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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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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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于文学或自诩为诗人的年轻精英们几乎全都一网打尽,躲到乡下的不算。开课的第一天,夜校大门口哗啦啦一片,全都比我这位羞愧得一个劲脸红的老师去得更早,男男女女,站立在那年冬天十一月的寒风里,不用我介绍,他们有的已经相互认识,交流起作品来,也就是从口袋里神情可疑地拿出各自的诗稿。我头也不回从他们中间穿过去。匆匆往楼梯上奔。我需要时间稳定情绪,在黑板上抄写课文。幸亏,那些人中间没有人跟我上来,宽畅的黑板,四周的寂静使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在那个冷风呼呼的寒夜里,课堂被拥挤的听众弄得热呼呼。我的声音在其中显得腼腆,难过,犹疑。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不够兴奋,把第一堂课讲得干巴巴,有些乏味,跟前来听课的人情绪不符。话又说回来,那应该就是我正常的水平。我是说乏味,我在朗诵课文——茨维塔雅娃那首诗时,差点打退堂鼓跑下去,或者从教室大门口溜掉!课堂上的人全都屏息静气——我那些前来捧场的朋友也都在——瞪视着我,仿佛在看我是否会当场晕倒。那地方有某种空气,在妨碍我高声、富于激情地念出“爱情”这一令人心颤的词,因而,我把这首诗念成了皇宫被攻破时,帝王妃子们都换了农民的衣裳从后宫出逃那种失魂落魄的狼狈相,而本来,它应该是宫殿里一场盛大的节日舞蹈。而且,我的普通话水准很差,我又不能够用地方土话来念。我只是勉强把第一课讲完,竭力稳定住自己的情绪。    
    天气很冷,暮色灰暗,并且是一连数日的阴天之后那种灰暗。城市上空笼罩了一层冷煤灰似的脏兮兮的阴云,街道像接近颓圯的烟囱,不时被滚滚寒流渗染得了无生机。时值傍晚,我所经过的巷子口到处都是鼓风机的声音,我现在已经又在回家的路上。小吃店里已忙着在下面条,蒸馒头。客人们冻得脖子往下紧缩,一个个往盛面的大碗里倒制作粗劣的辣酱。我永远记得那条长长的弄堂名字火车巷。过去,我曾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此地提到火车?因为附近的几个江南县城,都不通火车。似乎这里监狱或兵营一样的两堵墙,跟火车什么的并没有关系。它并不是火车站,恰恰相反,它是轮船站。它的一侧只是一家县城里历史悠久的织布厂,叫新华布厂。厂的附近有一排高大的西洋式建筑,此刻,它跟大街上寒流滚滚的冬天的暮晚很相般匹。它仿佛赋予了这座江南小县城以与众不同的魅力,就像在中国人云集的集市上,菜市场走来一名身披长长黑色衣袍的大牧师一样。他的出现给此地的芸芸众生,给当地空气注入一种清新的圣洁、威严和虔诚。以往这一带的街道里弄是我常来散步,最喜欢光顾的地方,我内心的某种忧郁与之产生了呼应。我似乎觉得这条小巷子,这大教堂般的厂区建筑,高墙的铁丝网、弯曲成条陡直而优美弧线的墙壁全都可以很理解我,我愿意跟它们交流,谈心,像一对流亡在外的老友似的相互拍拍肩膀,一边倾听着高墙另一边的车间里蒸汽弥漫的梭子机声音、锅炉房和别的机器的隆隆声。    
    天色已经快要黑下来,弄堂里一个人没有,像矗立着碑石的墓园一样安静。弄堂的另一边,一个小小的蓝白色斑点向我这边远远地驶移过来。那是一辆脚踏车。一个女孩。我自己的脚踏车,则骑得歪歪倒倒,特别缓慢。因为我正想着心事。风迎面吹过来,女孩子的车子是顺风。就在我们俩擦肩而过一刹那,她的车子停了下来。她声音清脆,又有点怯生生的喊我的名字,同时以一种稳重,几乎有点茫然若失的前跨姿式,从她车子上走了下来。黑色棉皮鞋踏在石板弄地面上,“喀喀”有声。她的眼睛,略带忧郁了很长久的兴奋,在四下里最后一阵暮色中,既谨慎,又大胆地看着我——那种刚邂逅的惊喜和羞怯,只持续了一两秒钟……    
    她的眼睛,在她说话之前,也是有声音的——就是她那双从车座上踏下来亭亭玉立的冬皮鞋。整个人一副出水芙蓉似的少女模样,也像这皮鞋跟的声音一样饱满而响亮。    
    那眼睛是充满着善意的关切和晶莹的,略略带一点忧伤,很是沉静就好像在看我之前,已经很长远没有睁开来看人了——那是我已在课堂上熟悉了的深情和善解人意,而此刻,在朝我忸怩地询问着,微笑着——她喊我名字的声音,也不像是声音,而是一声少女轻微的叹息……    
    “许老师……”    
    “呀——是你?……”    
    我愣头愣脑,我的车刹住了——    
    犹豫了一秒钟。她又笑起来,这次,我看见了她那一排很贤淑很娇小的牙齿——要不是她及时称呼我一声,我会一头骑进墙里面去,或是撞到不远处的电杆,人和车都化成水泥的柱子。    
    她喊住了我的声音,上面说过,像叹息,又像我们周围的天底下狂风一拦无遗的原野,而且时间已经是午夜——她用的是一名女孩子只是在午夜时分才那样开口讲话的声音……    
    我说不来我为什么这样形容,但那最初的声音,留给我的印象如此深刻,那是一个思念过久者的声音。一个神思恍惚,爱情梦游者的声音。她从早到晚都在想同一件事。当这件事重新出现在面前时她脱口而出——灵魂比她的嗓音,比发声器官更早地到达呼唤的对象那里。    
    我们俩就这样僵持着,相对无言地袒露着心迹。仿佛,为了这样寂寞的相见、相处,俩人已经准备了很长时间,我那副失魂落魄的傻样,我自己不知道。她则像一名大孩子般略略低垂下眼帘,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顺从的温情。    
    轮到我开口了——就像遇见了茨维塔雅娃那首音调铿锵的诗歌,那其中绝望而欢乐的字眼一样——我嗫嚅着,掩饰不住自己的慌乱。    
    “你……到哪去?”    
    “我想家去一趟,宿舍里拿点东西。”    
    她用仿佛已经商量(跟谁?)过的,但又犹疑,心事重重的口吻回答我,那声音像是害怕做错事情的孩子。说完,眼睛低得更下。    
    “明天夜里有课的!”沉默了片刻,我说。    
    “嗯”。


第四部分前奏曲(6)

    她不再发愁了,抬起齐颈短的黑发的那张脸,很懂事地微笑起来。我们那条巷子仿佛在银河系的边沿。她把松下来的围巾重新解开,在那对晶莹动人的脖子上系好。    
    “那我走了。”朝我说。    
    “明天见。”    
    链条罩壳一阵咣铛,整个人渐渐远去了,剩下我孤零零掉落在地面上,仿佛在一个千年深渊里。心里面则百感交集:惊奇、愉悦、温柔、不解、懊恼、狂喜……    
    她是我的。她只属于我!    
    这短短的相爱的瞬间——谁又说得出,它们在人一生中占据了多少漫长的岁月?有多少宇宙间的星象、天空中的云层为之停顿?多少万事万物的心跳和它们相融在一起。一切生命的律动中,哪一种可以和爱的律动相比较?    
    它是像人的心脏的另一种起搏功能。它那忽如其来、强有力的跳动,如此陌生、新鲜、神奇——像到站的火车头停在睡觉人的床前;像梦飞跃到了我们的体外。    
    这一天的经历,在我荒芜的心里,像一团火一样烧着了,在那暗蓝的冬夜里“滋滋”响着吸掉了不少我心里面和骨头里的寒气。犹如荒田里的一团野火,从此一天天地摧枯拉朽,四处蔓延开来。    
    我前面说了,我是一个做了父亲的男人,对于我来说,成年就意味着,结了一次婚,又离了一次婚。那之后的心情,对女性就变得十分淡漠。我不再懂得那异性撩人的柔情。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生命,怎样一种动物,我并不了解也没有再去渴望了解的心情和欲念。我这样一个懵懵懂懂的男子,却一头撞到一名比我更毫无准备却心如鹿跳的女孩子怀里,宛如晴天打来的霹雷,我们俩都愣愣地站在那里,半天不知道自己置身在哪一方土地上。    
    她骑上脚踏车走掉以后,半晌,我才被冷风吹醒,耳边不再嗡嗡轰响她那半成年的轻声轻气的声音。我发觉天已经完全黑下来,前面巷子的围墙电线杆都看不清了。我一下子想起家里还有儿子等我回去。刚才的相遇仿佛是我突然睡着了一样。我抬头看天,那天有稀稀落落的晚星。城市上空,有一股渐渐来临的晴朗的气流。我就想,英子她此刻骑到那里啦?我有一种她家在乡下的感觉,应该就在不远处的城郊。我真傻,既不问她从哪里来,也不问她到哪里去。不过报名填写的表格上写了工作单位:“人民医院”。    
    我出了火车巷,正好要经过人民医院大门口,前门的门诊大楼处有一片很大的空地、停车场和旁边的急救中心。通常,那是城市里在天黑以后照明最多的建筑物。别地方的公共场所都已关门大吉,医院却仍是灯火通明的时候。我从那地方经过,发觉每一盏亮灯的窗口,都和英子闪闪烁烁的眼瞳相关联。陡然间整幢医院也变得年轻、柔美、迷人起来。我又想起她长得很好看的牙齿,脸上有一种第一次跟男人说话的神气。这样端庄又怯生生、幸福的神气,又转换成了医院附近一阵阵扑面吹来的夜风——我不禁感到,心里有了她,连夜风也令人陶醉起来。风也沾染上了她那种初涉人世的年轻姑娘的魅力啊。    
    我骑在车上,一时间心花怒放。    
    回家,熬熬待哺的儿子已经急得把饼干、啃不动的苹果扔得满地是。又一只电动玩具被他拆掉了。他正咬着奶瓶的橡皮嘴,脸上挂着冰冷的泪痕,躺在绒布狗身上,快要睡着了。我连忙歉疚地把他抱起来,高举向天花板。那天晚上,我陪孩子玩了很多很多,说了很多高兴的疯话,一直唱儿歌唱到他睡着为止。我的眼前不时地出现英子从脚踏车上跨下车来的动人姿势。我渐渐回想起来,她刹车的动作很猛烈,但上身并不前倾,说明她握把手的双臂很有力。另外,她车上下来时显得又困难、又从容,仿佛,她在那一刹那下了很大的决心。她看上去不是在下车,而是挣脱某一种束缚,一旦决心挣脱了,她的动作又很沉稳,在我面前,她像是很细心地做一件事情。不像别的女孩子,她的感觉一定有某种超常的灵敏。她的沉默寡言是她在人面前性格稳健的体现。一般人会觉得她很忧郁,她自己则对此镇定自若。一种严厉的富于幻想的气质,专注于自己的心,对于外界的任何反应不为所动,嫉恶如仇。    
    这时候,我的手在床头柜上碰到了一只曾被我儿子捧在手里反复啃啮过的苹果。他的年龄、气力尚小,还对付不了这么一个美味的大家伙——苹果的表皮留下了许多道刚刚长出的几粒幼牙的牙齿印痕……    
    这首曲子的作者是巴西人埃尔多瓦·罗勃斯。作为独奏单曲来自他的名作《5首前奏曲和12首练习曲》。很好玩,罗勃斯12岁时就已经写出他的第一首吉他曲,名字叫《甜饼》,他是巴西民族音乐的一位巨匠。青年时代,他由政府资助去巴黎留过学,以后担任过国家的教育部长和巴西高等音乐学校的校长。弹吉他而做到教育部长,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古代的中国会有。这是1940年的作品。罗勃斯逝世于1959年。在巴西,吉他音乐很普及很大程度上跟他有关。当然,南美大陆更风行的是弗郎门戈吉他。    
    


第四部分夜曲(1)

    理解所有人者    
    不为任何人所理解。    
    ——丹尼尔·笛福    
    有时我俩醒来,风直直地从屋子里吹过,房间似乎被那种寒天的气候冻得灰白了。我本能地想起来,钻出热被窝快跑到外面厨房去,先把炉门拉开。我大概又回到了那年的冬天,我看见自己去拉那一扇生锈了的冷炉门,脚上拖着双老棉鞋,脚底下不小心踩到昨晚上没打扫干净的一堆冷煤灰。身上裹一件棉袄,底下只穿了一条短裤,整个人冻得缩成一团,好像僵掉了。我动作飞快把半洋锅子泡饭炖到煤炉上。风把煤灰吹扬到屋子上空。我吸了吸门缝的冷空气,闻到了楼底下的地被冰冻着的味道,用一手摁鼻子,竟有清水鼻涕滴下来。我赶紧往房里面跑,顺手抓着块什么抹布擦擦脸。英子完全醒了,头枕在枕头上白晃晃望着我。她的头发有点乱,眼神安静得就像吃饱了奶的婴儿,亮亮的。快点!冻得生病,胖胖。等我踢掉脚上老棉鞋,嘴里休休作声,顿地一声坐到床上,人不知怎么转身的已经在温热的被窝里,只听见边上的英姿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呢,低头一看,手上竟然还有残余的鼻涕,连忙把它擦到床柱子上面去,生怕被发现。不禁尴尬得觉得好笑。你嘻什么?她问我,没有没没……我顿了顿,房子不保温,好玩。    
    快点把手给我,捂捂胖胖的手。她就侧了身把我的手捉住。我立即就觉得暖乎乎的一大团肉驱掉了寒气。我不敢再伸下去,忍着,想等手热一点。又一股风吹过阳台门的裂缝。吉他琴竖直倚放在塑料面子的旧沙发上,冻得音箱几乎要迸裂了。我的膝盖冰凉,碰到她热乎乎的腿,感觉全身被裹在一层女性的柔嫩深情里。我记得“斯韦脱”这个词,她有时喜欢穿“斯韦脱”内裤睡觉,只要觉得有点不舒服了,她就执意穿上内裤,其余大部分时间,我俩都爱光着身子。光着身子俩人睡觉,更热。被窝子每一点热量,都不会浪费。我记得那天早上她就穿内衣内裤。我手热起来,就朝下捂到她鼓涨的奶上,她轻轻哼了一声,用拳头抵住我,手太冷了,那你再抱抱我。    
    你急吼吼起床做什么?    
    小便呀,顺便先去开炉门。    
    呀,天这么冷,小鸡鸡都冻没了。    
    没关系,只要英子有早饭吃……    
    不吃早饭。有你呢——    
    嗳,英子?    
    做啥?    
    今天特别冷,要是呆会你不用起床,不去上班就好了,我们躺到中午……    
    不去上班?又不是没躺过……    
    天气真冷,我不要我家的英子被冷风追来追去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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