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阿兮-作茧自缚(出书版结局+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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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阿兮-作茧自缚(出书版结局+番外)-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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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那你怎么弄到这么新鲜的花的?和和吞掉马上要到嘴边的话,把伞举高一些,挽住郑谐的手,挨他更近了一些。这样,她的害怕程度也会减轻许多。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插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甚是难看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上为此多出好几条伤口。也有几枝DIY的布花,手工比她的精巧许多,花下面留下条子,原来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1983年8月10日。
这一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5命都是天生的







衔玉出世的贵公子,也有自己的隐痛。

韦之弦与友人聚会时,席间有人愤愤说了一句:“同人不同命啊,有人天生衔着玉出世。”她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她的老板郑谐。
郑谐的确是好命,有官位不低的父亲,与出身商业世家的母亲,再往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分别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连性情都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偏偏他根本就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出身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在这其中所付出的心力,以及成功的关键,她看得最是明白。
按说世间万事总得讲求个平衡,有得有失,偏偏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郑谐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当然,衔玉而生的人们,倒也少了另一种人生体验。
如郑谐的一干朋友,从来不识柴米油盐,大好的青春好像都蹉跎于吃喝玩乐。又如她所认识的朋友苏荏苒,在锦衣玉食中几乎得了抑郁症,后来在福利院的孤残孩子那里重新找到生活的乐趣,几乎把全部空闲时间都留给了那里。
不过郑谐是完全不同的。他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点军人作派,虽然他没当过兵,但据说年少时学了多年武术,假期也总在少年训练营中度过,想来是从小磨练的结果。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在感情方面的心态极度地不健康。
其实根本称不上“感情”,韦之弦可不认为,郑谐那些总也过不了三个月见习期的“女性朋友”与他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得上这个庄重的字眼。郑谐的女性朋友很多,多到她常常需要查了备忘录才忆得起某个人的模样,因为他总是换,而且通常是成批的换,一般频率是随着服装发布季节,一个季度一换。也有时间更短的,比如一星期,这种情况非常少,因为郑谐识人通常很准,他锁定的女人,容貌身材暂不提,性情不至于差得太离谱。
他找那么多“女性朋友”,都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这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女伴,有游玩女友,甚至还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等等。当然不是带去见长辈,他长辈众多,七大姑八大姨,时时突袭来访,那应付长辈女友,便专门用来抵挡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的这些女朋友,韦之弦都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UCCI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主义者及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在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地说出第0810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作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更适合和和,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给和和送去。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便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看刚出生的小猫,苏妈妈答应要送她一只。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却只变成一句怪声怪气的挖苦:“你连自己都养不好,还养猫呢。”
和和朝他吐舌头:“大男人怕猫,丢脸啊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阿谐,新开的那家望乡阁品味甚好,服务员个个水灵得不得了。出来混一混吧。”
“没兴致,改天。”他草草地断了线,又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只我一个人,不许有人打扰。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了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而是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安静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25年了,当日情景依旧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譬如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便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跟着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一朵小红花,受到妈妈奖励。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抬头看,那男子身材高壮,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很不协调,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躲闪不及,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只听到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巨响,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枪声,空气里有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另一个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而现在按住他的人不是他的妈妈。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他听得非常清楚,这说明坏人离他非常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赫然听到一声尖叫,正是他的妈妈。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很久以后郑谐才真正地理解事情的起因,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了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便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清楚地记得已逝的爷爷曾经说过,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如果死了,就会上明天的报纸,不知道疼他的大人们会多么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只听到他们一直在讲话,他被掐得快喘不过气来,又瞥见妈妈已经倒在了地上,但并没有血,可能是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有人的惊呼中他的头被重重地撞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突然得到自由,被惯性狠狠地摔到地上。他爬起来,见有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清了救他的人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抓住了郑谐。
郑谐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扔了出去,喊了一声“接住这孩子!”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几个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想看清那位叔叔的模样,却被人紧紧地捂住了眼睛。
坏人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两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他被人抱着上车,妈妈也被抬上车。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额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折回时趁乱混进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身上带血的白大褂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6不在乎是种好惩罚







箴言说:记住该记住的,忘却该忘却的。
但我们常常这样:记住该忘却的,忘却该记住的。

岑世再打来电话,筱和和并没觉得意外,但还是一口拒了两回。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突然加了工作量,晚上也在赶任务。
后来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总也躲不过一次,不如早早了断,于是周五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岑世当然能明白她的用意。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还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极了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没变多少,只是凭添几分成熟,倒显得他更加有味道。
筱和和边在心中衡量比较着他这些年的变化,边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得不得了,不但没有怨意,反而冷静平和地去发现他的闪光点,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
“和和,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岑世先开口,眼中似乎含着欣赏,像多年未见的大哥哥一般温和可亲。
筱和和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也补了一句:“岑世,你比以前更帅了。”说罢干笑两声。
这么糟的开场,注定了整晚的气氛都很不精彩。筱和和从来都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越是觉得别扭越就越是神游太虚,她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透了服务员们的衣服式样,连菜谱都背下来大半,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几度发觉岑世的话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他缓缓地开口:“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岑世,省省你的‘对不起’,因为没必要,而且你以前就说过了。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
岑世心中挫败。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筱和和,她刚才似乎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一转眼又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他清楚记得她已经25岁,明明早已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依然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偏偏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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