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真相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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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真相的小男孩-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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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读到了这本书的英文版,并立即的为它的内容所深深吸引,并想如果能够以中文版印行,或许多少能为中文的读者,带来一些阅读上的乐趣和一些心灵上的滋润,于是就有了本书的出版。
    本书中的主角,是一个英格兰的早熟小男孩,出生在一个相当富裕的家庭里,他那不大管事的父亲,虽是一个生意人,但却非常的喜欢阅读,读书可说是他的唯一娱乐了,而这个小男孩,似乎遗传了他父亲阅读方面的优良品味,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偷偷溜进父亲的书房,阅读远超过他年龄的书籍。
    小男孩的母亲是个传统的妇女,保守中带点固执的习性,对小男孩的管教非常的严格,而小男孩则是家中的独子,上面有一个大他四岁的姊姊,但就如读者将在文章中所看到的,他们两人时常不是吵架,就是顶嘴了。
    如果故事只是这样,那大概也平淡无奇,并无什么可吸引人之处了,但本书吸引人之处,就在于,这个小男孩天生就带有一种禀赋,即是他天生就具有所谓的「第三眼」,能够看见别人所看不到的﹁真相﹂,他能够看见人身上的「气」或「光」,也能看见一般所谓的「灵魂」,并具有一些洞见事物的因果,或「预见」未来的能力,但他却以为每个人都跟他一样具有同样的能力,所以自然的,常常他就得面对别人的质疑、嘲笑,或甚至一些令人难堪的情境。
    本书的原作者,心性高洁,而就像本书的原编辑者,史考特(Cyril Scott)先生所说的,作者是一个「正直不阿的人,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来没有利用过他的天赋和心灵能力,为他谋得任何的财
富、声名,或做过任何卑贱的勾当」,所以当我们知悉,作者原先并不想将这本日记予以出版时,我们就能理解,这完全是作者的个人特质所使然。
    而此书之所以能够问世,那是因为在作者过世的数年前,经过他遗孀的再三请求和说服,才勉强同意出版的,但他开出了两个条件,一是,这本日记必须在他死后数年才能出版,二是,书中的名字必须更改,以免为还活着的亲戚朋友带来任何的困扰。
    就因为作者刻意的不想显扬,所以在本书中,读者会发现,不仅找不到原作者的姓氏名字,就连原作者何时开始写这本日记,何时姞婚,或甚至何时去世,也无从得知,但经我大略的推敲,作者应是在六到八岁的年纪,开始写这本日记的,而大概在五十多岁时,作者离开了这个世间。
    而这本书,绝大部份就是原作者在他还是「小男孩」时的日记,那时,他用他那早熟、敏感、易感动、富同情心且幽默的心灵,记录了发生在他周遭,所闻所见的点点滴滴。
    而这本书,可说是一本可贵的书,可贵之处,不仅在于它的「希有」,也在于它的「可信」,希有的是,因为在坊间,并不缺乏谈论「灵性」或「灵魂」之类的书,但从「小孩子」观点出发来谈论观察的,这本书可说「几乎」是「惟一」的一本,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本身尚未见过同类型的书出现。
    而本书可信的是,因为不管任何人,都很难会去怀疑,或甚至找到「动机」来质疑,说会有任何的小孩子(或甚至是大人),存在着这样的能力和「动机」,去伪造这样的一本日记来愚弄别人,而他愚弄的目的,却只是「好玩」而已!
    本书的另一项可贵之处在于,它是一本纯真之书,如果读者静静的,不先入为主的,只怀着单纯的心思来阅读,你将会被本书所流露的「纯真」之情所感动,并将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不经意的找到和你「心灵的振动」起纯真共鸣的小小启示!
    本书原本只是日记体的形式,只有日期标示写作的时间,并无附注任何的标题,但为了读者阅读的方便,我在每篇日记之前,均加上了一些和文章内容相关的标题,以利读者阅读,另外,为了让读者阅读顺畅、愉快,我也对本书作了一些小小的删节和润饰,但并不妨碍全书的精华和完整,此外,我也对某些事件,作了一些「评析」,希望能收到提纲挈领之效!
    最后,希望读者诸君,和我一样会喜欢这本书,并能在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心灵「共振」!

二 日记(一)

                                                          
一八八五年

一月一日  日记
    阿诺,我最亲密的死党,说他要在新的一年里,写一本日记,我说,我也要写一本!而且希望有一天,这本日记也能够被出版,就像爸爸书架上巴比斯先生的日记一样。
    当我告诉蜜蕊(我的姊姊)这件事时,她跟我赌一辨士的水果软糖,说我一定会在一个礼拜之内就厌烦了。当我告诉爸爸妈妈时,爸说:「我的孩子,你该写个日记,但不要忘记,只要值得你去做的事,就值得你去把他做好。所以听着,你要好好的写,当你不知道一个字该怎么拼时,就去问一个会拼的人。」而妈则说:「是的,不要忘了你爸爸所说的话。」

一月二日  爸的「光」
    爸一早起床,心情就不好,一边抱怨他的肝病,而对妈的态度也很恶劣,又说他的培根太咸,蛋太熟等等的。我觉得很不舒服,而且认为很不公平,因为那是苏珊(厨子)的错,并不是妈的错,爸实在没有理由说这种话。
    因为屋子里有猫咪的骚味,爸也很生气,他说,如果我们不能把宠物训练好,就不应该养任何宠物。蜜蕊(姊姊)觉得很不是滋味的说,如果猫咪那样,那也不是我们的错啊,而妈听了,就罚她背诵文章做为顶撞爸的惩罚,我真的希望蜜蕊对爸不要那么随便。
    我一直都知道,当爸的肝有问题时, 他的「光」就会变得浑浊不清,蜜蕊一定也知道的,但跟蜜蕊讲这些是没有用的,因为她只会叫我闭嘴。

(评析) 人体本身可说就是某种的电磁场,不管是一个人体内的神经电化反应,或是一个人的思想形式,或是所谓的运势,都会在这座非常奇妙的电磁场里展现出来!
    而不管是何种振动频律的电磁场,都有它的光谱,只是这种光谱不在可见光的范围内,所以,一般常人是无法得见的,除非是天赋异禀,或后天开发出来的。

一月四日  犯奸淫
    今天从教堂回来之后,我问爸什么叫做「犯奸淫」,爸抬起头看着天花板,而妈的脸都红了,说:「不要问这么多问题!」那时,珍妮(仆人)很快的离开了房间,而我们都可以听到她在门外爆笑的声音,而我跟蜜蕊也忍不住的笑了起来,但妈皱了皱眉头,说要我们规矩一点。
    后来我问蜜蕊为什么会这样,蜜蕊说她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好玩,因为「犯奸淫」是从十诫里面出来的,而牧师也在教堂里把他们大声的念出来。

一月五日  看牙医
    今天下午妈带我去看牙医,补了一种好像银色纸张的东西到我的牙齿里,我问他,是不是喜欢当牙医,把时间都耗在人们的嘴巴中,他笑笑说,还好啦。  
    我说:「如果来的人刚好又吃了洋葱,那一定很恶心。」他大笑说:「是啊,那时候就真的不是那么愉快了!」妈也笑得很厉害,但她看起来,好像是认为我根本就不该这么说的。
    当我们回家后,我想扮牙医开个小玩笑,顺便赚点零用钱。所以我从旧的巧克力盒里拿了些银色的纸出来,把他们做成一小颗可以塞入人们牙齿中的形状,然后放在盒子里,然后我告诉苏珊(厨子)说,当她牙痛的时候可以来找我,我可以用两辨士的代价帮她补牙。
    但之后,当蜜蕊告诉我,苏珊戴的是假牙,不需要补牙时,我觉得很失望!

一月八日  打赌
    今天我告诉蜜蕊,我赌赢了,而她必须把赌注水果软糖给我,因为我并没有像她所说的,在一个星期之后,就对写日记厌烦了。
    但她说,除非我把日记给她看,她才要给我水果软糖。但我告诉她,那是不公平的,因为那是很隐私的东西,怎么可以给别人看呢,但她一下就把日记给抢了过去,并且边笑着说:「怎么回事,你甚至连字都不会拼!」然后对我叫说:「diary是日记,而dairy的意思是奶酪制品,知道吧!」说完,就把我那本漂亮的日记给丢了回来,然后对我做了一个鬼脸。
    我真希望,我是长她四岁而不是小她四岁,否则,我会马上回敬她的,我一定会的!
    但到下午时,我就跟蜜蕊谈和了,我说,我不会再跟她要水果软糖,如果她答应不再看我的日记的话,而她也答应了。
    但我还是要把我的日记藏起来,以确保安全。

一月十六日  犯奸淫(二)
    今天我们又开始上圣经课了,当每次谈论到耶稣时,我总是很高兴,但谈到耶和华时,我就不喜欢了,因为我总认为耶和华是个恐怖的老绅士。

(评析) 人常说,小孩子总是纯真的可爱,所谓纯真,就是单纯的凭他的直觉说话,有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也不拐弯抹角。 
    小男孩说他喜欢耶稣,一点也没错,耶稣奉行「爱人如己」,确实是一个慈爱的化身,难怪他会喜欢!
    而圣经里的上帝,是一个喜欢人家恭维,有点自大,又有点喜怒无常的样子,难怪小男孩直觉的一点也不喜欢祂,并称祂是「一个恐怖的老绅士」了

    今天早上所谈论的都是有关耶稣行「割礼」的事,这个字我才刚从圣经里找出来,因为我忘了怎么拼。当然我得问葛丽芬老师(圣经课老师),究竟什么是「割礼」,但她说,她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她想大概是从baby的额头上割下一小块皮肤来,以形成一个印记,但蜜蕊说,那一定痛死了。
    后来我又问她,有关「犯奸淫」的问题,但葛丽芬老师只是涨红了脸,说等我们长大后,自然就会知道了 。
    「但至少您要告诉我们,您有没有犯过奸淫?」蜜蕊说。
    「我的天啊!亲爱的,当然没有!」葛丽芬老师急着说,然后整个人像只火鸡般的涨红了脸。
    「既然这样,至少您要告诉我们,到底那是什么意思啊!」蜜蕊说,「如果您不告诉我们的话,我们就自己去查字典。」
    「我不准你们做这样的事,」但葛丽芬老师说:「如果你们一定要知道的话,我宁愿自己告诉你们,当一个男人邪恶到想与一个已婚的女子结婚时,这就叫做犯奸淫。」
    「喔,是这样而已吗?」蜜蕊问道:「那您以前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
    当葛丽芬老师离开后,蜜蕊很不听话,马上就跑去查字典了,但她却完全不了解这个字的意思是什么,我也一样不懂!

一月十八日  日记盒
    早餐的时候,我向妈要求一个,我在玩具店里看到有钥匙的盒子,以做为我的生日礼物。
    当妈问我要这个盒子做什么时,我回答说要放我的日记。她笑笑的说,很好,如果我做个好孩子的话,就可以得到这个盒子。

一月二十日  舞蹈课
    今天我们去上舞蹈课,结果我又坠入爱河了,她叫做佛罗丽,有一张甜美的脸蛋和温柔的蓝色眼睛,蜜蕊说她十六岁了,我真希望能看到她哭泣。
    我今天晚上不是那么想睡觉,这样我就可以想她,假装她正在哭泣,而我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安慰她不要哭???

(作者原注:大约从四岁开始,我就常爱上年纪比我大很多的女孩,我总是想象她们处在很沮丧的情况下,而微小的我,则扮演安慰者的角色。有时候我陷入爱情当中,只因单纯的看到一个女孩或年轻女子在哭泣,无论如何,年纪与我相仿的女孩,从来无法挑动我心中的柔情)

(评析) 就如同作者自己所评析的,他从四岁起,就喜欢比他大很多的女孩,而每次当看到,或只要想到她们面带忧伤的含着眼泪,他就会忍不住的爱上她们!
    这种特质,与其说是爱情,倒不如说是,他早熟善感的心灵所导致的「多情」吧!只是这种「多情」,带有特殊的「爱怜」和「安慰」的情愫在里头,也带有一种,可以说是对世上苦难非常幽微的不忍吧!
    这可以从他对同年龄的小女生一点也不感兴趣看出。 
    因为小女生的哭泣,往往是幼稚的哭闹,而大女孩的哭泣,常常是被苦难折磨所导致的!

一月三十日  威尔先生
    威尔先生今天来访,还为我带来了一辆能在轨道上跑,很可爱的小火车。我很喜欢威尔先生,每次他来的时候,我们总玩的很愉快,而且他还会弹钢琴给我听,妈妈请他星期天到家里来吃饭,因为他的厨子病得很厉害,没有人能为他做一顿适合他的星期天晚餐。(威尔牧师是我父母亲常去教堂的负责牧师)
    我告诉威尔先生,我正在写日记,他说他自己也在写,当任何事情冲击到他时,他就把这件事记下来,他说,他并不是每天写日记的,因为写些诸如我几点起床,早餐吃了什么,上床睡觉等等的事情,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我说,我也觉得这样做很愚蠢,因为写这些有什么用呢,他看起来很高兴,又继续说:「我真高兴你同意我所说的话。」
    我觉得这么做有点调皮,因为我没有告诉他,我在日记里真的写了一些那些愚蠢的事,不过我刚刚把那一部份涂掉了,这样日记看起来就好多了。
    汤米(猫咪)今天又在屋里大小便了,当爸爸进来的时候,我听到他说:「喔!这可是一点都不好玩,我们得摆脱那只猫呀!」我觉得好可怕,如果猫咪被送走了,我会很心痛的!

二月一日  犯奸淫(三)
    今天真是个可怕的日子,我和妈咪及蜜蕊到教堂去,他们在弹哀悼曲,并且一边唱着「让死者安息吧」,因为托马斯先生突然过逝了。我哭的很大声,所以妈咪叫蜜蕊把我带了出去。
    当我们出去的时候,蜜蕊大发脾气,因为她对艾莫利先生(教堂牧师)很着迷,并且一直要盯着艾莫利先生的睡衣看,虽然妈咪一再的告诉她,那不是真的睡衣,而是牧师服。
    威尔先生星期天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可是我吃不下我的布丁,因为一件可怕的事才刚刚发生。
    因为威尔先生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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