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温病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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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温病正宗-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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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或兼弦,或兼大,然总不浮,其至数则模糊而不清楚。凡初起脉沉迟,勿误作阴症。沉者,邪在里,迟者,邪在脏 
也。脉象同于阴寒,而气、色、舌苔、神情,根据前诸法辨之,自有不同者,或数而无力,亦勿作虚视,因其热蒸气散, 
脉自不能鼓指,但当解热,不当补气。受病之因各殊,故同脉而异断。 

下编·正宗辑要第二章·分论
二十、温热有外感有伏邪
属性:太阳病,发热而渴为温病,是少阴伏邪、出于太阳,以其热从内发,故渴而不恶寒。若外感温病,初起却有微恶寒 
者,以风邪在表也;亦不渴,以内无热也;似伤寒而实非伤寒,如辨别不清,多致误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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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论温病与伤寒病情不同治法各异
属性:冬月伤寒,邪由皮毛而入,从表入里。初见三阳经证,如太阳病,则头项强痛而恶寒之类。三阳不解,渐次传入三 
阴。其中有留于三阳而不入三阴者;有结于胃腑而不涉他经者;亦有不必假道三阳而直中三阴者。凡此伤寒之证,初起 
悉系寒邪见象。迨发作之后,渐次化热内传,始有热象。故初起治法,必以通阳祛寒为主。及化热之后,始有泄热之法。 
此伤寒病之大较也。若夫温病,乃冬时寒邪伏于少阴,迨春夏阳气内动,伏邪化而为热,由少阴而外出,如邪出太阳, 
亦见太阳经证,其头项强痛等象,亦与伤寒同。但伤寒里无郁热,故恶寒不渴,溲清无内热;温邪则标见于外,而热郁 
于内,虽外有表证,而里热先盛,口渴溲黄,尺肤热,骨节疼,种种内热之象,皆非伤寒所有。其见阳明、少阳,见症 
亦然。初起治法,即以清泄里热,导邪外达为主,与伤寒用药一温一凉,恰为对待。盖感寒随时即发,则为伤寒,其病 
由表而渐传入里;寒邪郁久化热而发,则为温病,其病由里而郁蒸外达。伤寒初起,决无里热见证;温邪初起,无不见 
里热之证。此伤寒温病分证用药之大关键,临证时能从此推想,自然头头是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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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论伏气发温与暴感风温病源不同治法各异
属性:冬时伏邪,郁伏至春夏,阳气内动,化热外达,此伏气所发之温病也。《内经》云∶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又云∶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难经》云∶伤寒有五,有温病,有热病。《伤寒论》云∶太阳 
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凡此皆指伏邪所发之温病言也。另有一种风温之邪,当春夏间,感受温风,邪郁于 
肺,咳嗽发热,甚则发为痧疹,《内经》所谓风淫于内,治以辛凉;叶氏《温热论》所谓温邪上受,首先犯肺者,皆指 
此一种暴感风温而言也。伏气由内而发,治之者以清泄里热为主。其见证至繁且杂,须兼视六经形证,乃可随机立法。 
暴感风温,其邪专在于肺,以辛凉清散为主。热重者兼用甘寒清化。其病与伏温病之表里出入,路径各殊,其治法之轻 
重深浅,亦属迥异。近人专宗叶氏,将伏气发温之病置而不讲,每遇温邪,无论暴感伏气,概用叶氏辛凉轻浅之法,银 
翘、桑菊,随手立方,医家病家,取其简便,无不乐从;设有以伏气之说进者,彼且视为异说,茫然不知伏温为何病, 
嗟乎!伏温是外感中常有之病,南方尤多,非怪证也;其病载在《内经》、《难经》、《伤寒论》诸书,非异说也。临证者 
竟至茫然莫辨,门径全无,医事尚堪问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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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论伏邪外发须辨六经形证
属性:《伤寒绪论》曰∶初发病时,头项痛、腰脊强、恶寒,足太阳也;发热面赤、恶风,手太阳也;目疼鼻干、不得卧, 
足阳明也;蒸热而渴,手阳明也;胸胁满痛,口苦,足少阳也;耳聋及病寒热往来,手少阳也;腹满自利而吐,足太阴 
也;口干津不到咽,手太阴也。脉沉细,口燥渴,足少阴也。舌干、不得卧,手少阴也;耳聋囊缩、不知人事,足厥阴 
也;烦满厥逆,手厥阴也。《医略》曰∶太阳之脉,上连风府,循腰脊,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之脉,挟鼻络于目, 
故身热目疼,鼻干、不得卧;少阳之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少阴 
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凡外感病,无论暴感伏气,或 
由外而入内,则由三阳而传入三阴;或由内而达外,则由三阴而外出三阳。六经各有见证,即各有界限可凭。治病者, 
指其见证,即可知其病之浅深;问其前见何证,今见何证,即可知病之传变。伤寒如此,温病何独不然?《素问·热病 
篇》、仲景《伤寒论》,均以此立法。圣人复起,莫此易也。近贤叶氏,始有伤寒分六经,温病分三焦之论,谓出河间, 
其实温热病之法,至河间始详,至温病分三焦之论,河间并无此说,其书具在,可覆按也。厥后吴鞠通着《温病条辨》, 
遂专主三焦,废六经而不论。殊不知人身经络,有内外浅深之别,而不欲使上下之截然不通也。其《上焦篇》提纲云∶ 
凡温病者,始于上焦,在手太阴。试观温邪初发者,其果悉见上焦肺经之见证乎?即或见上焦之证,其果中、下焦能丝 
毫无病乎?鞠通苟虚心诊视,应亦自知其说之不可通矣。况伤寒、温热为病不同,而六经之见证则同,用药不同,而六 
经之立法则同,治温病者,乌可舍六经而不讲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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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论温热伏气与新感不同
属性:新感温热,邪从上受,必先由气分陷入血分,里症皆表症侵入于内也。伏气温热,邪从里发,必先由血分转出气分, 
表症皆里症浮越于外也。新感轻而易治,伏气重而难疗,此其大要也。 
谓予不信,请述陆氏九芝评孟英之言曰∶仲景所论温热,是伏气。天士所论温热,是外感,故以温邪上受、首先犯 
肺、逆传心包十二字,揭之篇首,以自别异。果如其说,则所称温热者,即俗所谓小风温、小风热,如目赤、颐肿、喉 
梗、牙疼之类,却只须辛凉轻剂,其病立愈。更述薛瘦吟之言曰∶凡病内无伏气,纵感风寒暑湿之邪,病必不重,重病 
皆新邪引发伏邪者也。但伏气有二∶伤寒伏气,即春温夏热病也;伤暑伏气,即秋温冬温病也。邪伏既久,血气必伤, 
故治法与伤寒伤暑正法大异。且其气血亦钝而不灵,故灵其气机,清其血热,为治伏邪第一要义。第其间所伏之邪,有 
微甚,有浅深;人之性质,有阴阳,有强弱,故其中又有轻重之分焉。医必识得伏气,方不至见病治病,能握机于病象 
之先。然非熟于亢害承制之理,亦岂能测未来之病乎?然非谓司天运气也,雨 寒燠,在在留心,久当自悟耳。 
由是观之,同一温热症,而新感之与伏气,病所之浅深不同,病情之轻重不同,病机之安危不同,故其疗法,亦因 
之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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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温热暑各伏气有兼邪
属性:伏气温病,有兼风兼寒兼湿兼毒之不同;伏气热病,有兼暑兼湿兼燥之不同。惟伏暑之邪,古无是说,至深秋而发 
者,始见于叶氏《指南》。霜未降者轻,霜既降者重,冬至尤重。然竟有伏至来春始发者,由于秋暑过酷,冬令仍温, 
收藏之令不行,中气因太泄而伤,邪热因中虚而伏,其绵延淹滞,较《指南》所论更甚。调治之法则尤难,非参 所能 
托,非芩连所能清。惟藉轻清灵通之品,缓缓拨醒其气机,疏通其血络,始可十救一二。若稍一呆钝,则非火闭,即气 
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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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温暑伏气证状
属性:伏气温病,自里出表,乃先从血分,而后达于气分。故起病之初,往往舌润而无苔垢。但察其脉软,而或弦或微数, 
口未渴,而心烦恶热,即宜投以清解营阴之药。迨邪从气分而化,苔始渐布,然后再清其气分可也。伏邪重者,初起即 
舌绛咽干,甚有肢冷脉伏之假象,亟宜大清阴分伏邪,继必浓腻黄浊之苔渐生,此伏邪与新邪先后不同处。更有伏邪深 
沉,不能一齐外出者,虽治之得法,而苔退舌淡之后,逾一二日,舌复干绛,苔复黄燥,正如抽蕉剥茧,层出不穷,不 
比外感温邪,由卫及气,自营而血也。秋月伏暑证,轻浅者邪伏膜原,深沉者亦多如此。苟阅历不多,未必知其曲折乃 
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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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伏气温病论
属性:伏气温病,本冬伤于寒。后人论伤寒由表入里,温病自上而下,欲撇去伤寒,独开生面以论温,而不自知其无知妄 
作,不但于仲景经文,未明经旨,并于《内》、《难》二经所论温病,概不符合。此乃无根之学说,不足道也。仲景论伤 
寒∶有寒邪伤经,由经传经者;有寒邪伤表,由表入里者。寒邪入里,先入胸为胸满;由心而入心下为心下痞;由心下 
而入腹中为胀满。其病皆自上而下。伏气温病,本冬伤于寒,寒邪伏于骨与肩背之膂筋,至春,病随气化,由筋骨而出 
走肌肉,化为温病;由肌肉外达皮毛,发为热病。伏寒化温,自里出表,乃人身之气,随时变化使然。所谓自上而下者, 
乃人之胃气,不能使邪气外解,则邪气入里,由上焦而入中焦,甚则深入下焦。其病由卫入营,由表入里也。夫病之所 
以由表入里,自上而下者,皆人之气化使然,非病能使然。寒邪从毛窍入,温邪亦从毛窍入,不得以温邪为从口鼻入, 
不能从毛窍入也。何也?人之口鼻呼吸,毛窍亦呼吸,病气随呼吸入人身,固无分乎寒与温也。惟瘟疫传染,地气为病, 
秽浊气味,由口鼻入耳。 
伏气者,正邪也。冬以寒为正邪;春以风为正邪;夏以暑为正邪;长夏新秋以湿为正邪。正邪能伏,虚邪、实邪、 
微邪、贼邪,皆不能伏也。六气伤人,合于四时,只论风寒暑湿,而不及燥火。何也?以燥火二气不能伏,故燥为秋之 
正邪,而置之不论。喻嘉言未明经旨,为补秋燥一条,不知燥伤肺金,其病即发为燥咳,不能伏至冬令而后咳嗽也。 
按燥气有二,有火燥,有寒燥。火燥伤人,其气不能伏;寒燥伤人,结为 瘕,为疝气,日久不愈,亦伏气病也。 
嘉言欲补秋燥一条,当言疝瘕,不当言咳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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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伏邪病名解
属性:感六淫而即发病者,轻者谓之伤,重者谓之中;感六淫而不即病,过后方发者,总谓之曰伏邪。已发者而治不得法, 
病情隐伏,亦谓之曰伏邪。有初感治不得法,正气内伤,邪气内陷,临时假愈,后乃复作者,亦谓之曰伏邪;有已发治 
愈,而未能除尽病根,遗邪内伏,后又复发,亦谓之曰伏邪。夫伏邪,有伏燥,有伏寒,有伏风,有伏湿,有伏暑,有 
伏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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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五气皆从火化
属性:四时之序,春为风,夏为暑,长夏为湿,秋为燥,冬为寒,皆有外因。火则本无外因,然《内经》言百病之生,皆 
生于风寒暑湿燥火,则并及于火为六,病则名曰六淫。盖以风暑湿燥寒感于外,火即应之于内;则在内之火,即此在外 
之五气有以致之,故火但曰游行其间,后贤所以有五气皆从火化之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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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论温热即是伏火
属性:凡伏气温热,皆是伏火,虽其初感受之气,有伤寒伤暑之不同,而潜伏既久,蕴酿蒸变,超时而发,无一不同归火 
化。中医所谓伏火症,即西医所谓内炎症也。王秉衡曰∶风寒暑湿,悉能化火,血气郁蒸,无不生火,所以人之火症独 
多焉。朱心农曰∶东南方天时多热,地气多湿,最多湿热湿温之症,正伤寒症极少。即云冬月多正伤寒症,亦不尽然。 
历症以来,恒见大江以南,每逢冬令太温,一遇感冒,表分虽有外寒,内则竟多伏火,悉以伏火治之,丝毫不爽。故魏 
柳州曰∶壮火为万病之贼。嘉约翰曰∶炎症为百病之源。中医西医,其揆一也。虽然,同一伏火,而湿火与燥火判然不 
同。以治燥火之法治湿火,则湿欲遏而热愈伏,势必为痞满,为呕呃,为形寒,热不扬,为肠鸣泄泻,甚则蒙闭清窍, 
谵语神昏,自汗肢厥,或口噤不语,或手足拘挛;以治湿火之法治燥火,则以燥济燥,犹拨火使扬,势必为灼热,为消 
渴,为热盛昏狂,为风动痉厥,甚则鼻煽音哑,舌卷囊缩,阴竭阳越,内闭外脱。是以对症发药,必据燥火湿火之现症 
为凭。分际自清,误治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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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暑热与火而言
属性:风暑湿燥寒,乃天地之气行于四时者也。惟夏令属火,日光最烈。《内经》云∶岁火太过,炎暑流行。明指烈日之 
火而言。然春秋冬三时之暖燠,无非离照之光热,因皆不可以暑称。故轩岐于五气之下,赘一火字。且其言暑,明曰∶ 
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其性为暑。是暑 热与火二者而已,经旨已深切着明矣。而人之火病独多者,以风寒暑湿,悉能 
化火,五志过动,无不生火,则又天气与人性交合化火之大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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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暑命名之别
属性:,即暑也。变暑言 者,以暑病属诸伏寒,至夏至后发病之名,故曰中 。使不相混,此仲师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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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寒温暑湿汗解不同
属性:伤寒非汗不解,最喜发汗;伤风亦非汗不解,最忌发汗,只宜解肌。此麻、桂之异其治,即异其法也。温病亦喜汗 
解,最忌发汗,只许辛凉解肌,辛温又不可用,妙在导邪外出。俾营卫气血调和,自然得汗,不必强责其汗也。若暑温 
湿温,则又不然。暑非汗不解,可用香薷发之。发汗之后,大汗不止,仍归白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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