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无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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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无盐女-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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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忽然觉得咽下去的那杯药汁无比苦涩:“是我没有用,当年才会让你被人下蛊。”
  “你在说什么啊二哥,又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薄云讶然地抬头:“我是心甘情愿的,那人说了,有得必有失,我又想要百毒不侵,又想要容颜完美,那岂不是太贪心?”
  “不过那人也实在太难找了,”薄云叹了口气,竖起两根手指头,“十多年了,找两个人,却连一个也找不到,相比那个狼崽子,我追踪的能力是不是太差了点?”
  关外的风雪已令人迈不开步,但在这彩云之南,气候依旧温暖如春。
  “妈,为何今年我们要来这里过冬?”八、九岁的孩子,红红的脸蛋,讨喜的小酒窝,坐在椅子上,两条小胖腿前后一晃一晃。
  正在翻晒草药的女子,一身浅蓝的衣裳,身形纤细而瘦弱,有些男人或许并不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子,但不得否认,这名女子的风神和气质,实在是无可比拟。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独特的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这样的女子,即便韶华已逝,容颜衰老,却仍然是美人。
  “你不喜欢这里吗?”女子的声音,又温柔,又动听,含笑侧头,望着自己的孩子。
  “也不是不喜欢,但我更喜欢在家里过冬,毕竟很快就要过年了嘛,我还想和小明他们一起放烟火的。虽然我们那儿比这里要冷一点,可是也是塞外江南!”孩子提起自己住的地方,大而明亮的眼睛更有神了。
  “今年可不行,”女子摇摇头,“我身体不好,你小姨只要冬天不在家,一定不放心我在塞外住着,这你还不知道?”
  “有我嘛,我会照顾你啊,”孩子拍拍胸脯,看见院外走来一人,眼前一亮,“还有厉爷爷!”
  女子笑道:“你年纪还小,厉爷爷年纪却已很大,无论是你们谁,我都不愿意多添麻烦给你们。”
  “老家伙年纪是有点,但腿还迈得动步子,牙还能嚼得动牛肉,不老,不老。”从外头走进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他脸上的皱纹不少,脸色却很红润,没有胡须,身骨看起来确实健朗得很。
  “厉爷爷!”孩子一下子从椅子上蹦下来,拿起木头小剑就往外跑:“快来,今天要教我哪一招?”
  “今天嘛,待会再说,”老人笑呵呵道,“我与你母亲有几句话要说,你先自己出去,绕着前头那座山跑上三个圈,然后回来再说。”
  “又是不能让我听见的事情啊,”孩子嘟了嘟嘴,有些失望地叹口气,“唉,好吧好吧,你们大人真麻烦。”
  望着孩子迅速跑远的背影,女子拿帕子擦了擦手,给老人倒了一杯茶:“厉叔今日去集市,可是听到什么消息了?”
  老人从怀中掏出一封信来:“夫人,这是驿站今晨送来的信件,云丫头寄来的,内容是什么,我并未看。”
  女子揭开火漆,信上的内容并不多,女子本可一目十行,但却看了足足十分钟也没有放下。
  老人问道:“云丫头可是在信上说了什么要紧事?”
  女子神色有些怔然,摇了摇头,随即又点点头:“是,也不算是 。她已遇见他了,正随他一同去中原。”
  “哦?”老人摸了摸光秃秃的下巴,笑道:“既然相遇,那可是好事,不若我们也动身回中原,与云丫头汇合?”
  “这……”女子犹豫片刻,手里捏着那张信纸,轻轻摇了摇头:“我并不想这么早便见到他……”
  “早?老朽却觉得十年不早了哟,”老人摇头笑笑,“也罢,夫人若不愿意去,老朽就在这里继续陪着夫人便是,中原那边的有趣事,在此地听听说书人讲出来,也倒不错。”
  女子抬头:“什么有趣事?”
  “梅花盗啊,”老人笑呵呵道,“能引起我的兴趣,自然是梅花盗。”
  “梅花盗?!”女子霍然站起,比常人所想象的要吃惊得多:“怎么可能?”
  老人颌首道:“不错,近来江湖中最热的事情,正是梅花盗重出江湖。三十年前,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不知为何,老人的语气中竟有几分奇异的自豪。
  “梅花盗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是梅花盗的标志,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出门兵器?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
  女子忍不住道:“可是他已经……”
  老人颌首:“不错,他三十年前就在江湖上销声匿迹,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所以有九十余家人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老人顿了顿,脸上又露出那种奇异的笑容,继续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女子听得似有些入神了,可待老人说到了这里,她却轻轻摇了摇头:“有人假冒梅花盗在兴风作浪,连真实姓名也不敢透露,反倒借人三十年前的名声,宵小之辈。”
  “宵小之辈?”老人眯了眯眼:“依老朽看,是胆大妄为之徒才对。夫人可知,这武林中有几件宝贝,其中一样金丝甲,穿上之后,刀枪不入。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故而这金丝甲,忽然成了抢手的宝贝,江湖上,为了这玩意,又掀起风浪了啊。”
  “依厉叔所言,这冒充之人,说不定是故意要让大家乱成这样的?”女子眨了眨眼,想了半天,终是叹了口气:“我不如小乐想这些东西透彻,也对这些事情没有多大兴趣。但我有一点好奇,有了那金丝甲,真能打败你吗?”
  老人笑道:〃大家都觉得金丝甲一定能打败梅花盗,认为梅花盗的前胸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但这都只是推测,谁说我一击之后不给自己留退路?我有那么傻?不过确实,我还从没和身穿金丝甲的人打过,倒也不知胜败将会如何。”
  女子道:“那厉叔是否想要回中原一观,看看冒充者究竟是何人?”
  “不必,不必,”老人连连摆手,“梅花盗已死,活下来的只是个糟老头子,何必去凑这份热闹。我只要在茶楼里头听听人说书,讲讲这后续如何,我就满足啦。”

  

  ☆、第 5 章

  “一门七进士,
  父子三探花。”
  昔日的‘李园’,如今虽已变成了‘兴云庄’,但大门前那两幅御笔亲书的门联却仍在。
  李寻欢见到这副对联,禁不住停下脚步,怔怔望着这幅对联,面上浮现出似感伤似怀念的神情。
  铁传甲站在他身后,神色黯然,悄声道:“少爷,进去吧。”
  “你不走,我可先进去了,”李寻欢的身旁传来一个沙哑的女音,像是被人破坏了嗓子,每说一句话都像是有砂石在喉咙里滚动,“既然黄金在此,天下第一美人也在此,正是扬名天下的好机会,我总能等到那个小狼崽子出现。也正好,二哥可与你十年未见的兄弟叙个旧,就是不知,他此时是否已妻妾成群、连你这个好兄弟也记不得了?”话到最后,似乎成了嘲讽。
  李寻欢叹了口气:“小……小云,你定要随我来此,便不可对大哥不敬。”
  带着两重薄纱遮盖的帷帽,女子冷笑一声:“大哥?你说龙啸云?呵……好吧,明明是你随我来,这李园,我定是要回的,你却本可不必,反正你那兄弟,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为了监督你不喝酒,你还是老实跟着我好了。”
  说罢,她抬脚跨上台阶,李寻欢苦笑一声,随之拾级而上,没走两步,却突听一人大喝道:“你们是什么人?敢往龙四爷的门里乱闯?”
  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李寻欢的去路。
  李寻欢皱眉道:“阁下是……”
  麻子手叉着腰,大声道:“大爷就是这里的管家,我的闺女就是龙四爷的干妹妹,你想怎么样?”
  “干妹妹?”女子轻笑一声,沙哑的笑声仿佛锯木头一般,嘎嘎的很难听:“倒不知是哪种干妹妹?”
  “薄云!”李寻欢难得冷了神色,转身朝那麻子拱手道:“既是如此,我们就在这里等着就是。”
  麻子冷笑道:“等着也不行,龙公馆的大门口岂是闲杂人等可以随意站着的?”
  “狗仗人势。”女子冷冷道。
  麻子怒骂道:“哪里来的臭娘们,嘴巴这么不干不净?叫你滚开,没有听到?想作死吗?”
  “寻欢,寻欢,真是你来了吗?”没等麻子骂出下一句,门里已有人高呼起来,一个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颌下留着微须的中年人随声冲了出来,满面俱是兴奋激动之色,一见到李寻欢,就用力捏着他的脖子,嘎声道:“不错,真是你来了……真是你来了……”
  话未说完,已是热泪盈眶。
  李寻欢又何尝不是满眶热泪,道:“大哥……”只唤了这一声“大哥”,他已是语音哽咽,说不出话来。
  那麻子见到这光景,可真是骇呆了。
  只听龙啸云不住喃喃道:“兄弟,你真是想死我了,想死我了……”
  女子立在一旁,先前对龙啸云满怀恶意,如今见了真人,反倒一言不发,站在那里当木头人。龙啸云见了李寻欢,好像的确十分激动,大笑着拥着李寻欢往里走,一路走一路高呼:“管家,快把好酒好菜端上来,大家全出来,都来见见我兄弟,你们可知我这兄弟是谁么?……哈哈,我说出来包险你们都要吓一跳。”
  女子同铁传甲一起,跟随在李寻欢和龙啸云的身后,一路往里走。隔着两层薄纱,外头的光景虽能看清,却白白的带着一层雾似的,女子真想掀开帷帽,好好地端详一下这座园子,看它与自己的记忆中,还有几分相似?
  少时离家,常年漂泊无定,十年前匆匆归来、又匆匆离开,她已很久没有进来看过,但这里的一草一木、何处是凉亭、何处是假山,她似乎还都记得位置,仿佛定格在记忆里,永恒不变。
  但是,终究是不一样了。
  薄云记得,姐姐抱着她,坐着马车,赶了很久很久的路,到达李园的时候,天正在下雪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她牢牢牵着姐姐的手,一步也不敢离开,偌大的李园,很漂亮很漂亮,可是她却觉得像是吃人的妖怪,要把她和姐姐都吞进肚子里,所以她很怕。
  一个小少年在梅树下堆雪人。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斗篷,手上戴着毛茸茸的手套,满意地看着自己堆的雪人,薄云想说,雪人还有两只眼睛没有安上呢。
  这时少年回过头来,薄云对那时的记忆已有些模糊,她忘了少年具体的长相,只记得少年似乎生得很英俊,她傻傻地站在那里,一时间看呆了。
  带着她和姐姐一起来的漂亮夫人,柔声对少年道:〃这是诗音和诗乐,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们姐妹俩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一下子就找来两个妹妹,你一定要对她们好些,绝不能让她们生气。〃
  薄云懵懵懂懂地被姐姐牵着往前走,走到那个雪人边,少年朝她笑了一下,然后对她的姐姐说:“你喜不喜欢替雪人装上一对眼睛?”
  薄云仰头,看着少年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递到姐姐手里,姐姐轻轻挣脱薄云握得紧紧的小手,从少年手中接过煤球,很认真、很专注地把它们安在了雪人的脸上。
  然后姐姐和少年一起笑了。
  薄云呆呆地看着那个有了眼睛、就好像有了生命的雪人,并不觉得如何欢喜。懵懂之间,她好像感觉到,姐姐就要被人抢走了。
  薄云已不记得自己当时有多小,她五岁之前的记忆都模糊着,似乎唯有这一段很清晰,大概是印象十分深刻的缘故。
  后来薄云想,她大概那个时候就隐约明白,再喜欢姐姐,再不愿意和姐姐分开,当姐姐找到最爱的那个人的时候,她就会不要自己跟,转而和那个人在一起的。
  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又该跟着谁呢?
  薄云很茫然,也很怕。住在李园,当她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一种奇异的危机感,觉得姐姐总有一天要被二哥抢走,因此对李园,一直生不出多少亲近感。她不像姐姐,姐姐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第二个家,所以薄云一有力量,就急着高飞、急着离开。
  人的心理或许总是那么奇怪,年少时最渴望远离的地方,当年纪渐长,反而愈加思念、渴望回来,但真的回来了,却又想离开。
  薄云轻轻叹了口气。
  李园对她的意义不同,对二哥来说,又何尝不是最甜蜜又最痛苦的地方?这本是李寻欢自己的家园,他从小就在这里长大的,在这里,他曾经渡过一段最幸福的童年,得过最大的荣耀,可是,也就在这里,他曾经亲自将他父母和兄长的灵柩抬出去埋葬。
  十年前,薄云还是少女,心性不定,也很调皮,那时她曾经很恶意地揣测,当年姐姐出嫁之时,二哥将这里作为嫁妆送给姐姐,后来姐姐被她抢走,亲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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