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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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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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韦斯特马克(E。Westermarck):《人类婚姻史》,王亚南译,上海文艺出版社影印本(1988),页6、页22。    
    [7]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两性社会学》,李安宅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影印本(1986),页173~181。    
    [8]《人类的由来》,页894~895。    
    [9]恩伯(Carol R。Ember)等:《文化的变异》,杜杉杉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页308。    
    [10]《文化的变异》,页311~313。    
    [11]关于这一问题,学术界也流传着相当严重的误解,我打算在另一本书中详谈。    
    [12]如《周礼?天官冢宰》、《礼记?昏义》、《礼记?内则》等,都谈到天子的后以及“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诸侯的大群妻妾,还有她们如何轮流侍寝之类。    
    [13]关于“阴阳天人感应”之说的初步论述,可参见《中国人的性神秘》第一章。    
    [14]“道学家”之名,早在南宋时就被使用,是朱熹等人的论敌们用来指称朱熹这派人的,一开始就含贬义,至今仍然如此。清代纪昀则总是将这类道学家称为“讲学之家”。    
    [15]沈玉成《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1,页107)将“女德无极”译成“女子的德行没有尽头”,遂无法与上下文讲通了。    
    [16]比如《诗?风?桑中》:“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又《诗?郑风?溱洧》:“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等等。    
    [17]《性心理学》译注,页469。    
    [18]我将在另一部书中详论此事——关于此事历来有不少误解。    
    [19]《性心理学》译注,页415~416。    
    [20]《中国婚姻史稿》,页381~391。    
    [21]《性心理学》译注,页441。    
    [22]《性心理学》译注,页441~443。    
    [23]《性心理学》译注,页93。    
    [24]《汉代婚姻形态》,页115。    
    [25]指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中“君子甚爱气而游于房……”那段论述,其中谈到老年人应节制性生活。    
    [26]关于中国古代的生殖崇拜,近年已有多种著作出版,我认为特别值得推荐的是赵国华:《生殖崇拜文化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27]关于这些问题,我将在另一本著作中讨论。    
    [28] 例如用现代性学研究的观点来看,上引古人之说至少其逆命题可以成立——缺少性交对健康不利,统计寿命也较有正常性生活者为短。    
    [29]依据《马王堆汉墓帛书》,文物出版社(1985)。其中古、异体字皆已按整理者的释读代之以今字。以下引马王堆汉墓帛、简书皆同此。    
    [30]据高罗佩(Gulik):Erotic Colour Prints of the Ming Period,Privately Published in fifty copies,Tokyo(1951),自题中文书名《秘戏图考》,其中高氏手录“秘书十种”之七。    
    [31]李约瑟(J。Needbam):《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页164。    
    [32]据《秘戏图考》“秘书十种”之六。    
    [33]例如,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五种房中术著作——现今所见房中术文献的最早源头——中,就没有这类说法的踪迹。    
    [34]在“不应期”内,男性无法再次进入性兴奋状态。“不应期”一般来说随着年龄增大而变长,具体持续时间因人而异,极短的可以只有几分钟,但多数人需要几小时,老年人更可长达几天。例如据美国人马丁(Martin)的研究,三十岁以上的男子通常每昼夜只能达到一次性高潮。特殊的刺激(如更换新的性伴,或由女性对阴茎进行口交等)虽然可以缩短“不应期”,但无疑将损害健康,而且难以多次奏效。    
    [35]这是高罗佩收集的一种残页,他名之曰《某氏家训》,手录于《秘戏图考》“秘书十种”之五。    
    [36]高罗佩(R。H。Van Gulik):Sexual Life in Ancient China,Leiden,E。J。Brill(1961、1974),自题中文书名《中国古代房内考》,页155。又,此书有李零等中译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引文主要依据此中译本,但参照1974年英文原版作了少量修改,下同。    
    [37]科洛德尼(R。Kolodny)等著:《性医学》,吴阶平等编译,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3),第十八章。    
    [38]《性医学》,第十七章。    
    [39]《性医学》,第十七章。    
    [40]有的学者将“醉后入房,生子夭伤”之类的话单独提出来,大谈其“科学意义”,而不顾上下文内容和有关背景,恐非通论。    
    [41]关于古人的种子宜忌,可参阅江晓原:“与阴阳俱往来”——古历与性生活,《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年第3期,“古天学丛谈”专栏之七。


坦荡时代:往日及其余韵坦荡时代:往日及其余韵

    碧城十二曲阑干    
    犀辟尘埃玉辟寒    
    阆苑有书多附鹤    
    女床无树不栖鸾    
    星沉海底当窗见    
    雨过河源隔座看    
    若是晓珠明又定    
    一生长对水精盘    
    ——李商隐:《碧城》三首之一


坦荡时代:往日及其余韵先秦淫风(1)

    先秦淫风    
    此所谓淫风,凡、报、因(皆为春秋时代合法的异辈收继婚),兄妹相婚、转房以及仲春之会、色情娱神等等,皆不在讨论范围[1]。这一小节所论,侧重于婚外性关系。这种性关系在春秋时代的贵族社会中非常普遍。    
    婚外性关系与婚前性关系又有不同。考之各主要民族的文明史,通常对婚后的婚外性关系的制约要出现得早些。中国古代情形,大体也是如此。    
    先秦典籍中提到不少上古之时的风流韵事。如《楚辞?天问》谈到禹的传说:“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此事前面已提到过。又如《吕氏春秋?当务》云“禹有淫湎之意”,也指此事。《天问》又云:    
    有扈牧竖,云何而逢?击床先出,其何所从?    
    是说亥正与有易女行淫,有易之人入而击其床,亥被杀,女则先逃逸了。这场行淫之事似乎还是兄弟俩一同干的,因为《天问》接着就说“眩弟(并)淫,危害厥兄”,谓亥与弟恒一同淫于有易氏之女,致亥被杀。这类风流事例,因在神话与传说之间,故不可视为确切记载。    
    至春秋时代,考察贵族上层社会婚外性关系已有丰富史料。《春秋》三传之中,以《左传》所记这方面事例最多;《公羊传》与《谷梁传》中虽亦有之,但较简略,且往往亦见于《左传》所载。    
    《左传》对于婚外性关系有专用之词,谓之“通”。《左传》中用“通”记载的至少有十六事,先列其中十四事如次:    
    1。“共仲通于哀姜”。(闵公二年)    
    2。甘昭公“通于隗氏”。(僖公二十四年)    
    3。“晋赵婴通于赵庄姬”。(成公四年)    
    4。“宣伯通于穆姜”。(成公十六年)    
    5。“齐声孟子通侨如”。(成公十六年)    
    6。“齐庆克通于声孟子”。(成公十七年)    
    7。“栾祁与其老州宾通”。(襄公二十一年)    
    8。齐庄公“通”于棠姜。(襄公二十五年)    
    9。“蔡景侯为太子般娶于楚,通焉”。(襄公三十年)    
    10。“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昭公二十年)    
    11。“季姒与饔人檀通”。(昭公二十五年)    
    12。“晋祁胜与邬藏通室”。(昭公二十八年)    
    13。季鲂侯“通”于齐悼公之妻。(哀公八年)    
    14。孔悝之母“通”于浑良夫。(哀公十五年)    
    以上各例皆指通奸之事。第12事所言“通室”,指相互与对方妻子通奸。此外,亦有不言“通”而实为通奸者,如宣公四年所载斗伯比与子之女生子文事。又如卫灵公夫人南子事,很值得注意,见《左传?定公十四年》:    
    卫侯为夫人南子召宋朝,会于洮。太子蒯聩献孟于齐,过宋野,野人歌曰:既定尔娄猪,盍归吾艾?太子羞之。    
    此处宋野人之歌,沈玉成译作白话为:“已经满足了你们的母猪,何不归还我们那漂亮的种猪?”[2]后世遂将“夫淫它室”称为“寄”。南子是与宋朝私通,所以她被目为“有淫行”,以致孔子会了她一次,弄出许多麻烦。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次私通竟由丈夫自己为他们安排。后来太子因受了宋野人之歌的羞辱,回来欲杀南子,南子大哭逃走时,卫灵公还“执其手以登台”,救她一命,太子不得不逃亡到宋国去。卫灵公对自己妻子与别人通奸,竟不以为忤,不以为耻,还要帮助她,保护她,由此应可窥见那时贵族对待婚外性关系的态度。    
    春秋时另一较为著名的私通事件发生在鲁桓公夫人文姜与文姜之兄齐襄公之间。《左传?桓公十八年》述其事(此为《左传》中第十五项用“通”记载之事):    
    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桓公到齐国去,文姜同行,申就知道没有好事,所以作了谴责性的警告。桓公得知文姜与齐襄公私通之后,只是责骂(“谪”)她而已,她却向齐襄公告状,齐襄公竟指使人谋杀了桓公——一位来访的邻国国家元首!此后文姜肆无忌惮,六年中五次去与齐襄公相会。对于这些公然的婚外恋活动,《春秋》每次都记载,但作“纯客观报告”之状,如“夏,夫人姜氏如齐师”、“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之类,并无一语臧否。只有《左传?庄公二年》说了一句“书奸也”。    
    鲁伯克在《文明之起源》一书中举出许多例证来说明“在古代,淫荡不堪的女子享有高度的荣誉”,他认为这可以用杂交曾在古代长期流行来解释[3]。以上述南子、文姜之事言之,她们显然还不足以当此。但春秋时代最著名的淫乱事件——以夏姬为中心的一场国际大风波——则似乎佐证了鲁伯克之说。围绕夏姬发生的一连串淫乱与阴谋,《左传》中有详细记述,这也是《左传》中第十六项以“通”记述的事件: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宣公九年)


坦荡时代:往日及其余韵先秦淫风(2)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汝。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射而杀之,二子奔楚。(宣公十年)    
    君臣宣淫,始则各自贴身穿着夏姬的汗衫相戏于朝,后又公开侮辱夏姬之子夏征舒,致使夏征舒愤而“弑君”。于是楚庄王借口夏征舒弑君无道,于次年春率诸侯进军陈国,将夏征舒车裂而死,并接纳了孔宁与仪行父。伐陈之役,楚庄王俘虏了夏姬,于是楚国君臣为争夺夏姬,又展开新一轮勾心斗角:    
    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有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成公二年)    
    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成公二年)    
    楚庄王和子反都想收纳夏姬,但都被巫臣的“大言正论”说得息了念。庄王于是将夏姬给连尹襄老为妻。襄老不久死去,其子黑要竟又“”于夏姬。这时巫臣的真面目暴露出来,他示意夏姬回娘家郑国,自己就好娶她。二人在郑国会合后,“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巫臣总算正式将夏姬娶到手。不久楚共王即位,巫臣乘为楚执行外交使命之机,带上夏姬和全部家财逃到晋国去了。晋国封巫臣做了邢地的大夫。    
    又据《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声子向令尹子木追述,巫臣娶夏姬之事还有别情。声子举了许多“楚虽有材,晋实用之的事例(成语“楚材晋用”即出于此),其一就是“子反与子灵(即巫臣)争夏姬,而雍害其事。子灵奔晋,晋人与之邢以为谋主,御北狄,通吴于晋,教吴叛楚,……楚疲于奔命,至今为患”。巫臣为了得到夏姬,不惜叛国,且积极为敌国谋楚,观此则后世吴伟业咏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之说,有由来矣。    
    从南子、文姜、夏姬以及当时许多其他私通事件来看,春秋时代贵族社会的婚外性关系显然是非常公开而且浪漫的。那么多贵族为夏姬而神魂颠倒,可以推想前述鲁伯克之说或许确实有些道理。而且,夏姬无疑是一个极其迷人的女性。值得注意的是,她的上述浪漫事件都发生在她的中年时期:宣公九年(公元前600年)陈灵公及孔宁、仪行父与她通奸,那时她已死了两个丈夫,而她与第二个丈夫夏御叔所生之子夏征舒已在陈国为卿,设夏征舒此时二十岁,则夏姬至少已四十岁左右;至楚共王即位,巫臣带她逃往晋国,已是十年之后,她已五十岁左右;正是在此十年间,陈灵公、孔宁、仪行父、楚庄王、子反、连尹襄老、黑要、巫臣等人为她闹得不可开交。    
    进入战国时代,贵族社会在婚外性关系的严谨方面似乎仍无多大改进。举《战国策》中的例子就可见一斑,如齐策三记孟尝君事云:    
    孟尝君舍人有与君夫人相爱者。或以问孟尝君曰:为君舍人而内与夫人相爱,亦甚不义矣,君其杀之。君曰:睹貌而相悦者,人之情也,其措之勿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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