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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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 第12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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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抵达寺庙,大师就将他独自送到大森林中,并要求他一年后回到寺庙时要描述出森林的声音。

  冬去春来,王子回到寺庙,他滔滔不绝地对大师讲述着所听到的一切:“大师,我听到了杜鹃美丽的歌声、树叶沙沙地作响、蜂鸟嗡嗡地啼鸣、蟋蟀唧唧地鸣叫……”听完他的话,大师让他继续回去倾听。对此,王子颇感困惑:难道自己还没有完全辨识所有的声音吗?

  时间一天一天地流逝着,年轻的王子孤独地端坐在森林里,竖着双耳尽力地倾听着。然而,令他失望的是除了已听到的,别无他声。这天清晨,正当他默默地坐在树下,他突然开始感觉到从未听到过的一些模模糊糊的声响,越是聚精会神地倾听,这些声响也越来越清晰。他立刻茅塞顿开:这些一定就是大师所希望我能够辨别的声音

  !回到寺庙,王子恭恭敬敬地向大师描述着他新的收获:“当我集中全力地倾听时,我听到了从未听到过的声音鲜花在缓缓地开放;大地在阳光下复苏;小草在吮吸着露珠……”大师频频地点头赞赏:“倾听听不到的声音是成为杰出的统治者所必备的一项基本素质。因为只有当一位统治者学会密切地倾听民众的心声理解他们没有表达的情感,了解他们没有表露的疾苦,掌握他们没有表达的抱怨,他才有希望鼓舞民众的信心,满足民众真正的要求,以及了解所出现的问题。当领导者仅仅注意表面之词,而不是深刻地洞察民众的心灵,了解他们真实的想法、情感和要求,那么这个国家必将衰亡。”

  火与水

  公元前4世纪,某国有一个十分繁荣的地区,自从新的统治者继承王位掌管大权后,日渐衰落。新统治者对此十分震惊,大惑不解。于是,他起程前去名山寺庙寻访智慧大师。

  这位新统治者到达寺庙,他看到大师静静地端坐在小石丘上,眺望着毗邻的山谷。他向大师述说了自己的处境后,屏住呼吸等待着大师的教诲,然而,令他失望的是大师一言未发,而是面露微笑,示意他随其下山。

  他俩默默地来到一条又宽又长、一望无际的大河岸边,大师面对河水冥思片刻,便在岸边架起一个柴堆。柴堆被点燃,火苗越来越大。大师让他一起坐在火堆旁,就这样,他们一直看着熊熊的火焰划破了夜空。

  随着黎明的到来,火焰也慢慢地暗淡下来。这时,大师指着大河第一次开口说:“现在,你明白你无法和前统治者一样维持管辖地区繁荣的原因了吗?”新统治者面带困惑和羞愧,他并没明白大师的用意:“请原谅我的无知。我还无法理解您赐予的智慧。”大师说:“请回想一下,昨晚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火焰,它是那么的强大和威武,它自高自大地向上跳跃和呼叫着,它无视一切强壮的树木和野兽,它似乎可以轻而易举地征服横挡在面前的一切障碍。相反,再想一下这条大河,它起源于远山的溪流,时快时慢,但总是向下流淌着,选择低洼处作为前进的路线,它心甘情愿地渗进大地每一道裂痕痕,浸入大地每一块凹陷,因此谦恭是它的天性。当我们倾听河水时,几乎无所闻;而当我们触摸河水时,则几乎无所觉;因为,善良、温和是它的秉性。而说到底,一时熊熊的烈火遗留下什么?仅是一把灰烬!因为火太强大了,所以,不仅没有摧毁横挡在面前的一切障碍,而且最终消耗掉自身,成为自身力量的牺牲品。平静无声的河水则恰恰相反,也正鉴于此,它才总是永远不停地流淌着,越来越宽,越来越深,一旦到达浩瀚的大海,它将获得永恒的生命,产生前所未有的威力。”

  大师继续说:“真正的统治者应该是水而不是火。因为水能够战胜一切障碍,拥有美好的生命。因此,不是强大、有权威的统治者,而是谦恭,具有内在力量的统治者,才能够获得民心,使其国家和地区繁荣昌盛。想想看,你属于哪一类统治者?也许你所寻求的答案就在于此。”

Number:5488

Title:床头琐记

作者:邢卓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青春岁月

Date:

Nation:

Translator:

  无所谓

  如果不幸的事情已经铸成,你不想让无聊的俗人将你的悲哀当做谈笑的资料,就一定要做出无所谓的样子,这“无所谓”是抑灭一切闲言碎语的最好办法。

  真与假

  在过去那疯狂的年代里,你喊出一万句革命透顶的口号,似乎也难以稍抬你“不凡”的身价,因为这样喊的人实在太多,震耳欲聋的“时代强音”如汪洋大海。然而,你若不慎发出半日句“反动”之语,灭顶之灾就冲扑而至。你会申辩:“我那一万句革命的抵不去这半句反动的么?”抵不去!那万句“革命的”被裁定为虚假,这半句“反动的”被确凿为真实!

  悲与喜

  一些排斥悲剧创作的人摆出的理由是:悲剧剥夺人的眼泪,制造凄惨的情绪,人的生活已然很沉重了,为什么还自造烦恼?而喜剧可以使人轻松欢乐。喜剧固然能博得人畅意悦心的一笑,却不免失于暂短和浅薄;悲剧则将尘世的苦难昭示于众,使自身的痛苦在更深更烈的悲惨中稀释,从而得以安宁和慰藉,从某种意义上讲,悲剧给人的欢乐更持久更丰富。

  还是悲与喜

  生理学上讲,过度的兴奋与过度的哀伤于人的身体同样的不利。因此,太好的事与太坏的事于希望健康长寿者来说没有根本的区别,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喜欢唱:平平淡淡才是真。

  疲惫与寂寞

  在奋斗的漩涡中,感到十分的疲惫,常常忧虑地感叹:何时能舒舒服服睡个好觉,轻轻松松乐他一场?也有人在虚空的光阴里诅咒令人发疯的寂寞。百无聊赖是享受,也是一种折磨。

  纠缠人生的两种情绪,不能并存的两项财富,你喜欢哪个?

  玩

  一个孩子到田野来玩风筝。风筝很大,他很小。空中的它牵着地下的他趔趔趄趄地跑。他到田野上来玩风筝,田野上,风筝玩着他。

  被玩着的感觉好像也是玩着。

  成败文章

  一篇很深邃很美丽的小说来的也许并不吃力。构思时很汹涌,下笔时很流畅,只用了七分力气,就成了这得意之作。心里充满欢喜。

  一篇很蹩脚很愚钝的小说也许作得很不容易。构思时累晕了头脑,下笔时吭吃吭吃,眼睛阵阵花,胸口阵阵痛。变成了铅字。读者不赞许,自己不满意。尽管如此,还是十分地珍爱它。每当想起它,就想到那沉沉之夜中黑蚊叮咬、热汗淋漓的苦难情景这便是舍不得将不成功的手稿送进纸篓而终于送到编辑部的原因。

  我知道

  尽管我知道鼓励我们坚强的人自己未必就坚强,鼓励我们勇敢的人自己未必就勇敢,但我依然用全身心拥抱住这份鼓励,从中汲取力量。

  怕与不怕

  小时候听了神鬼的故事就不敢走夜路,现在具备了身处黑暗毫无惧色的胆量,并非不信了鬼神,只是知道了些人世的真幕,不再像儿时那样对生活充满迷恋和憧憬。体验了人生的艰辛,就藐视死亡,不怕死了也就不怕了鬼神和夜路。

  自己动手

  让孩子干活比自己动手还要麻烦。只说洗碗:小手捏不牢,时时有摔碎砸破的危险;端碗走路你要帮他掀帘,帮他开厨房的灯,帮他找出洗布,帮他拧开洗涤灵的盖倒出适当的剂量,还要叮嘱水不要溅到鞋上;要替他开碗橱的门,检验碗底的水是否控干净,最后还要帮助拧一拧水龙头……尽管麻烦,还是要让他们动手干!

Number:5489

Title:惊心动魄输血史

作者:沈立行

出处《读者》:总第168期

Provenance:科学生活

Date:1995。3

Nation:

Translator:

  人血和动物的血,几千年来都伴有神秘和恐怖的色彩,直到现在我们也不能说已经揭开了它们的秘密。

  大口大口喝猛兽的血

  无论欧洲和中国,自古都以为喝最凶猛的动物的血,对人十分有益。“屠龙”之说,由此而起。世界上本来没有龙,龙只是古代人崇拜的图腾。但国为龙是叱咤风云的动物。强者就想喝它的血来健身。

  在中国,早有屠龙的神话。《庄子·列御寇》中记道:有人花了千金,学会了屠龙之术,却从未杀过龙。这徒然给后世留下了一句意为学而无用的讽刺成语:“屠龙之技”。但欧洲人在传说中却是真正杀过龙的。古希腊力大无穷的巨人齐格非里特,就在恶战后杀死了一条很大的龙,不仅浑身浴血,而且将龙血全部喝下,回复青春,更加勇猛。“屠龙”自然只是传说,但人喝动物的血,却是几千年来一直存在的事实。日本人在北海道的冰天雪地中围攻巨熊,杀死后大碗喝着温热的熊血,认为是最好的补品。直到现在,仍然如此。

  中国人相信鹿血,以为是上好的补药。从汉朝开始,皇帝就设有鹿苑,春秋围猎,骑射取乐,并在需要时天天杀一只鹿,让皇帝喝温热的鹿血。这样的豪饮,小百姓自然是无福消受的。清朝咸丰皇帝害怕英法联军进京,逃到承德“避暑山庄”后,肺结核大发,天天喝鹿血,也无济于事,直喝到一命呜呼。在民间,鸡血一向被看做神圣的东西,尤其是大公鸡的血。自古以来,“歃血为盟”,就是一种隆重的结义方式。所谓“歃血”,就是口涂动物鲜血,并含血喝下,以表忠诚。春秋战国时风行结盟,参加的人就要喝血,当时主要是羊血。以后2000多年来,“歃血”一直存在,尤其是秘密结社的江湖兄弟,都要活杀大公鸡,将血滴在酒内,一饮而尽。红军长征过大渡河前,就由刘件承和少数民族首领小叶丹歃血结义的。不少人结盟时,甚至用尖刀割开自己的手腕,将血滴入酒内,这比鸡血更为隆重了。有些人用刺破手指的血来写血书,有不少皇帝的密诏,就是用血写的。还有些高僧,天天以指血写经。一部《金刚经》写完,人也因血枯而圆寂了。

  吃人血,也是有的。鲁迅就写过用浸透革命者牺牲时鲜血的馒头医痨病的小说。野史《蜀碧》一书中,也有张献忠在四川喝人血的记载。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人类认为血液是神圣东西,表示公道和正义。它们与人的健康就更有密切的关系了。

  童男的鲜血

  对人输血,欧洲14世纪就已出现,但成功的例子很少,中国古代则无此种记载。

  15世纪初,罗马教皇英诺圣特病危,群医束手无策。当时,意大利米兰有个叫卡鲁达斯的医生说,直接向教皇输入人血,可以救治,但必须是童男的热血,才是最神圣洁净的。他残忍地割开3个十二三岁男孩的动脉血管,让鲜红的血液流入铜质的器皿。3个孩子抽搐着一一死去,惨不忍睹。然后,卡鲁达斯在血液中加入名贵的药草,用手工制造的粗大注射针头,将血液输入教皇的血管中。教皇立即感到胸闷窒息,慢慢死去。4条人命,就此断送在庸医手中。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样的输血无异于谋杀。

  不过,这毕竟是人对人输血的开端,从历史上看,仍有重要意义。

  哈维的杰出贡献

  在中世纪,欧洲人以为人体内的血液从脑部产生,流向身体末梢就完了,然后又是新的血液再往下流,根本不知道心脏所起的作用。直到1628年,英国医生威廉·哈维经长期研究,终于揭开了心脏的秘密,发表了有名的论文《动物心运动的解剖研究》,人类才知道,血液在动物体内是通过心脏循环不息地回流的。哈维是实验生理学的创始人,他告诉人们,心脏像一个泵,使血液从动脉输出,再由静脉回流。每个人有血液4000~5000毫升,比重在1。06左右。血液内含有多种营养成分,如无机盐、氧、酶和激素,等等。哈维还是个生理学家,他在1651年发表了论文《论动物的生殖》,详细阐述了胚胎学的原理。一石激起千重浪,哈维的伟大发现,澄清了人们对血液和生殖的错误概念,引起了医学界极大的震动。

  既然血液循环不息地流动,医生们自然会想到可以将药物输入血管治病了,当时有个名叫人泰的医生,就大胆地将药液输入病人的血管,但很多人就此死了。医生们弄不清是什么道理,就停止使用。此外,由于哈维对生殖和胚胎的解析,一些医生想入非非,认为人和动物可以杂交,改变人的性格。例如,人和羊交配,人的性格就可以变得温驯。医生们盲目地试验过,结果却是不能存活的怪胎。所以,威廉·哈维的伟大发现,一度曾使欧洲人进入误区,造成过一些悲剧和喜剧。

  “圣洁的羊血”

  17世纪,医生们真正开始对人输血。当时人们对羊有一种特殊的感情,认为羊血最为圣洁干净。于是,外科医生用羊血输入人的血管来治病,居然有人活下来了,它治愈了一些严重贫血患者,但不少病人却死去了。成功率不到10%。

  从一些17世纪保存下来的油画上,可以看到用羊血对人输血的情景:一头健壮的公羊被缚在凳子上,颈部的毛被剃光,割破的颈动脉内插有一根管子,羊血不断流出来。管子的另一头是较细的针孔,刺在病人腕部的血管中。羊放在高处,病人躺在低处,羊血就向病人的血管流去。但是,许多病人往往猛烈窒息,血液也往往凝集,不得流通。羊和人一起死去。这种可怕的情景,可以从古画中看得出来。由于输血如此危险,故当时病人都要立下自愿书,一旦死去,和医生无关。

  病人死得越来越多了,虽然都是些绝症患者,但也引起社会的震惊,以至巴黎的宗教法庭不得不出来干预,发布命令,禁止输血。于是,仍旧回到喝血的老路上去,喝的大都是羊血,均无显著疗效。

  直到100年后,人们才初步弄清楚羊血杀人的秘密。1875年,朗特亚医生终于在显微镜下弄明白,威廉·哈维忽略了血液的其他特性。郎特亚写了一本书《血液移输》,书中一针见血地说:“羊的血清,具有破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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