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邂逅(高干)+番外 作者:刘小寐(晋江vip2012-04-13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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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邂逅(高干)+番外 作者:刘小寐(晋江vip2012-04-13完结)-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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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小时候有个习惯,喜欢一个玩具就见天儿的玩,还要拆了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怎么个玩法然后再装回去,这么一通下来新奇感和神秘感就没了,也就失去兴趣了,于是丢掉再重找。
  林菀呢,他有时候把她当朵花,有时候又把她当玩具,他想把她脑子里的小芯片抠出来,重新给她写程序,让她围着自己转,用热烈崇拜的眼神看着自己。他不想只当观众,一直以来他要么是导演要么是男主角,只有他不想接的戏没有他进不去的戏。
  想到这里,陈劲转回去重新面对电脑,把那些数据图表关掉,打开百度首页,看着空白的搜索框,手指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样爬上键盘,轻快的打出两个字,再看下面的信息,百度百科说,菀菀,柔顺的样子。
  陈劲失笑,所以说,这个女人是注定要归顺他的。
  
  周六早晨,林菀还在睡梦中就被陈劲从被窝里拎出来,她半睁着眼睛打着哈欠听他发号施令,“赶紧收拾收拾,等会儿去西山。”
  “不去。”她嚷嚷着作势躺回去。
  陈劲一看就来气了,这女人最近又多了一毛病,嗜睡,他可没累着她就差把她给供起来了,可她就是睡不醒,白天晚上的只要有机会就往床上粘。他郁闷的想肯定是吃中药吃的,当时他一心想根治她的失眠于是逼着她多喝了几副,没想到居然补过头了。最让他郁闷的是,有一次居然正做着她就睡过去了,害得他哭笑不得差点没难受死,再这样下去估计他就得去医院了,不仅要挂男科,还要去心理科,太伤自尊了。
  “起来起来,别磨蹭,我们几个去钓鱼,你也跟着去透透气儿……”陈劲说着又把她揪起来。
  “干吗让我去?我又不是蚯蚓……”林菀不满的嘟囔。
  陈劲反应了一下才明白什么意思,不禁气得好笑,真是幼稚,又一想,难得啊,今儿居然会顶嘴了,好现象。于是调侃道:“我们现在都用鱼钓鱼,没听过‘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吗?”
  说完把林菀半扯半抱的弄下床,放到洗漱池前,拿起牙刷牙膏塞到她手里,喊口令:“拿住了,刷牙。”然后出去换自己的衣服。
  
  林菀像根木头似的杵在那,一边机械的刷牙,一边腹诽,这个人是不是把自己当太平洋警察了,怎么管的那么宽呢?不让她喝酒也就算了,她爱睡觉跟他有什么关系?以前每天都有很多事要做,学习,工作,恋爱,所以能够积极的起床,因为知道有事情在那等着自己。后来王潇去世了,她虽然难过的要死,但是还要忙着和那个人抗争,也算是有事可做。
  可是上次报复不成反倒被利用的那件事让她意识到自己的弱小,于是她灰心了,而在王潇忌日那天,她更是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一切争斗都没有意义,天堂没有邮差,没人把她胜利的消息带给他。她忽然间失去了所有目标,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活着,只是为了兑现对姥姥的承诺。
  
  林菀洗漱完毕后,坐在梳妆台前慢吞吞的往脸上涂涂抹抹,顺便从镜子里看某人站在大衣柜前乱扒拉一气,他自己已经换好了一套休闲装扮,淡紫色V领针织衫配米色休闲裤,很少见的浅色系打扮,挺人模狗样的,还在那翻什么呢?难不成还要配条丝巾?想到这,她不禁对着镜子吐了吐舌头,然后愣了下,这个表情,好久没做过了。
  等林菀终于完成“表面功夫”,才发现床上摆着一套桃红色的休闲运动服,好娇艳的颜色,她不记得什么时候有这么套衣服。事实上她从来都不曾关注这个大衣橱里有些什么,多半都还带着吊牌,都是那个什么生活秘书给买的,风格倒是她的风格,但她平时习惯穿自己的衣服,讨厌那种往身上贴人民币的感觉。
  某人一脸成就感的站在一边,大喇喇的说:“就穿这个吧,瞧你多荣幸,我都为你破了这么多例,咱什么时候还伺候过女人穿衣服?”
  “那是,您从来都只伺候女人脱衣服。”
  林菀哼了一声,拿起衣服嘟囔着钻进卫生间,留下某人在那吹胡子瞪眼,嘿,看吧,这就叫蹬鼻子上脸,这女人,这女人真是一句话不说时让人心疼,一开口就让人头疼。再一回想她那防色狼似的眼神,他就更恼火,都这么久了,什么没看过,可每次她换个衣服都要避着他,简直是莫名其妙,有毛病。他抬起手腕瞧了眼,愤愤的想,要不是赶时间,非得过去把门拉开,爷我今儿就看了,不光看我还要做点啥,哼,就是把你给惯坏了……
  这厢林菀换上衣服,顺便照照镜子,吓了一跳,整个人都红彤彤的,很陌生的感觉,但不得不说,这个颜色很适合她。休闲款的运动服,妥帖的勾勒出纤细却不失曲线的身材,原来她还这么年轻啊。
  想起大学时寝室聊起的话题,人活着为了什么?女人活着又为了什么?有人说,人活着为了吃饭,女人活着为了穿漂亮衣服。当时那人被大家好一顿埋汰,太俗气太肤浅太没价值。可什么是价值呢,人民币有价值,可它很俗气,但是没了它又没法活,人人都想活得有价值,而体现价值的东西往往是钱,钱很肤浅……所以说,人生就是个悖论。
  林菀抬手在左右脸上各掐了一下,立刻泛起红晕和这身衣服相得益彰,她想,为了吃饭和穿衣服而活,简简单单,未尝不是一种人生态度。
   


50、触动 。。。 


  
  西山是B市周边一个小县城,三面环山中间有大大小小五个水域相连的湖泊,虽然有山有水但并没大肆发展旅游业,而是保留了所谓的原生态风貌,只建了一个对小众游客开放的度假村。
  西山县离B市中心大概两个小时车程,陈劲亲自驾车,林菀坐在副驾驶位置昏昏欲睡,像小鸡啄米一样不停的点头,瞌睡这东西大概是会传染的,陈劲一看她那样就想打哈欠,只好把目光锁定在前方,同时心里好笑,林菀一天天就知道吃吃睡睡越来越像小孩子了。
  一路无语,到了度假村与众人会合,林菀一看原来每个男人都带了个女伴,再瞧瞧身边忙着和别人打招呼的男人,腹诽道,还说什么透透气,不过给他当花瓶。只是那些女人们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再反观她这一身晨跑打扮,还真不是个称职的花瓶。
  女人堆里除了林菀还有一个另类,那就是陈西。那次跳舞事件之后,陈西先是打来电话小心翼翼的打探,见她没生气立即恢复大咧咧的态度,说什么看她投缘对她一见钟情要做朋友之类的。后来多次约她一起玩,林菀虽然不讨厌她,但也不想跟陈家的人有过多牵扯,于是找各种理由推辞,陈西也是个识趣的久了就不再约她,只是偶尔会转发个搞笑短信什么的。
  陈西穿了一套雪白的运动装,像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过来跟林菀说:“等会儿他们就化身万年不动的糟老头了,真不知道往那一坐风吹日晒的有啥意思,可惜了这风景了。”
  
  林菀朝四周看了看,果然好景致,山青水蓝,天高云淡,山坡上除了浓郁苍松翠柏还有一片片果林,时值初秋,各种水果挂满枝头,远远看着就让人从心里生出一种期盼的感觉。空气很干净,让人忍不住贪婪的呼吸,她情不自禁的伸了个舒舒服服的懒腰,心里说,要是能坐下涂抹两笔就好了。
  “菀菀,这个给你拿着……”
  林菀惊愕的转身,看见某人带着渔夫帽肩上挎着渔具包站在身后,这个打扮看起来很陌生,而且他的表情也很陌生,那么无害,柔和的像天边的云。她一时有些发怔,完全忽略了他手里举着的大背包,倒是旁边的陈西有眼力见儿的接过去,然后不客气的打开,嘴里大叫着:“咦,相机,刚好我出门匆忙忘了拿,哇,还有吃的,三哥,你太贴心了,诶,怎么还有帽子?”
  陈劲从从陈西手里拿过那顶粉色的鸭舌帽扣到林菀脑袋上,说:“秋老虎特要命,当心晒坏了。”
  “三哥,我也要。”陈西在包里猛翻了一阵半个布片都没找到,一脸的眼馋。
  “反正你也晒黑了,戴不戴都没用。”陈劲轻描淡写的说,气得陈西直翻白眼,撅着嘴说:“不带这样儿的,我可是你亲妹妹。” 
  这时候远处传来向阳他们的呼喊:“阿劲,快点儿,你的风水宝地都被这帮孙子抢了。”
  陈劲这才笑了笑,冲那边大声回应着:“这就过来。”然后对她们说:“你们悠着点,别到处乱跑,当心让蛇咬了。”说完大步流星的走开。
  林菀看着他的背影仍在发呆,这个人今天真奇怪,像是突然换了个人,一定是假象,对,假的,她看着陈劲背着的长长的渔具包,觉得那里面应该装着一杆猎枪,那样才是真正的他。
  “哎呦,歪戴帽子反穿鞋,跟小太妹似的,”陈西说着帮林菀把帽子正了正,然后举着相机说:“林菀,咱去拍照吧,我最爱摄影啦,我还是我们学校摄影协会的副会长呢。”
  林菀看着眼前一脸单纯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似乎从她脸上看出了些许和那个人的神似之处,忽然有些不安,怎么突然间好人这么多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男人们在湖边垂钓,女人们怕被紫外线伤到精心呵护的肌肤全都躲在太阳伞下三三两两的聊天,林菀她们俩无意间听了几句,都是我这个包是限量款啊你那戒指是多少克拉啊那谁前天又去香港shopping之类的,陈西撇撇嘴不屑的说,一群拜金女。
  然后她们俩就单独行动了,陈西背了会包就开始抱怨,“三哥是不是往里装板砖了,咋这么沉啊?林菀咱们把这些零食吃了吧,太沉了。”
  “给我背吧。”林菀有点不好意思,虽然她不想承陈劲的情,可是陈西比她小几岁呢,这个样子有点像欺负小孩儿。
  “唉,谁背不是累,吃吧吃吧,补充一下能量。”
  于是还没开始玩,俩人就席地野餐了,林菀不想吃东西就拿出写生本画画,陈西嚼着薯片在旁边看热闹,不时的说上几句,“原来你是个才女啊,怪不得我三哥那么喜欢你。”
  “我不会画画,但我会弹钢琴,对了,我三哥唱歌很好听,他给你唱过吗?”
  林菀笔下一顿,画坏了,陈西有眼力见儿的伸过手,“喏,橡皮。”
  “……”
  
  陈西吃够了,就嚷嚷着要拍照,林菀无奈的把画了一半的图收起来,她终于知道陈劲带她来而且还让她穿运动鞋的目的了,分明就让她是给他妹妹当伴游啊。林菀还以为那相机是用来拍风景的,谁知道陈西这个摄影协会副会长只对人物感兴趣,而且热衷于互拍,于是一上午下来,林菀腿细了,胳膊酸了,面部肌肉也僵化了。
  
  到了中午,男人们终于舍得动一动了,女眷们立即围上去锦上添花,陈西则直接带着林菀则是直接回酒店,只是快到酒店的时候刚好和从湖边回来的陈劲撞上了,他背着手踱着方步走过来,笑着问:“上午玩的好吗?”
  “好。”陈西立即回答。
  “没问你,你什么时候不好过了?”
  他说着走近林菀,抬手摸她的脑袋,吓得她直往后躲,他却只是从她头发里揪出一根草茎,好笑的问:“你们都干吗了,在地上打滚?”
  林菀有点窘迫,没有做声,倒是陈西听后赶紧扒拉自个儿的头发。
  陈劲也不追究,低头问她:“画画了吗?”
  林菀头也不抬的嗯了一声。
  陈西在一旁接话:“我们还拍了很多照片哦,你们家林菀可上相了。”
  陈劲揽过林菀的肩膀,一脸得意的说:“那当然,你三哥我眼光好嘛。”
  兄妹俩一唱一和,说的林菀很不自在,正想要挣脱他的手,陈劲却像是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捧小野花,不失温柔的说:“这个给你。”然后又凑到她耳边飞快的说了一句:“我亲手摘的。”
  林菀先是惊愕,随即感到脸上发热,这个男人这一连串的动作,话语,还有他刚才在她耳边呼出的热气,都太暧昧了,分明就是情侣间才会有的举动。
  而这时陈西的一声惊呼“三哥,你也太浪漫了吧。”顿时把酒店门口的几道视线都吸引过来了。陈劲倒是脸皮厚,对这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还挺享受,可是林菀却觉得不自然极了,脸上越来越烫。
  陈劲拉起她的右手把花束塞进去,嘟囔道:“快拿着,我一大老爷们拿这个像什么样儿。”然后甩甩左手揽着她往前走,“吃饭去,跑了一上午你也饿了吧?”
  林菀瞧着手里的小野花略微失神,听到问话后,忙答道:“还好。”
  他又问:“知道这花叫什么吗?”
  林菀咬着唇没做声,陈劲笑着说:“跟你名儿挺像,它叫紫菀。”
  
  林菀认得这种花,小时候姥姥带她回农村老家走亲戚,那里到处都开着这种不起眼的小花,淡紫色的细细的花瓣,黄色的花蕊,有点像雏菊,却比它单薄逊色许多。
  饭后,众人回到事先安排好的房间休息,陈劲冲了个澡然后搂着林菀午睡,等陈西来敲门的时候,林菀才醒,发现身边的人早就出门了。下午她和陈西又到处转了转,终于如愿以偿的画了两张风景图,还被陈西要去一张说是收藏,林菀笑笑像模像样的签了个名字。
  
  晚饭后,男人们聚在一起喝茶聊天,女人们有几个凑成一桌打牌,还有的去室内泳池游泳,陈西要追某部偶像剧大结局老早就守在房间里,林菀走了一天也觉着乏了就没再出去。
  房间里有一套不错的音响,她随便挑一张欧美专辑放进去,然后倒了杯热牛奶去露台那边的沙发上坐着,抱着膝盖开始发呆。
  有一首歌很特别,整个过程中都有潺潺的流水声,间或响起阵阵雷声,略带忧郁的轻柔女声在一遍遍吟唱“forever at your feet”,她立即爱上了它,跑过去看歌名,原来名字就是forever at your feet,歌手叫Oh Susanna,很可爱的名字,她把它调成单曲循环,然后坐回去认真的听。
  翻译成中文是永相随吗,她闭着眼睛想象着,下雨的夜晚,一个女人站在窗前,思念着等候着迟归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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