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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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碎影-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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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这时的花香总带着肉气
不说话的雨丝也含着淫意
沐浴恨见自己的罪的肌肤
啊身上的绯红怎能擦掉去
——《春》

或许是这些人在道德上的优越感激怒了他,他回应说他们并没有真正读懂。他暗示说,自己有着源自高贵谱系的美学原则,一是来自波德莱尔和法国诗歌(他的集子《花一般的罪恶》就让人联想到波德莱尔的《恶之花》);一是来自布姆斯伯里圈子的影响。在他书房的墙上挂着两幅画,一幅是罗塞蒂绘的史文朋的肖像画,还有一幅是古希腊女诗人莎弗的肖像画。他的朋友不知有多少次听他讲过这个故事:那是在他去剑桥的路上,在拿波里(今译那不勒斯),他下船参观了一个博物馆,在那儿他发现了一幅画着美丽女子的壁画,那女子的眼神像情人一般召唤着他,“向我走来吧,我的洵美!”于是他完全被她蛊惑诱引了。他一次次地讲述这个故事,最后自己也相信了这个故事是真的,并把它记入了一本诗集的序里:在意大利的拿波里上了岸,博物馆里一张壁画的残片使我惊异于希腊诗人莎弗的神丽,辗转觅到了一部她的全诗的英译……我的诗的行程也真奇怪,从莎弗发现了她的崇拜者史文朋,从史文朋认识了先拉斐尔派的一群。又从他们那里接触了波特莱尔、凡尔仑。
——《诗二十五首·自序》

从对莎弗的崇拜,再到史文朋,再到波德莱尔和魏尔仑,邵洵美在这里为自己划了一条非常清楚的美学的谱系线。他在金屋书店出版的散文集《火与肉》——这个具有异域色彩的书名不无史文朋的诗句“双手火一般灼热”的影响——则可以视作他在剑桥所受西方文学教育的总汇:六篇文章里一篇写莎弗,两篇写史文朋,另外三篇写魏尔仑和戈蒂耶。如此自报师承,曾引得朋友徐志摩在背后微哂:“中国有个新诗人,是一百分的凡尔仑。”

那些亭子间文人总喜欢拿着他的“颓废”说事。一个人写的诗是颓废的,连带着他这个人也是颓废的了。在这种道德逻辑下,也难怪中国的文人都拿腔捏调要作君子状。其实“颓废”又有什么不好?它是一种风格,一种色泽,一种态度,它倾向于多彩的奇异的一面,又带着波希米亚式的自以为是。何况在当时的中国语境里,颓废,其实与先锋相去不远。

邵洵美的朋友、《狮吼》杂志(邵也是这本杂志的赞助人)的创办人章克标,在一篇回忆文章里写到他从前的共事圈子,这也可以作为对邵和他气质相近的一帮都市诗人作家的一个定评:

我们这些人,都有点“半神经病”,沉溺于唯美派——当时最风行的文学艺术流派之一,讲点奇异怪诞的、自相矛盾的、超越世俗人情的、叫社会上惊诧的风格,是西欧波特莱尔、魏尔仑、王尔德乃至梅特林克这些人所鼓动激扬的东西。我们出于好奇和趋时,装模作样地讲一些化腐朽为神奇,丑恶的花朵,花一般的罪恶,死的美好和幸福等,拉拢两极、融合矛盾的语言。……崇尚新奇,爱好怪诞,推崇表扬丑陋、恶毒、腐朽、阴暗;贬低光明、荣华,反对世俗的富丽堂皇,申斥高官厚禄大人老爷。

1933年,鲁迅到上海已经住了六个年头了。他租住在虹口大陆新村的一幢三层的楼房里,不再写《阿Q正传》和《伤逝》这样的小说,可是手里的一支笔还是有力地牵引着读者的视线。他自嘲着,但也愤怒着,对世态炎凉和民族痼疾的愤怒夹杂着自己私人的愤怒,公私合营,构成了鲁迅那一时期毫不宽恕的性格。比如,从邵洵美办出版的事他就说了开去,对把文艺当作休闲的唯美派的学徒们极尽挖苦之能事,“要登文坛,须阔太太”,“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但其为文人也,又必须是唯美派,试看王尔德遗照,盘花钮扣,镶牙手杖,何等漂亮”。此文一出,“帮手立即出现了”——鲁迅这样自嘲,论争的情形像极了今天BBS上的无厘头式的口水仗,这些话都登在当时官方的主流媒体《中央日报》上,择其要点如下:
1.拿老婆的钱出来做文学资本,不应被指责,倒是应该佩服的,因为凡事都需要资本,文学也不能例外。用老婆的钱做文学资本,总比拿这钱去嫖要好一些。
2.做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
3.文坛无时不在招“女婿”,比如现在有些人,就快变成俄国的“女婿”了。
4.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便对一切有富岳家的人发生了妒忌,妒忌的结果是攻击。
鲁迅匆忙之际,只来得及说下一句“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带官儿,却没有裙带文人的”,就潜水了。 


新月的余烬:诗人邵洵美的一生
附:《文坛茶话图》说明

大概不是南京的文艺俱乐部吧,墙上挂的世界作家肖像,不是罗曼·罗兰,而是文坛上时髦的高尔基同志和袁中郎先生。茶话席上,坐在主人地位的是著名的“孟尝君”邵洵美,左面似乎是茅盾,右面毫无问题的是郁达夫。林语堂口衔雪茄烟,介在《论语》大将老舍与达夫之间。张资平似乎永远是三角恋爱小说家,你看他,左面是冰心女士,右面是白薇小姐。洪深教授一本正经,也许是在想电影剧本。傅东华昏昏欲睡,又好像在偷听什么。也许是的,你看,后面鲁迅不是和巴金正在谈论文化生活出版计划吗?知堂老人道貌岸然,一旁坐着的郑振铎也似乎搭起架子,假充正经。沈从文回过头来,专等拍照。第三种人杜衡和张天翼、鲁彦成了酒友,大喝五加皮。最右面,捧着茶杯的是施蛰存,隔坐的背影,大概是凌叔华女士。立着的是现代主义的徐霞村、穆时英、刘呐鸥三位大师。手不离书的叶灵凤似乎在挽留高明,满面怒气的高老师,也许是看见有鲁迅在座,要拂袖而去吧?最上面,推门进来的是田大哥,口里好像在说:对不起,有点不得已的原因,我来迟了!露着半面的像是神秘的丁玲女士。其余的,还未到公开时期,恕我不说了。左面墙上的照片,是我们的先贤,计有:刘半农博士、徐志摩诗哲、蒋光慈同志、彭家煊先生。

少飞事实上1930年代之初邵公子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先是家门连遭不幸,继生母去世后,嗣母也相继而去。像他这样的大家庭办丧事讲排场,开销很大,祖父留下来的“杨庆和”钱庄也倒闭了,两个弟弟又要结婚等着用钱,而这些年来他的出版事业总在贴钱,因此钱袋越掏越空。到1933年6月,他实在撑不住了,只好把“新月”也结束了。在这种情况下,邵公子仍是“一条胡同走到底”,再次办出版。到后来只好将房产作为抵押向钱庄借贷,再后来,就只能将房产全部出售给钱庄。邵家的老房子没有了,他只好租房子住。然而他待人处世的派头依旧故我,朋友们出书有困难,甚或穷得揭不开锅了,都会想到这位诗人“孟尝君”。邵洵美为出版业,耗去了大半生的精力和几乎全部的家产,问题在于他自己不善经营,也没有一个懂得经营的人做助手,就只能苦了他自己,还落不得一个好。 



新月的余烬:诗人邵洵美的一生
异域美人

1935年来到上海后来又走进邵洵美生活的那个美国女人叫埃米丽·哈恩,她后来还有个中国名字叫项美丽。这一年她三十岁,来中国的身份是《纽约客》特约撰稿人。她是一个精力充沛的女人,喜欢探险,身材健壮,臀部庞大,剪一个秀兰·邓波儿式的时尚的童花头,有着一双海水般幽深的棕色的眼睛,还有着一张茱丽亚·罗伯茨那样的性感的大嘴。有点放浪,也有点叛逆。据说此人在踏上去中国之路前,还像一个从事田野考察的人类学家一般在非洲刚果的土人部落待过两年。

那个时期上海滩有位有名的交际花弗立茨夫人,作为上海洋行大班的太太,她善于打扮,面貌姣好,同时有着两位数的地下情人。这个风流的阔太太对中国文化无比热衷,自己出钱搞了个京剧团,还协办过跑马厅市政厅(后为大光明剧场)的新年音乐会。进入她家每周一至二次定期举办的文艺沙龙曾是多少海上才子的梦想,因为这是衡量一个人是否进入了上流社会的标志。数年来,邵公子都是弗立茨夫人的座上宾,逢请必去,逢宴必到,同时通过邵,弗立茨夫人还把当时的最负盛名的名伶梅兰芳也拉进了她的京戏团。

这年春天,在“上海国际艺术俱乐部”举办的一次晚宴上,刚到上海的埃米丽·哈恩被女主人弗立茨夫人牵着手推到了邵洵美面前。一曲终了,女作家已经对这个面白鼻高的东方美男子有了好感,特别是当她知道这个男子出自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更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让这个美国女人最为震惊和敬佩的是这个美男子不仅能写诗,而且能用英文写!喜欢冒险的美国女人埃米丽·哈恩来到中国的目的,堂皇地说是为了写作,为了亲手切一切这个变化中的古老国度的脉搏,选取她所要叙述和描写的题材,但和一个东方男子发生一场奇异的爱情,经历一场异国情调的性爱之旅,更是她隐秘的梦想。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梦想这么快就要成为现实了。

埃米丽·哈恩几乎是心甘情愿地成了邵洵美的情妇,两人出双入对,一点也没有想到要避嫌。邵洵美给她取了个中国名字叫项美丽,这是她的英文名字的谐音。让人吃惊的是,她还频频出入邵家,与邵妻做起了朋友。他们对她还有一个称呼,“密姬”,据说是她的原名EmilyHahn的谐音。邵洵美还带妻子去兰心电影院看她演话剧,连邵的妻子也赞叹,“密姬穿了浅灰色外国绸缎的连衣裙,裙子较长,但不是古装,灯光一照,真是十分美丽”。可见这女人的磁力非同凡响。

可笑又可叹的是邵的妻子还是蒙在了鼓里。丈夫每天花那么多时间在那个外国女人身上,她疑窦暗生,却又盘查不出什么,因为丈夫的理由总是那么堂皇、充足。她警告他每天晚上必须在十一点前到家,否则不管他在哪里都要打上门去。丈夫唯唯应着,从不误卯,外面却早已彩旗飘飘。

邵洵美的社交魅力使他一直是他那个圈子里光芒四射的人物,现在因了他美丽的外国情人,更给这个“华美的带世纪末情调的圈子平添了生活的趣味”。他为情妇在霞飞路附近买了一套舒适的公寓房子,而自己住在杨树浦一套更豪华的房子里。有时候他也接情妇到自己的房子过夜。很多朋友找了借口聚到一起来看他的异域美人,他在自己家里,也在情人的公寓里招待他们。同为唯美派作家的朋友张若谷用不无艳羡并稍带夸张的语气这样描述他豪奢的住处:

少爷(圈子里的朋友都这样亲热地招呼他)的住宅,是上海有数建筑中的一座。全部用云石盖造,周围是一个大花园,有八条可以驶走汽车的阔路好像八卦阵一般地把那宅高洋房转在中垓。中间是一座大厅,金碧辉煌装潢得好像金銮殿一样……少爷的私人书房,也就是招待朋友谈话的客室。里面陈设很富丽,但是壁上挂的那张从邦贝火山石古城中掘出来的希腊女诗人莎弗像真迹,估价在五千金以上。还有那一架英国诗人史文朋集的手卷,是用二十万金镑的代价在伦敦拍卖来的……中间放着一架STIENWAY牌的三角形钢琴……琴畔一堆像宝塔一般高的乐谱,都用翡翠色的蛇皮装订。

女作家的放浪行径在白人世界里激起了许多闲言,他们甚至不屑于提起她的名字,只说是“那个养猴子的”(埃米丽·哈恩刚到上海时,养过一只猴子,是从刚果带来的,她叫它查尔斯;每次出门必抱于臂中,查尔斯后来生病死了)。有一天,女作家收到了一封信,拆开一看,里面只是一张用过了的卫生纸。拆信的时候邵洵美也在,他原以为女作家在羞辱面前会哭闹,可是埃米丽·哈恩却放怀大笑起来,笑得连眼泪都出来了。在这种毫无心肝的大笑面前,邵觉得,自己也不是很懂得这个有着漂亮的蓝眼睛的异国女人。

当日本人进占上海时,邵洵美借埃米丽·哈恩的名义在租界内办起了宣传抗日的杂志《自由谭》。这本杂志的主编和发行人名义上是埃米丽·哈恩,但背后全是邵在运作。以同样的方式,他还办起了一本差不多开本的英文杂志《天下》。藏书家姜德明先生推测说:“也许正是邵考虑到当时租界的孤岛环境,有意请一位外国人来出面办理杂志,借以躲避日本占领军的障碍……这种办刊方法,在当时孤岛亦决非一例。”

据说埃米丽·哈恩和邵洵美在律师处是秘密办了结婚手续的,这么说来她的身份就不再是邵的情妇,而是他的第二个妻子了。但这并没有牵制住她离开邵洵美。她给邵留下的唯一纪念是让他也染上了阿芙蓉癖,幸亏不是太严重。1940年,埃米丽·哈恩离开上海去了重庆,搜集她正在写作的《宋氏三姐妹》一书的材料。第二年她去了香港,在那里她爱上了一个已有妻室的英国少校(此人和她养过的那只猴子同名,叫查尔斯·鲍克瑟),不久就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珍珠港事件爆发,香港沦陷,她和鲍克瑟被关进了集中营。1943年12月,美日交换侨民时,他们被遣返美国,定居纽约,并在那里正式结婚,从此结束了她长达八年浪迹远东的传奇生涯。

此后,在中国的经历几乎成了她唯一的写作资源。战后,她出版了自传性的《我与中国》一书,对上海期间的生活及和邵洵美的一段情分作了不少披露。邵在她的笔下成了“中国朋友Sinmay”。她描述了他对上海这座城市是多么熟悉,“每家店铺的每一块砖对Sinmay而言都是有历史的”。还有他如何驾着他“长长的褐色Nash(美国的老牌汽车公司)”,从他的杨树浦的家,经过苏州河,一直到市中心的那些诱人的书店所在地。在她生动的叙述中,邵是个“过分好奇的人”,——“他的心理就像孩子,像小狗,或像个老派的小说家,探究一切事情,从所有吸引他的东西里编织着故事”。

她还写到了富有绅士风度的邵洵美对女人的体贴,这个“有教养的美食家”和“风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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