐上镇守北漠关大将军这一显要职位,不比在燕京中的封侯拜相差。北漠关作为燕京三大边关之一,比守卫燕京的统领还要权重几分。但是现在,他竟然被莫名其妙的弄的身败名裂了。但是,他又走上了追寻武道的通天之路,人生,真是一出戏剧,不知是闹剧还是悲剧。

“楚云歌,我们不妨也去去?”胭脂雪好像总能摸清楚楚逸风的秉性,说出来的话总是到他心坎里了。

“正合我意,我虽不能光明正大的带兵杀敌,但是随军杀几个狼贼,也解解我这老兵的兵瘾呀!”楚逸风拍手何意,二人随军调度,来到林飞宇的大营中。

第九卫将近有三万人,这次出征,只带了五千人,林飞宇是得到了燕长歌的全力支持,所以军需配备全是军械库中更新的最精良的武器。连战马都是阴山黑骑战马,黑骑战马毛发油亮,耐劳善跑,是大漠行军中难的的良驹。

而且,燕长歌还分派了五百个从燕京来的高手,这五百个作为燕长歌的近卫旅部队,全权归林飞宇处理。

现下,林飞宇看着大堂中衣甲鲜亮的一杆将领,心里陡然升起了阵阵滚滚的热血之气,仿佛那燕国的金鹰大旗已插在了狼堡的城墙上,而他林飞宇正跪拜在地上听后燕京使者的封赏。

林飞宇从青铜岸上抛下令箭,五个将军接上令箭,去军营调兵。接着,五百个燕长歌的近卫旅也调派而来,果然一个个都虎虎生威,神勇异常。

接着,大军开始拔出,大队清一色的骑兵战队。由于这次是打突击战,而且达木河离北漠关并不远,快马奔袭,只需要一夜时间就到了。所以他们全是轻装上阵,不过,对于狼人的凶残和战力,林飞宇并不疏忽大意。

所以专门对付狼人的火球弹他们带得很充足,定要一举把那伙狼人全部击杀。对于狼人,没有人会对他们报以友好的态度。一味的嗜杀成性,掠夺成性,是整个大陆上的毒瘤。

在以前,大陆上所有大小国家,组织起一支两百万的精英部队,前去讨伐远在大漠深处的狼人。开始是捷报连连,还一度打下了数十座狼人那简陋的城池。但是,大漠无边无垠,而且风暴多变,环境恶劣。一支两百万的大军不能在危险重重的大漠中行军几年,最后也就这样算了,根本没有找到狼人的总堡就回来了。

或许,根本就没有总堡。

楚逸风和胭脂雪也骑上了两匹战马,抚摸着胯下毛皮光华可手的鬃毛,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马儿似乎也感应到楚逸风对它的喜爱之意,发出粗大的喘气,马蹄蹬地几下。

“阴山战马,名不虚传,我好久未骑马了,今日得林飞宇将军所赐,得以纵马疆场,真乃人生一大快事呀!”楚逸风骑马笑道。

林飞宇也觉得这个楚云歌虽说奇人异士,但为人十分豪爽,很和自己口味。觉得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哈!这次大捷回来,定要陪二位大醉三千场。至从大将军离开此地之后,我再以没有喝酒了。今日有缘得遇二位,让我林飞宇有缘相识,岂能不大醉。哈哈。”

一身银甲鲜亮的林飞宇,身披雪白长袍,胯下千里雪,手握一杆银枪,在五千阴山黑骑中显得极为耀眼夺目。五千铁骑在正午炎阳正烈的时候,像一道黑色的洪流,流进了蛮荒的戈壁中。

滚滚铁蹄一离开北漠关,便疾驰而去,每个人都只带了三天的干粮和水。如此,轻装快马,直奔达木河。

宛若游龙的阴山山脉被骑兵们很快就抛开很远了,每个士兵都是铠甲护体,连嘴巴都掩护得结结实实的,连战马都身披铠甲,这北漠关的骑兵,连人带马,装备得结结实实。即便黄沙被马蹄洪流激荡起来,也不能对人造成较大的影响。

通往达木河的地势,并非是简单的大沙漠的沙土而已,还有恐怖的流沙,只要人马一陷进去,立马就被吞噬了。而且还是大片大片的队伍哗啦哗啦的掉进去,异常恐怖。

更恐怖的是碰上成群结队的巨兽,那犹如大山崩塌下来的威压,一个个高如巨山,在他们面前,人类算的了什么。反正在未知广阔的大沙漠里,就是恐怖,就是玩命。

近卫旅的一个骑士队林飞说要带着全队人马前去探路,林飞宇又不好拒绝这对长官派下来的直属卫队。于是叫自己的一百卫队,带上近卫旅两百人,共计三百骑士,前去探路。

近卫旅虽然是从燕京带来的,但他们也在这驻扎了三年,早已熟悉了北漠关和大漠的地势。林飞宇是怕出现什么意外,叫自己的老兵带着他们前去。

“不知林飞宇将军对这场战斗作何打法,我很感兴趣?”楚逸风想试试林飞宇。其实达木河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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