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现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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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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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存在的身分直接地作为意识的对象,但又与意识没有差别。    
  那被表象的东西、形象化的东西、存在着的东西所具有的形式一般是某种异于意识的东西。然而一个概念同时就是一个存在着的东西,概念与存在的差别,就其是意识自身所作出的差别而言,即是概念自身一定的内容。但是在这里,由于这内容同时是一个被概念把握了的内容,意识自身就直接意识到它和这个确定的、有差别的存在着的东西的统一性;但是在表象里情形就不是这样,在表象里意识所首先特别感觉到的,就是表象乃是它的(存在着的东西的)表象;而概念对我说来直接地就是我的概念。在思维里,我是自由的,因为我不是在他物中,而纯全保持在我自身中,并且那对我是客观存在着的对象也是为我而存在的,与我有不可分离的统一。在概念思维中的我的运动即是在我自身中的运动。——所以在这一形态的自我意识的规定主要地是必须牢记:它是一般的思维意识,或者说它的对象是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之直接的统一。那自身同一并自己排斥自己的意识现在成为自在存在着的因素了。不过这种因素本身只是最初大体上作为一般的存在而出现,还没有作为客观的存在之多方面丰富内容的发展和运动而出现。    
  'Ⅰ.斯多葛主义'    
  自我意识的这种自由,就其出现在人类精神的历史上作为一个自觉的现象而言,大家都知道,叫做斯多葛主义。它的原则认为:意识是能思维的东西,只有思维才是意识的本质,并且认为:任何东西只有当意识作为思维的存在去对待它时,它对于意识才是重要的或者才是真的和善的。    
  生命之多方面的自身分化的广大领域以及生命之个体化、复杂化的过程是欲望和劳动的活动所对付的对象。这种多方面的活动现在缩小成为在思维的纯粹运动中所找到的简单的差别。有实在性的东西,在它看来,不是特定事物,或一个特定的自然存在的意识,也不是对特定事物和自然存在的情感、欲望或目的,——不论这些东西是由自己的意识或由一个异己的意识建立起来的差别都是没有实在性的,反之只有思想内的差别或者与自己没有直接差别的差别,才被认为是有实在性的。因此这个意识对主人与奴隶都采取消极的态度。在主人地位时,它的行动也不以奴役奴隶而获得真理性,在奴隶地位时,它的行动也不以听从主人的意志、替主人服务而获得真理性,反之不论在宝座上或在枷锁中,在它的个体生活的一切交接往来的依赖关系之中,它都是自由的、超脱的,它都要保持一种没有生命的宁静,这种没有生命的宁静使它经常脱离生存的运动、脱离影响他人与接受影响的活动而退回到单纯的思想实在性之中。主观的刚愎任性是这样一种自由,它执着于个别的东西,并且仍然停留在奴隶意识之内,但斯多葛主义的自由却不是这样,这种自由是直接从奴隶意识超脱出来的,已经返回到思想的纯粹普遍性,并且作为世界精神的普遍形式,它只有在存在着普遍的恐惧和奴役的时代才能够出现,而且也要在一个有普遍教养——而且这教养已经提高到思想的水平——的时代才能够出现。    
  虽说这个自我意识现在并不以它自身以外的他物为本质,亦不以纯粹抽象的自我为本质,而乃是以一个包含对方在内——不过这对方是一个与它有差别的思想性的东西——的自我为本质,所以在它的对方中它立刻返回到它自己;然而它的这个本质同时只是一个抽象的本质。自我意识的这种自由对于自然的有限存在是漠不关心的,因而它同样对于自然事物也听其自由,不予过问;这样,自身返回就成为双重的。单纯思想中的自由是只以纯粹思想为它的真理,而纯粹思想是没有生活的充实内容的,因而也只是自由的概念,并不是活生生的自由本身。因为这种自由首先只是以一般的思想为本质,这只是一种'抽象'形式,它脱离了独立存在的事物而返回到自己本身。但是既然作为有行动的个人应该表现得活泼泼地,换言之,作为能思维的个人应该把活生生的世界理解为一个思想的体系,那么在思想本身内就应该具有这样广阔的内容,对于生活方面善的东西,对于世界里面真的东西都具有思想的形式,这样一来,所有一切意识的对象就彻头彻尾地除了概念——而概念是意识的本质——以外就没有别的内容了。但是概念在这里既然是抽象的,它就脱离了事物的多样性,它本身内就没有内容,而只有一个被给予的内容。意识的内容既然是思维的对象,当然它取消了作为异己存在的内容,不过这概念既是特定的概念,而概念的这种特定性就是它里面所包含的异己成分。因此斯多葛主义对于回答什么是一般真理的标准(象这个名词当时所表示那样),亦即真正讲来什么是思想本身的内容这一问题时,就处于困惑的境地。    
  对于什么是真的和善的这个问题,它也只能以没有内容的思想本身作为回答说,真和善是包含在合理性中的。但是思想的这种自身同一又只是一个纯粹的形式,里面什么确定的东西也没有。因此斯多葛主义所宣扬的一些普遍名词:真与善,智慧与道德,一般讲来,无疑地是很高超的,但是由于它们事实上不能够达到任何广阔的内容,它们不久也就开始令人感到厌倦了。    
  这种能思维的意识,就其具有抽象的自由的特性而言,因而就只是对于外在存在之不完全的否定。脱离了有限存在而仅仅退回到自身,它并不曾在自身内完成了对有限存在的绝对否定。内容诚然被它认作只是思想,不过内容又认作是特定的思想,因而同时就带有一种特定性或局限性。    
  'Ⅱ.怀疑主义'    
  怀疑主义就是那在斯多葛主义那里仅仅是概念的东西之实现,并且是什么是思想的自由之现实的经验;它本身是否定的,并且必须表明其自身为否定的。随着自我意识之返回到单纯的对它自身的思想,与此相反,事实上独立的有限存在或持存的特殊性就脱离了无限性。在怀疑主义里,现在这个有限存在或特殊性的一面对意识说来就成为完全没有重要性和独立性的东西了;思想完全成为一种否定的思维,否定了那多方面地有规定性的世界,而自由的自我意识的否定性在生活的这种多样性形态中成为真实的否定性。    
  由此可以明白看见,正如斯多葛主义与表现在主人和奴隶关系里的独立的自我意识的概念相符应,所以怀疑主义就与主人和奴隶关系之实现于对对方、对欲望和劳动采取否定的态度相符应。但是如果欲望和劳动不能为自我意识发挥其否定作用,则这种对多样性的独立存在的事物采取攻击或否定的态度反而会得到成功,因为它是以预先就完成了的自由的自我意识的身分转而去反对它们的,确切点说,因为它在自己本身内就拥有思维或无限性,从思维或无限性的原则看来,那些与它有差别的种种独立事物,都只是行将消逝的东西。那些有差别的事物,在自我意识的纯粹思维里仅仅是有差别的事物的抽象,而在怀疑主义这里却成为一切的差别事物,并且一切有差别的存在都成为自我意识的一个有差别的存在。    
  这样一来,大体上对怀疑主义的行动和怀疑主义的形态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怀疑主义指出了由感性确定性、知觉到知性的辩证运动,它又指出那在主人和奴隶关系中被抽象思维本身认为是确定了或固定了的东西之非本质性。主人与奴隶的关系自身同时包含着一个确定的'意识'形态,按照这种形态说来这里也有道德律作为主人的命令;但是抽象思维中的规定本来是科学的概念,而形式的、没有内容的思维却伸展进这种概念,事实上,它只是以一种外在的方式,将一种独立于概念的存在赋予概念,而只认特殊的确定的概念为有效准,虽说这些概念仍然是一些纯粹抽象的东西。    
  辩证法作为否定的运动,象它直接地存在着那样,对于意识说来显得首先是意识必须向它屈服而且它是不通过意识本身而存在着的东西。反之在怀疑主义里,辩证法是自我意识的一个环节,自我意识在这种否定过程里不仅发现它的真理性和实在性消失了,而不自知譬如何消失的,而且于确信它自己的自由时,使得那给予的被认作真实的他物也随之消失,换言之,在怀疑主义面前,所消失的不仅是客观事物本身,而且自我意识认客观事物为客观的和有效准的根本态度也消失了,这也就是说,它的知觉,以及它对于它有失掉的危险的东西加以稳定下来的努力,它的诡辩,和由它自身规定的并固定下来的真理也都一起消失了。通过这种自觉的否定过程,自我意识为它自身争取到它的自由的确定性,创获到达到那种自由的经验,并且从而把这种经验提高到真理的地位。凡是确定的或有差别的东西,不管这些东西以什么方式、由什么原因而被肯定为固定不变的东西,都一概消失了。    
  确定的、有差别的东西本身没有永久性,必定要在思维面前消失净尽,因为有差别的东西正是不在自身之内,而它的本质只是在他物之内;而思维就是洞观到有差别的事物的这种本性;思维是单纯事物的否定的本质。    
  于是怀疑的自我意识就在一切想要在它面前固定其自身的事物之迁流变化中经验到它自己特有的自由,并把这自由认作是它自己给予的和凭借它自己而获得的;这样的自我意识本身就是思维自身中的这种宁静,它自己本身的不变的真正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并不是由一个外在的异己的把它的多面的发展包藏在自身中的东西所产生出来的结果,而这结果又是脱离了它的生成发展的过程的抽象结果。而那意识本身毋宁就是绝对的辩证的不安息,一种感觉和思维的表象的混合体,这些表象的差别会混而为一,而这些表象的同一又同样会分解其自身为多,因为这种同一与不同一对立起来,本身就是一种规定性,换言之,它并没有把不同一包摄在它自身内。事实上这种意识在这里不唯不是一个自身同一的意识,而只是一个纯全偶然的混沌体,一种永远在制造紊乱的摇摆不定的东西。真正讲来,这就是它的本来面目;因为它自己带来并保持着这种自相矛盾的紊乱。    
  因此它自己也承认这一事实,它自己承认它是一个完全偶然的、个别的意识,——一个这样的经验的意识,它所追求的是对它没有实在性的东西,它所听从的是对它没有本质性的东西,它所作的和它所实现的是对它没有真理性的东西。但是同样,在这种方式下,一方面它承认个别的偶然的甚至事实上动物的生活和丧失了自我的意识为有价值,另一方面它又对所有一切的事物予以漫无差别的看待。    
  因为它是对所有一切个别事物和所有一切差别事物的全盘否定。从这种漫无差别、等同一切的态度或者毋宁说在它自己本身内,它又退回到前面提到的那种偶然性和紊乱里面,因为这种自身运动着的否定过程所对待的只是个别事物,所周旋的只是偶然性的东西。因此这种形态的意识乃是一种无意识的摇摆不定,从自身同一的自我意识一端到偶然的、紊乱模糊的意识一端,往来反复摇摆不定。它自己对它自己本身这两个思想就始终结合不起来:一方面它认识到它的自由在于超出有限存在中的一切紊乱和一切偶然性,而另一方面它又同样自己承认自由在于退回到非本质的东西并徘徊周旋于这些非本质的东西里面。它让非本质的内容在它的思想内消失掉,但是正由于这样,它就成为一种非本质东西的意识。它口头上宣称一切事物的绝对消失,然而这种口头上的宣称存在着,而这种意识就只是口头上所宣称的消失:它口头上宣称所看见、所听见的东西不存在,然而它自己本身却看见了、听见了;它口头上宣称伦理原则不存在,然而它自己却仍然把这些伦理原则当作支配它的行为的力量。它的行为和它的言词永远是矛盾着的,而它自身内也具有自身同一和不变与偶然性和不同一性两重矛盾着的意识。但是它把它自身这种矛盾的两方面分离开,而它对于这种矛盾的态度,完全象对待它在纯粹的否定运动里那样。对于这种怀疑的自我意识,如果你向它指出事物的同一性,那末它就会向你指出其不同一性;对于它刚才所宣称的不同一性,如果现在你再向它提出来,那末它立刻就会转而指出其同一性。它所说的话事实上就好象顽皮任性的小孩子的吵闹,一个说甲,另一个就说乙,一个说乙,另一个就说甲,而他们通过这样的互相反对争辩,借以获得彼此处于矛盾争辩状态中的乐趣。    
  在怀疑主义里,意识真正讲来经验到它自己是一个自身矛盾着的意识。从这种经验出发,它又进展到一个新的形态,这个新的形态把怀疑主义分离开了的两个思想结合起来了。    
  那对自身缺乏'辩证'思想的怀疑主义必定要消逝,因为事实上它是包含着这两种方式在自身内的一个意识。因此这个新的形态自己意识到它是双重的意识,一方面意识到它是自己解放自己的、不变的、自身同一的意识,另一方面又意识到它是绝对自身紊乱的和颠倒错乱的意识,亦即意识到自己的矛盾的意识。    
  在斯多葛主义里,自我意识是单纯的自身自由。在怀疑主义里,自由得到了实现,自我意识否定了另一方面即确定的有限存在这一面,但是这正所以双重化自身,而它自身现在就成为两面的东西。这样一来,那过去划分为两个个人——主人与奴隶——的两面性,现在就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了。于是现在就出现了自我意识在自身之内的二元化,这种二元化在精神的概念里是本质的,不过这两方面的统一却还没有达到,——这就是苦恼的意识,苦恼的意识就是那意识到自身是二元化的、分裂的、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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