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求婚记 - 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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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求婚记 - 柏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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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美国人的脚可不比中国人的脚,袜子都是尼龙的,拖鞋不好就会挑线!”  “短命鬼,我打不开箱盖!”太太在室内喊。  老爷飞奔过去。于是,结结实实地和我们那仪态万千的女主人撞个满怀,太太的鼻子冒出鲜血。老爷顾不得太太了,慌忙夺过拖鞋,蹲在榻榻米上,硬往杰克的脚上套。  “又脏又乱呀,”老爷喊道,“你先生到中国几年啦,住得惯这榻榻米吗?不要见笑,我们的拖鞋太蹩脚,委屈得很呢,委屈得很呢。”  “噎死(yes)。”杰克等男主人的声调一断,马上就应一句,我吓了一跳。  这时,刚才还望如天神的老爷,已经颠三倒四,又紧张又兴奋地跳来跳去,好像一只刚被砍掉脑袋的公鸡。太太的鼻孔塞着两卷白纸出来了,用她的玉手把杰克死按活按地按到沙发上,老爷陪在下首。  我只好坐在墙角的矮竹凳上。  “先生,喝茶,”太太把杯子捧到杰克跟前说,“你看,我们不知道你是学校的老师呢,刚才这位先生也没提,”她指指我,又转向杰克,“要不是你从汽车上下来,我们恐怕还碰不到面呢。你们这种工作精神真可敬佩。而这种访问最有价值,师生感情交流,共同信仰耶稣基督,我们天天都在祷告呢──不知道老师来中国多久了,中国话讲得很流利吗?”她娇媚地挺挺肚子,“不用说,一定很流利。”  “噎死。”杰克又冒出来一句。  “那太好了,”老爷惊喜交加地说,“中国字是世界上最难学的字,我老是求上帝恩典,叫我们中国字都变成美国字。”  “噎死。”  我身上长起鸡皮疙瘩。老爷向我下问说:“你说,对吗?嗯,还没请教贵姓呢,———这位美国朋友?”  杰克又要“噎死”,我赶紧插嘴介绍。  女主人走到杰克身旁,露出白牙说:“杰克老师,你喝茶呀!这茶杯是我刚才消过毒的,虽然不比你们美国用的干净,可是我敢保证没有任何细菌。你尝尝,茶叶是从你们贵国运来的呢,我们向来都不喝中国茶叶,中国茶叶有股羊肉的腥味。我……”她摆动她那丰满的屁股,“我再去切一点蛋糕。”上帝的恩典(2)

  我刚要阻拦。杰克已“噎死”了,我如芒刺在背。  “杰克老师,”老爷找话说,“你是哪一州人?”  我慌忙告诉他是加利福尼亚。        “好莱坞在加利福尼亚呀!”  “噎死。”杰克抢着说。  “美国真是好地方!”老爷努力往前伸脖子说,“地大,物博,是我们民主世界的领袖,社会繁荣,人民康乐,每一个人都有汽车,都有洋房,没有人犯法,听说监狱里都长满了青草。我和我太太虽都是大学毕业,可是,是中国的大学毕业呀。中国的大学毕业不值钱,顶多教个破中学。外国大学毕业才能教大学,尤其是美国大学毕业,回到中国就能当教授,当部长,或是当专门委员。真的,中国人能到美国去一趟,完全靠祖宗积德,不,完全是上帝恩典。我们虽都五十岁的人了,不能再上学了,可是我们的小犬守勋———就是你的学生呀,他现在正读高中,我不预备叫他上中国的大学,上中国的大学简直是一种生命的浪费。你是老师,总得替学生想点办法呀!我们中国有句俗话: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我立刻通身大汗,挣扎着站起来。  “走!”我衰弱地告诉杰克,杰克站起来。  第一个向我怒目而视,而又如丧考妣的是男主人。第二个是女主人。她刚端着蛋糕盘子,风摆柳摇似地跑出来,一看见我们———实际上是一看见美国人要走,就像中了风似地把盘子往桌上一放,放得是那么重,几乎把桌布撞出一个洞,然后双手抓住杰克的手臂。  “你不能走呀!杰克老师,你不是访问我们的学生吗?他今天到学校补习英文,我已经差人叫他去了呀,叫他回来拜见老师。无论如何,再坐一会儿!你看,你的学生长得真漂亮,和外国人差不多呢,”她撅起满是口红的嘴,“真的,你要是肯的话,叫他当你的干儿子……”  杰克还要“噎死”,我眼睛里大概突然冒出火星,他才没有开口。我第一个跳下榻榻米,杰克在后面跟着,用脚找鞋。这一对雍容华贵的绅士夫妇看我竟敢在美国人面前如此放肆,显然有点震惊。太太的玉足也跳下来了,也找鞋,———找杰克的鞋。  “你看,”老爷在杰克屁股后惶恐万状说,“杰克老师,您住在什么地方呀?留个地址给我们好不好?明天我一定领着小犬到府上回拜老师。守勋这个孩子,也不知道补习什么,今天偏偏不在家,真他妈狗养的小王八。”  我感到一条眼镜蛇在咬我的胸口。  “有师母吗?”女主人用她的纤手把皮鞋往杰克的脚上穿,“你结婚了吗?”她仰着含笑的脸,眉毛都动,嗲嗲地说,“老师喜欢不喜欢中国女人呀?要喜欢,我负责介绍,我的三妹正在读大学外文系,模样儿可真漂亮,人家都说她像英格丽·褒曼呢!她是  宁死都不肯嫁给中国人的。我要和她一提,包管她高兴得什么似的……”  杰克不敢再“噎死”了。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我身上有点发抖。  雨仍下得很大,男主人和女主人抢着要把自己的雨衣往杰克身上披,抢得很是猛烈,杰克的上衣眼看要抢破了,才算披上太太的。老爷自己的顾不得穿,太太是甘心情愿地不穿,我是没有什么可穿。四个人冒着倾盆大雨走出大门,脚下滑得很,几次都要栽倒,好容易爬上汽车,一个精美的笔记簿和一支最新式的派克51钢笔捧到杰克面前。  “杰克老师,”主人很体面地笑着说,“你的住址呢?还没有给我们留下呀。我们一见如故,这次认识真是上帝的安排!不,真是神的安排!我一定带着你的学生去拜访。”  杰克看着我,又一声“噎死”。我这时几乎要瘫痪了,但是感谢冥冥中的主,他仍赐给我力量,使我能抓过那簿子,也不管老爷高兴不高兴,就为这一对雍容华贵的高等夫妇,随手写下他们最崇拜者的地址,好教他们肝脑涂地地前往崇拜。  “Mr。 Satan,”于是,我写道,“606。 Death Lane。 Flatter For…eigner Road。Stratum 18。 Hell。”  老爷没有工夫看我写的什么,他只顾和哑巴似的杰克搭讪,然后用讨厌我多事的神气把簿子和笔收回。  “开车吧,杰克。”我强迸出声音说。  汽车滑动了,我们的男女主人还紧抓着车门把手不放,可惜心向往之的力量抵不住无情的机器,车身终于前进了。  “你们中国人真好客,”杰克欢天喜地地又闯过一个红灯说,“你看刚才那一对夫妇招待得多么周到呀。只恨我不会说中国话,所以只好都答应‘噎死’。假使不这样,他们会笑我没礼貌哩。”  我长叹了一声,回头望望,仍然豪雨如注,那一对雍容华贵的夫妇还伫立在街头,向杰克挥手,挥得非常有力,仿佛惟恐过路人等没有发现他们是向一个洋人挥手似的;尤其是太太那塞着两卷白纸的鼻子,翘得那么高。这时,我不由得闭上眼睛,默默地祷告上帝。保佑我,把我今天这一场家庭访问,化为幻梦吧。神经病(1)

  下午五点钟,离天黑还早得很,不过浓云低垂,沉重地压到头上,天气昏昏沉沉。  我骑着刚借来的脚踏车,在马路上飞奔。我为什么要飞奔呢?这是一件说来话长的事。如果简短一点叙述,那就是我自从被“正义促进会”撤职,失业已达一年之久了。好容易一位从前的老上司,看我可怜,答应为我介绍工作,去一家公司充当临时雇员。所以今晚特地在家里招待这位老上司,略表谢意。我找了七八位平常顶顶知己,最最有刎颈之交的朋友,      说了无数杀身以报的感激话,又赌了无数下个月一定奉还的滔天重誓,总算零零星星地借到一百元。此刻,我正身怀着这笔足够买三块钱美金的巨款,尽快地赶回去,好让妻准备菜肴。  一辆崭新的英国菲利浦脚踏车从我身旁超过去,急急忙忙得像家里失了火。我跟在它屁股后,一面投以惊羡交加的一瞥,一面盘算着今天在餐桌上应该说些什么话———我要向老上司保证: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典型的优秀青年了,有很正确的人生观,对社会上任何不公平现象和任何罪恶黑暗,不但都能够不发牢骚,而且还能够觉得理应如此,满意之极,而且决心拥护呢。  蓦地,前边传来一声尖锐的号叫,我知道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一个约摸五六岁的小女孩,被刚刚超过我的那辆菲利浦脚踏车撞倒在地,翻腾地打着滚哭喊。一个十二三岁模样的大女孩,吓得站在旁边,口呆目瞪。  菲利浦脚踏车停了下来,那位裹在半高级西服里的车主,把脚踏车推到小女孩打滚的地方,机警地向四周观察了一番。虽然连我都看见了那小女孩的头上正在往外流血,可是那位精干的车主,根据他深奥的观察,大概以为没有什么了不起,不预备采取行动,同时四周也没有其他的人敢出面干涉,所以,他翻身跨上脚踏车,很有魄力地斜刺里溜去。  我忍了又忍,一股老毛病还是冲上发梢。  “站住,”我不顾一切地追上,拦住他说,“你撞倒了人,怎么扶也不扶?”  “我去请医生呀!”他理直气壮地说。  “看样子你不像是请医生。”  “放屁!”  “你怎么骂人?即令你是请医生,也应该先把孩子送回家。”    “你是干什么的?”  “我什么也不干。”  “我有紧急公事要办,”他咆哮着说,“耽误了公事,你敢负责任吗?你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单位做事?谁是你的后台?竟敢在光天化日下横行?”  这是再简单不过,面对着如此义正辞严的言论,是不应该再继续执迷不悟的,可是,我竟冲动得鬼迷了心。  “不管你多厉害,”我也咆哮着说,“你也得先把孩子送回去。”  他额上冒出汗珠,我额上也同样地冒出汗珠,他向我眈眈而视,我也同样地向他眈眈而视。他大概终于看出了我不可理喻,只好悻悻地把菲利浦脚踏车扳回头。  等我们转回去,小女孩已站起来了,脸色苍白,拉着大女孩啜泣,大女孩一把一把在抹小女孩头上流出的鲜血。  “小妹妹,”我说,“你家住什么地方?”  大女孩颤抖地指指旁边一条巷子。  “赶紧回家吧,我们送你回家!”大女孩牵着小女孩在前面领路,我们在后面跟着。这时候,我更是可以先走我的了,可是我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为了防备那精干的车主再溜,我决心要眼看着他向那小女孩的父母当面交代。  水泥道的尽头,一座堂皇富丽的花园洋房矗立在那里,小女孩一进门就恢复刚才打滚的大哭大叫。于是,楼梯声,哎哟声,女人喊乖乖声,男人暴跳如雷声,闹成一片,接着一个脑满肠肥的中年绅士冲出来。  “怎么回事?”他叉起腰问。  “你们的小女孩被撞倒了,”我说,“孩子们在马路上玩是很危险的,亏得是脚踏车,要是汽车,恐怕问题更严重了。我想,无论怎么忙,还是有个大人跟着好些。”  绅士不失身份地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再不失身份地一步一步向我逼来,像是拉紧了的弹簧,正瞄着我的脸。  “你还要教训人!”他闪电似地飞起一掌。  我刚要分辩,可是,右颊又挨了一下,踉跄着,我向左栽。大概是绅士天生的神力,我把握不住重心,就连人带手上推的脚踏车,一齐摔倒,而且最不幸的是,正摔到绅士的脚背上。  “反了,反了!”他痛得乱跳。  早就站在旁边,准备随时表演肝脑涂地的两个大汉,这时应声扑上来,拳头雨点般地朝我打下,每一下都伴着一句恨入骨髓的咒骂。  “为什么打我呀?”我双手护着我可怜的头。  “因为你瞎了眼。”两个大汉累得发喘说。  “皇天在上,”我愤怒地喊道,“不是我撞的呀,那是他撞的呀,我费了牛大劲才把他弄到你们这里,你们问问他呀,你……你……”  我吃力地爬起来,然而我却再也闭不上嘴巴,顺着我手指的方向,什么都没有呀。天啊!谁在冥冥中和我作对呢?那个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我的叫声噎在嗓子里,四周马上爆出一阵大笑。  “还要瞎扯些什么?”绅士磨一磨他的牙说。神经病(2)

  “确实是那个人撞的,”我叫屈说,“你可以问问你们的小姑娘。”  “想不到你竟是天底下最大的好人,失敬之至,”绅士的嘴角撩起鄙夷的皱纹,“来人呀,带他到警察局!”  我重新叫屈,绅士说屈不屈只有作之师、作之君、作之亲的警察可以判断。我请他问问      他的小女孩,他说用不着问,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明显的事了。我再三请他问,他不耐烦地说,已经问过了,小女孩指认,正是我撞的。到了最后,我只好哀求他饶恕我的过失,饶恕我真的瞎了眼。只是,根据我刚才故意砸痛他玉足的下流举动,十足地证明了我狡狯成性。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之秋,他有让法律纠正我卑鄙行为的义务。  我死也不肯去警察局,因为天已黑下来,老上司要抵家了。然而,两个大汉把我夹得紧紧的,任凭我哀告,任凭我急得要哭,任凭我赌咒以后再也不敢了,任凭我像鸭子嘴里的蚯蚓一样挣扎,任凭我———“嘶”的一声,我的上衣被撕开了一条缝,刚才零零星星借来的一百元,凌乱地飘了一地。  “原来还是个扒手哩!”绅士吓了一跳。  我顾不得抗议了,只顾捡我的钱,无可奈何的是,双臂被两位大汉夹住,连腰都弯不下,手更是够不着。  “别逗他,”绅士慌张得像遇到瘟疫,“快带他走!”  马上,七手八脚的,两个大汉把钞票捡起来,狠狠地塞进我的口袋。然后,一个大汉扭着我,另一个大汉在后面推着我的脚踏车。  狼狈地扭到警察局,才把我松开,我吁了一口气。  “我是‘扬庐’来的!”大汉自我介绍。  “扬庐?”警官一时想不起。  “胡局长公馆!”大汉不满意警官的孤陋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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