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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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在宋代的城市-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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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当时胡人乘鞍马风甚,于是,便有了新媳妇跨女婿准备的马鞍的婚俗。直到明清时期,这种由女婿以马鞍置地,令新媳妇跨过其上,叫做“平安”的婚俗仍保持着,标示着宋代城市婚俗一直引领着宋以后的婚俗潮流。新媳妇还要在草上、秤上过,入了门,进一当中悬挂着帐子的房间,稍微休息,这叫“坐虚帐”。或者一直到一间屋内,坐在一张床上,这叫“坐富贵”。这时男家委托亲戚接待女子亲家,“亲送客”,急急忙忙喝完男家准备的三盏酒退走,这叫“走送”。

    北宋城市婚礼进行到此,出现了有趣的一幕:堂中置一马鞍,女婿要坐上,饮三杯酒,女家再遣人请他下马鞍,连着请三次,才能把他请下来,这叫“上高坐”。凡是举行婚礼,只有女婿上高坐,才称得起是最隆重的仪式,如谁家不设此礼,就会被男女宾客视为阙礼。即使北宋的名儒巨公、衣冠旧族也都要举行这“坐鞍礼”。这或许是对当时旋风般的草原民族骠悍的仰慕、撷取?

    到了南宋城市中,这点变化出现了,男子不像传统戏剧中那样着大红袍,而是穿绿衣裳,戴花幞头,到一张放在床上或离地面很高处的椅子上就坐,这也叫做“高坐”。先由媒人,后由姨或舅母请,他们各斟一杯酒,男子接住饮了,再由岳母请,把他请下“高坐”,回房坐在床上。这时新人家的门额,横挂一条彩帛,已被人扯裂下来,夫婿进门后,众人争着扯着碎片散去,这叫“利市缴门红”。然后,礼官请两位新人出房,男执槐简,挂红绿彩,绾“同心结”倒行;女面向男,把“同心结”挂在手上,缓缓行走。这种被无数文学艺术样式反复重复过的礼节,唤做“牵巾”。也有女子专以此写诗祝贺的,如《灯下闲谈》:

    团圆今夕色珍晖,结了同心翠带垂。此后莫交尘点染,他年长照岁寒姿。

    宋代城市婚礼席上的参拜仪式,有的是宋代之前就有,如拜舅姑诸亲,有的则是自宋代方始,如夫妇交拜。“交拜礼”之后,礼官用盘盛金银钱、杂果,在房中撒掷,这叫“撒帐”。它与“撒谷豆”禳三煞不同,而是寄寓着祝愿得子、长命富贵等吉祥幸福之意,这可从“撒帐致语”中看出——

    窃以满堂欢洽,正鹊桥仙下降之辰;半夜乐浓,乃风流子佳期之夕。几岁相思会,今日喜相逢。天仙子初下瑶台,虞美人乍归香阁。诉衷情而款客,合欢带以谐和。苏幕遮中,象鸳鸯之交颈;绮罗香里,如鱼水之同欢。系裙腰解而百媚生,点绛唇偎而千娇集。款款抱柳腰轻细,时时看人娇羞。既遂永同,惟宜歌长,寿乐是夜也。一派安公子,尽欲贺新郎。幸对帐前,敢呈抛撒。

    值得注意的是,宋话本《快嘴李翠莲记》所载撒帐祝词,与《翰墨全书》乙集所录完全一致,可见这种撒帐祝词已形成了一套格式,互相借鉴,传录甚多,但又都是喜庆吉祥的框架。礼官一面不断吟着喜词,一面拿着喜果撒向帏幕间,方位有东、西、南、北、上、中、下、前、后。这种边吟边撒的撒帐致语,极好地烘托出了欢乐祥和热烈的气氛,所以直到近代仍广泛采用。孙宝瑄在光绪二十八年即1902年9月22日所记的《忘山庐日记》中录下了别人教他的“洒帐词”——

    宋人洒帐之歌,使熟记,待洒时遂唱曰:洒帐东,帘幕深围烛影红,佳气葱笼长不散,画堂日日醉春风。洒帐西,锦带流苏四角低,龙虎榜中标第一,鸳鸯谱里稳双栖。洒帐南,琴瑟和鸣乐且耽,碧月团人似玉,双双绣带佩宜男。洒帐北,新添喜气眉间塞,芙蓉并蒂本来双,广寒仙子蟾宫客。洒帐中,一双云里玉芙蓉,锦衾洗就湘波绿,绣枕移就琥珀红。洒帐毕,诸位亲朋齐请出,夫夫妇妇咸有家,子子孙孙乐无极。

    从这段文字可以返观宋代城市婚俗的撒帐致语是相当生动的。撒帐结束后,男左女右,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为“合髻”。这种仪式源于唐代,在宋代城市婚俗中得以完善,它与男冠女笄是不一样的,是表示二性合一、生死相随、患难与共、白头偕老的信物。

    接着,把两盏酒用红绿“同心结”绾住盏底,男女互饮,这叫“交杯酒”,也叫“合卺酒”。它的最早源头虽可追溯到上古,但“交杯酒”一词却最早出现于宋代城市婚俗。这期间有一演变过程——

    众所周知,卺是一个瓠分割而成的两个瓢。瓠,苦不可食,用来盛酒必然有苦味,新夫妇各用一瓢共同进酒,不但象征着夫妇合为一体,而且也比喻夫妇当同辛苦。到了北宋末期,婚礼用的“四爵两卺”便常用酒杯代替了,并在《政和五礼新仪》中得到了确认。男女喝“交杯酒”时,礼官还念“合卺诗”助兴:

    玉女朱唇饮数分,盏边微见有坏痕。仙郎故意留残酒,为惜馨香不忍吞。

    这时,男子用手摘下女子头上的花,女子用手解开男子身上的绿抛纽,再把杯扔到床下面,酒杯一仰一复,这就是大吉的征象,寄托着天翻地覆、阴阳和谐的意思。而且有所发展的是,宋代城市合卺之夕,女婿登上高堂,赋诗催妆,已成常礼。

    有一亲家父母先观女婿,母亲曾认为其女像菩萨,却嫁了个多髯麻胡子似的人物,待索诗时,这麻胡子女婿却大显其才,大书道:

    一双两好古来无,好女从来无好夫。却扇卷帘明点烛,待教菩萨看麻胡。

    此诗一出,满堂传观,来宾哄动,一致认为这位女婿不是凡人。重和元年(1118)的新科状元王昂,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妇家立索“催妆词”,王昂才思敏捷,迅写《好事近》词,其中“喜气拥门阑,光动绮罗香陌”、“留取黛眉浅处,画章台春色”,意境动人,遂推为合卺之诗的佳作。待赋诗完毕,这时该开始“掩帐”了,新人换妆,换好后,礼官迎请两新人到中堂,行参谢之礼,亲朋讲些庆贺话,男女双方亲家行“新亲之好”礼,再入礼筵。南宋一般是喝五杯酒,再到别间歇坐,讲讲亲情,再重入礼筵,饮四盏酒,结束这个仪式。

    北宋和南宋的婚俗还有相同之处,女家往男家送彩缎、油蜜、蒸饼,北宋叫“蜜和油蒸饼”,南宋叫“三朝礼”。北宋时,新婚三天之后,女家到婿家致酒作会,叫做“暖女”。到南宋此礼并不太严格了,只要九天之内举行即可。这中间还可以取女子回家,送给她彩匹、冠花、盒食等物,这叫“洗头”。新婚满一个月后,女家送“满月”礼盒,女婿家摆下酒席,招待亲家及亲眷,这叫“贺满月会亲”。至此,整个婚礼仪式圆满完成。

    虽然其中不乏成婚男女的愉悦,不乏欢乐甚至调侃的色调,但是这样的聘娶婚俗,还是由幕后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策划操纵而演成的,任何成婚的男女都不能违背,也不可能违背这个规律。因为许许多多的男女,有的尚在母腹中,就定了“指腹婚”,在襁褓中定婚的更屡见不鲜,男女长大成人后,更是双方父母包办。有的父母为所谓“天下之义”,可自作主张任意为女求婿,或为子配女。即使年当嫁娶未婚而死者,也要体现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精神,完成“冥婚”。那是由专做这种媒的“鬼媒人”,选通帖子,男女双方父母以其帖子命祷而卜,卜后再制冥衣,即双方各备男冠带、女裙帔等衣物。这些物品交给“鬼媒人”后,在男墓地举行“合婚”仪式,墓前放置果酒,设两个相并的座位,两座后各立一长一尺有余的小幡,以此二幡,举行合卺,判定标准是二幡微动,就可以“相合”了,若一幡不动,也算可以相合。

    对死去的男女,都要让他们恪守着规定好的婚俗行事,那阳间的男女结合更是要一丝不苟。在某些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的统治者手里,任何青年男女的婚配都是不允许僭越他们能够允许的范围,否则就会招来杀身之祸——

    临安咸安郡王府内的绣作璩秀秀,与碾玉待诏崔宁,曾由郡王当着众人之面,将璩秀秀许给崔宁,两人彼此也都满意。一次,郡王府失火,他们偶遇廊下,一并逃出,直奔两千多里外的潭州结为夫妻,开店度日。谁知被王府军兵发现,报知郡王,郡王因他们未经自己同意私自成婚,就一反初意,勃然大怒,将他俩抓回,把崔宁问成大罪,杀死了璩秀秀,后来崔宁也为此死去。

    但是随着风气的开化,越来越多的青年男女,大胆地走上自择配偶的道路。一对从不相识的青年男女,只因在东京的一个茶坊逢面,四目相视,俱各有情,那女孩心里暗暗喜欢那男子,便以买糖水为由说道:“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那男孩儿也有爱慕女孩之意,也以买糖水回应:“我不曾娶浑家……”

    话本作者借一盏甜蜜蜜的糖水,传递出男女双方一见钟情、互相求爱若渴的心意,真可谓匠心独运,而且背景是选在人烟繁阜、拥挤不堪的市井中间,也是那么勇敢,那么热烈,这在宋代以前的城市婚俗中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在宋代以后的城市婚俗中也从未见过,甚至要远胜现代青年的求爱方式,它不愧是中国古代城市中一支石破天惊的青春爱情之歌!

    还据《南烬纪闻》等宋代笔记佐证:尤其是在节日当中,男女青年毫无顾忌,南宋某地的男女“合婚”,都是自己去选择,往往是“男自负女而归,不烦父母媒妁引也”。

    可是,一点稚嫩的婚俗胚芽,它只能像初绽的蓓蕾,在茂盛的封建思想园圃中,很难长成为枝繁叶茂、郁郁葱葱的婚姻之树。尽管在沧州小市镇上也有招男子入门“做女婿”的“入赘婚”,还有令人感到意外的弟弟因姊姊而娶到妻子,妹妹因哥哥而得到夫婿的自由恋爱婚,寡妇的再婚等各式与传统不一的婚姻……

    但,从根本上,婚俗园圃的格局是不容改动的。就像北宋皇室宗女很多,一开始为之议婚不限门第,有钱的人家为了将来求得一官,以庇门户,便贿赂宗室求婚。这样,连络互引,东京有名的富族“大桶张家”,最多的时候竟和皇帝的三十多个近亲攀上亲家。

    然而,元祐年间,娶宗女而官至左班殿直的广州藩坊刘姓人死了,他们娶的宗女膝下无子,所以刘家就要争分财产,一直闹到朝廷。这时,朝廷方才醒悟,自此下令:“宗女嫁夷部,因禁止三代。须一代有官,乃得取宗女。”

    是的,婚俗的园圃虽有新风吹来,可只不过是偶尔的,微微的,是为点缀升平而出现的一朵朵悦目但没有长久生命的纸花。作为封建文化的婚俗,必然由制造它的社会给予制约,而且从不留情面,极其冷酷。东京枣槊巷里的官人皇甫松,因中了一位和尚使用的奸计,就可以扭住自己“花枝也似的浑家”,到开封府便把她“休了”。



第八部分 婚育之俗
第2节 生育

    洪迈《夷坚志》曾记述:婺源严田农民江四,生活很富裕,行迹却无赖,妻子初产是个女孩,江四便将其投入水盆,逾时尚活,江痛掐其女两耳,皆落,如刀割似的,遂死。第二年,江妻又生一两耳缺断女,像上次被掐痕迹。里巷居民认为这是报应,都说若再溺杀,必有殃祸,劝江四存育,江四这才将这个女孩留下来。

    这种溺女现象不止安徽一地,福建农村生男至第四子,再多就不养了;女子则不至第三,若再多,临产时用器贮水,生下来即溺死。北宋朝廷针对这种现象立下了禁赏,可是愚昧的乡民却习以为常,邻保亲族皆与隐瞒……

    好像是为了回应这种野蛮、落后的农村生子不育溺杀的风俗似的,宋代政府在各主要城市里建立起了“慈幼局”。海内外史学家们对宋代生子不育溺杀的风俗曾作过不少的研究,未知是否对出现在宋代城市中的幼儿慈善机构作过深入的探讨?

    慈幼局的宗旨是:如果贫穷市民无力养育子女,许其抱至局,写上出生年月日,局里设有专职的乳娘抚育。他人家若无子女,可到局来领养。每年灾荒发生,贫穷市民的子女多抱入慈幼局,故道上无抛弃子女。这种幼儿慈善机构,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家,宋代灭亡之后,元明两代均未再建,只是到了清代才重新设置起慈幼机构,其间中断有三四百年之久,这恰恰证明了在宋代城市中对儿童生育的重视。这种重视不光是在儿童的慈善方面,而且在儿童生育的所有方面,已形成了一整套相当严细的规矩——

    每当孕妇怀孕月份快满之时,她的父母亲、舅舅、姑姑,用银盆或彩画盆,盛着一束粟秆,用绵绣巾或生色帕袱盖着,上面放着花朵,并用有五男二女花样的草帖子送去,以示吉祥庆贺。还用盆、盒装馒头、彩画鸭蛋120个、生枣并送,这叫“分痛”,以示娘家亲属对产妇分娩痛疼分承之意。又做成卧鹿、眠羊动物模样的果子,小孩的彩衣,当成“催生礼”,表明欢迎婴儿早日平安降生的美好愿望。又有“催生符”,想是必挂或必烧。“催生歌”确有助于孕妇——

    一乌梅三巴豆七胡椒,细研烂捣取成膏。酒醋调和脐下贴,便令子母见分胞。

    为了使孕妇的生产顺利,宋代医学家还从专业角度规定了孕妇生产时的必备用品。在陈自明的《妇人大全良方》中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药:

    保气散佛手散枳壳散榆白皮散
    黑圣散大圣散神寝元花药石散
    保生元催生丹黑龙丹雌雄石燕
    理中元生地黄羌活葵子
    黄莲竹茹乌梅甘草
    海马陈皮姜钱黑豆

    一类是物:

    催生符马衔铁煎药炉滤药帛
    醋炭盆铫子软硬炭煮粥沙瓶
    干蓐草汤瓶干柴茅小石一二十颗
    暖水釜灯笼灯心火把
    油烛发烛缴巾软厚
    洗儿肥皂头发断脐线及剪刀

    还有一类是为孕妇准备用的而不是吃的食品:枣子、白蜜、无灰酒、好醋、白米。另备童子小便,纯属荒诞,但也堂而皇之写入《妇人大全良方》,显然是当时盛行宋代城市中的一种迷信陋习。

    如果以这些物品与城市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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