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回家路上-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睁开了眼睛,看到的是一张放大的狼脸,尤其是狼那双红色的眼睛和沉重的鼻息。妈呀,狼怎么离我这么近啊。我顾不得爬起身子,手撑在地上,手脚并用,快速的向后退去,希望能够远离那头狼。

    可是刚后退几步,我就发现我被一个巨大的东西给挡住了。往后一看,正是我那棵千挑万选的树挡住了我的退路。

    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男子汉大丈夫,死也要站着死。我扶着树干,支撑着还在瑟瑟发抖的双腿站了起来。打又打不过,逃又逃不掉,不由我又心生一计,那就是恐吓。

    我举起了还在发抖的右手,伸出了食指,指着眼前的狼,操着颤抖的声音说道:“你,你别过来哦。在地府我是贵宾。你要是吃了我,阎,阎王一定会拔了你的皮。”

    只见狼听完我的话之后转了下脑袋,好象开始疑惑了,应该是我的恐吓起了作用吧,那就继续努力好了。于是我又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杀麒麟的那个人,麒麟你知道吗?连它都被我干掉了,我劝你不要惹怒我哦。”

 第二十二章 狼的回忆录

    看着毫无动静的狼,看来是我的话起到了威吓性的作用,我不禁又开始为我这个天才的主意高兴起来:“你知道我的兄弟是谁吗?牛头马面,黑白无常,还有凤凰族的雄凤,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之中任何一个你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你吃了我,他们一定会把你灭九族的。你也不想狼族因为你而灭绝吧。”说着我缩起了右指,放下了右手。等等,我刚才做了什么,先伸食指再缩起来,那不就是一个挑逗性的动作了吗?天啊,我居然又挑逗了狼。

    果不其然,狼看到了我的挑逗性动作,迟迟不动的身体也开始跃跃欲试了。

    我本在发抖的双腿不禁抖得更加厉害了。我顾不得对狼再说些什么道歉的话了。看着狼摆开了攻击的架势,那必定是凌厉的一击,我肯定还是九死一生了。

    我闭上了眼睛,希望狼的牙齿可以锋利点,让我死前不会感到多少痛苦。我仿佛看见了狼在撕咬我尸体的情景了。狼在嚎叫了一声之后,开始向我冲了过来,我不由的握紧了拳头。

    (作者:由于我们的主角闭上了眼睛对于事态的发展一无所知,所以以下改由我们的配角狼先生来叙述。)

    我是一头狼,一头生活在森林里的狼。从我懂事起,我就一直在这个森林里。我很想走出这个森林,但是我走了几百年都没走出过这个森林。

    我并不担心迷路,因为对于我这种四海为家的人来说,到哪都是我的家。我也不担心食物,因为在森林里到处都是些没有攻击力的小动物,我可不是个素食主义者,所以我走到哪吃到哪。我还不担心危险,因为我在森林里徘徊了几百年,看到最有攻击力的动物除了我之外就是蛇了。小动物们都把我奉为大王,时常进贡些水果让我尝尝味道,不知不觉我也不反对吃素了。

    不过我经常看见些偶尔路过这片的森林的灵魂,起初我想吃吃他们,打打牙祭,换换口味,不过在吃完第一个灵魂之后,我发现还没有我吃过最难吃的树根好吃了。所以我就睁着眼闭只眼,也不收他们的过路费了,直接放他们通过了这片森林算了。

    我在森林里百无聊赖了几百年,最近我发现了一项非常有意思的活动,那就是唱歌。不过我生怕在我的手下小动物们面前丢脸,所以我只能在晚上一个人,哦,不对,是一只狼偷偷的练歌,希望有一天歌艺有成之后,在我的手下面前露一手。

    昨晚,也就是我死前的那一晚,我还在练歌,我自认为独自练了几年之后歌艺也应该大有进步了。我练完歌之后,正想象往常一样去睡个回笼觉。我听到了我的领地森林里面又来了一个生物,起初我还以为又是那些迷路的灵魂。可是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我才发现我错了,他并没有灵魂应该有的鬼息,而且看起来好象很好吃的样子,我不自觉得流出了口水。

    而那个人好象也不害怕我的样子,起初在我面前指手画脚,好象在跳舞一样,嘴里也不知道叽里咕噜在念着什么。本来以我性子看到好吃的早就一口吃掉了,可能昨晚是通宵练歌的缘故吧,我也就耐着性子看着眼前的“小丑”免费表演了。

    那个小丑在指手画脚了一阵之后,突然向我竖起了中指,我从以前过往的鬼魂口中得知,这个动作往往含有藐视我的意思。想我做狼做了几百年还没被人如此污辱过,我不由得急了,向他发起了进攻。不过第一击似乎并没有得手,被他狼狈的躲了过去,他躲过之后,就开始往前逃跑了。这次看来丢脸是丢到家了,先是被它污辱,若是再被他逃掉性命,叫我以后如何在我的手下面前立足,于是我也就追了上去。

 第二十三章 凤凰的羽毛

    不过追了一阵之后,我发现这个人似乎特别能跑,幸好我这几年虽然吃好的,喝好的,穿好的,奔跑的功夫倒也没拉下。要是再被他逃掉的话,我就失去了一个做狼的尊严了。

    想到这,我不禁抓紧了几步。我看到那人向一棵大树跑去,突然间摔倒了。对于见过人世间许多阴谋诡计的狼来说,我想我还是静观其变,免得到时候阴沟里面翻船。于是我及时的在那个人面前刹住了脚。

    不过那人似乎很怕我,他连爬起的勇气都没有,不要问我怎么知道的,你看他站起来都还扶着那棵树,两条腿还在发抖。我知道,他作为我今天的早餐是作定了,我正考虑着吃完之后我再来个倒头大睡的时候。那人发话了,不过我听不懂他说些什么,要听懂,那起码我得修炼千年之后。不过从他那神情我就猜出那应该是些威胁我的话。哼,敢威胁我,难道他就不知道我就是这片森林的主人吗?

    不过看着他滑稽的表情,我也就暂时忍耐一下吧,不过突然间他又朝我做了个“过来”的手势,难道他还不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这儿的主人,他居然叫我过去,自己却不过来。想到这儿我顿时火了。

    于是我叫了一声之后,便向那人发起了进攻。哦,对了,我忘记说了,为了我时时刻刻能够练习唱歌,所以我决定在每次进攻之前都要发个高音来练习下自己的声线。看到那人闭目待死的样子我感到了一丝得意,原来我还是这片森林攻击力最厉害的狼啊,哈哈。

    我的身形扑至半空中,正想从他脖子一口咬下的时候。突然间从那人胸前串出一团火来,那火是金黄色的。火一瞬间朝我扑面而来,我尚未作出任何反应,只感到我的身体一阵高热,接着身体就变轻了。我知道,我挂了,在那团火的面前挂了。我不甘心的看了这个世界最后一眼,我看到那人胸前的衣服被火烧出了一个小洞,而那小洞里似乎有一根金黄色的羽毛,听说凤凰的羽毛是金黄色的,难道他是……

    我想到了人世间的一个成语:扮猪吃虎。难道这小子武功就这么厉害。不过我死了,还想那么多干什么,我只希望我下辈子不要在做狼了,我要做猪,因为听说猪能吃掉老虎。

    (作者:由于操作失误,我们的配角狼先生就这么挂掉了,所以又该由我们的主角来叙述。)

    狼在我面前跳了起来,看来我就要丧身在狼吻之下了。听说狼比较喜欢咬脖子,希望那能使我少受点死前的痛苦吧。

    可是我期待中身体被撕碎的感觉并没有出现,我只感到了一阵风扑面而至。不一会就有一种什么东西被烤焦的味道。然后就是重物重重的砸在我的身上。不过幸好那重物比较柔软,使我没有受多大大伤害,似乎那重物还有些温度,砸在身上暖暖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我睁开了双眼,看见脚下躺着一团模糊被烤黑的肉,散发着阵阵刺鼻的味道。(作者:那是由于毛发和脂肪的燃烧引起的味道。)我仔细的辨认了一下,才发现那团肉就是那只狼。

    这时我发现我胸口的衣服破了个大洞,应该是被火烧出来的。在那个大洞里面,是被我贴身放在胸前的雄凤的羽毛。听说凤凰是火系内力的高手,那就是在生死关头这根凤凰的羽毛救了我。我真的感谢送我羽毛的雄凤了。等等,如果我能活用这根羽毛的时候,那我不就离成为武林高手的日子不远了,想到此处我不禁因为我的因祸得福,而放声大笑起来。(作者:说过不让你成为武林高手就不让你成为武林高手,你现在得意的太早拉。)

    之后我整装再次出发,在这个林子里已经好几十天了,本来在树上用打火机做下的记号,由于当时被狼追赶而慌不择路也找不到了,现在是找不到出口也找不到入口了,难道我这一辈子就要困死在这片死森林中吗?我不由想到了入口的牌子,哎,不归林,看来就是有进无出了。

 第二十四章 重见天日

    我在树林里晃荡了N天之后,我就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片树林大,出奇的大。我在N天之内,已经走过了无数个地方,虽然我走过的地方都用打火机做了记号,不过呢我在树林里游荡这么多天却从来没看到过我以前做过的记号。

    不过我还发现几个事实:我发现我的武技似乎没有长足的进步,不过我的逃跑技术和烹饪技术似乎更上一层楼了。起初我本想用树林里的动物练练级,长长经验。不过我发现这片树林虽大,能称之为猛兽的动物却少得可怜,N天前遇到过的狼简直可以说是这里最凶猛的动物了。除了狼之外我遇到体型最大的就要算兔子了,试问这种小型动物怎么能成为我的练功对象呢?

    不过有一点还好,树林里的小动物似乎很怕我,每次看到我都跑。为了获得我生存下去的食物,我也只能跟在他们后面拼命的练习赛跑。现在我有自信,只要不是遇到麒麟那种超级BOSS,至少我还有逃命的本钱了,应该苦练了N年的百米飞人也不是我的对手。

    至于我的烹饪技术呢,以前是很差,现在呢经过了N次尝试之后,或许是我的嘴巴已经麻木了,我认为应该还过的过去吧。试问天下间有谁在缺盐,缺糖,缺所有调料的条件下烹饪出象我如此应该算得上美食的美食呢?!我有自信,或许等我出去之后,在调料条件充足的情况下,或许我还能拿个厨师冠军咧。

    还有几件事,起初我想试试那天救我一命的凤凰羽毛,到底是怎么用的。起初我追着小动物在后面跑,一直企图用凤凰羽毛射出来的火来消灭它,结果就看到一个疯子在一只兔子后面举着跟羽毛疯狂的喊着“火!火!”接着就是等我亲手制服那只兔子之后(其实是兔子被我追的精疲力竭,躲在一边喘着粗气),我仍不甘心,依旧举着根羽毛,对着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兔子疯狂的喊着“火。火。”最后我只能认清了一个事实,我不仅习不成高超的武技,而且连救命根子凤凰羽毛我都知道怎么用。于是我难耐肚子的饥饿,只能把练习对象兔子用打火机点着了火,烤来吃了。

    自此我对变成什么天下无敌已经没有什么奢望了,我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虽然我好象只是灵魂出壳,在炼狱山游荡)能够走出这片破森林。

    或许是我的诚意感动了老天。(作者:错,是感动了作者,谁希望看到你一直在森林里瞎晃悠,所以只能让你早点找到出口。)我总算在一片荒芜人际,杂草丛生的地方找到了一块牌子。靠着我尚未丧失的智慧,我读出了牌子上的几个字:出口此处向前100km。接着就看到了一个醒目的红箭头,帮我指出了我出口的方向。100km虽然是远了一点,不过总算能和这片森林告别,我心中也是无比的高兴。

    在箭头的指引下,我又行走了N天之后,我总算又重见天日了。我沿着下山的小路,最后看了一眼炼狱山,还有那片不归林,毕竟他们也陪我度过了N天,走向了山脚。

    很庆幸的是在山脚,我居然发现了一座民居。虽然是古代的样式,看起来主人也是并不富裕。不过我觉得我在N天之后又可以看见久违的称之为人的生物我应该感到高兴,虽然他们似乎只是个灵魂存在于炼狱山,不过他们也曾经应该是个人吧。而且我总算可以舒舒服服,快快乐乐的洗一把澡了。

    想到这,我快步的向那座民居走去。

 第二十五章 重逢大嘴夫妇

    走近那所民居前,我气喘吁吁顾不得几日来的疲累,急不可待的敲开了民居的大门。

    不一会儿,随着门“吱呀”一声打开,一张属于美丽青纯少女的脸庞,出现在门背后,怯生生的看着我。我知道我已经N天没换过衣服,洗过澡了,她或许以为我是刚从山上下来的坐山雕,打家劫舍,抢劫民女,她看到我害怕也实属正常。

    我在仔细端详了下那张美丽的少女脸庞,似乎有点熟识,再仔细辨认下我若有所思的问道:“你是孟姑?”

    明显门内的少女很吃惊我这个“从山上下来的野人”能够一口喊出她的名字显得更加害怕,她胆怯的问道:“你是…?”

    我摆出个我自认为最亲切的POSE,说道:“是我呀,我是达旦啊!”

    明显孟姑从简单的几句对话中,听出了我的声音,从我被灰尘掩盖的脸庞中依稀分辩出了我的脸型。她连忙打开了半掩的门户,马上将我迎进了屋。

    其实也不能怪我一下子没有认出孟姑来,因为我毕竟有N天没见过人了,谁知道在我人生地不熟的炼狱山会碰到以前的老朋友。其次就是,孟姑以前喜欢扎两个小辫子,显得调皮可爱;而现在的孟姑,挽了个高高的发楫,显得端庄大方。虽然外貌没有什么改变,但是整个人在气质上从活泼走向了成熟稳重。起初我以为是孟姑的妈妈,不过我想孟姑只有祖孙两人,所以我就一口咬定她就是孟姑了。不过是什么使孟姑有这么大的改变呢?难道她……?

    孟姑把我迎进了屋,问起了我这三个月来的情况。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原来N=90哦。于是我将这三个月来的情况告诉了孟姑。

    而孟姑对我说起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