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明探案:花心丈夫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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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花心丈夫之死-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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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子明逐页翻看那些剪报,突然,他的面孔上出现了一丝兴奋的笑容。他翻到了一小块剪报,那是临渝法制报前些时候的一篇报道,其内容是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曾经发生的一起案例。在该案例中,麻醉科医师科普里诺使用了一种特殊的药品将自己的妻子卡梅拉杀害。那种药品叫做琥珀酰氯化胆碱。这种药物的最大特点是,它在人体内分解特快,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分解90%,因此,法医很难查明真相。如果剂量足够大,可以抑制呼吸肌而令人窒息而死。可是倘若剂量较小,则仅仅使人肌肉麻痹而不至于死亡。看来胡玉明对这篇报道非常重视,难道她已经仿而效之,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
  倘若胡玉明决定在11月13日晚上杀死刘历文,她必须首先考虑两个先决性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她需要一种延时装置,利用该装置,她可以既能够杀死刘历文,又同时能够给自己提供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第二个问题是,在她安排那延时装置之前,她必须完全控制住刘历文。
  她理应深知刘历文的体质,自己决非他的对手,又怎么能控制得住他呢?想来想去,唯一的方法就是采用药物。她是学化学的,很容易就可以查明各种药物的药理性能。她知道,几乎所有的安眠药和麻醉药在人体内的降解速度都比较慢,人死后,法医完全可以查明死者生前可能服用过何种药物。因此,她必须找到一种法医无法检测的药物。或许她前些时候碰巧曾读过关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那篇报道,那种药物岂不是正符合自己的要求吗?
  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横纹肌松弛剂,使用之后会导致全身肌肉麻痹。它的最大特点是,它与其他所有的麻醉药不同,它在血液中迅速被分解,5分钟之后就会分解90%。因此,两个小时之后,这种药物已经从体内完全消失了,法医又如何能查得到呢?从这个意义上说,使用它是最安全的。虽然该药物的作用只有5分钟,但是要将刘历文捆绑起来,5分钟已经足够了。
  前几天,当陈子明看完玉湖路杀人案的卷宗时,他已经预估到凶手使用这种药物的可能性,因为除了这种药物之外,没有其他的任何一种药物具有这样快速代谢的特征。
  下一个问题便是药品的来源。使得刘历文致死的化学物质是氰化钾,这种东西一般人不容易得到。但是,大学的实验室里有这种东西,而胡玉明是大学化学系毕业的,因此,她如果想搞到这种东西并不难。可是,琥珀酰氯化胆碱是一种临床药物,一般的化学实验室里是没有的,只是在某些医院的手术室里才有。那么,胡玉明是从哪儿搞到这种药物的呢?
  在胡玉明的交际圈里,未曾发现有人在医院的手术室里工作。因此,如果她利用该药物实施犯罪,大概是从市场上买来的。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临床上仅仅是作为手术时的辅助麻醉剂,所以在一般的药房里根本没有,仅在较大的医药公司才有此药出售。陈子明建议李大鹏立即对本市的几个大医药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四章 
  李大鹏很快就向子明老师报告了调查结果。
  本市的医药公司中,只有两家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注射剂出售。其中一家是临渝市医药总公司,另一家是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李大鹏分别对这两家公司进行了调查。
  由于琥珀酰氯化胆碱并不是常用药,而是一种麻醉辅助药,仅仅用于手术中,所以只批发给一些较大的医院,而且每笔批发的数目都比较大。因此,调查起来就比较方便。
  据临渝市医药总公司销售部的工作人员说,近一个月来,他们总共售出了四批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但买方都是本市的几个大医院,而且每笔的数目都很大。李大鹏一一核实了买家名单,基本否定了胡玉明购买的可能。
  在康寿医药公司临渝分公司销售部,李大鹏却有了新的发现。该销售部一位年轻的男职员回忆道,大约半个月前,确实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儿来过,要求购买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射剂。由于该药剂以往一直都是批发,从未零售过,所以他们不想卖。可是那女孩儿可怜兮兮地说,她的父亲在乡下的医院里要进行气管插管,非此药不可,她急得都快哭出来了。在她的一再央求之下,最后才卖了一盒给她。李大鹏拿出胡玉明的照片让那男职员辨认,他立刻就认了出来。
  事实已经清楚,胡玉明在杀死刘历文之前,曾首先使用琥珀酰氯化胆碱使其丧失行动能力,便于她对现场进行布置。
  可是,陈子明无法解释的一点是,琥珀酰氯化胆碱必须注射给药,如果口服则会因胃肠道消化液的分解而失效。那么,凶手又是如何给刘历文进行注射的呢?因为在死者尸检时,法医未曾发现任何针眼。也就是说,死者死前未曾被注射过任何药剂。
  那么,胡玉明又是如何使得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的体内呢?
  陈子明查阅了有关药剂学方面的专著,对于某些药品,如果既不能口服给药,又不能采取注射的方式,那么,只有两种方式可以使用,那就是直肠给药与舌下给药。所谓直肠给药是指将有关药物以栓剂的形式塞入肛门,使其在直肠内溶化,从而被直肠粘膜吸收而进入血液系统。而所谓舌下给药是指以诸如含片之类的形式将药物置于口腔中的舌下,使其溶化,通过口腔粘膜吸收而进入人体的血液系统。
  陈子明想道,对于本案而言,采取直肠给药的形式不大实际,胡玉明凭什么将琥珀酰氯化胆碱注入刘历文的肛门呢?既然如此,剩余的唯一方式便是舌下给药了。
  难道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做成含片的形式?她没有相关工具,又如何才能够制成含片呢?姑且不谈她缺乏药剂学方面的各种知识,她连压片机都没有,又如何压片呢?
  那么,她到底使用了什么办法呢?
  除了含片外,还有什么方法能使得药物被口腔粘膜吸收呢?陈子明猛然想起了口香糖。如果胡玉明将那琥珀酰氯化胆碱渗透到口香糖里去,再让刘历文慢慢咀嚼那口香糖,其中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岂不是就通过口腔粘膜进入到刘历文的血液系统了吗?
  刘历文在咀嚼那口香糖之后,很快便失去了反抗能力,于是胡玉明便可以将他捆绑起来了。
  但是,下一个问题是,胡玉明究竟是如何做到既杀死了刘历文,又能够为自己提供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呢?
  她必定是设计了一个延时装置,该延时装置大概非常巧妙,以至于警方至今未能查明。虽然现场并未发现任何可能的延时装置,但陈子明认为,那延时装置必定和铁床上方天花板上的那个小挂钩有关。
  陈子明想道,倘若在那挂钩上拴一个容器,那里面盛有氰化钾溶液,让那溶液慢慢滴下来,可以精确计算时间,控制溶液滴下的速度,从而控制刘历文的死亡时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那个盛有氰化钾的容器最后到哪儿去了呢?当晚10点10分司马玉茹进入现场时发现丈夫已死,就立即打电话报警,当时没有一个人发现有什么容器挂在那儿。况且,警方进入现场后曾拍摄了大量照片,现在再仔细观察那些照片,天花板上的小挂钩在照片上清晰可见,可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容器。
  倘若没有任何容器,难道氰化钾溶液能够凭空挂在那里吗?
  陈子明猛地醒悟道,原来如此!
  他终于知道胡玉明是怎么做的了,真是聪明绝顶呀,可惜用错了地方。
  胡玉明将那氰化钾溶液冻成了冰,然后再挂在那小挂钩上。
  可是,这儿还有一个问题。
  倘若胡玉明在7点40分离开刘历文的公寓前将那含有氰化钾的冰块挂在那小挂钩上,当她出门后不久,那冰块就开始融化,含有氰化钾的水将滴在刘历文那塞满棉布而张得很大的口中。由于氰化钾的致死时间极快,只不过几分钟时间而已。因此,刘历文的死亡时间理应是7点40分至8点,可是据法医报告,他的死亡时间是8点30分至9点30分,这又是为什么呢?
  按理说,法医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依据各种指标综合判断的,即使有误差,也不会有那样大的误差,必定是胡玉明的杀人设计方面还有什么其它内容。
  陈子明陷入久久的沉思,怎样才能够使得氰化钾的作用延迟呢?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或许胡玉明正是运用了这个办法。
  胡玉明可能是首先用一般的自来水制造了一块冰,这块冰根本不含氰化钾。至于这块冰的大小,她必定曾做过多次试验,使其在室温条件下,能够在100分钟内融化完毕。
  她在做好了这块冰之后,可能用电烙铁之类的东西在那冰上镕出一个凹洞,然后将高浓度的氰化钾水溶液倒入那洞中,并且将一根打了结的短线头的一端浸入那氰化钾溶液中,随后立即放入冷冻室中使之冻结。待冻结之后,那冰就可以挂在那短线头之下了。胡玉明在她自己的公寓里已经事先完成了这一切。11月13日晚上,她与刘历文在肯德基店里共进晚餐后,便一起乘出租车前往位于淮河路香槟花园她自己的公寓附近。她让刘历文坐在车里等她,她自己回到公寓,她将早已准备好的那块含有氰化钾的冰块装入一个保温杯,藏在她自己的提包里,便出门返回出租车了。当他们俩当晚7点钟左右到达刘历文的公寓时,天色已黑,所以没有什么人注意到他们的行踪。进入公寓后,她假装与刘历文亲热,将他拉到卧室的床边,因为这样一来,当刘历文肌肉麻痹后她就可以省力一些。或许她借口刘历文口臭,要他咀嚼一块口香糖。此刻,刘历文正是欲火难耐,自然是百依百顺了。刘历文咀嚼那特制的口香糖后,很快就处于肌肉麻痹状态而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她则抓紧时机,戴上手套,用胶带将那色鬼捆绑于大铁床之上。她特别注意将他的身体拉得很直,使之没有动弹的余地,这样那天花板上的冰块融化时,所滴下的水滴可以正好滴在刘历文的口中。她继而在刘历文的口中塞入许多棉布,其目的是使其口腔尽量张大,以便冰块融化后的水能尽量多地滴入口腔。下一步就是安装那小挂钩了,由于挂钩的另一尖端有罗纹,很容易就能旋在天花板上。她小心地调节挂钩的位置,正对着刘历文的口腔上方。这一切完成之后,她最后从保温杯中取出那块冰,将那短线头拴在挂钩上,
  当她离开刘历文的公寓时,那冰块已经开始融化了。不过,开始融化的仅仅是外层的冰,那只不过是自来水而已,其中并不含氰化钾。等到一个半小时之后,外层的冰已经完全融化,里层的冰就开始融化了,那才是致命的氰化钾溶液。于是,当那溶液滴入刘历文的口腔中时,他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当陈子明将自己的推测告诉李大鹏时,他惊讶得差点儿失手打碎了手中的茶杯。多么精巧而离奇的杀人伎俩!他暗自感叹道,倘若不是子明老师插手此案,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查明真相的!
  虽然陈子明已经推测出胡玉明的杀人手段,但是这一切还仅仅是推测,尚缺乏证据,而没有证据是无法定罪的。比如说,虽然可以证明胡玉明曾与刘历文共进晚餐,但无法证明她曾进入他的公寓。虽然可以证明她购买了一盒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无法证明她将这种药物用之于刘历文的身体。而至于设想她用口香糖的方式使刘历文全身麻痹,继而将他捆绑起来,在天花板上安装含有氰化钾的冰块等等,则更属于陈子明的推测,根本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又怎么能够使胡玉明认罪呢?目前唯一可以明确的罪名只不过是:胡玉明曾经窃取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并为自己换取了50万元报酬。
  而至于杀人罪,则必须从其它方面查找出关键性的证据作为突破口。
  陈子明决定,一方面向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请教,看看是否有什么方法可以间接证明刘历文体内含有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物,另一方面必须再次搜查胡玉明的公寓,或许可以寻找到更为有力的证据。

第十五章 
  医科大学药剂学教研室的张教授在过去几年里曾多次协助陈子明破案,此次当然是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这件非常规的检测任务。
  在张教授看来,要想确定刘历文死前是否用过琥珀酰氯化胆碱也是有办法的。虽然琥珀酰氯化胆碱在体内已经全部分解代谢,但是该药物理应转化成其他的某些化合物。虽然目前尚未准确测定那些化合物的结构,但通过进行动物实验而加以比较的方法也能够确定死者生前是否使用过该药物。只需给兔子注射适量的琥珀酰氯化胆碱,在100分钟后将兔子处死,然后抽取死兔的血液进行检测,并与刘历文的血液作比较。由于兔子的上述死亡过程与刘历文类似,其体内琥珀酰氯化胆碱的代谢过程也应该类似。
  张教授将刘历文的血液经过一系列处理,最后注入高效液相色谱,几分钟后,在打印纸上的某个位置就出现了一段特征波形,该波形由4个不同大小的峰组成,它们理应代表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四种不明代谢产物。张教授继而将那三头曾注射过琥珀酰氯化胆碱的家兔抽血后进行同样处理,在打印纸上也得出了同样波峰,而在对照组中则没有这四个峰出现。因此,可以肯定,刘历文在死前其体内已经存在了琥珀酰氯化胆碱。但是,胡玉明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使琥珀酰氯化胆碱进入刘历文体内的,张教授则不得而知了。
  陈子明带领李大鹏、李毅然等人再次搜查了胡玉明的公寓。该公寓楼的管理非常严密,楼下的大门口有两名保安,据说是每日24小时值班。陈子明注意到,入口处有两个摄像头,出入大楼的每一个人都在其监控范围之内。胡玉明的公寓在第十四层,那公寓虽然较小,只有一个客厅、一个卧室、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但是装修得都比较豪华。一行人进入公寓后,大家分头寻找有价值的物证。可是,由于前不久已经搜查过一次,所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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