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 1999年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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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 1999年第五期-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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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这些手段还可以通过法律加以限制或检查的话,另一种手段就只能凭打手的良心了,因为任何法律都无法规定打手用多大的力气,板子打下去的轻重全操在打手手中。经验丰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几下中将人打残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数百上千下而不伤筋骨。明朝的特务衙门招收打手时有一项测验,在一层薄纸下放上砖头,要用标准板子在规定的数量内将砖头打碎,却不能将纸打破。这类打手用刑时自然得心应手,完全可以根据需要打出不同的结果来。
  打屁股时得剥光衣裤,以便打得结实,也是为了对受刑者羞辱,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官员和士人不用这种刑罚,但真要打起来也就没有什么两样。有时还将犯人拉到广场或大街上,在众目睽睽下打屁股。司马迁为李陵说话,获罪下狱后,就曾〃暴肌肤,受榜棰〃,裸露身体挨打。《三国志·裴潜传》注中记载了一个例子:尚书郎韩宣因为办事差错受罚,被押到殿前,反绑双手,将长衣服撩起缠在上身,正准备脱裤子用刑。这时皇帝曹丕经过,下令饶了他。当时正是严寒天气,韩宣被松绑后,连长衣服都来不及放下就跑了。韩宣是在皇帝身边办事的官员,至少够得上个处长吧,要不是碰巧被曹丕见到,就得在大冷天被按在地上,剥下裤子打屁股了。曹丕的父亲曹操也爱打别人屁股,连身边的高级参谋都不能幸免,所以何夔随时都带着毒药,准备一旦受辱就一死了之。
  当然,中国历史上最壮观的打屁股场面还是出现在明朝,挨打的又都是朝廷官员。明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年)在午门前将舒芬等一百零七人各打三十下,黄巩等六人和林大辂等三人各打五十下,另有十多人各打四十下。根据当时〃廷杖〃的规矩,由太监监刑,锦衣卫用刑,由每个士兵轮流打五下,并高声喝打报数。可以想像,一百多个白嫩的屁股分布在黄瓦红墙包围的青石广场上,随着监刑太监阴阳怪气一声〃打〃,伴随着上千名壮汉齐吼〃打〃声,一百多块竹板同时狠狠打上肌肉,发出一片震耳的噼啪声;由一数到五后,另一批生力军继续上阵;一般重复六次,最多的要重复十次;最后是一百多个皮开肉绽、鲜血淋漓的屁股点缀在巍巍宫阙之下,其中十多人从此魂归西天。嘉靖三年(1524年)一次廷杖规模更大,一百八十多名五品以下官员被集体打屁股,其中十七人先后死亡。古今中外,不乏大屠杀的暴行,但对知识分子如此隆重、如此大规模的打屁股典礼,大概是绝无仅有的。
  对妇女用刑时一般可以保留内裤,但对犯淫罪的女人一样要剥光裤子,其用意大概是,反正你不要脸,也就不给你脸面了。太监在宫中的身份与妇女一样,所以用刑时一般不脱下裤子。慈禧太后经常要打太监,有的太监就在屁股上衬一块牛皮,称之为〃护身符〃。后来被发现,又被剥光裤子狠打了一顿。不过大太监打小太监时一样剥个精光,一些太监的回忆可以证实。
  潘光旦先生在《性心理学》译注中指出,一些有权打妇女屁股的官员,往往将此作为发泄虐恋的一种手段。他引述了俞樾《右仙台馆笔记》中记载的一件事:滇南一位新任年轻县官表现一本正经,专爱打妓女屁股,并且都要将她们剥光裤子。妓女们感到很可耻,想交罚金免除,县官不答应。最后找到一位丈夫病亡后流落异乡的县尉太太,以每一下一千钱的代价请她代挨屁股,又出钱买通衙役打得很轻,每次打妓女时都由她代替。那位县官根本不管挨打的是否真是妓女,也不问打得轻重,只要经常看得到女人的屁股被打就行。结果使县尉太太积下二百两银子,将丈夫归葬家乡。
  这类代人挨板子的事其实相当普遍,明清时江南的城市中一般都可出钱雇乞丐顶替,按挨打的数量付钱,所以出现了代人挨打的专业户。当然还得买通衙役,他们得的钱比挨打的人还多。富户因欠交赋税被传讯时,一般都由仆人到堂受审,如果被判打屁股,就由衙役找人替代。明末中山王的后人徐青君,明亡后因财产被没收沦为乞丐,当了代人挨打专业户。有一次与人按挨打的数目议定了价格,谁知被打了一倍以上还没有打完。更令他无法忍受的是,这挨打的场所竟是他原来家中的大厅。
  清朝末年废除肉刑,打屁股不再是法定刑罚。但不仅民间照打不误——从私塾到家族祠堂无不以打屁股为常刑,而且一些僻远县份依然保留着笞刑。北洋政府还一度恢复了笞刑,规定对小偷、斗殴等轻罪犯人如交不出罚金,可以打一顿屁股后释放。大概为了体现文明,还规定如果打的数量较多,一次受不了,可以分两天打。
  不过这毕竟是回光返照,笞刑在中国法律上从此消失了。但一些人对这项持续二千多年的传统情有独钟,念念不忘,不断用之于私刑。历次革命运动中,都不乏对〃阶级敌人〃打屁股的事例,〃文化大革命〃中就更普遍。红卫兵无师自通,抡起革命的板子,打向〃牛鬼蛇神〃的屁股。如四川大学一位著名的老教授,就被红卫兵剥下裤子打屁股;根据当时广泛传达的〃清华大学经验〃,有的〃牛鬼蛇神〃被打得屁股上露出骨头。直到今天,打屁股也难说绝迹,有的〃乡规民约〃或〃族规〃公然订着罚打屁股的条款,也是贪赃枉法的警察和恶霸、流氓常用的手段。
  洋人在中国的租界上取得司法权后,也入乡随俗,将用竹板打屁股列入刑法。上海的〃洋泾浜英文〃注音手册中还有这样一句:〃打屁股叫'班布翘'(bamboochop)。〃说明也是当时与洋人打交道时必须懂得的常用语。香港的法律中一直有对少年犯用藤条打屁股的刑罚,只是以后很少运用,近年才正式废除。新加坡的笞刑应该也是来自中国的传统,近年则因用藤鞭打了美国小流氓的屁股而名闻世界。至于巴基斯坦等国家将犯人押到闹市用鞭子打屁股,则是根据伊斯兰法律。

  戏说〃湘女多情〃

  
  ? 王一方
  灯下随笔
  中年背井,客居齐邑,朋友们常侃起湘俗。于〃湘女多情〃一说多有诘难。〃多情〃本是女性生命力外显的标志,从医学上看,它与体内的女性荷尔蒙水准有关,若凭实验室指标而论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地域差异,大凡天底下的健康女子都是多情坯子,不惟只是湘女呀!莫非辣椒是催情之物?果如此,川妹子也应有〃多情〃之誉呀!直问得我顾左右而言他。其实,〃湘女多情〃不过是一则民谚,口口相传至今,既非正式的社会学结论,亦未见诸妇联红头文件、女权主义纲领之类的文本,故而没有人太认真地去证实或证伪。既然齐邑的朋友有兴趣打破沙锅,要讨个说法,我也只好认真起来,不然他们总以为湘女们白拣了一个便宜。
  认真了一番之后,不觉有些气馁,虽然《楚辞》中有《九歌》,《九歌》中有《湘君》、《湘夫人》之名篇,但读了半天只读出祭祀过程中人神之间的单恋,继而于《芥子园画传》上一睹单色线描的湘君、湘夫人芳容,相信她们根本撩不起少年心头的兴奋,不由得暗自嗟叹,名士骚客们意淫了几千年实在可怜得很。相形之下,传说中的二妃千里寻夫,泪洒湘竹倒更贴近民间私情,关于这个美丽的神话在楚湘之地可谓深入人心,娥皇、女英对爱情的执着与忠贞构成〃湘女多情〃的精神源头。不过,较真地讲,舜帝南巡途中崩于苍梧之野,二妃寻夫而驻足湘水之滨,本算不得土著湘妹,然而,君山北渚的二妃墓、湘妃祠还有那丛丛斑竹可以作证,这段哀惋动情的神话已经羽化成湘人的情感偶像,追究乡籍反倒显得多余了。
  说起来湘人性朴,故而〃湘女多情〃的传统一直在乡野匍行,未曾炫耀于庙堂、街肆,不为正史、高典所青睐,无论是信史、还是文学作品之中,名妃、名媛、名妓、才女的形象均鲜有湘女;西施、貂婵、王昭君、杨玉环、李清照、林黛玉,即使名唤〃李湘君〃,也是秦淮河上某商女。这也难怪,正统文人眼里只有才与貌,纵然体内荷尔蒙高涨,也必须发乎情,止乎礼,高谈什么节呀、烈呀去吓唬小女子,这类风头湘女们不出也罢,免得犯了礼教大防。譬如那清河县城里的潘金莲,本可以其风骚为山东人挣个〃鲁妇多情〃的民间美誉,无奈清河离孔圣人的曲阜太近,这份纵情越矩不被乡党理解与宽容,金莲最终成了她意中情郎武二的刀下之鬼,身后还要遭千年唾骂,真冤!其实,三千年情史,不惟只有一个礼教吃人,孔方兄、青楼气都是噬情之虎,别看它〃二十四桥明月夜〃,美人一笑掷千金,殊不知,灯红酒绿不过财与欲,逢场作戏原本假风流,与湘妃遗风相去甚远。
  若把眼光过分停留在故纸堆里会令人昏聩,〃湘女多情〃本是一个经验的命题,应该让感官来说话,由体验来作答,虚拟的办法有两个,一是设一个赛情的擂台,召各地情商高、情窦壮硕的女子来比试,二是辟一密室,由各地的情郎诉说感受,秘密投票或打分……择吉日发布,说不定能证实或证伪〃湘女多情〃的结论,但这两个馊主意现实中断不可行,理由是〃情〃由心生,个人评判未免太主观了,〃公分母〃永远也推求不出,即使决出结果,也不具备普遍意义,容易流于片面;只不过是说笑一场而已。但在电视高度普及的今天,屏幕上几位湘籍女歌手的媚眼与甜歌着实令不少外省的男歌迷们心旌摇曳,还真将〃湘女多情〃当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来认同。此外,几位曾在京沪高校求学的朋友还举出个人的一点点遭遇,说是令人诧异的莫过于大学一年级下来,班上的几位才俊男生全被同窗或同桌的湘女挎上胳膊领回家由爹娘甄别去了。于是又引出一个新命题,〃湘女仅仅只是多情吗〃?因为〃多情〃这个词的内涵颇丰富,含情是一端,用情是另一端,前者是本钱,后者是手段。在我看来,〃湘女多情〃更侧重于后者,因为论多情的〃本钱〃,湘女们似乎并不占优势,譬如个头并不是最高,脸蛋不是最白、最靓,腰肢不是最细,但她们与情郎相视,媚眼可能最勾魂;与情郎相伴,情话可能最摄魂;与情郎相依,良宵可能最销魂。从这个意义上说,湘女是行动主义者,也是现实主义者,湘女多情的特征是用情浓烈。绝非病态的多愁善感,亦非作派的纤秀婉约,所以就更贴近世俗生活,更凸现生命本色。殊不知,长沙方言中,对〃多情〃女的俚语评价是〃蛮骚〃;口语中,〃蛮〃字乃〃很〃、〃非常〃之意。湘方言中,还有〃霸蛮〃一说,此处有〃强人所难〃、〃固执〃等意,但〃蛮〃字的意境很难以用一个相对应的词来表达。虽然〃蛮骚〃的〃蛮〃非彼〃蛮〃,但我个人总是不由自主地把〃蛮骚〃的〃蛮〃赋予〃执着〃、〃坚守〃的含义,〃蛮骚〃除了〃很骚〃,实在还有另一番韵致。人常说〃女人是水做的〃,媚人之处全仗一个〃柔〃字,尤其是南国女子,更是〃人比黄花瘦〃,〃柳色看犹浅〃,林语堂嘲讽为〃苗条但神经衰弱〃,一种病态的美,而湘女的〃蛮骚〃却一扫这份纤弱,南人有北人相,女子有男人气,既是一种反叛,也是一种逃逸,于区域社会学特质而言还真具有几分类型意义。这大概也算得上〃湘女多情〃民谚的一点点理性注脚吧。
  将〃蛮骚〃的湘女形象活鲜地呈现给文学大众的人当首推沈从文,在他笔下,无论是《边城》中的翠翠及翠翠她妈,还是沅水两岸排工、水手们的相好,媚金、巧秀、九妹……都是那么用情浓烈,掷情专一、执着,她们幽会不失约,夜里有主张,相恋主动,有野性,从不遮掩情欲之渴,豁达、浪而不淫。同时又多梦、善良,这些湘女一半是情人,一半是母亲,她们的性格中,一半是暴风骤雨般的激情,一半是桃花潭水的宁谧,这些不朽的故事里流淌着浪漫与肃穆,交织着美丽与残忍。尤其是关于女子落洞的描述,似乎超出了文学,可以当作社会学的田野调查报告来读。
  〃落泪〃是一种青春期精神病,多发生于〃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个爱美好洁、知书识字、富于情感的聪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这方面情绪上所受的压抑自然更大,容易转成病态〃。〃凡属落洞的女子,必眼睛光亮,性情纯和,聪明而美丽……平时贞静自处,情感热烈不外露,转多幻想,间或出门,即自以为某一时无意中从某处洞穴旁经过,为洞神一瞥见到,喜欢了她。因此更加爱独处,爱静坐,爱清洁,有时且会自言自语,常以为那个洞神已驾云乘虹前来看她。……必然感到热烈而兴奋。〃这类女子〃在人间可无爱悦,却爱上了神,在人神恋与自我恋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终于衰弱死去〃。这大概可以算得上〃湘女多情〃的走火入魔,也是《楚辞·九歌》湘君与湘夫人的那段人神相恋的现身转世。无怪乎从文先生只记湘女的爱与怨,却最终娶了姑苏城里的〃黑凤〃,做了张家府上的姑爷。
  说起研读沈从文的作品,最有心得的人应数凌宇先生了。几年前与他相遇,便由沈从文笔下的湘女谈及湘湖之区的民风与性格,凌先生有一个〃连环套〃理论颇令我开点心窍。在他看来湘人挣不脱三张〃网〃,一曰〃屈骚忧患〃,二曰〃桃源梦〃,三曰〃湘女多情〃,忧患是现实的关切,梦幻是理想的憧憬,〃湘女多情〃则关涉文化性格与行为的塑造,从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到行动主义构成第一个连环;第二个环是女人、男人,上辈、下辈的承传,说〃湘女多情〃,消受的是男人,湘女为人母,为人妻,为人女,她们用情浓烈的秉性必然影响到儿子、丈夫、父亲的心智与行为,有蛮骚的女人,就会相匹蛮犟的汉子,扎硬寨,打恶仗,认死理,屡败屡战,愤而蹈海,杀身成仁……风流被男人占了,而精神乳汁却连着〃湘女多情〃,一部近代史可以为证。
  说来说去,〃湘女多情〃终归是一个悬案,一个一时无法推翻也无法澄明的区域文化性格假说。转念一想,悬案、假说不也是可以吸引人们去深究吗?

  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 方舟子本刊特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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