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之梦 作者:[法]乔治·西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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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之梦 作者:[法]乔治·西姆农-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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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服,衬衣。”
  他原以为完事了,可火车又停了一刻钟才缓缓地朝圣普龙隧道滑动。现在弯下身来已经可以看到那幽黑的洞口了。
  卡尔马此时站在包厢门外。车厢里的灯亮了。他恍惚看见他的旅伴起身朝走廊走去。火车进入隧道后,他便回到座位上,抬起玻璃窗等待着。
  他对无休无止的隧道并无好感,孩子们对此却饶有兴趣。过了整整十分钟,不见从早上八点钟就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返回,他不免有些诧异。
  他自己干嘛也起身朝厕所走去?他估计小金属牌应该亮出“有人”的字样,不料看到的却是“无人”,于是他下意识地走进去洗了洗手。
  这个人始终没有回到包厢来。当火车又突然暴露在阳光之下,停在瑞士的布瑞格车站时,又上来一些警察和海关人员。这个人依然不见踪影。
  “护照!没有什么要申报的吗?”
  “西服、衬衣。我过境去巴黎。”
  警察看了看那个空座位又看了看座号。
  “这儿没人?”
  “原来有,火车进隧道时他从包厢出去了。”
  “他的行李呢?”
  “没有,要不就是……”
  “要不就是什么?”
  “就是在行李车里。”
  警察在记事簿上写了几个字。
  “谢谢。”
  这事儿就算完了。那位太太已经下车。另外几位旅客也买巧克力去了。火车又启动了。走廊里空荡荡的。火车沿着罗纳河行驶了一段,白茫茫的河水显得那样清新,令人神往。
  火车又停了两次。没有嘈杂的人群,也没有告别的人们:是S站及日内瓦湖畔的M站。
  直至火车到达洛桑,这个人始终没有再露面。卡尔马枉然地从列车的一端找到另一端。
  第一部
  第二章
  到目前为止,这一天的旅行对他来说一切如常。他被烈日,酷暑,外加那时时在眼前跳动的蓝色窗帘弄得头晕目眩,无暇顾及周围。只是事后,当他在杂乱无章的感受、极不连贯的思绪中搜寻时,才能追回一点准确的记忆。
  从洛桑开始一切正好相反,不管是自己的事情还是别人的事情都变得极为清晰,精确度可与达格雷相机相比。他仿佛突然有了分身术,活生生的他却也冷眼观察到另一个朱斯坦·卡尔马,只见他身材粗壮,正在朝前奔跑,汗水把棕色的头发紧贴在额头,突然他停下了,在五号站台上踟蹰不前,两只手提箱放在身边。
  的确,从那一时刻开始他就面临着一项选择。他有一系列的决定要做,他决计按上流社会有教养的人的标准权衡一切,因为他的举止一向是以此为准的,既带有一定的毅力,可能也带有一定的谦逊。
  在威尼斯令人眼花缭乱的告别场合,他印象最深的是穿着红色游泳衣,手拿冰糕的女儿。他隐约觉察到坐在身边的一个男人上下打量着他。后来他又注意到这个人手里还拿着一张用斯拉夫文字印刷的报纸。
  这个人一步步地通过一些细微的问题探询他的生活、家人以及拖的工作情况,而他则俯首贴耳地和盘托出,他真为此感到有些羞愧。
  为什么陌生人在他心目中非同一般人呢?他的外表,除了镇定,除了那双仿佛无视一切而实际摄入一切的眼睛外,没有任何一点可以吸引人的地方。
  卡尔马不胜感慨:“这是个强者!”
  同他的老板、诺义街上从前的五金商、后来变成工业家的约瑟夫·博德兰一样是个强者。并不把自己视为弱者的卡尔马对那些不需要旁人扶植,不受章程约束,聆听别人讲话时不屑一笑,不论何时何地一概我行我素,毫不顾忌舆论的强者总有一些不可名状的嫉妒。
  拿他的老板为例,他需要把自己视为上流社会有教养的人吗?他同车的旅伴是有教养的人或力图于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吗?
  对于后者,首要的问题是弄清应不应该把他失踪的消息告诉什么人,比如说车站站长或警察分署署长。
  卡尔马不是已经含蓄地对在布瑞格检查护照的官员提到了这一情况吗?
  那个人走到远处的车厢后,为什么不能在布瑞格下车,然后混入人流离开车站?
  话又说回来了,他有什么权利介入呢?人家托付给他一项使命,使命这个词重了点,应该是一件小小的传送委托,无论什么入都可以取代他去完成。在他口袋里有一把寄存箱的钥匙,有瑞士硬币及乘出租汽车用的一张十法郎的票子。
  他终于走进了地道,那儿同布瑞格一样也卖巧克力,然后走上一号站台。时间很充裕。他先走向寄存处,排了几分钟的队把自己的两只箱子存了起来。金属制的存放箱就在对面,每只箱子上都有一个号码。他找到155号,发现只需要付15法郎。
  他现在还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料,但他的动作、他环视周围的目光里已出现一些偷偷摸摸的色彩,仿佛他此刻做的事情虽不一定该受谴责,但起码也是暖昧的。
  由于并不是他把手提箱存入箱内的,在看了箱子上的说明之后,他才知道收费标准为每日30生丁。这就是说,手提箱是五天以前放进来的。
  这把钥匙是在什么情况下,又是通过什么方式从这里送到陌生人手中的呢?而这个人昨天晚上还在的里稚斯特或贝尔格莱德。
  当他把钥匙插入锁孔时,他觉得自己从此建立了与陌生人的某种同谋关系。可他又是什么事件的同谋犯呢?
  他往投币口内塞进一枚一法郎的硬币,接着又塞进去50生丁,转动了钥匙。当他确信没有任何人在注意他时,便从里面抽出一只棕色手提箱。箱子既不重,也不大。可以说这是被商人们称做文件箱的那种东西,厚约15公分,长约70公分,宽25到30公分的样子。
  不一会儿,他已来到车站外面,踏上了停在那里的头一辆出租汽车。迎面看到一些大小伙子,身穿短裤,脚踏钉鞋,肩背墨绿色的登山包,头戴绿色的帽子,外观和明信片上的人物一模一样。一股男性汗味和军用饭盒味扑鼻而来,他们活象一群操练归来的士兵。
  他该把放在钱夹内、那个人给他写的那张纸拿出来了。他一直还没顾上看一眼:
  布尼翁街24号 阿尔莱特·斯多布
  “布尼翁大街24号,好象只有五分钟的路。”
  “可能连五分钟都不用,除非是星期日。”
  他忘记了今天是星期日,如果说他看到公路上挤满了车,可市区的大街上却空荡荡、静悄悄的。
  汽车爬坡、拐弯,再爬坡。洛桑城仿佛建在一座陡峭的斜坡上。他看到了大片的建筑、医院,以及窗户后、平台上的病人及护士们。
  汽车在不知不觉中停住了。
  “到了。”
  这是建在医院对面的一座现代化楼房。每套房子都带有平台。出祖汽车停在一家酒店前。酒店淡绿色的顶篷下摆着几张圆桌。
  “请等我一下,我只去几分钟。”
  司机懒得张口回答,而卡尔马却突然产生了一种有罪的感觉。他按照一位陌生人草草地在一张从记事薄上撕下来的纸上写的地址把手提箱送去,此举并不违法,也不该受到指责。
  那为什么他如此害怕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怀疑起自己这身近于白色的意大利式西服来,认为必定引起了在露天平台上喝咖啡及啤酒的人们的好寄了呢?
  他原以为会同在巴黎一样先遇到一间守门人的房间,不料只见到了一排排信箱,上面或插有名片,或有蘸水笔写的名字。共有四排信箱,每排数目相等,无疑是与每层楼的房间相对应。阿尔莱特·斯多布的名字写在第3排37号的下面。
  他乘电梯来到一条相当长的走廊上。每扇门上也贴有一张名片或手写的名字。门上均嵌有一个扣子大小的玻璃孔,房客在开门之前可以先观察一下来访者。
  37号——走廊尽头最后一扇门。他按了按门铃。他此时如同处在一天中气温最高的时刻那样大汗淋漓。一种不明缘由的惊慌向他袭来,他急切地想把事情赶紧了结。
  在这扇用桃花心木或黄檀木做的门后面也许有一只眼睛正透过玻璃孔在窥视他。
  他等得不耐烦了,又按了按铃,并伸长了耳朵。门始终纹丝不动。由于听不到任何动静,他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在了门把上。
  他并未用力,门却启开了,于是他朝前迈了一步。
  “有人吗?……斯多布小姐……有人吗?……”
  进门处迎面挂着一件米色的大衣。左边有一扇门开着,门内是一间洒满阳光的客厅。通向平台的门也天开着,外面的风吹进来,窗帘也象在来自威尼斯的火车上那样被吹得鼓涨起来。
  “喂!有人吗……”他迟迟疑疑地又喊了一声,“没有人吗?”
  一瞬间,他曾想返身上楼,可是司机看见了他,从车里伸出一只胳膊把车门打开了。
  幸亏如此。否则他说不定得跑进小咖啡馆去胡乱要上一杯酒借来保持镇定。
  “去车站?”
  “对,去车站。”
  车站,或者是其它地方,都无所谓,关键是要马上离开此地。就在汽车拐上马路时,他看见大楼的一个平台上有一对男女正把胳膊肘儿支在栏杆上站着。另一个平台有一个象她女儿一样穿着红游泳衣的孩子正蹲在一辆色彩艳丽的小车前玩耍。四楼上,影影绰绰地看出有位妇女正在晒日光浴,用的也是俯卧姿势。
  当时该怎么办?他好象记得三楼的客厅里有一部电话,他是不是有责任立即呼叫警察局?他没有想到。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尽快跑出门外。到这时他才看明白自己的处境。
  在这座他生平第一次来到的城市里,如果警察发现他站在这间陌生的房屋里,面对一具陌生女人的尸体时,他该作何解释呢?
  “有人让我把这只手提箱转交给她……”
  “谁?”
  “我不认识。是我从威尼斯乘火车来时与我同包厢的一位上了点年岁的男人。”
  “他的姓名?地址?”
  “我不知道。”
  “他为什么托你办这件事?”
  “因为他要继续乘车前往日内瓦,而火车在车站只停三四分钟。”
  “还有别的车次嘛!”
  “飞机在关坛【注】等着他。”(【注】关坛:地名——注)
  “飞往哪儿?”
  “他没对我讲。”
  “可他却把这只提箱交给您,而且告诉您他要乘飞机。”
  “是的。”
  “那么他此刻是在前往日内瓦的途中了?”
  “我不那么以为。”
  “为什么?”
  “因为在过了圣普龙隧道之后就没再见到过他。”
  “您认为他能在火车过隧道时离开火车吗?”
  “我不知道。”
  “您毕竟带着箱子来了。他是在哪儿把它交给您的?”
  “他没有亲目交给我。他给了我车站自动寄存箱的一把钥匙……155号……我还记得号码。他还给了我一点瑞士硬币和乘出租汽车用的十法郎……”
  这是不可能的!他臆想着届时必定会有的场面。然后还要到警察分局的办公室回答同样的问题,接着再到调查法官的办公室再重复一遍。
  他没有做任何坏事。事实上,他也没有产生过要为人效劳的欲望。可以说是别人强迫他干的,完全是在一种偶然的场合下给别人帮个小忙,他绝不是心甘情愿地去敲阿尔莱特·斯多布的门的。尽管在他的钱夹里放着一张写有她名字的纸条,几分钟前他根本不认识她。
  看她的样子的确象是死了。两手冰凉。他只知道她在高筒袜外面套了双高跟鞋,穿着一身浅玫瑰红的连衣裙,外表象个已婚妇女。在死神以某种方式袭击她的时候,她正忙着穿衣服。
  她当时只剩下穿连衣裙,随后再提起放在沙发上的手提包了。
  客厅的气氛很有诱惑性。除了浴室、厨房外,可能还有一个房间?莫非是夜间把沙发改为床用?他不得而知。他一味地猜想,却毫无结果。
  然而,在被询问此事时,他无权回答说一无所知。
  “47法郎……”
  他递过去那张十法郎票子,同时心里犹豫着是否可以把手提箱丢在车上。说不定在他乘车奔赴巴黎之前就会有人找到他,因为他那身奶油色的西装在他从威尼斯到此地九个小时的旅途中已被揉搓得皱皱巴巴的,构成了一个极易辨认的特征。
  现在才六点半。在利都,多米尼克和孩子们已经穿上浴衣,带着小桶、铲子、吹圆了的气球和鼓囊囊的口袋离开了海滩,返回寄宿户,因为海滩上一到夜晚通常很凉。
  “就同意我明天早上再洗澡吧,妈妈……你瞧我一点也不脏……”
  每天晚上都来这一套!
  “你们俩浑身都是沙子……”
  “沙子并不脏……海水净化一切。”
  一般情况下,多米尼克就该呼叫了:“朱斯坦!让他们听话。只要你女儿不争辩……”
  他走进车站的洗漱间,又想把手提箱扔在那儿,但他明白,此举肯定要被人发现,于是他又失望地走上来了。
  他几乎想一屁股坐在台阶上,用手托住脑袋,任凭事态发展了。
  还要等差不多两个小时,极其危险的两个小时。
  不管有没有道理,他认为一乘上火车就会安全,特别是过了边境之后。
  他推开了一等车厢的餐厅门。没有站立坎酒的酒吧,他只好坐下来要了瓶威士忌。这在他是很罕见的,他平时除了佐餐喝点葡萄酒外,几乎不喝酒。使他产生品尝香槟汽酒念头的,正是那位陌生人。结果他一天之内喝了五、六瓶。
  “我是个有教养的人!”
  他一直是这样的人。他办事总是尽心竭力,就象他在那结束的海滨度假期间的所作所为那样,尽管他从第一天起就十分反感。
  寄宿户的卧室很狭小,也没有舒适的设备。有时要等上半小时,走廊尽头的淋浴室才能空出来。孩子们坚持让父母房间与他们房间之间的门整夜开着,于是两周之内他和妻子只能偶尔偷几分钟的空儿亲热亲热,中间还不时被多米尼克的“嘘……”声和“当心”声打断。
  他有必要象个罪犯似地自我责备,并在行动上也真的象个罪犯吗?
  那位陌生人为什么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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