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尾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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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怪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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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尔最近写了一篇《猫难》,而演员波尔则根本拒绝讲任何跟猫有关的笑话,他说他根本不觉得那个题材有趣。宠物店则说,一个月来连一只小猫也没卖出去。怪猫的足迹开始出现在瑞维谷、肯纳西、绿庄、东布隆克斯、环城大道、公园大道和公园广场,很快,全市各处都会发现有野猫被掐死,法力斯街、莱诺克斯大道、第二大道、第十大道、布罗纳大街……」
  「都是些小孩子的恶作剧罢了。」
  「当然,我们甚至逮捕了几个现行犯。这些都是征兆,埃勒里,但光是征兆就足以吓断我这身硬骨头了。凭我敢承认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我是一个男子汉大丈夫。」
  「你今天吃东西了吗?」
  「五件谋杀案使得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颤栗不安!这是怎么一回事?你要怎么解释?」
  埃勒里沉默不语。
  「说吧,」警官挖苦地说,「不会砸掉你业余侦探的招牌的。」
  埃勒里不过是在沉思罢了。
  「也许是,」他说,「也许就是因为它那种诡异的气氛。在纽约,一天内若发现50起小儿麻痹的病例,仍然能运行如常;可是,只要发生两起霍乱,除非意外,我敢打赌你会面临大规模的歇斯底里症候群。这几件勒杀案有一些怪异之处,实在很难不引人注意。如果连艾伯内希这样的人都会碰上,那任何人都有机会。」
  警官直视着他:「你似乎知道很多嘛。」
  「只是从报章杂志上搜集到的资料罢了。」
  「想多知道一点儿吗?高层机密哩。」
  「这个……」
  「坐下,儿子。」
  「爸——」
  「坐下!」
  埃勒里坐了下来。毕竟,这个人是他老爸。
  「到目前为止的五桩谋杀案,」警官说,「都是发生在曼哈顿,被害者都是被勒死的,每一次都是用同一种绳子。」
  「那种柞蚕丝绳吗?是印度丝吧?」
  「哦,你知道这事?」
  「报纸上说你们找不到卖这种绳子的地方。」
  「报纸说的一点儿也没错。这种丝很坚韧,纤维较粗——所以你一定得帮我——原产地在印度,这是目前我们唯一知道的线索。」
  「什么?」
  「我再重复一遍:其他的线索一点儿也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就是没有!埃勒里。没有指纹、没有目击者、没有嫌疑犯、没有动机、连个屁也没有!凶手来去如风,只留下两样东西:一具尸体和一条绳子。第一个被害者是——」
  「艾伯内希,阿奇博尔德·达德利·艾伯内希,44岁,住在东十九街靠近葛莱美西公园的一间三室的公寓里,单身。他缠绵病榻的母亲在几年前去世后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的父亲是个牧师,1922年去世。艾伯内希一辈子没工作过,先是照顾他母亲,然后是他自己。大战的时候因为体检不合格,所以不用当兵。平时自己煮饭,自己打扫房子;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也没有要好的女人,什么都没有;没有颜色、没有气味、好像根本就不存在似的。有没有艾伯内希比较确切的死亡时间?」
  「普劳提大夫估算他是在6月3日子夜时分被勒死的,他对这点相当有把握。我们有理由相信艾伯内希认识凶手,整个情况像是在他赴约时发生的。我们已经排除他的亲人犯案的嫌疑,他们分散四处,连个鬼影子都找不到,不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人干的。至于朋友呢,艾伯内希没有朋友,一个也没有,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孤狼。」
  「或者说是一只落单的羊吧。」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漏掉任何可疑的线索,」警官愁眉苦脸地说,「我们盘问过公寓的管理员,也找过那个爱喝酒的门房,公寓里每一位住户都问了,甚至连负责那一栋公寓的租赁中介公司也去拜访过了。」
  「我知道艾伯内希是靠一笔基金的利息过日子的。」
  「那笔基金是由一家银行保管的,已经好几年了。他没有律师,也没有自己的事业——他母亲死后他是怎么打发时间的,只有老天知道,我们一无所知。就是混日子吧,我想。」
  「附近的店家呢?」
  「没有人认识他。」
  「理发师呢,也查过了吗?」
  「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会躲在可爱的小圆凳后面下手?」警官脸上一丝微笑也没有,「他都是自己刮胡子,每个月到联合广场边一家理发厅剪一次头发。他已经在那里整整剪了20年的头发了,可是他们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们问了三个理发师,答案都是一样。哦,他也不赌博。」
  「你确定艾伯内希的生活中没有女人?」
  「确定。」
  「也没有男人?」
  「没有证据显示他可能是同性恋者。他矮小肥胖,从没上场击过球,没跑过垒,当然也没有失误过。」
  「一次失误,至少有一次。」埃勒里说。
  奎因警官想开口说话,可是马上又闭紧嘴唇。坐在椅子上的埃勒里调整了一下姿势,接着说:「这些事实证明艾伯内希的一生是一片空白,可是没有人的一生会是如此,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我之所以敢说不可能,证据就是:他被谋杀了。他一定过着某种暖昧的生活,他一定做过什么事,这五个人都做过。那维奥莱特·史密斯呢?」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闭起眼睛说,「怪猫选中的第二号展示品。艾伯内希命案发生后才19天,就轮到她——日期是6月22日晚上9点到子夜之间。她未婚,42岁,住在西四十四街一栋破旧肮脏的公寓顶楼一套有两居室的房子。一楼是一间比萨店,公寓入口在侧边,没有电梯。除了楼下的比萨店外,还住了其他三人。她在那儿已经住了六年,之前住在西端大道与七十三街的交叉口,再往前住在格林威治村里的樱桃街,那是她出生的地方。」
  「维奥莱特·史密斯,」警官说,眼睛仍然闭着,「在各方面都与阿奇博尔德·艾伯内希相反。艾伯内希是个隐士,她则认识每个住在时报广场附近的人;艾伯内希是树林里的小婴孩,而她则是只雌野狼;艾伯内希一生都有母亲守护着,而她所能获得的保护都是需要付钱的;艾伯内希没什么坏记录,可是维奥莱特却是什么美德也没有,她是个酒鬼,也抽大麻;艾伯内希一生中连一毛钱也没挣过,而她可是辛辛苦苦养活自己。」
  「她通常在第六大道上做生意吧?」埃勒里问。
  「不是,维奥莱特从不在街上拉客,她都是用电话接客的。她家电话可是一天到晚响个不停咧。对于艾伯内希这个案子,」警官继续用平淡的语调说,「我们无处着手,可是碰上维奥莱特这个案子时,我们原以为我们交了好运。一般说来,像她这样的女人遇害时,你会去查问她的皮条客、她的女朋友、她的客人、卖毒品的以及总是隐身幕后的老大——只要沿着这条线追下去,你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好,这个情况是再普通不过了:维奥莱特有九次被捕的记录,卖过毒品,跟法兰克·庞波是一伙的,还有其他等等你能想得到的都有——可是,什么都查不出来。」
  「你确定……」
  「是怪猫干的好事吗?事实上,起初我们并不这么认为,要不是发现了同种绳子……」
  「同样的印度丝。」
  「颜色不一样,是粉红色的,像畦鱼那种橘红色。可是材料还是柞蚕丝,这点是错不了的,就像在艾伯内希命案里的那一种,只不过他的是蓝色的。等到第三件案子,还有接下来的第四件、第五件案子发生后,犯案的模式就变得很清楚。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确定这个姓史密斯的女人是这一连串谋杀案里的一名被害者,越深入调查,我们越确定。现场的情况,还有整个气氛都是一样的,这个凶手来去自如,连个影子也没投射在窗帘上。」
  「但是……」
  老头子摇着头说:「我们废寝忘食地在那一带盘查,如果有人曾表示要维奥莱特的命的话,我们应该会查到一点儿蛛丝马迹的,可是我们那些眼线什么都不知道,并不是他们的嘴被堵死了,而是他们真不知道。」
  「她什么麻烦也没惹,绝对不是她不听话,有人要给她颜色瞧瞧,不是那样的。维奥莱特卖毒品只不过是为了要赚口饭吃,而她也够小心,知道安分守己。小混混偶尔勒索她,她也只当做是人这一行必然有的风险。她很有人缘,是个可靠的人。」
  「她已经超过40岁,」埃勒里说,「在淘汰率这么高的娼妓业里,我不认为……」
  「自杀吗?不可能。」
  「再多说一点儿。」埃勒里抓了抓他的鼻子说。
  「她失踪超过一天半。6月24日早上,她的一位女性朋友因为整个白天和晚上打电话都找不着她,所以就爬上她屋子的楼梯,发现维奥莱特的门关着,可是没有锁,她走进去——」
  「艾伯内希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是坐在摇椅上,」埃勒里说,「这个女人被发现时是什么样的情形?」
  「她的房屋格局主要是一间卧房和一间客厅,还有一个小小的厨房是隔出来的。她是在两个房间之间的走道地板上被发现的。」
  「脸朝哪一边?」埃勒里立刻问。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实在很难说清楚。她整个人被绑起来,有可能坠向任何一个方向。」
  「从什么方向被攻击?」
  「从后面,跟艾伯内希一样,绳子上也打了个结。」
  「呃,对,就是这个。」
  「什么?」
  「在艾伯内希的命案里,绳子也有打结。这点相当困扰我。」
  「为什么?」警官坐直身子。
  「怎么说呢……好像是为了某种目的似的。」
  「什么目的?」
  「装饰。可是有必要吗?你要等到被害者死了才会放手,对不对?那么干嘛打结呢?事实上,当被害者被掐住脖子时,要打结是很困难的,这表明,结应该是在他们死后才打上去的。」
  他父亲瞪大了两眼。
  「这就好像在一个已经包裹妥当的盒子上再绑一个蝴蝶结一样。这种多余,我几乎要说是艺术的手法,很利落,好像为了一种满足感似的。满足……你会怎么说呢?追求圆满的热情吗?终结吗?没错,就是这种该死的终结。」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我也不晓得,」埃勒里悲哀地说,「告诉我,有没有强行闯入的迹象?」
  「没有。普遍的看法认为,她是在等待凶手,就像艾伯内希一样。」
  「那是以顾客的身份喽?」
  「可能是。如果他是她的顾客的话,他也只是进屋里去而已,因为房间并没有被弄乱,而且,虽然她只披了一件睡袍,不过里面仍穿着衬衣和内裤。有人作证说,她在家时都是穿着睡袍的。不过,谁都有可能是她在等待的客人,埃勒里,这个人有可能跟她很熟,或是不太熟,甚至是一个她根本不认识的人。认识史密斯小姐,」警官说,「并不是件难事。」
  「其余的住户……」
  「没有人听到任何不寻常的声音,楼下比萨店的人甚至不晓得她在家。在纽约嘛,就是这个样子。」
  「是啊,别管闲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即使是楼上的女人就要踏进鬼门关了。」
  警官站起来,焦躁地踱到窗边去,可是,他立刻又坐回椅子上,一直皱着眉头。
  「所以,」他说,「对于史密斯命案,我们也交了白卷。这么说来……」
  「我有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艾伯内希和史密斯之间有什么关系?任何关系都可以。」
  「没有。」
  「那请继续说。」  
  「接下来是第三号被害者,」警官像是在祷告似的喃喃说道,「莱恩·欧莱利,40岁,卖鞋的,跟老婆及四个小孩住在乔西区一栋出租的公寓里。遇害时间是7月I8日,史密斯遇害后的第二十六天。」
  「欧莱利被杀害,」警官说,「真正他妈的没有天理。一个这么努力肯干的家伙,了不起的丈夫,世界上最好的父亲,多年来一直艰苦奋斗,不向灾难低头,吃了不少苦;为了养家,欧莱利一个人干两份工作,白天他是下百老汇一家皮鞋店的全职店员,晚上则在河对面布鲁克林区福顿及平坦草坡一带另一家店里兼职。若不是连续发生了几件倒霉事,欧莱利勉勉强强日子还过得去。两年前他的一个小孩得了小儿麻痹,另外一个则不幸染上肺炎,接着是他太太在兑葡萄果酱时,不小心把滚烫的石蜡泼到自己身上,他花钱请了一个皮肤专家治疗她的灼伤,前前后后有一年之久。雪上加霜的是,另外一个小孩又给车撞了,开车的人闯了祸就跑了,到现在还没找到,小孩足足在医院住了三个月。欧莱利有一个投保一千元美金的保险,他已经借光了他的额度,他的老婆也当掉了不值几块钱的订婚戒指。他们原本有一辆三九年的雪佛兰,为了付医药费,也卖掉了。」
  「欧莱利本来偶尔喜欢喝几杯,那时也戒掉了,滴酒不沾,连啤酒也一样。他强迫自己一天最多只能抽十根烟,可是,你要想想,他曾经是一个老烟鬼。他太太每天为他准备中午的便餐,而且他一定回到家吃晚饭,虽然到那时候通常已经是三更半夜了。去年,牙痛着实折磨了他好一阵子,但他就是不肯去看医生,说他没有时间做这种蠢事。可是他晚上会去赌个一两把,他老婆说的。」
  热气从窗外渗透进来。奎因警官拿了一条皱成一团的手帕擦了擦他的脸。
  「欧莱利不是那种喜欢在星期六晚上喝酒闹事的爱尔兰人。他块头儿不大,干瘪矮小,其貌不扬,躺在棺材里时,那两道浓眉看起来还是愁苦不展的样子。他老是跟他老婆说,他天生就是一副懦夫的样子,可是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猜他的确是的,他出生寒微,一辈子都像是在打仗一样,小时候有他酒鬼老爸及街上的混混欺负他,长大后又贫病交加。欧莱利始终忘不了他老爸把他妈打得半死的事,所以,仿佛出于一种赎罪的心理,他对老婆及小孩都好得不得了。他的人生就是他的家庭。
  「他对古典音乐很着迷,虽然不识谱,也没学过什么乐器,可是他会哼唱很多歌剧及交响乐的旋律。夏天的时候,他一定尽可能参加每一场在中央公园举办的免费音乐会。他总是叫小孩把收音机调到古典音乐台,他说他觉得贝多芬比广播剧《魅影》给小孩带来更多好处。他有一个儿子拉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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