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的死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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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的死亡笔记-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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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足迹来看,受害人当时刚进家门,且没有进入里面的大厅。当她发现家里有人,情况不对时,便转身往外逃,而凶手持刀追至门口,杀害了他们。这个过程中,凶手与受害人的距离由远及近的,如不是陌生人,受害人不会提前有那么大的反应!而且,通过对本案的行为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凶手是趁受害人不在家时进入的现场!”

“你说得很有道理!”张法医笑着说,“可是,从死者熟人着手,都还没能查出一个人的信息,你突然说出凶手是个陌生人,不知道彭帅会是怎样的绝望!”

“从绝处逢生嘛!”我说,“既然从死者角度一无所获,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直接从凶手入手!”

“从凶手从手?!”张法医惊道,“你的想法真够大胆!有多大把握?死者的基本情况尚未弄清呢!”

“其实一些细节已经反映了凶手的特征!”

“说来听听。”

“从死者的伤势情况来看,死者的伤口都集中在右前侧,凶手应该是个左撇子。而且死者的反抗迹象强烈,似乎经历了长时间的搏斗。在死者的手掌上,有主动性抵抗伤,她敢于主动抵抗,说明凶手的对抗能力并不强!”

“按照你分析的特征,满大街都是嫌疑人!”

“当然,就凭这些照片,谁也无法肯定哪一个是凶手。”我说,“这是因为有些信息还没有收集完全,我们还需要去一趟现场,也许从那里可以找到能确定凶手的证据。”

“是不是该带个罗盘,还有卦什么的,叫个算命的去看看?”张法医开玩笑说,“这可是三年前的案子,现场还能有什么证据!”

“时间并不能掩盖真相。”我笑着说。

“看来你有些新的发现!”

“在现场地面的血迹中,有一个圆形的空白区域。——当时在那个地方还摆放了什么东西!”

“你的意思,是现场有什么没被找到?”

“是的。如果我没猜错,那东西应该留下了凶手的信息!”

“说实话,领导最喜欢你这样的思路,谁不想直接就认定犯罪嫌疑人呢?吕局长听了绝对高兴!可你要心理准备,那样就意味着没有了退路,得硬着头皮走下去了!”

“没有那么严重!”我笑着说,“不过是因事而为罢了。错了再更正,没什么大不了!”

“你确定要另辟蹊径?”张法医笑着问我,“吕局长把侦查方向都定好了。——必须得找到陈林秀的家里人。你这样反其道而行,彭帅恐怕很难听你的!”

“试试也无妨!我不是有尚方宝剑嘛!”我笑着说。

 第73章 欠下的,总得自己去还(四)

当我们把去现场的想法说给彭帅听时,他果然表示无法理解。

“能给我说说,为什么要去现场吗?”彭帅笑着问,“开会时你也听到了,吕局长要求把工作重点放在寻找陈林秀的同居男子上,如果我们过多纠缠于现场细节,把时间浪费在细枝末叶上,回头很难交待啊!”

“有时候,细节恰恰是破案的关键!”我说。

“做点实用的工作是不是更好一点?如果能直接从凶手着手,我们早就不用花那么大力气绕弯路了!——我们现在对凶手一无所知啊!”

“不是一无所知,而是有的线索被疏忽了!”我说。

“什么线索?”

“看看这里。”我把现场照片拿出来给他看,“现场四周墙壁上,涂满了血液,从形状看是手掌留下的。这些血印迹有不同大小的三种,而身处现场的只有三个人,两个死者,一个凶手!……”

“这能说明什么问题?”

“说明凶手的手粘过血液!经过如此激烈的伤害过程,凶手不会不在其他物品上留下印迹,以前没找到这样的物品,是因为我们没有留意,或者有一些东西被凶手移开了!”

“凶手事后清理过现场,即使留下什么也被破坏了!”

“虽然如此,但现场的血迹还是给了我们某些提示——有些东西当时是确实存在的。找到它,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问题是,现在还有可能找得着吗?”

“有些东西,本质是无法改变的,只要还有存在的条件,就自然会找得到!”

“但愿如你所说!”

彭帅的情绪被我带动了起来,于是决定亲自和我们去一趟现场。

“彭队长为什么怕去现场?”去现场时,我调侃着笑问彭帅。

“三年没有破案,没脸去别人家里啊!”彭帅坦承道,“再说,所有的事物都已变动,再去那里感觉似乎没有什么意义!”

途中,我把凶手为陌生人的推断跟他说了。

“可是,那个小男孩说凶手是‘恐龙叔叔’,而且那个邻居司机说自己听到了男子争吵的声音,这些是不能忽视的!”彭帅说道,“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况?”

“对于司机的证言,我还是坚持自己三年前的观点——对别人持有偏见的人未必可信!当然,对此我们得做一个侦查实验来论证,才能让人信服!而对于小男孩的来说,‘恐龙叔叔’的称谓并不代表就有多熟识!”

“那你能解释凶手是怎样进入现场的吗?要知道,现场的门窗可没遭破坏!”

“现在还无法解释。但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没感觉有什么奇怪,只要不是铜墙铁壁,总会有进去的办法。——千万别低估了一个人进入封闭空间的能力!”

“这样的观点很难让人理解!”

“那是因为还没找到印证这样观点的客观事实。”

去到现场,发现房子已经被重新装修过,很多东西已经不复存在,连墙面都被重新粉刷过了!

“这样的现场,还有什么用吗?”彭帅指指房子问道。

“当然有用。”我四处观察着现场的地面。

在刚进门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里那个曾经淌着血迹的可疑位置。先用尺子测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区域的大概尺寸,然后开始查看摆放在屋内外的东西,寻找大小一致的物品。

在门外阳台的墙角里,摆放着一个花瓶,底座是圆状的。我用尺子测量了一下花瓶底座,感觉非常高兴:“原来在这里!”

“什么情况?”彭帅问。

“这个花瓶发案时是摆放在这里的!”我翻出案卷里的照片,指着血迹中的白色区域说道,“二者的尺寸、形状一致!”

“这说明什么问题?”彭帅有些不解地问。

“按当时的行为分析,死者拿着这个花瓶,带着儿子回家。打开门后,把花瓶先放在地板上换鞋。之后便发现了凶手,还未及逃走,就遭到了凶手的杀害。从房门位置来看,花瓶当时挡住了大门的开合,于是清理现场时,凶手就把它移到了外面,一直没有被人注意!”

“可是,花瓶还能有什么作用?”彭帅解释道。

“现场留下了受害人和凶手三种血手印,说明凶手的手上是粘着鲜血的,只要他动了花瓶,在那上面就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血手印!”说完,我把花瓶小心地拎了起来,放在光亮处仔细察看着。

“花瓶不知被多少人动过,就算有手印也不知道是谁留下的了!”

“但是,带血的恐怕就只有凶手的手印!”我说,“得把这个东西拿回去处理一下,看看有没有血指纹!”

“开玩笑吧!”彭帅有些吃惊地看着我,“事情已经历了这么久,经过了三年的风吹雨打,还能处理出指纹来?怕是连神仙都没有办法了!”

“血指印里的有机成分很稳定,留在花瓶上长时间都不会消失的!用药品处理一下,只要存在自然会显出来的!”

“但愿如你所说!”虽然将信将疑,彭帅还是有了很大的希望。

随后,他叫人把花瓶送到实验室,指令技术人员进行化学处理,寻找可能存在的手印。

回到办公室时,天已经黑了。

张法医拿着一把柳叶刀的刀片,坐在椅子上反反复复地刮着自己的手掌。

“你可真够勇气!”张法医说,“三年前的案子,还敢重新分析现场!”

一般说来,久侦未破的案子,回头再展开分析,现场很多东西已经不在了,要想找到线索的确难度很大!

“没有什么敢不敢的。彼路不通,换条道再试试不失为一种变通方式!”我笑着说。

“年轻就是好,什么都不怕!”

“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可能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顾虑慢慢积累多了,约束的东西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我明白他所谓的“怕”,指的是害怕分析错误,没法给自己台阶下。而事实上,这恰恰是我从不考虑的!

“您患洁癖最严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看着他用刀片把手掌上的角质层削下来,再吹落到地上,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把自己脱光洗了个把钟头,抹了十几次洗洁液!就差喝消毒液了!”他笑着说。

“如果说唯恐自己出错,处处要求完美,算不算精神洁癖呢?”我笑问。

“像我这种,只能算是害怕授人以柄,处处为自己着想的老油条,还没到精神洁癖这个层次!”他笑道,“倒是你师父钟任之,对自己要求苛刻,无法容忍犯错,几近洁癖!”

我心想,就算师父是这样,似乎倒值得赞扬才是!

“知道他为什么要跑去大学教书吗?”他又问我。

我摇摇头。

“他太要求完美了,对什么事情都不放心,常爱问的问题就是,人到底能不能战胜自己!我想,你一定听过他那句‘一切都会过去的’。在我看来,那其实是他宽慰自己的口头语!”

师父的确说过这样的话。

“课程里教的是事物一般规律,而现实却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很难用规律去解释。因此,去大学教书,用不着印证什么,也不用担心出错!”

说实话,在这些方面,我还真不太了解师父,因此不敢妄加评论,唯恐亵渎了他的尊严。姑且听听便罢!

当晚,我和张法医都没有回住处,俩人各自拼了几张椅子,躺在上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之所以这样耗着时间,是因为还有下一步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我们得通过侦查实验,论证那个司机证人所说的真实性,这是必须解开的谜团,也是印证推断的关键!而只有在那个司机所说的相同时间内,才能逼真地还原当时的现场条件,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四点钟,我们才重新开车去了一趟现场。

现场与那个司机的房子中间相隔了几栋建筑物。我们在受害人的客厅里,调放着电视机的音量,让人站在司机的房子旁边听。那边的人能否听见电视里的声音,直接关系到证人证词的真实性,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最后,实验的结果是,不管我们把声音开到多大,那边的人就是听不清楚电视里的声音内容。

家用音响设备的最大音量在一百分贝左右,而人与人之间正常交谈的声音只有六十分贝,就是吵架,一般也不超过八十分贝!这也就说明,那个邻居证人根本无法听清死者家里的对话声,他之前听到的争吵并不可信!

解开了这个谜团之后,我倍觉轻松,所有的情况都表明,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然而这样的结论对于彭帅他们来说,无异于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此前,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着死者的熟人展开,他们认为,凶手如果不是受害人熟识的人,那么满腔热情地寻找就成了无用之功!

回到城郊分局安排的临时宿舍,我解下衣服倒在床上,合眼便睡得很沉,之后整个人轻飘飘的。我很奇怪,按常理来说人有排斥新环境的本能,因此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总会有紧张感,而为什么自己居然能睡得特别安稳?!

 第74章 无疾而终的艳遇(一)

姗姗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房间里,站在床头笑着对我说:“怎么还在睡觉呀?”

“几天没好好睡过了呢!大姐。”我艰难地将眼睁开,笑笑说道。

“看来你还真忙!”

“是呀,没办法,工作是这样的嘛!”

“你还没问我来找你有什么事呢?”她笑着说。

“是啊。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呀?”我也笑了。

“我要走了,同你告个别!”

“去哪里?”我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

“我也不知道。反正离开这里呗!”

“那么我请你吃顿饭吧,怎么着也得有个告别宴!”

“老邓你这个人有点意思,怎么和女孩子交往都在饭桌上呢?”她看着我说。

“那应该在哪里?”我看看她。

“知道吗?饭桌上的只能算是酒肉朋友!不论什么地点都能在一起的朋友才不一般!”

“有点道理。那么我们算什么样的朋友呢?”我听出她的话里似乎另有用意。

“那要看你把我当成什么朋友呀!”

“当然是不一般的朋友了!”我笑了,“我们都同居过一间房!”

姗姗没有做声,只是把手伸到我的被褥里。我感觉敏感的部位被她握住了,于是身体一震,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为什么要压抑自己呢?……”姗姗呻吟着说。

我没有说话,强忍着那即将喷薄而出的冲动!

“为什么不释放自己呢?被你工作里见到的情景吓坏了?”姗姗喘着气说道。

我心里疑惑她怎么知道我是法医。

……正处于放或不放的纠结中时,我惊醒了过来。

原来是一场梦,我躺在床上,想着有多久没见过姗姗了。

应该有大半年了吧?如果不是莫名其妙地梦见她,说不定我还真把她给忘了!

好奇害死猫,与姗姗来往的那段时间,我们很有默契地从不试探对方的底细。我们认为,彼此间的友谊平衡,需要用尊重对方的意愿来维持,尤其对于彼此间的私事,既然不说,那就不问!再说,我们谁也不是对方的谁,似乎没什么理由谈及那些!在这一点上,我自信与她绝不会因此产生心理隔阂!

直到不久后,我去了一次姗姗上班的地方——“月亮湾”夜总会,才明白那个所谓的平衡其实是很脆弱的,就像度量极精确的天平,稍有增减,便失衡得一塌糊涂!

我去夜总会不是消费,而是办案。刑警队接到上级的指令,一个重要的通缉犯已经逃到这个城市,据线人举报正在“月亮湾”夜总会里,必须马上将其抓获。于是刑警队不分警种,所有人集合待命,等待领导研究围捕方案后具体分工。

因为逃犯身份特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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